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 妮, 王宏波
(西安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49)
2014年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讲话中指出,“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信息掌握的多寡成为国家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1]2015年12月16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乌镇开幕,习近平总书记在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指出,“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推动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为开创人类发展更加美好的未来助力。”[2]2016年11月16日,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乌镇召开,习近平在开幕式主旨演讲中再次指出,“治理好互联网必须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3]互联网时代,网络介入人类实践的程度日益加深,仅靠少数国家难以完成国际互联网治理,网络空间主体的多元性、网络交流方式的复杂性决定了国家间只有“合作、互助”,才能实现网络空间的“和平崛起”。
“互联网+”时代,人类实践活动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人的类本质仍是具有自觉活动性的人的活动。在恩格斯称之为“新世界观”萌芽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将实践界定为“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提出“以往的一切哲学都在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马克思强调以实践为基本观点来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网络时代来临,但人类仍采用“改造世界”的方式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只是网络技术的更迭造成了现代工业模式和人的劳动方式的变化,这也验证了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的论述,“对其他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4]19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坚持将实践作为原点,认为人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不断实现探索自然界、适应世界科技大发展的变革。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拓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实践主体的内涵。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是人的最高本质”[5]42,马克思主义哲学以主体性和实践性作为两大基石,从现实的、感性的、从事实际活动的、社会历史的人出发构建实践主体。人类自诞生以来,一直从自身需要出发,探索自然、拓展空间、探究生活环境,从事满足自己需要的实践活动。随着“人类生活的第五空间”——网络空间从人化自然中脱颖而出,人类逐渐从传统的物质实体空间抽离出来,而将网络空间置于人际信息交流的核心场域,人类生活的共同空间就此扩展了。
首先,网络空间的实践主体具有平等意识。互联网时代,封闭的信息空间被无所不在的互联网信息空间取代,虽然主流观点与非主流观点在各种舆论场存在激烈论争,但几乎每个人都可以运用互联网发表、传递信息,自媒体形成后,个人意志有了彰显的机会。网络空间实践主体孕育平等而不是引发冲突,通过调和不同诉求的个人意志,走向“求同存异”的群体性意识。
其次,“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聚合个体诉求,共享利益福祉。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说,“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共建秩序、共同治理,制止网络空间中的各种弊端,既是网络化社会个体的现实诉求,也是命运共同体中任何成员的应尽责任。
再次,怎样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孕育怎样的网络使用者。美国网络社会学家莱恩格尔德说:“网络最终所带来的社会变化并不是建立一个信息市场,而在于形成长久的个体关系和群体关系。”[6]4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国家战略体现了我国在国家意志上坚持网络主权平等的价值和目标。
人只有在与他者的相互关系中才有价值。马克思曾说:“如果我根本不存在,我又怎么能有德行呢?”[7]135雅思贝尔斯也说:“我只有在与别人的交往中才存在着。”[8]一方面,网络时代的到来,给人类认识自我提供了更好的机会。不同于施蒂纳抛开社会历史现实的虚幻自我[9]51,马克思说“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0]56。网络从技术上改变了人类认识世界的方式、认识自我的方式,无缝连接的网络,使得远在地球另一端的人也成了活生生的、具体的“现实存在”。
另一方面,构建“网络空间”体现了“人之所以为人”,而有别于动物的特有生存方式,即以“共在”方式存续的人的类本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11]301,人之所以有共同的价值追求,是因为有共同的利益诉求。例如“一带一路”经济区开放过程中,有数十个国家通过“网络空间”这一“物的手段”,搭建人与人之间信息沟通、情景共享的虚拟现实,解决国家间的粮食供应、人才培养、民族差异等现实问题。
