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构式的标记性差异
——以现代汉语的语法现象为例

2018-02-11 13:07石毓智
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词组现代汉语定语

石毓智

(新加坡国立大学 文学暨社会科学院,新加坡 119260)

一、引言

不论是哪种语言,其语法手段不外乎这三种:语音、虚词和语序。然而不同的语言,或者同一语言的不同历史时期,对其的依赖程度会有所不同,而且具体的表现形式也会有所差异。

每一种语言的语法构式是多种多样的,然而这些构式的语法地位是不平等的。我们认为:一类是无标记的,它们构成汉语语法的核心,具有规则严密、稳定性强、使用频率高以及使用范围大等特点,可以用于复合词、词组和句子等层面上;另一类是有标记的,它们表达各种语用功能,诸如话题、焦点、强调等,其使用范围只限于独立的句子层面上(石毓智2011:31)。由此我们可以把语法构式一分为二:无标记的语法构式和有标记的语法构式。

本文重点讨论两种现象:一是现代汉语的重叠,动词(看看、吃吃)、形容词(干干净净)、名量词(人人、个个)都可以重叠,表达与数量或者程度有关的语法意义,然而它们的分布范围则很不一样。比如形容词重叠既可以作谓语(那件衣服干干净净的),又可以作定语(那件干干净净的衣服);可是动词重叠则只能单独作谓语(那个人看了看),而不能作定语(*那个看看的人)。二是现代汉语中由形容词构成的述补结构,形容词与程度词的搭配可以有两种语序,一种是由“程度词+形容词”构成的状中结构(很好),另一种是由“形容词+程度词”构成的述补结构(好得很)。其中这类状中结构既可以作谓语(条件很好),又可以作定语(很好的条件);而这类述补结构则只能作谓语(条件好得很),不能作定语(*好得很的条件)。下面将运用语法形式的有无标记性来解释这种现象。

二、汉语学界的“词组本位”语法学思想

长期以来,汉语学界有一种影响深远的学术观点,称为“词组本位”,其思想核心可以用以下观点来说明:

汉语复合词的组成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基本上是和句法结构一致的。(朱德熙1982:33)

上述“词组本位”理论在汉语学界影响很大,其核心思想是现代汉语的词组与句子的语法结构是一致的。这一思想充分贯彻在朱德熙的代表作《语法讲义》中,该书的语法体系就是由主谓、述宾、述补、偏正、联合、连谓等六种结构类型构成的。现在还有不少高等学校的现代汉语语法教材仍然沿用这一体系。比如北大主编的《现代汉语》教材就是采用这一理论体系。然而我们认为,词组本位说只是揭示了汉语语法一个方面的特性,实际上词组结构和句子结构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不少结构只能出现在句子层面上而不能用作词组,即不能进入句子的下位作定语或者被名词化。

然而,根据我们提出的语法构式有标记和无标记的概念,可以建立一个新的语法体系,把现代汉语的语法结构一分为二:一是无标记结构,它们可以用于词组和句子两个层面,如上面提到的主谓、述宾等都属于这一类,这些都是最常见、最基本的结构类型。二是有标记结构,它们只能用于句子层面,表达特定的语法功能,使用频率相对比较低。在例(1)中,“我看了书”是无标记的“主+动 +宾”结构,“书我看了”则是有标记的话题结构;“他昨天买了书”也是无标记结构,而“他昨天买的是书”则是受事名词被焦点化的有标记结构。这两种类型的无标记结构都可以作名词定语,而相应的有标记结构则都不行。例如:

(1)a.我看了书。 a'.这是我看书的房间。

b.书我看了。 b'.*这是书我看的房间。

c.他昨天买了书。 c'.这是他昨天买书的书店。

d.他昨天买的是书。 d'.*这是他昨天买的是书的书店。

三、现代汉语两种有标记的谓词结构

同一大类型的谓词结构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小类,这些小类的语法功能明显有别。我们以定语从句为观察视点,凡是不能作定语从句的,也就意味着它们不能作其他类型的从句,不能加“的”被名词化。这些语法特点之间存在着逻辑上的相关性。本文集中讨论以下两种现象:

其一,动词重叠式。动词的基本式和重叠式的语法功能明显有别,动词基本式既可以用于句子层面,也可以加“的”转化成名词指代事物或者用于定语从句,然而其重叠式则只能用于句子层面上。请看动词“吃”和“吃吃”的用法差别:

