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莉琴 肖发荣
(西安石油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5)
近代中国社会处于急剧的变动之中,康有为、梁启超曾将其称为“四千年未有之变局”。[1]183、217甲午战败后,更多的人开始反思中国的社会问题,尤其是教育问题。正如梁启超所说:“甲午受创,渐知兴学。”[1]104对他而言,女学更被赋予了“救亡图存”的时代意义。作为当时思想界、舆论界的旗手,在1896年发表的《论女学》一文中,梁启超明确提出了“欲强国必由女学”[1]30的思想。本文将对这一重要思想略作探析,以就教于方家。
什么是“女学”?梁启超曾说:“古之号称才女者,则批风抹月,拈花弄草,能为伤春惜别之语,成诗词集数卷,斯为至矣!若等此事,本不能目之为学”,“吾之所谓学者,内之以拓其胸怀,外之以助其生计,一举而获数善”。[1]31可见,梁启超所谓的“女学”与古代“才女”之“学”有很大的不同。在他看来,真正的女学不仅可以使女子“拓其胸怀”,而且还可“助其生计”,内外双修而“获数善”。不难看出,梁氏所提倡的女学的确是一种经世致用的实学。他说:“女学最盛者,其国最强,不战而屈人之兵,美是也。女学次盛者,其国次强,英、法、德、日是也。女学衰,母教失,无业众,智民少,国之所存者幸矣,印度、波斯、土耳其是也。”[1]33通过比较,梁氏切实感受到女学盛衰关乎国家强弱。他敏锐地意识到“天下积弱之本,则必自妇人不学始”。在此基础上,梁氏对兴女学的必要性作了深刻而全面的分析。
第一,兴女学,使女子接受教育,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增长。梁启超认为,一个国家,人人各有职业,各能自养,则国大治,而“国家强弱比例差”则在于“无业之民之多寡”。中国“女子二万万”全属“分利”之人,再加之男子中“分利之人,将及生利之半”,这就必然造成中国的贫弱。不仅如此,妇人由于不学,没有职业,不仅“不能自养”,还“待养于他人”,“妇人待养而男子不能养之也”,所以“男子以犬马奴隶畜之”,这不仅导致“妇人极苦”,而且“男子亦极苦”。妇女无业,使得自己处于社会的最低层,而且连累男子终日劳作。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使“人人以一身所做之业,为一身衣食计”。[1]30那么,怎样才能使女子有业呢?梁氏提出:“学也者,业之母也。”[1]31女子只有通过学习掌握知识,才能获得职业,进而实现自养。梁氏又指出:“国何以强?民富斯国强也。民何以富?使人人足以自养,而不必以一人而养数人,斯民富也。”[1]31可见,女学之兴不仅可以使女子“自养”,而且还可以最终实现民富国强。在这个时期,梁氏已经朦胧意识到,妇女地位低下是因为没有职业,从而导致经济上未能获得独立的地位,这种思想在当时无疑是非常进步的。在女性社会地位研究中,现代学者大多都强调“经济”因素,这是毋庸置疑的,和“唯物史观”重视社会生产也是比较贴合的。可见,“经济”因素的确不能忽视。从这个意义上说,梁启超在二十世纪初就提出女性的经济独立和职业化问题,不仅具有先见之明,而且在当时对于促进女性解放也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仅仅“以女性在生产劳动中的作用来论说女性的社会地位”,则有失偏颇。在我们看来,“女性在生产中的作用对于其社会地位来说,并不是必然的、绝对的决定因素,而更为重要的是社会的性别分工和社会评价系统对女性的选择和认可”。今天看来,这一点仍然值得我们反思。[2]89-94
