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农村社区转型中的两次“相对性衰落”

2018-02-11 10:06
江西社会科学 2018年3期
关键词:市场化社区农村

农村社区的衰落是社区研究的关键内容之一。可以说,社区研究甫一兴起,便围绕着农村社区展开,主要聚焦于近代以来工商业大发展背景下市场化加剧与农村社区的衰落。例如,滕尼斯认为,市场化中资本对传统农村社区造成了巨大冲击。[1](P117)涂尔干认为,市场的发展、技术进步和社会分工加剧了农村社区的衰落。[2](P133)韦伯在《经济通史》一书中认为欧洲传统农村社区的解体,与社区内部市场的成长和市场化进程中产生的新兴资产阶级有关。[3](P60)而帕特南认为,美国社区衰落的主要因素之一在于市场化背景下社会流动的加速。[4](P236)

“社区”一词虽是舶来品,中国的社区实践却始终存在。在近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农村社区的主要形态是宗族社区,族长作为社区领袖,族田作为社区经济基础,祠堂作为社区亲缘纽带,族规民约作为社区价值规范,构建了一套强有力的社区治理体系,在“国权不下县”的传统政治架构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然近代以来,在市场化、政策的意外后果等因素作用下,中国农村社区出现了两次“相对性衰落”①。与导致西方农村社区衰落的市场化这一绝对诱因不同,近代以来中国农村社区的两次相对性衰落充分体现了从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政策实践的意外后果。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对近代中国农村社区的两次“相对性衰落”展开对比研究,无疑具有学理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清末以降农村社区的第一次相对性衰落

清朝中后期开始,在一系列内外因素影响下,中国农村社区开始了第一次相对性衰落。农村社区的衰落导致费孝通概括的传统“双轨政治”基础性轨道失效,官僚体系在失去基层社区支撑的情况下根基动摇、独木难支,最终无以为继。

(一)被迫商品化和市场化侵蚀传统农村社区

帝国主义入侵和其后的军阀混战是近代以来农村社区第一次衰落的背景和根源。一方面是战争对于农村社区的直接摧毁,另一方面是在西方列强的洋枪洋炮下传统小农经济被迫加入世界市场导致农村社区的衰落。施坚雅在《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中,将自给自足的传统市场称之为“基层市场社区”,这种市场社区是由周边的自然村庄组成的,基本是封闭的,有着较小的自然边界,基层市场社区内是熟人社会。随着外力作用下市场的发展,较高层次的中心市场将转化为现代的贸易中心,而广泛的基层市场则被排除在现代化过程之外。原本几乎封闭的基层市场衰亡后,基层市场社区内成员在交易时不得不到更高层次的市场社区内,这就导致了社区成员社交圈的扩大。施坚雅指出,在基层市场衰亡的影响下,“农民社交圈边界的这种扩张伴随着社区的崩溃”[5](P105)。费孝通从农村工业的角度指出,农忙时期的农业和农闲时期的乡土工业相结合,共同养活了广大农民并维系了乡村长久稳定。伴随西方枪炮的是西方商品的源源流入,而乡土工业产出的“土货”成本高、品质低,在与“西洋都市机器工业竞争”中败下阵来[6](P309),导致小农经济开始解体。

这种被动市场化对乡村社区的冲击是巨大的。一是引发人才和财富离乡,乡村社区建设失去了必需的人才基础和物质基础。二是乡土工业的衰败使得仅靠农业无法养活大量的乡村人口,即“农村无产化”现象加剧。农村流氓无产者增多和良绅变劣绅,造成了乡村阶层的对立,加剧了乡村社区衰败。

(二)科举制的废除导致农村社区领袖流失

传统的科举制不仅是一项单纯的选官制度,更是发挥了社会整合功能,它不仅为国家输送人才,也带来了乡村精英的循环,出则为官,居乡为绅,造就了“道统与治统的有机结合,形成了‘以官率绅,以绅率民’的格局”[7](P192)。保证了广大乡村社区的有序,为国家治理培植良好根基。但到了清末,面对内外交困的局面,科举制难以在选拔新式人才方面发挥作用。1905年9月,清廷下诏废除科举,传统士子地位一落千丈。