(2)a.我们吃了饭了。 a'.我们吃了吃饭。

b.把吃的放到冰箱里。 b'.*把吃吃的放到冰箱里。

c.这是我们吃饭的桌子。 c'.*这是我们吃吃饭的桌子。

d.老师对学生上课吃东西不高兴。 d'.*老师对学生上课吃吃东西不高兴。其二,“形+程度补语”。形容词与程度词语的搭配有两种顺序,一种是程度词语在形容词之前,它们一般都可以作定语,比如“很好的一件礼物”“极贵的一件衣服”等,这些形容词词组也有一些可以加“的”变成名词性成分,比如“挑些比较好的送人”“她买了一件最贵的”①关于形容词加“的”指代事物的条件限制,请参阅石毓智(2011)。。然而,“形 +程度补语”结构的词组则只能用于句子层面上,不能作定语或者加“的”转化成名词,比如不能说“*那是好得很的礼物”“*这是一件贵极的衣服”“*我买了一件贵极的”等。这类形容词结构又可以分为加不加“得”两个子类,它们都具有相同的语法性质。例如:

(3)a.好极了、暖和多了、可笑透了、难看死了

b.好得很、糟得很、仔细得很、热闹得很、喜欢得很、受欢迎得很

探讨上述两种结构具有双重的学术价值,一是弄清这两种语法结构的性质,二是发现定语和名词中心语的搭配规律。

四、动词重叠的语法性质及其作定语的限制

在现代汉语中,不能作定语的语法结构或者语法标记不在少数,如上面所谈的话题结构和焦点标记都是如此,此外还有由句末语气词“吗、呢、吧”等构成的句子,比如不能说“*他是学生吗的问题”“*外边下雨呢的时候”等。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明显,它们都是句子层面的语法范畴:话题是语言交际中出现的现象,焦点是突出句子中的新信息,语气词是统管整个句子的情态语调,所以自然不能进入句子的下一层语法单位的词组或者定语从句上。

然而,动词重叠式是描写动词自身状态的,并不属于句子层面的语法范畴,其不能用作定语的原因显然不同于以上所谈的话题结构等现象。要找到动词重叠式不能作定语的原因,首先应该弄清楚其表达的语法意义。根据朱德熙(1982:66)的观点,动词重叠表示动作的量。朱先生又把动作的量分为两类:一是动作延续时间的长短,二是动作反复次数的多少。也就是说,动词重叠式表达的是一个模糊的动作量,其量的大小很难准确界定。然而在我们看来,不管在具体的语境中表达哪种量,动词重叠式都具有一个共同的语义特征:表达动作行为的时间延续性,道理很明显,任何动作行为都占有一定的时间长度。

还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动词重叠式所表达的还必须是一个肯定的时间量,在语法上表现为没有相应的否定形式。在陈述句里,动词的基本式可以加“不”或者“没”否定,然而其相应的重叠式则不行。例如:

(4)a.我不吃饭。 a'.今天中午我没吃饭。 a''.*今天中午我没吃吃饭。

b.我不听音乐。 b'.昨晚我没听音乐。 b''.*昨晚我没听听音乐。

注意,动词重叠式只有用在表示假设的虚拟句中时才可以被否定,比如“他每天不上上网就感到少了点儿什么”等,这类假设句所表达的真正意思是应该做而没有做。注意,这种动词重叠式的否定是不能独立成句的,必须有后续的动词成分。

动词重叠式表达的是一个肯定的时间量,这一点还可以从其与体标记的搭配上看出来。现代汉语的典型体标记有三个,它们的基本功能为:“了”是表达动作行为处于实现状态,“着”表示动作行为处于持续状态,“过”表示动作行为结束(石毓智1992)。动词重叠式之后不能再加任何体标记,而中间则可以插入实现体“了”,却仍排斥“着”和“过”。例如:

(5)a.昨天晚上我看了看电视。a'.*昨天晚上我看过看电视。a''.*昨天晚上我看着看电视。

b.星期天我逛了逛街。 b'.*星期天我逛过逛街。 b''.*星期天我逛着逛街。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动词重叠式的语法意义是“表达肯定的时间持续量”,这是限制它不能用于定语从句的关键因素。动词所表达的抽象动作行为概念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诠释:一是把它们看作动作行为的类型,即不含有时间信息,也可以理解为它们的时间性质被隐去,这时候的动词就可以转化为名词指代事物(如“吃的”“看的”等),或者作名词定语给事物分类(如“吃的东西”“看的报纸”等)。二是把动词概念在时间空间里进行认知,这样它们就具有了一维时间延续性,此时它们不再能指代事物或者给事物分类。动词一旦被重叠,就意味着它们已经在时间空间里被诠释,只能代表动作行为,在语法上就表现为,动词重叠不再能被名词化或者作名词定语。