第二,兴女学是女子自身素质提高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梁启超首先批评了“妇人无才即是德”的传统观点,认为使“天下女子,不识一字,不读一书,然后为贤淑之正宗,此实祸天下之道也。”[1]31通过对比“乡僻妇妪”和“宦学家之妇女”,梁氏发现:不识一字的乡僻妇妪不仅没有因为不识字 “而贤淑有加”,相反,其“取帚之谇,反唇之嵇”较之宦学家妇女“殆益甚也”。这种深刻的社会现实无疑是对“女子无才即是德”观点的极大讽刺。从学理上来看,女子不读书的后果就是“所见极小,目光心力,尽日营营于此极小之圈限中”,对于“天地之间之事物,一无所闻,而竭其终身之精神,以争强弱讲交涉于筐箧之间”,这不仅影响家庭和睦,而且还连累男子。相反,如果女子接受教育,则“知有万古,有五洲,与夫生人所以相处之道,万国所以强弱之理,则其心也,方忧天下悯众生之不暇,而必无余力以计较于家人妇子事也”。这样,不仅可以拓展女子的视野,开阔女子的胸怀,而且还可以促使女子更好地治理家务,达到 “一举而数善”的目的。[1]31梁启超还以江西康爱德女士为例,来说明女子学与不学的差别。在他看来,康女士如若不读书,其才力智慧,必无以悬绝与常人。然而康女士被传教士带到美国接受了正规学校教育,更学习医学,以救众生之疾苦。“女士无他志念,惟以中国之积弱,引为深耻,自发大心,为二万万人请命,思提携而转图之”。[1]79教育不仅使康女士增长了知识,而且还激发了她“忧天下,悯众生”的大爱情怀,使其自身的人格精神境界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第三,女学的兴衰也直接影响到儿童的教育。梁启超指出:“孩提之童,母亲于父,其性情嗜好,惟妇人能因势而利导之,以故母教善者,其子之成立也易。不善者,其子成立也难。”[1]31可见,母教关乎儿童的成长,其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梁氏继而从正反两方面作了进一步的说明。从反面来说,女子不学,母教不立,必然会导致儿童教育“猥陋灭裂,无所取材”。儿童终日所闻不过是“床笫筐箧至猥极琐之事”,“其上也者,歆之以得科第,保禄利,诲之以嗣产业,长子孙,斯为至矣”。这必然造成“营私趋利,苟且无耻,固陋蛮野”的后果。反之,若“为人母者,通于学本,达于教法,则孩童十岁以前,于一切学问之浅理,与夫立志立身之道,皆可以粗有所知矣”。[1]31梁氏看到“美国婴儿学塾,近年教习,皆改用妇人,以其娴静细密,且能与儿童亲”,而“中国妇学不讲,为人母者,半不识字,安能教人?始基之坏,实已坐此”。[1]40这不仅说明女性在儿童教育中具有天然的优势和重要性,而且还指明了中国妇学(女学)不兴是导致人才“始基之坏”恶果的根源。因此,梁氏指出,必须要改善母教,兴办女学,使妇女接受教育,从而实现“正人心”、“广人才”的目标。在此基础上,梁氏明确了“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1]32的主张。
第四,女学的兴衰,也是影响胎教的重要因素。梁启超认为女子学习与否对于胎教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他看到西人“言种族之学者,以胎教为第一义”,因而主张女子受教育是保证优生的基础,是胎教不可或缺的一环。梁启超说:“各国之以强兵为意者,亦令国中妇人,一律习体操,以为必如是,然后所生之子,肤革充盈,筋力强壮也。此亦女学堂中一大义也。”妇人强则所生子亦强,故梁氏认为“妇学为保种之权舆”。[1]32可见,女学兴盛才能真正实现保种保国的目的。
不难看出,梁启超始终坚持:为了更好的教育下一代,也为了中国的国富民强,女子必须要接受教育,真正提高自身的素质。针对时人“数千年来,男子之成绝学,立大功者,方策不绝,而妇人无闻”的疑问,他指出:男女之聪明程度并无差异,“男女之于学,各有所长,非有轩轾”,“所以生差别者,在智慧之开与不开耳”。而且从现实社会的情况来看,“妇女苟从事于学,有过于男子者二事:一曰少酬应之繁,二曰免考试之难”。再加之妇女“其居静,其心细”,所以“往往有男子所不能穷之理,而妇人穷之,男子所不能创之法,而妇人创之。”[1]32梁氏还举出西方摩哈默德之母、以伯南之女、侯失勒约翰之姑和中国康爱德、石美玉的例子,这些女性的“学业成就,视男子未或让”,[1]32此足以证明女子的智力并不比男子差。