废除科举制确实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新式人才危机,但这一政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后果,广大乡村治理的核心力量被削弱乃至异化。一是造成传统乡绅的流失。一方面,传统士绅们的“道统”已不受国家承认,权威受到质疑。另一方面,由于传统“旧学”四书五经的中心在广大乡村,耕读一体。而“新学”如法工医商等科,其中心则在城市,就业机会亦多在城市,最终导致“乡绅轻去其乡”现象流行,乡村社区精英流失严重。二是乡村权力真空导致“土豪劣绅”猖獗。土豪劣绅并非一开始就有的,是伴随着科举制被废的意外后果。新式学生和有志寻求改变的旧学生进了城,广大乡村社区顿然出现“权力真空”,地痞流氓乘机而上,成了“土豪劣绅”,造成了基层政权和乡村社会权威“痞化”,给乡村社区带来了极其严重的破坏。

(三)从“自然自治”到“强制自治”再到保甲制度加速了宗族士绅的瓦解

传统乡村社区是宗族士绅自治为主,在西学的影响下,清末朝廷推行所谓“新政”,将“地方自治”作为一种制度强加规定执行,变原有的“自然自治”为“强制自治”,打破了传统的自治体系。民国时,由于这种“强制自治”模式的失败,国民党又重新回到保甲制度。从清末到民国,一系列的自治、保甲制度的“折腾”,加速了乡村社区的衰败。

清朝晚期,受西学“地方自治”理念影响,清廷于1909年颁布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规定不同规模乡镇统一设立议事会、董事和乡董,对议事程序和文书程序都一并说明,规定董事、乡董等须“支领薪水”。原本依靠自身威望治理社区的士绅领袖们,实际上逐渐转变为领朝廷俸禄、听命于上的行政官僚,致使“乡绅由仲裁角色变为执法角色,由主要依赖道德评判变为权力强暴”[8](P379)。加之科举制废除,“自治事业多被土豪劣绅所把持盘踞……自治组织徒有虚名,反而成为派款征税的剥削机关”[9](P171)。

清末“强制自治”实行不久,袁世凯时期被以“妨碍行政、良莠不齐”之名取消。北洋政府时期基本“官治”与“自治”并存。国民党先是倡导地方自治,后又恢复保甲制,继而打出“保甲寓于自治”的旗号,纷繁复杂。在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国民政府颁发了《剿匪区域内保甲户口条例》和《各县区公所组织条例》,重推保甲制。县以下的地方自治,“从‘设区自治’和‘乡里自治’,向保甲体制转变”[10](P141)。这种保甲自然会受到地方社区组织的抵制,进而造成乡村社区治理的混乱。有一则实例生动地显示了当时政权是如何对乡村社区治理反复折腾和干涉。沪江大学教授H.D.Lamson在20世纪30年代初,带领学生在上海某郊区农村进行调查时,当地农民告诉这位洋教授:“从前我们大家互相帮忙,遇到外侮,合力抵御。我们当初在每年年初,选举年长者做乡董,后来却选有钱的做乡董了。自从国民党执政以后,税务局每年为我们派一个村长来。”[11](P254)

从“自然自治”到“强制自治”,再回归到保甲制,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反复折腾,笔者认为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学理上受到了西方的影响,认为“凡善良政体,未有不从自治也”,认为地方自治非得有“州郡乡市有议会”[12](P73),非要从制度上统一规定不可,而未考虑到当时中国实际,最后恰恰是以自治之“名”破坏了自治之“实”。另一方面,从传统到现代,国家政权对广大乡村的控制意愿和能力均越来越强,之所以有变“自然自治”为“强制自治”的动力,是因为原本自然状态的社区自治多为宗族士绅领导,国家政权干预空间有限。但经由制度统一规定,并通过对“董事”们发放薪水,将“自治领袖”纳入了国家官僚体系。正所谓,“吏役官僚化和地方行政机构的正规化,是国家政权在乡村政权的有效办法”[13](P53)。而废除地方自治、重新回归保甲制,也是由于这种管理不够有力,想通过一种更加直接有效的办法即保甲制来加强对乡村社区的控制。