上述观点可以用英语类似的现象来说明。英语动词作名词的定语时,必须采取适当的语法手段消除其时间性才行,最常见的手段就是采用动词的现在分词或者过去分词的形式,比如working people、broken glass等。然而,英语动词的过去时和现在时形式则不能用于定语,比如*worked people、*eats student等都是不合英语语法的。根据Quirk等(1985)的分析,英语现在分词的功能是把动词看作一个“时间点”,即消除了动词概念的时间延续性,而过去分词则表示动作结束后的状态,也是非时间性质的。然而,动词加上时态标记时就有了时间延续性的特征,所以不能直接作名词的定语。

汉语和英语的动词作定语时所遵循的语法规律是一致的,都要求作定语的动词必须消除动作行为的时间延续性才行。这也就是汉语动词重叠式为何不能用作定语的原因。

五、“形+程度补语”的意义及其作定语的限制

这类形容词结构又分为加不加“得”两种类型,先看不加助词“得”的类型。“程度词+形容词”结构一般既可以作定语,也可以单独作谓语,比如“很贵的车”“这辆车很贵”等。然而,“形容词 +程度词”结构不仅不可以作定语,而且作谓语时还必须加“了”才能成句(朱德熙 1982;吕叔湘 1999)。例如:

(6)a.精神好极了。 a'.*精神好极。

b.屋里暖和多了。 b'.*屋里暖和多。

c.那人可笑透了。 c'.*那人可笑透。

d.发型难看死了。 d'.*发型难看死。

e.房子贵死了。 e'.*房子贵死。

从“形 +程度补语”结构必须加“了”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它们表达的是某种性质的一个动态变化过程。跟动词重叠式一样,这类结构也没有相应的否定形式,比如不能说“*不好极”或者“*好不极”等。这两点都与动词重叠式的语法特点一致,差别只在于“形+程度补语”结构所表达的是性质变化的时间延续性,动词重叠式表达的则是动作行为的时间延续性。所以,上面解释动词重叠式不能用于定语的原因可以用来解释“形+程度补语”结构的语法特点。

再来看加助词“得”的类型。在现代汉语里,还有为数不多的形容词可以用于“形+得+很”结构,比如好得很、糟得很、仔细得很、简单得很等。这类结构也是既不能用作定语(如“*简单得很的问题”等),也没有相应的否定式(如“*简单不很”等)。与不加“得”的同类形容词结构相比,这类结构不需要加“了”而可以直接作谓语。下面是我们从《红楼梦》里搜集来的例子:

(7)a.薛蟠一面听了,一面皱眉道:“那水脏得很,怎么喝得下去!”(《红楼梦》四十七回)

b.湘云黛玉一齐说道:“外头冷得很,你且吃杯热酒再去。”(《红楼梦》五十回)

c.黛玉笑道:“妙得很!萤可不是草化的?”(《红楼梦》五十回)

d.黛玉道:“也没什么要紧,只是身子软得很。”(《红楼梦》八十二回)

e.贾政道:“那有进益,不过略懂得些罢咧,‘学问’两个字早得很呢。”(《红楼梦》八十四回)

动补结构指动作行为达到了某种结果状态,由此可知,上述这种形补结构则表示性质达到了某种程度。然而一般的动补结构都有相应的否定形式,比如“跑得快”的否定式为“跑得不快”(否定结果状态)或者“跑不快”(否定可能性),而“形 +得 +很”结构则没有相应的否定式。这一特点与动词重叠式和“好极了”类形容词词组的语法特点一致。

“形+得 +很”结构也是表达一个动态变化过程,一般是主观认知上的变化,而不一定是现实变化。所谓的“主观认知变化”是指,跟常态状态属性对比,眼前事物的状态属性的程度显著增加。比如例(7)中“那水脏得很”是与普通的饮用水相比,“外头冷得很”是跟屋里的温度相比,“身子软得很”是跟平时的身体状况相比,等等。既然这类形容词结构代表的是一个动态变化过程,也就隐含着一个时间延续性,所以跟上面讨论的现象一样,它们也不能出现于定语位置。

我们对近代汉语到现代汉语的大量语料做了广泛调查,只发现下面一个看似例外的现象:

(8)人家苦得很的时候,你倒来做诗。怄人!(《红楼梦》一百十八回)

