叶剑锭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我国农机化的持续快速发展。2017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已由2004年的2150万元增长到14.99亿元,全省新增拖拉机7165台、各类收割机1.45万台、插秧机8974台、粮食烘干机8045台、喷杆式喷雾机3405台。农机化的快速发展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1)起始阶段(2004-2010年):以政府为主导,实行“中标采购、省级报账制”,采取差价购机等补贴方式,存在农机市场供求矛盾大、农民缺乏购机自主性、政策透明度低等问题。
(2)调整试点阶段(2011-2012年):采取差价和全价购机并举的补贴方式,农民购机自主性得到一定体现。
(3)当前阶段:采取“品目管理、自主购机、先购后补、乡镇受理、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方式,实施品目管理普惠制,通过市场调控引导消费需求。
必须明确界定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范围和方式,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准确地定位政府的经济职能。要注重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主管部门应优化制度设计,简政放权,减少市场干预。经销企业准入门槛的设定应由生产企业负责,应允许跨县销售等市场行为,让市场恢复调节功能。
从近几年的管理实践看,在制度设计科学合理的前提下,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管理成效的关键是规范用权,阳光操作。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补贴政策的知晓率,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充分利用江苏省农机化信息网、“平安农机通”等平台,采取送农机下乡、举办现场演示会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补贴操作程序,让全社会尤其是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策,全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真正将农机购置补贴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广大农民手中。
资金因素法分配是指对某项财政专项资金,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若干可量化的客观因素及其权重,计算各地区得分及其占总分值的比重,依据该比重并结合绩效管理、日常监督检查、目标完成进度和质量等情况实行差别化、竞争性分配。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限制个别部门与个别人的自由裁量权,应严格实行资金因素法分配,确保财政资金分配规范透明、公平公正。
党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指出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信息公开、提高政策知晓率是预防寻租腐败、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要保证。
信息公开要突出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行政行为、管理活动、工作程序,确保补贴实施每个环节的合法性、公正性、规范性,让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真正享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知悉权。
公开公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文件、农机购置补贴受益农民和受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信息、农机受理和监管的联系方式等内容,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于公众监督之下,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从权力运行过程看,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破除权力运行的隐蔽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权力制约方面看,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激励公民参与权力监督,构筑治理腐败的监控网络;从权力主体方面看,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促使政府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建立治理腐败的有效机制。
信息公开在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与农机主管部门之间搭建了沟通与交流的平台,便于农机手(农机组织)参与监督农机行政行为,有助于政府部门科学决策。
补贴资金兑付的快慢直接关系到受益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的利益。资金兑付前将受益人的姓名、所在村组、所购机具名称及台(套)数、补贴金额等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可以让上级主管部门、补贴受益者及时了解补贴实施情况,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农机主管部门的公信力。
我国目前有80%的信息(包括众多的行政管理信息、市场信息、服务信息、宏观决策信息等)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中。公开政策信息,可为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流通企业考察分析市场、安排生产、科学合理地配置资源提供参考。
信息公开是最好的监督形式,它可以让补贴信息透明化,提高补贴政策的社会知晓率,使农机买卖市场回归理性,促使农机价格趋于平稳,也便于社会各界对补贴权力的监督,促使公职人员廉洁自律、奉公守法。虽然公开信息会增加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量,甚至还会带来一些公众舆论压力,但这正是建设责任政府、透明政府的需要,更是百姓心中的期待,同时也反映了政府的开放与自信,体现了对人民的信任和尊重。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能够提高民众的满意度,是打造阳光、责任、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亲民政府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