这种对于乡村社区的反复折腾,却未能实现乡村地区的有效治理和政权对于乡村的强力控制,原有的社区领袖被纳入官僚体系,变成并不对社区群众负责的“土豪劣绅”,反而导致了农民压迫日益深重和广大乡村社区的衰败并最终致使政权对基层社区的失控,这不得不说是一个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意外后果。

二、近三十年来农村社区的再次相对性衰落

从清末到民国,中国乡村社区出现了第一次相对性衰落,直到中国共产党在农村打土豪、分田地,继而赢得全国政权并开展农村建设,才实现了农村社区的重建与复兴。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农村基础设施大大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与此同时,也应看到,最近几年每到春节返乡,诸多学人都会描绘农村破败的种种场景并发出农村衰落、凋敝的声音,这看似矛盾的景象实际就是本文所说的农村社区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所呈现出的相对性衰落,这其实就是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背景并要着力解决的难题。而这种相对性衰落同样伴随着市场化的深入和转型的政策意外后果等因素的影响。

(一)流动性、空巢化与农村社区共同体价值观的淡化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城乡二元体制的打破和市场化的深入,社会流动明显加速,而流动的方向基本一致,即大量农村人口流向城市,这在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同时直接导致了另一个后果,那就是农村社区“空巢化”现象严重。值得注意的是,农村人口的流失并非是直线式的,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农村人口的绝对值仍然在增长,且以本地就业为主,“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现象居多,农村人口流失现象并不严重。第二个阶段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由于乡镇企业的衰落和直接影响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政策性障碍逐步消除,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入的速度明显加快,“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成为普遍现象,尤其是非发达地区农村人口流失严重。

与此同时,受到市场交易原则的影响,农村社区共同体价值观在近二三十年间发生了显著变化。在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农民的道德价值观念受到大大冲击,证实了詹姆斯·斯科特(James C.Scott)所言传统农村的“道义经济”逐渐向现代的“理性经济”转变,个人主义价值观大行其道。笔者在河北省某村调研时发现,原本一个自然村庄共同拥有用于祈求社区内风调雨顺的社神(民间俗称“土地神”或“土地庙”),被用来保佑个人或自家发财致富的一家一户的社神所代替。所拜之神都出现了碎片化现象,印证了个人利益横行、社区共同体观念逐渐淡化乃至消解。

(二)集体经济式微与农村社区经济基础的弱化

社区经济是社区内部的重要纽带和社区凝聚力的基础。然而,在最近三十年里,集体经济式微使得大多数农村社区的经济基础遭到削弱。

1.“一分到底”。20世纪80年代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由集体经营变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顶层设计是双层经营体制,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统分结合”在很多地区变成“只分不统”,甚至“一分到底”,很多农村社区几无经济基础可言。据调查,当前集体经济仍然发挥较大作用的村只有“大约两千个左右”[14](P53)。其比例大约只占到总数的3.3%。由于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尽管近年来国家对农村投入了大量资金使农村面貌得到极大改善,但多数是由县级部委局办这些“条条”通过“项目制”实施,大多村级组织自身却并无财力发展社区公共事业,导致很多公共品和服务跟不上,也难以调动社区成员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乡镇企业改制。乡镇企业从队社企业演变而来,超过90%的乡镇企业散落在广大自然村庄而非城镇。[15]乡镇企业改制后,绝大多数企业所有制性质发生根本变化。这对农村社区相对性衰落的影响有三:一是农村集体收入和社区公共投入减少。改制前乡镇企业的利润相当一部分须上缴农村集体,改制后,由于产权与农村集体剥离,回馈农村社区的资金呈断崖式下跌。二是社区扶助减弱和贫富差距扩大。30年前,国家对乡镇企业寄予厚望,指出它“是广大农民群众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16](P1274)。而在私有化改制后,企业进行社区扶助和缩小贫富差距的功能不断消解。三是社区认同降低。在改制后,当私人所有的乡镇企业与社区集体脱离关系,对企业的认同与对社区的认同必然是分离的。这就是“从‘为我们’社区工作,变成‘为老板’工作”[17](P357),无论是对乡镇企业还是对农村社区的认同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减弱。