梁启超《论女学》的发表犹如思想界的春雷,不仅强烈地冲击了传统的道德观念,而且还开创了一种新的社会风尚。他的“欲强国必由学校”、“欲强国必由女学”的观点,把女学的发展和国家、民族的强大联系在一起。他对时人所谓的“教妇人非所急也”[1]33观点进行了激烈的批评,认为西方国家的强盛就在于男女具有同等受教育的机会。正是教育机会的获得,使得“男子所共能,抑妇女所共能也。”[1]33妇女和男子都是可用之材,中国二万万的男子是人才,二万万的女子也可以通过学习成为有用之材。国家之所立者依赖于人才,“今言治国而必推本于学校”,只有将占人口一半的妇女也培养成有用之材,才能使国家强盛。他还以国外的例子为证来说明这一点。他指出:“西方全盛之国,莫美若,东方新兴之国,莫日本若。……日本之女学,约分为十三科……其与男子相出入者,犹未数事而已,此数事者,大率与兵政相关,亦尚力之世多当有事者也。……太平之世……国中无男无女,皆各执一业以自养。”[1]33通过对国外情况的考察,梁启超得出了“女学最盛者,其国最强”[1]33的观点。而对于中国来讲,不仅要兴办女学,而且刻不容缓。因此,梁启超大声疾呼“中国之宜兴妇学,如此其急也”。[1]33
同时,梁启超还对妇学的具体实践方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学也者,匪直晨夕伏案,对卷伊吾而已……师友讲习,以开其智;中外游历,以增其才。数者相辅,然后学乃成。”[1]33也就是说,女子不仅要接受正规学校教育的训练,而且还应广泛地参与社会活动。梁氏在这里所提倡的学习方法,已隐约涵括了素质教育的原则,这充分体现了梁启超的远见卓识。在这里,梁启超论述了兴女学有利于国计民生、有利于下一代成长的观点,这就打破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
在深刻分析了兴女学的必要性之后,梁启超认识到,要想将女学真正办好,就必须对现实社会中阻碍女学发展的一些陈规陋习进行破除,而这一时期对缠足的批评则成为梁氏女学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正如梁启超所说:“缠足一日不变,则女学一日不立。”[1]33很显然的是,中国近代的妇女解放,离不开妇女身体上的解放。1896年,梁启超在《时务报》上发表了《戒缠足会叙》一文,集中阐发了他的戒缠足思想。
首先,梁启超站在对全人类女性关怀的立场上对缠足进行了尖锐的批评。他相信,人类社会中“男女中分,受生于天,受爱于父母,非有异也”,但是“人类之初起,以力胜者也”,由于男女之力“最悬绝不相敌”,这就导致了“扶阳抑阴说”的产生,从而使得“无一言一事为女子计”,女性只能处于“服役”、“玩好”的地位。[1]80梁启超举例说:“非洲、印度以石压首,使成扁形,其刑若黥。欧洲好细腰,其刑若关木。中国缠足,其刑若斫胫。三刑行而地球之妇女无完人矣。”[1]80正是这些摧残女子身体习俗的存在,才造成了“地球之妇女无完人”的悲惨结果。
其次,梁启超从两个方面集中批评了缠足的危害。一方面,缠足对女子自身健康造成危害。对于女子来讲,“龀齿未易已受极刑,骨节折落,皮肉溃脱,创疡充斥,脓血狼籍,呻吟弗顾,悲啼弗恤,哀求弗应,嗥号弗闻,数月之内,杖而不起,一年之内,舁而后行”。这样残害身体的习俗,即使“岁狱吏之尊,无此忍心,即九世之仇,亦报不至是。顾乃以骨肉之爱,天性之亲,狥彼俗情,为此荼毒,呜呼!可不谓愚人哉?可不谓忍人哉?”[1]80另一方面,缠足对国家也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梁启超指出:“中国之积弱,至今日极矣”,[1]80而“推及天下积弱之本,则必自妇人不学始”,所以“欲强国必由女学”。