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戴成昕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 100840
崔智婕 航天材料及工艺研究所 北京 100076
核电建设工程周期长、投资大,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的施工通常更关注施工质量及工程进度,对于与其相关的经济成本控制较为忽略,施工的现场技术人员对所处项目或工程的经济成本经常不能有效控制,而造价人员对于现场工程技术不够专业同时也无法实施过多的干预,从而给工程的结算审核工作带来了重重困难,本文结合国内核电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出了以下一些结算管理工作的优化建议。
核电项目建安合同结算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图预算费结算、索赔费结算、设计变更费结算、签证费结算、价格调整费结算、其他增减价款结算和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等活动。由此可见,合同结算价格由众多类别的费用结算组成,而核电建设周期长,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伴随着大量的设计变更、签证等工作,在以往的核电建设项目中,发生过同一份设计变更单既出现在施工图预算中,又出现在了设计变更费用中,造成了费用重复计算的情况。而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除承包人自身把关不严外,也主要在于发承包双方对于各类费用的划分不够明确,不同类别的费用之间存在重叠模糊的区域,因此在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应建立健全结算费用的组成体系,明确各项费用的划分界限,并要求承包人按照相应的流程规定申报相应的费用,不可以重复计算。
过程结算工作持续时间长,涉及发承包双方及内部众多部门,需有完善的管理程序对结算文件的上报及审核做出统一规定,规范费用申报及审核的步骤流程、时限、参与部门的分工、相关表单的格式等。按照费用类别划分应出台相应的管理程序,如施工图预算管理程序、索赔管理程序、设计变更管理程序、签证管理程序等,完善的程序制度可以提高结算审核工作的效率并减少争议项的产生。
结算的过程中往往会产生价格与工程量方面的争议事项,如设计变更、签证、材料价格等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合同约定不清楚,导致工程量计算(测量)、定额套项、材料价格计取、现场组价等双方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所以在合同签订时合同负责人需尽可能将设计变更、签证的计价原则、材料价格等在合同中约定清楚,避免在结算审核时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而耽误结算工作的进度。
在以往的核电建设工程项目中,合同执行过程中进度款的支付通常按照约定的一定比例或者节点支付,由于项目相关人员配备不足或者现场管理程序的不完善等原因,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对应的工程款的结算往往积压到工程后期处理,造成各方未达成一致的工程款数额巨大,后期矛盾突出。工程成本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贯穿于工程的整个实施过程,核电项目的建安合同结算工作也应推行结算全过程管理,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发包人应及时进行相应费用的申报、审核工作,过程结算中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双方确认的价款,工程竣工结算时直接汇入竣工结算价中申报审核。
工程量计算工作在结算审核过程中是最繁重、耗时最长的一个环节,直接影响结算审核工作的及时性。对于施工图纸上可以计算得出的工程量,结算审核人员须熟悉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根据相应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及时进行审核计算。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部分工作量图纸上无法计算,而发承包双方因为合同履行过程记录不全或与施工不符等常会产生不同的处理意见而引起争议事项,对于此部分工作则需及时进行见证并保存相关记录。如索赔、签证等涉及大量需见证的工作,且费用数额巨大,而在以往的核电项目中并未注重过程记录的保存,待项目后期进行结算审核时,各种现场见证记录缺失,造成结算审核人员无法确认相应的人工、材料、工程量等,迟迟不能完成审核。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注重保存完备的见证记录材料,结算审核人员在熟悉施工现场地形及工程地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基础上,全面搜集过程记录,准确及时地完成审核工作。
为了使工程造价尽可能经济合理且减少争议,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工作。发包人可在合同文本中明确规定对于发包人需要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的项目,最终竣工结算价款金额应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的竣工结算审核结果为准,双方对此不持异议。
工程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认真做好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对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工程结算的审核是否公正、合理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的利益,只有完善结算的审核工作制度和方法,才能准确控制核电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