(三)社区边界的扩张与行政化的加剧

除了社区经济基础的影响,对社区边界与形态、社区干部政策等方面的转型努力产生的意外实践后果,也对农村社区的相对性衰落起到客观影响。

1.村庄合并与社区边界的扩张。农村社区的边界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都是“自然”的。在基层政权财政压力较大及少数村庄自然消失的背景下,乡村合并在各地持续开展,农村社区的自然边界被打破。全国行政村的数量从1993年超过80万个下降到如今57万个。

通过乡村合并和精简农村干部数量,一定程度上确实摆脱了“人员臃肿”、减轻了县乡两级财政“负担”。但是一些地区的政策实践却给农村社区带来了意外的不利影响。一是社区治理难度加大。由于人员精简,不少有威望的村干部“被下岗”,部分社区精英流失。一些地方在村庄合并过程中一味“求大”,有的村组到村两委甚至需要一天时间,遇到突发事件村干部难以及时迅速地处理。二是社区内部利益纠纷增多。有些富村与穷村在行政上合并了,但是原有的债务却没能合并,其中的推诿、扯皮现象层出不穷。由于村庄规模过大引发的宗族矛盾和土地纠纷也难以解决。三是社区成员参与的下降和行政化的加剧。这一点,受访的河北某县虎什哈村的老白最有体会,他在并村前和并村后分别做过小村和大村的主任,发言具有代表性。他谈道:“做小村主任那会,过完春节后,我们都会找村民代表、党员一起开会,大伙儿想想今年一年咱都想干点啥,一起讨论讨论。这就叫‘年初有计划’,到了年底,我们还得向大伙汇报,这叫‘年末有汇报’。春天立的,冬天还没实现,我这个干部还能干不?不能干,大伙另选高明。有事就开会啊,讨论热闹的很。这是并村前的事。并村后,镇里任务多了,给你下达任务,都听镇里的了,村里就没啥计划了,镇里给你的指标,你得完成,完不成的,扣你奖金……跟村民没啥关系了,一年到头开不到几次会。”

在一些地区,通过行政力量对村落进行简单划分合并后,很多农村社区从原来的熟人社会演变为半熟人半陌生人社区,加之应付上级的行政事务增多,社区成员的参与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

2.社区领袖与社区干部行政化。传统中国农村社区领袖与政权组织并非上下级关系。即便在1949年以后的人民公社时代,牛津大学教授许慧文(Vivienne Shue)认为,广大乡村地区仍体现出高度地方化的、隔绝的、细胞式的“窝蜂结构”。社区领袖扮演着与传统士绅相类似的角色,通过灵活变通的手法实现地方社区保护者的角色。[18](P3)况且他们还主要是靠自己挣取工分。公社体制终结和工分制取消后,为了解决留住农村干部精英等问题,政府对农村干部进行考核并发放工资(名义上仍然称为“补贴”)。这一政策的意外后果是自此之后农村社区领袖成为准行政体系的一员,逐渐从对社员负责变为主要对上级负责。理论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一致性却在实践中存在很大张力。李勇华等人对当前农村干部行为的问卷统计表明,当政府不正当侵害村民利益时,选择“帮村民”的村干部的数字要远远少于选择“帮政府”和“双方都不得罪”。[19]而且,就实际工作而言,村级组织和农村干部承担了大量报表、台账、迎检、评比等行政任务,笔者曾在基层挂职一年,多次去农村调研,有村支书直言“这些上级的任务要花去我们三分之二以上的精力”。当社区领袖基本成为政府的“腿”时,内生动力不足、自治功能发挥有限。