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呼吁“谋求共治、实现共赢”,倡导加强沟通、积极参与、扩大共识、深化合作。自倡议以来,世界各国积极加强在全球基础设施建设、网络立法、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为搭建民主、透明、多元的全球互联网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政策保障。同时,我们也看到,“无国界、无边界”的网络空间不同于海、陆、空、天等自然物理空间,具有主体多元性、活动跨国性等特点,只有坚持多方参与、对话协商,充分发挥国际组织、各国政府、网络社群、企业和个人等各种实践主体的力量,共同制定全球互联网治理规则,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鸿沟,打击网络监视和攻击,维护网络安全。从此意义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迎合时代潮流、符合各国意愿和共同利益的大事。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12]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将人类的生产分为“自己生命的生产”“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自己生命”之外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即家庭及其他社会关系)[13]。物质生产劳动作为人类基本的实践形态,不断创造和推动人类文明进步。
1.网络是劳动工具的新变式
网络,作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重要的实践形态,是实践主体应对不同工具形态、适应历史和社会变迁形成的新业态。网络与《自然辩证法》中“劳动创造了人本身”[14]这一命题中的“语言”“劳动”等实践形态一样,都经历了复杂的演化过程。
首先,网络互联互通,以载体形式延伸人的劳动,衔接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人不断应对自然、完善自身的实践中介。“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15]550,在开发物联网、智联网等制造业强国的中国梦感召下,网络的硬件建设、人才培养和制度建设都拓展了人的劳动能力。
其次,语言作为网络的重要元素,也体现了具体实践形态的更迭。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提到,“语言从劳动中并和劳动一起产生出来”,语言对于塑造人的思维、形成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有着重要作用,“首先是劳动,然后是语言和劳动一起,成了两个最主要的推动力”。由于智能终端的普及,网络主体浸润在网络语言与学术语言、青年语言与老年语言、中心城市语言与边远乡村语言等多维语言和语境下,不同语言和语境的切换不仅反映了话语权的争夺,更反映了时空差异导致的人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差异。
最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从物的角度延伸了人的社会属性。人最早探索自然是从“手”这一器官的延伸开始,“随着手的发展、随着劳动而开始的人对自然的统治”[15]553。随着网络普及化,网络延伸了手和脑的功能性,不仅联系了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还联系了单个国家的生活与世界的生活。人运用手和脑,创造和使用网络技术,更新传统的物质生产生活,塑造更复杂的自己。
2.“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体现人的自我更新
首先,“网络空间”体现人的开放性。网络传输信息,完成人类活动系统与外部环境的物质、能量相互交换。“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简单地通过自身的存在在自然界中引起变化;而人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15]558而且,高速发展的网络技术促进了人自身交流模式的变化,形成了复杂的“人-物-人”社会关系,热力学第二定律就告诉我们,复杂性系统才能有效完善自身。
其次,网络使人成为“网上的节点”。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观经历了从“工具性网络”到“虚拟社会与社群”等各层级的变化。随之变化的,还有空间距离缩小了的“地球村”,以及信息的高速传递。个人的微小行为都可能被放大到全社会、乃至全世界。这种互联互通,突破了生物学意义上的“去人类中心主义”,使得网络的单个主体成为一个个平等的节点,实现了互联网技术的最核心理解——“去中心化”。秉持“非零和博弈”思维,实现“互利共赢”,共同治理网络空间,才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精神。
网络来自于自然,也改变着自然。网络来自于人类社会,也改变着人类社会。正如恩格斯在分析辩证自然观时所说,“新的自然观的基本点是完备了:一切僵硬的东西溶化了,一切固定的东西消散了,一切被当作永久存在的特殊东西变成了转瞬即逝的东西,整个自然界被证明是在永恒的流动和循环中运动着”[14]270。在网络的世界里,人类创造着自己,且活在自我创造的过程中。
3.人在网络中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网络,是一种媒介。借用这种媒介,人学习新知,形成新的世界图景,内化新的心理模式,从而进一步认知世界、改造世界。一方面,网络延伸了人自身的工具性。不同于猿猴用树枝够取食物、蜜蜂建造蜂房,人对自然物的改造,是将物的属性融入人自身,也将人的属性赋予物质世界。如原始人类钻木取火、搓麻成衣,由于人的劳动,延伸了自身的工具性。正如马克思指出,“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为这样的普遍性,它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7]56。网络的出现,与其说是网络渗透了人,不如说是人渗透了网络,由于不同知识背景、个性爱好、价值观的人参与其中,网络制成品体现出千差万别的效果。
另一方面,网络展示了人的本质力量。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说,“自然科学却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中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做准备,尽管它不得不直接地使非人化充分发展。工业是自然界对人,因而也是自然科学对人的现实的历史关系。”[7]89网络及网络空间是建立在大数据时代的工业成果,现实的实践主体通过虚拟网络,进行“人与人”“人与物”的对象化活动,完成人与现实世界的物质交互和精神交流。
网络空间基于人类共同利益,将人类文明正能量运用于改变人类生命体本身,本质上相通于马克思恩格斯语境中的“语言”“符号”“制造工具”……等具体实践形态,体现了不同时代、不同技术水平下人类存在的直接现实性。