[1]33但在中国,“人生六七年,入学之时也”,却“刑戮之倡优之”,缠足之举实乃“率中国四万万人之半,而纳诸罪人贱役之林”,[1]80这必然导致国家的衰弱。因而为了富国强民,就必须戒除缠足陋习。梁启超把戒缠足提高到关系富国强民的高度,这在积贫积弱、饱受列强欺凌的中国社会更容易引起有识之士的共鸣。难能可贵的是,梁启超的戒缠足、兴女学思想中包含着男女平等的因素,他所追求的通过教育来培养具有新民德、新理想的国家公民,对当时中国的智识阶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当时人们(主要是青年)思想发展前进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过渡环节。”[3]7
再次,梁启超从《易大传》“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思想出发,认为废除残害妇女身心的陋习是世界历史发展的趋势。他看到“非洲、印度之压首,欧洲之细腰,今其地好义之士,各合力变,思所以豁去之,殆将变矣”,而中国即使在清王朝有废除缠足的法令,由于“旧污太深,奉行不力,沿谬蹈敝,仍数百年”,现在虽有“豪杰之士,毅然思所以易之”,但是,“斯义虽立,而丕变为难”。这就说明,缠足陋习虽然要废除,但是还面临着很大的阻力。正因为此,梁启超才高度赞扬了赖弼彤、陈默庵等人创办不缠足会的壮举,认为他们是“今之人杰也”。[1]80这是他对当时发起不缠足运动人士在舆论上的有力支持。
最后,梁启超把缠足和女学联系起来,认为缠足是女子不能接受正常学校教育的阻碍因素。他说:“今中国妇女,深居闺阁,足不出户,终身未尝见一通人,履一都会,独学无友,孤陋寡闻,……不宁惟是,彼方毁人肢体,溃人血肉,一以人为废疾,一以人为刑戮,以快其一己耳目之玩好。”[1]33在这种情况下,妇女“安知有学,而安能从事于学?”因此,梁氏提出了“缠足一日不废,女学一日不兴”的观点。在他看来,女子学与不学,不仅关系女子自身的地位、后代的教育,而且关系国家、民族的强大。兴女学和戒缠足二者是相辅相成的,缠足的废除有利于促进女学的发展,而女学的发展也必然使缠足陋习逐渐得到废除。
值得注意的是,梁启超不仅在理论上激烈地批评了缠足陋习,而且还亲自参与到戒除缠足陋习的活动之中。1897年,梁启超发起成立了“不缠足会”,亲自制订《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章程》首先明确了立会的目的,即:“此会之设,原为缠足之风,本非人情所乐,徒以习俗既久,苟不如此,即难以择婚,故特创此会。使会中同志,可以互通婚姻。无所顾虑。庶几流风渐光,革此浇风。”[1]105可见,“不缠足会”的设立,首要目标即在革除“缠足之风”,为新式婚姻的出现提供良好的条件。不仅如此,《章程》还详细规定入会条件、会籍章程、经费等问题。《章程》后还列出了不缠足会董事的姓氏,[1]106这就表明戒缠足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也说明梁启超等人对废除缠足陋习宣传力度的加强。在上海不缠足会的影响和带动下,天津、潮州、福州、长沙等二十多个地方先后成立了不缠足会,[4]132-133极大地推动了不缠足运动的发展。
同时,梁启超还把不缠足的思想贯彻到自己的家庭生活中。他的妻子李蕙仙生活在封建大家庭中,从小就已缠足。梁启超一直鼓励李蕙仙放足,即便是流亡海外之时,他也始终关注着李蕙仙的放足情况。梁启超在致李蕙仙的信中曾说:“卿已放足否?宜速为之,……此间人多放者,初时虽觉痛苦,半月后即可平复矣。”[5]13他不仅鼓励妻子放足,而且对放足可能产生的痛苦也有相当地了解。