虽然上级政府是农村干部的报酬发放主体,但却对农村干部产生了信任危机。贺雪峰在调查中发现:“村干部发觉,不仅‘老百姓不够意思’,而且县乡也不够意思。他们感到自己被县乡抛弃了。”[20](P199)而这种“被抛弃感”正是变“绅”为“官”的意外结果。同时,出路也面临问题。1949年之后相当一段时期,农村干部的晋升通道相对顺畅。有学者指出,“由农村提拔的干部是上个世纪50-70年代我国县和公社一级的重要来源”[21]。但最近这些年,随着科层体系的成熟,选任干部的渠道日趋“正规”和“专业”,从农村“土干部”中选官尤其是选拔较高层级干部几无可能。农村干部出路受限,一定程度影响其积极性。在这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下,很多农村干部离“社区领袖”愈行愈远。

三、比较与讨论

清末以降农村社区第一次相对性衰落和近三十年农村社区第二次相对性衰落都是在市场化和政策实践意外后果影响下发生的,但同时两者又存在本质差异。

(一)本质差异

这两次相对性衰落存在本质差异。最根本的一条,是第一次衰落是在帝国主义入侵和其后的军阀混战直接影响下产生,除被迫市场化对农村社区内在经济基础的侵蚀,战争对于农村社区更是起到不可估量的直接性破坏,在这种强大外力作用下,第一次衰落更加呈现出整体性且难以修复的状态。正如梁漱溟所说,从清同光年间开始,“中国近百年史,可以说是一部乡村破坏史,乡村是一直破坏下去不回头的”[22](P11)。直到近百年后中国共产党实现了对农村社区的重建和复兴。但后一次相对性衰落并无这种破坏性外力的作用,而是一种相对自发的进程,尤其是近三十年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客观上加剧了农村社区的相对衰落,而这种相对衰落更是在农村社区取得巨大成就基础上形成的,刻画出重大成就与相对衰落同时存在、相互交织的复杂矛盾景象。

此外,社区领导力量完全不同。前一次相对性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科举制废除和强推“地方自治”等一系列政策意外导致农村社区领导力量的“异化”,即土豪劣绅的大规模出现并窃取农村领导权,这种领导力量是根本破坏性的;而后一次相对性衰落并不存在领导力量异化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社区的领导核心是以人民为中心导向的共产党基层组织,这才能够取得农村社区的重大成就。如果非要找一个词与第一次衰落领导权“异化”相对应,那就是后一次相对性衰落一定程度存在力量“弱化”现象,这种“弱化”并非是贬义倾向,而更多是相对于人民公社时代全能型体制而言的。随着公社体制的终结,近三十年来,分产到户、村民自治、税费改革等一定意义上弱化了基层党组织的生产职能、管理职能、汲取职能,资源受限、能力不足、威信下降对农村社区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更有不少地区出现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现象。但“异化”与“弱化”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前者是价值导向,后者是能力导向。