1.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改变了人依赖于物质实体而存在的方式
网络、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出现,改变了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依赖物质实体空间的存在方式,也从纯粹意义上消解了人与物的二元对立。从技术角度看,非人类中心主义取代人的单一主体地位成为现实,如果人类不主动修正自身的实践活动,还有可能被机器所取代。万物互联,基于互联网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将自然界的本质属性与人的自然属性勾连在一起。但网络时代的实践,仍未脱离物质和精神层面上的“人-技”关系,因此,仍在马克思恩格斯人化自然的实践范畴之内。
2.现实世界仍是虚拟世界的物质载体和精神来源
网络扩大了人的生活圈,使虚拟世界里的“居民”可以在想象的“土地”上建构家园,与有同样兴趣爱好的个人一起组建社群。但虚拟世界仍是现实世界的政治、经济、价值观的映射,人这一类存在物仍以现实物质为基础,无论新技术如何演变,人的实践形态都脱离不了自“部落所有制”“封建所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以及“社会主义所有制”以来的现实性限制。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提及,“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本学的自然界”,人化自然是人的环境和人类实践活动要素的自然。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说,“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6]534人的实践活动的意义就在于,人不是为了完成实践活动而活动,还能在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总结规律,特别能从自然界的物质运动规律角度出发,发现、理解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和作用。人的实践活动还促进了人类文明发展,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指出,理论科学如自然科学“也脱离了抽象物质的方向”,“成为人的科学的基础”。人类实践活动的优劣会产生类似于蝴蝶效应的渐变影响,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了“自在之物”“自为”自然界向“为我之物”的转化,建立了“自组织的自然观”[17]3-10。从实践形态的变革过程看,自然和人是“一体”的,实践具体形态的变化,不仅改变了自然环境,也改变了人类环境;同时,自然和人也是存在矛盾的,由于人实践能力的增强和人类欲望的扩大,人类日益“占领”自然,人类的问题日渐复杂,但是只有人,才能解决人自身的问题,而不能诉诸于外部技术、盲目扩大生活圈。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将实践智慧视为政治学和伦理品德的重要内容,实践智慧区别于理性智慧,又称“明智”,考虑变化之物,“考虑对自身的善以及有益之事,不是对于部分的有益,如对于健康、对于强壮有益,而是对于整个生活有益”[18]120。马克思在《提纲》中提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7]56马克思突出了政治活动在实践智慧中的根本作用,以实践为基础和出发点解释本体。“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关怀全体人民福祉,是对网络治理的顶层设计,是对工业文明以来的资源性困扰、人类命运隐忧的积极探索,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实现人类的美好未来提出的构想,从现实实践的层面践行了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改造世界”的基本理念。
1.互联网技术的快速推进是人类面对工业文明、后工业文明演进的积极探索
首先,网络提供了构建人类生产生活新方式的可能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极大提高了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19]4-6。人类要发展,必须建立在正确认知自身、了解自然,掌握充足的物质条件基础上。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持着,而整个这一点不适用于原始的、通过自然发生途径产生的人们”[20]21,人们要想要合理运用网络为人类造福,必须先携起手来,建立一个和谐、高效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其次,合理运用网络,促进人类社会的和谐进步。从人类社会形态发展历程看,合理运用新技术,确实会促进生产力的进步,提供便利性、提高社会生产率,改善生产关系,最终促进人类不断向共产主义迈进。正如恩格斯在1894年《致瓦尔特·博尔吉乌斯(1月25日)》信中所指出的,“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14]731。恩格斯看到了第二次工业革命极大地推进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新技术的广泛运用,引发了纺织、煤炭、交通等多个产业劳动生产率提升的连锁效应。今天,网络进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以数字化驱动、物联制造、工业机器人与3D印制为代表的智能制造扩大和提升了产能,极大地丰富了人的实践经验,充盈了马克思主义实践智慧的内涵。
2.“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积极尝试