例(8)中“苦得很”用作“时候”的定语。这种现象可以做这样的解释,“时候”不同于一般名词,它相当于英语中的when或者while,功能相当于复句中的连词,引入一个时间从句,所以出现在其中的结构比较自由,允许不作定语的“苦得很”出现其中。

六、从汉语演化史上看影响语法标记性的因素

上述讨论的两种有标记语法构式产生的历史都不长,两者都是元明之后才出现的。任何语法化现象都必须在具体的语用环境中发生,那么这个语用环境的特性会对新产生的语法形式产生影响。换个角度来说,产生历史比较短的语法构式会带有更多的语用限制,这在语言使用中就表现为有标记性。

重叠是汉语的一种古老语法手段,然而不同词类的重叠产生的时间差别很大。早在三千年前的文献《诗经》里,就有大量的象声词、形容词等重叠用例,比如“关关雎鸠(《诗经·关雎》)”“采采卷耳(《诗经·卷耳》)”“蒹葭苍苍(《诗经·蒹葭》)”等。 注意,《诗经》中的“采采”都是形容词,表示草木茂盛,而不是动词重叠。大约在公元前三世纪出现了名词重叠,例如“人人亲其亲(《孟子·离娄上》)”,魏晋之后产生了量词重叠,例如“文儒个个是公卿(《敦煌变文集·双恩记》)”等。虽然汉代就出现了动词重叠,例如“黄鸟且非非(《古诗十九首》)”,然而只限于不及物动词。现代汉语的及物动词重叠带宾语的格式直到元明以后才逐渐出现(石毓智2016:315-320)。我们对唐代以后大量语料进行了调查,下面是我们发现的动词重叠的早期用例:

(9)a.我往东洋大海老龙王家讨茶吃吃。(《西游记》十四回)

b.人参果吃得不快活,更得一个儿吃吃才好。(《西游记》二十四回)

c.那日我从这边过去,看看狄爷合相公,都没在家。(《醒世姻缘传》五十五回)

d.他嫌闷的慌,他待往三官庙里看看打醮的哩。(《醒世姻缘传》五十六回)

e.我也没脸在家住着,我待回去看看俺婆婆哩。(《醒世姻缘传》五十六回)

f.我也去看看巧姑,回来合刘姐替姑娘扎括。(《醒世姻缘传》五十九回)

动补结构的发展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魏晋时期开始萌芽,唐代以后才开始普遍使用。然而动补结构产生初期,只限于“动词 +补语”的结构,例如“吹散卷尽云雾(《六祖坛经》)”“哭损我一双眼(《张协状元》)”等。“形容词+程度补语”的用法直到明代的文献里才能见到。下面是我们对唐代以来大量文献的统计调查中所发现的这种用法的早期用例:

(10)a.这家子远得很哩!(《西游记》二十二回)

b.他这等热得很,你这糕粉,自何而来?(《西游记》五十九回)

c.这里来这样热闹得很!(《金瓶梅》五十三回)

d.两个你一言我一语,说得快活得很。(《醒世姻缘传》九回)

e.后来二家越发要好得很。(《醒世姻缘传》二十五回)

f.那水脏得很,怎么喝得下去!(《红楼梦》四十七回)

七、结语

本文分析了两种不能用作定语的谓词结构——动词重叠式和“形+程度补语”结构,两者实质上都属于述(动)补结构的小类,而且具有共同的语法属性:皆无相应的否定形式,都表达一个肯定的动态过程,具有时间延续性的语义特征。因此,用于这两种谓词结构的动词或者形容词概念意味着它们已经被看作时间空间的现象,具有一维的时间延续性,所以不再能被名词化来指代事物,也不能用于定语从句来给事物分类。

我们的分析也涉及到动词或者形容词名词化的规律和作定语的限制,名词是代表三维空间的事物,那么这些谓词在名词化或者作定语的时候就必须消除掉抽象的一维时间特性。同样的限制也存在于英语等其他语言中,这是人类语言中的定语和名词中心语搭配所遵循的共同规律。

语法结构或者语法标记的产生离不开具体的语用环境。那些产生历史比较短的,就比较容易带上其语用环境的特征,结果表现为有标记性。这也是研究不同语法形式的功能特征的新视角。

Quirk, R., S.Greenbaum, G.Leech&J.Svartvik.1985.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M].London and New York:Longman.

吕叔湘,主编.1999.现代汉语八百词[M].北京:商务印书馆.

石毓智.1992.论现代汉语的体范畴[J].中国社会科学 (6):183-201.

石毓智.2011.汉语语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

石毓智.2016.汉语语法演化史[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

朱德熙.1982.语法讲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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