但即便存在这些重大差异,基于这两次相对性衰落自身,以及这两次相对性衰落均与市场化和政策实践意外后果有关,所以两者仍然有一定可比性。

(二)“铁律”:市场化与农村社区的相对性衰落

近代以来中国农村社区的两次相对性衰落先后伴随两次市场化浪潮展开。可以说,市场化导致农村社区相对性衰落是一条“铁律”,这一点与西方传统农村社区的衰落诱因是相同的。其影响有:一是导致了农村社区的主要经济形态即农业的天然弱势地位。无论是清末,还是近三十年的市场化进程客观上都加剧了农业的相对弱势地位。这就是习近平在《中国农村市场化研究》中所说的“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与农业弱质地位引起的竞争不平等的矛盾”[23](P36)。也就是说,农业的相对衰落是市场平等竞争难以避免的结果,农村社区的主要经济形态和经济基础处于事实上的相对削弱状态。二是市场化大潮下封闭社区的经济边界被迫开放。无论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衰落,都是将原有的传统社区经济格局打破,纳入到一个更加广阔开放的市场体系中,农村社区经济基础难以在这种市场化浪潮中赢得普遍性生机,从而在此过程中嬗变并衰退。三是市场化进程下农村社区人口的规模性流动。市场化程度与人口流动的速度和规模呈正相关。这两次相对性衰落都伴随着农村社区人口流动尤其是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出,客观上导致农村社区建设缺乏足够的人力资本。四是市场化导致传统农村社区共同体价值观的解体。传统农村社区的共同体价值观不断受到伴随市场和资本进程的个人主义、金钱至上主义等影响,费孝通所言的“传统大家庭”价值观普遍不复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次先后市场化又存在显著差异。清末以降农村社区第一次衰落背后的市场化是在洋枪洋炮强力作用下被迫展开,小农经济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面对世界大市场,在不健全的市场和不平等的竞争中毫无抵抗之力,因此,头一次市场化对农村社区表现出的影响是破坏性有余、建设性不足。而后一次农村社区相对性衰落背后的市场化因素,是一个主动选择、自发生长的过程,即便农业在竞争中同样不占优势地位,农村社区依然可以利用市场的积极因素,例如技术进步、市场优化、公平交易等在不断健全的市场机制环境下取得发展进步,因此,与前一次市场化导致的破坏有余建设不足有着本质区别,后一次市场化在带来农村社区相对性衰落的同时,对社区建设和发展起到了重大积极推动作用,可以有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三)被忽略的因素:向现代转型进程中的“政策意外”

除了市场化这一共同“铁律”,与西方传统农村社区衰落不同的是,隐藏在中国农村社区两次相对性衰落背后的另一关键因素,是从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政权施加一系列政策起到意想不到的结果,即本文所称的“政策意外”。“政策意外”这一概念主要是受到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金·墨顿、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和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等学者关于社会行动意外后果相关理论的启发。1936年,默顿在《有意图社会行动的意外后果》一文中最早阐述了行为主体针对某一特定目的的行动可能带来“既非意图且非意料”的后果,因为结果会受到客观形势和行动条件、知识状态等限制,以及习惯性假设和行为反应在变化环境中难以奏效等因素的影响。[24](P904)吉登斯认为,越是向现代社会转型,其复杂程度和不确定性就越高,“我们越想植拓未来,未来便越可能给我们带来意外”[25](P75)。贝克主要从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的角度进行考量,认为一个社会越现代化,它所产生的意外后果就越多。[26]本文将社会行动意外后果延伸到公共政策领域,建构“政策意外”这一概念,旨在说明政权施行的政策同样存在“既非意图且非意料”的意外后果。②

通过“政策意外”这一概念可更清晰地阐明中国农村社区两次相对性衰落背后隐藏的政策性因素。具体而言,如前文所述,清末以降废科举、兴新学是对传统的否定和对现代方向的探索,本意是为了选拔新式人才、破解人才难题,却未曾想到使广大乡村社区的传统精英产生了道统危机。而将宗法“自然自治”转向“强制自治”是受到现代西学的影响兼具加强地方掌控,再到后来自治与保甲制度交替的本意是为了直接加强对乡村的控制,但这一系列政策却意外地加速了政权对乡村社区的失控和乡村社区的衰败。后一次相对性衰落中,同样能体现出政策意外后果。如乡镇企业改制本意是要摆脱当时乡镇企业面临困境、增强其内在活力和竞争力,却未曾想一定程度上实现既定目标的同时客观上弱化了农村社区集体经济;村庄合并本意是要摆脱人员臃肿、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并在短期内实现了这些改革初衷,却意外地加剧了社区参与和治理的难度。