1883年,恩格斯在《致爱德华伯恩施坦(3月1日)》中指出:“蒸汽机教我们把热变成机械运动,而电的应用将为我们开辟一条道路,使一切形式的能—热、机械运动、电、磁、光—互相转化,并在工业中加以利用。”[14]654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需要以世界领先的互联网技术和巨大的经济总量为前提,经济总量的提升为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五位一体”全方位的改革提供了条件。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前就认识到“发明推动了工业革命,工业革命同时又引起了市民社会中的变革,它的世界历史意义只是在现在才开始被认识清楚”[13]388。互联网是一种新工具、新技术,它以物的可能性为始向人类展现了延伸和发展自身的可能性。“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提出,不仅体现出我国经济实力的飞速增长,也有助于实现我国两个一百年的“中国梦”的战略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3.“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激发创新驱动,有助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首先,“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了解决人与自然关系冲突的一种有效途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导言中指出,“只有人才给自然打上自己的印记,因为他们不仅变更了植物和动物的位置,而且也改变了他们所居住的地方的面貌、气候,他们甚至还改变了植物和动物本身。”[16]329人的实践活动依赖着我们所处的地球,也大大改变了地球。习总书记指出,“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21]230,在高度信息化、全球经济探底、政治动荡频繁的今天,搭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利用有限的资源,凝聚共识、情绪、价值观,找到“最大公约数”,将个人力量联结为整体力量,既能让亿万人民画出“最大的同心圆”,也有助于减少国家间的政治经济摩擦和动荡失序。
其次,自工业文明以来,人与自然的关系常在和谐共生与资源争夺两极中摇摆。古人强调“天人合一”,注重“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资源毕竟有限,人需要在自然赋予的既有条件下生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既沿袭了利奥波德《沙乡年鉴》“与大地和谐”的共同体思想,赞同了罗马俱乐部《增长的极限》中的“放下人类强权和一味追求经济增长”的预见,还强调“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建议采用“互联网生存”实践方式,减少生产、流通、交换、消费各环节的资源浪费,解决自然资源的有限性、避免人类走向极限的困局,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提供了具体实践形式,也有助于克服劳动异化,完备人的类本质。
赫伯特·马尔库塞认为,工业文明造就出单向度的人,但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背景下,实践主体的多向性、自主性得到极大发展。
首先,扩展人与物的直接关系,丰富“人”的属性。“人力有时而穷”,人存续于特定的环境,受制于历史存在性,不可能脱离固有的空间和时间限制,对于外在世界,人自身的力量是有限的。网络将人扩展到了物的空间,也逐步扩展了“人”的思维能力。“人”,是生产力三要素之一,具有自然与社会双重属性,“网络”,是人工自然物,是人力作用于劳动对象的中介物。“网络空间命运体”既丰满了“人性”内涵,延伸数字时代的生产力含义,又深化了生产工具的实践价值。
其次,对于人与物的触及,互联网提供了一种间接接触的可能性。传统意义上,人与自然的接触,必是人身临其境于自然界,但众多生灵共时于同一个物理空间,会使得每个个体的空间变得促狭。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全球物质世界通过网络连为一体,人通过虚拟空间“接触”自然。如果合理利用网络空间,就提供了分段获知某个空间的可能性,也为每个个体满足自身需要提供了更多机会。
再次,媒介化时代,需要政府进行网络治理。网络技术便捷了人的生活,但网络时代并不是“纯真时代”。由于网络的快速普及,人对网络产生依赖,人成为互联网、智能终端和信息技术的奴隶。互联网构建的虚拟现实背后,各种火星语言的流行、网络信息的泄露、网络交往中的人际信任等问题,都扭曲了人的本真特质。再者,海量信息和大量新型软件的出现,人的具体行为被数据化了,人成为虚拟的信息个体。刘易斯·芒福德在《技术与文明》中就曾说:“人类发明技术本是为了便利,但最终自己的生活却被技术无情地改变甚至主宰了。”与其说让机器为人服务,不如说人要适应机器抽象的、程序式的逻辑。从早期资本主义对物质世界的无限欲求,如对黄金、煤铁、石油等矿藏的开采,到现在的股票证券和房地产,都出现了大量的不计后果、快速致富、鄙视落后者的现象。网络的出现,导致了一部分人“幻想”着世界的可控度加强了,加剧了人对于自己创造的人化自然的“茫然感”,引发价值观的崩塌,这一切都需要政府对“放任自流”的网络进行合理有效的网络治理。
总之,自2018年4月22日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提出“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后,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倡议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内涵。“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既孕育了平等主体,拓展人存在之义,促进国际间合作共赢,创生了依赖现实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网络“有机体”。从实践形态上,“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验证了网络是传统意义上劳动工具的新变式,又体现了人在对象化意义上的自我更新,坚持人在网络中认识和改造世界。最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还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理念融会贯通,是解决工业文明主客体冲突、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积极尝试。“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反映了辩证统一、与时俱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观,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实践观,也从经典哲学入手为浮躁的工业提供一个冷静思考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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