另外,梁启超还充分利用他创办报纸的有利条件,以《时务报》为阵地,不仅宣传不缠足思想,而且还广泛介绍各地的戒缠足情况。一方面,他亲自撰写文章阐发戒缠足思想;另一方面,还刊登一些外国人对中国女性缠足之俗的批评文章,如《中国妇女宜戒缠足说》、《劝中国女子不宜缠足》等。[6]571-572这些思想传入社会各个阶层,引起了更多的人支持不缠足运动的发展,从而在当时社会中形成了一股不缠足的新风气。而对梁启超来讲,不缠足运动的发展,又构成其女学思想从理论到实践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过渡环节。
梁启超不仅提倡兴女学,而且还参与了女子学校的创办。1897年冬,他和经元善等人在上海创办经正女学堂,这是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所女学堂,开启了近代中国人兴办女学的风气。为了更好地发展女学,梁启超在《时务报》上发表了《上海新设女学堂章程》。在《章程》中,明确了“欲复三代妇学宏规,为大开民智张本,必使妇人各得其自有之权,然后风气可开,名实相副”。《章程》规定:“堂中一切捐助、创始及提调、教习,皆由妇女为之”;《章程》还特别声明:“自堂门以内,永远不准男子闯入”。男性董事与办事人员,均需在与校内隔离的外院办公。[6]8在教学内容上,《章程》规定:“堂中功课,中文西文各半。皆先识字,次文法,次读各门学问启蒙粗浅之书,次读史志、艺术、治法、性理之书。”女学堂具体的课程包括:中文有《女孝经》、《女四书》、《幼学须知句解》、《内则衍义》及十三经、唐诗、古文之类;西文课程有英文、算术、地理、图画等,于读书写字之暇,兼习体操、琴学。此外还有女红等劳作类的课程。[6]9体操运动对促进女子放足、尽快恢复双脚的运动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女子强身健体,养成她们自尊、自强的人格。女红等劳作课程的开设,促使女子进入生利者行列。职业的获得,为保证经济上的独立、女子自身地位的改善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梁启超还为女子指明了一些可以从事的职业,“学成者由堂中给以文凭,他日即可以充当医生、律师、教习等任”。可以看出,《章程》体现了梁启超“复前代之遗规,采泰西之美制”的办学宗旨。[7]104当然,这时期的女学堂亦有不少局限,如女学虽然以妇女为主,但并不彻底,而且两性隔离的色彩较重,女子教育还局限于“良家闺秀”、“名门贵媛”极小的圈子内。同时,女学堂在一定程度上是由男性主导的,女子没有获得应有的独立地位。尽管如此,他所提出的“为大开民智张本,必使妇人各得其自有之权”的思想,已经体现出女学逐渐由培养传统的“妇德”向培养女性自治能力的过渡。值得注意的是,梁氏之所以兴办女学,其目的就是要将广大的妇女培养成“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妇道既昌,千室良善”[1]104的“新贤妻良母”。在梁启超看来,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妇女不仅仅是生养子女的母亲,更是教育、引导子女成为国家栋梁之材的“国民母”。
综上所述,梁启超的“欲强国必由女学”说,把女学的发展和国家、民族的强大联系在一起,明确了女学的兴与不兴与国家盛衰、民族存亡的关系。或许有人会认为梁启超把女学的地位拔的太高,但是在笔者看来,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这恰恰体现了梁氏在女学问题上的远见卓识和他对民族、对国家的赤诚之心。正是梁氏对女学思想的宣传及其创办女学的实践,才推动了中国近代较早一批女性的觉醒。这些女性觉醒后,进而通过办学会、办报纸等行为,不仅宣传了女学思想,而且进一步促进了近代中国女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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