当然,这两次政策意外同样存在本质差异。前一次是在腐朽没落的清王朝统治下,其政策制定受外力影响较大,政策实施在出现意外后果后由于政权缺乏权威和能力使得政策无法调试,很快就走向失败。而后一次是在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即使出现政策意外后果的情况,也有足够的领导能力进行政策调试并修复或弥补。比如,对于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弱化的问题,连续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十九大报告都强调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出台各种政策和改革举措,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等,走出一条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之路。在基层实践中也涌现了诸多的典型案例,如2017年初引爆政学两界的贵州省塘约村,通过土地七权同确、联产合营等改革一举破解了一分到底的难题,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斐然。再如,对于村庄合并的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0月印发《关于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方案》通知,指出“有些村民委员会的管理半径过大、涵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过多,土地等集体资源、资产权属关系复杂,内部利益关系协调困难,导致村民自治流于形式……公共事务无人管、公益事业难办”,并对一些具备条件的地方“合理调整村民委员会设置格局”的探索给予了肯定,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实际上就是正视村庄合并带来的一系列意外后果并对此进行调试,弱化农村社区出现的行政化倾向,增强村民自治和群众参与。

比较这两次“相对性衰落”背后的市场化和政策意外因素,至少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一是市场化导致农村社区相对性衰落确是经过中西方历史实践证明了的,但市场化带来的开放和各要素流动同时也给农村社区的发展注入活力。市场化的两面性同时伴随着农村社区的发展兴衰,关键在于市场体系是否健全、环境是否优化以及市场是否能够得到政府有效调控,使市场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这是市场化在前后两次农村社区“相对性衰落”进程中的表现与作用存在重大差异的根源。二是包括市场化改革在内的所有政策改革必须依赖于一个独立自主、稳定且有强大能力的执政集团,这是决定改革成败的根本,是前一次市场化进程和政策意外之所以失败、后一次市场化改革和政策意外不断调试并取得成效的决定性因素。正是因为有一个深深植根人民、有强大执政能力的中国共产党这一领导核心,中国农村社区的改革和发展有了主心骨。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之后会有一系列具体政策举措出台,我们对未来中国农村社区的建设和复兴充满信心和期待。三是政策改革必须要搞好充分而正确的调查研究、政策试点与调试工作。对政策预期效果进行科学评估,这是决定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前提。调查研究是从实际出发的中心一环,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决策权。毛泽东曾经形象地将调查比作是“十月怀胎”,将解决问题比作是“一朝分娩”,讲的就是做决策、搞改革之前绝大多数精力要放在做充足的、正确的调查研究上。同时,对一些牵涉面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重大决策,必须要广泛开展试点工作而非一刀切全面铺开,在试点基础上可以不断修正并为正式政策出台提供参考。四是,必须在保持政策权威的基础上进行调试。政策需要连续且稳定以保持其权威性,而改革一直在路上,在保持政策权威的基础上,对于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意外后果,要不断进行政策调试,使其始终不偏移正确的方向和轨道。

注释:

①之所以叫“相对性衰落”,是因为这种衰落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社区在呈现衰落状态的同时也取得了进步,尤其是近三十年,农村社区在很多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确是“相对衰落”,这种相对衰落又分为纵横两个坐标系,横向则是与农村社区的相对面城市社区的发展相比,纵向与农村社区的传统治理成效及其凝聚力相比。笔者认为,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基于一段时期以来农村社区的相对性衰落背景并致力于加快改变这一状况。

②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意外与政策失灵这一流行概念不同。政策失灵主要是指政策达不到预期目标,而政策意外的重点并非是预期效果而是意外结果,即政策实践意外地造成了另一种非预料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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