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华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灵魂和精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思想源泉。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学习时强调:“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1]当下,探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思想文化,记载了中华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开展的精神活动、进行的理性思维、创造的文化成果,反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已经成为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
从国家发展角度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续了“国富兵强”“民惟邦本”“和合共生”等思想。首先,富强,即富足而强盛。国家富强历来是封建统治阶级追求的重要目标。古代思想家对“国富兵强”有许多重要论述。如,韩非在《韩非子·定法》中指出:“是以其民用力劳而不休,逐敌危而不却,故其国富而兵强。”管仲在《管子·治国第四十八》中强调:“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这些“富强”思想,代表中华传统文化的主要方面,对当前追求“富强”目标具有重要启示。其次,中华传统文化是以人为本的文化,“民本”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要素,在中国古代长期延续着。早在《尚书·五子之歌》中就有论及民本的思想:“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管子首次使用“以人为本”这一命题,在《管子·霸言》指出:“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儒家的“仁政”,其实质就是强调民本。比如,《孟子·尽心下》指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荀子·大略》云:“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再次,“和合”是中国古代思想的主流,体现了中华民族对和谐的不懈追求。“和合”一词最早见于《国语·郑语》:“夏禹能单平水土,以品处庶类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中国古代“和合”思想内含己和、人和、天和三个层面,通过己和达到人和,人和达到家和,家和达到社会和,最后实现“天人合一”、社会和谐。如,《论语·学而》有云:“礼之用,和为贵。 ”《孟子·公孙丑下》指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天论》说道:“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性伪合而天下治。”等等。
在社会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续了“天下为公”“重义轻利”“隆礼重法”的价值。首先,中华民族崇尚公平与正义,中华传统文化蕴涵着丰富的社会公正的“均平”思想。比如,《论语·季氏》中讲到:“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又如,《荀子·不苟》中强调:“公生明,偏生暗。”《韩非子·饰邪》中也说道:“摇镜则不得为明,摇衡则不得为正。”再如,《礼记·礼运》强调:“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些论述充分反映了古人对公平正义的向往与追求。其次,“重义轻利”是儒家所倡导的高尚的行为准则,对此,孔子、孟子、董仲舒等皆有阐释。如,《论语·里仁》中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告子上》中谈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汉书·董仲舒传》指出:“夫仁人者,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是以仲尼之门,五尺之童,羞称五霸,为其先诈力,而后仁义也。”儒家倡导的这一思想并不是“义”与“利”的对立,而是辩证统一的。再次,“隆礼重法”是荀子综合儒家“礼”和法家“法”的主张,将二者统一起来,既隆礼,又重法,礼法并提,提出了“隆礼重法”、“礼法并重”的新思想,即《荀子·成相》中所言:“治之经,礼与刑。 ”关于“礼”“法”,荀子有诸多论述。《荀子·议兵》云:“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荀子·君道》指出:“法者,治之端也。”“隆礼重法则国有常。”《荀子·强国》强调:“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荀子·劝学》说道:“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只有将礼义道德和赏庆刑罚结合起来,才能够实现“合大众、美国家”的目的。这也是当前我国实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起源。
在个人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续了“忧患担当”“专心致志”“仁者爱人”的道德修养。首先,“忧患担当”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体现了中国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论语·宪问》指出:“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孟轲在《孟子·告子》中强调:“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在《孟子·公孙丑下》中指出:“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这些都是有入世情怀和担当精神的体现。其次,“专心致志”形容集中精神,一心一意,把心思全放在一件事上,是一个人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负责的态度。中华传统文化中内含丰富的“敬业”思想。孟轲在《孟子·告子上》中说道:“今夫弈之为数,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荀况在《荀子·性恶》中指出:“今使涂之人优术为学,专心致志,思索熟察,加日悬久,和善而不息,则通于神明,参于天地矣。”《礼记·学记》亦说:“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宋代理学家朱熹在《四书集注》中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乐群者,乐于取益以辅其仁也。”这都可以看作古人在敬业方面的追求。最后,“仁爱”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和基础,是儒家区别于其他诸子百家的根本思想。儒家“仁爱”思想包括爱亲、爱众、忠恕之道、恭宽信敏惠以及克己复礼为仁等几个方面。“爱亲”,《中庸》中有云:“仁者,人也,亲亲为大。”“爱众”,《论语·颜渊》中指出:“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忠恕之道”,”《论语·卫灵公》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恭宽信敏惠”,《论语·阳货》中指出:“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则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儒家的这一思想得到封建统治阶级的认可并大力推行,从而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和确立,既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具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又立足当前国情,吸收了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理论品质的突出表现,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表达。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愿景和价值追求,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
富强,是中华民族的千年夙愿。纵观古今,国家富强始终是统治者追求的重要目标。中国传统的富强,是平均主义的富强观,其实质是封建统治者的富强。而当下提出的富强,是国家富强与人民富强的辩证统一,是带有鲜明的社会主义特征的价值理念,即社会主义的富强观。这种富强观,是建立在丰厚的物质财富和强大的精神支撑基础之上的富强。这种富强观,超越了平均主义富强观,突破了阶级的局限性,做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富强。
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民主一词虽源于西方,但不专属于西方。中国古代思想家提出的民主思想,主张君主应该代表人民的利益、为之服务。当前,我国提出的民主是最高形式的社会主义民主,其本质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这种民主,一方面,是指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另一方面,它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和生命力所在。“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3](P168)同时,这种民主,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反映,更是中国共产党的不懈追求。
文明是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提出的文明是与中华传统文明一脉相承的,但这种文明的内涵已不是传统农耕文明所能企及的,其具有更加丰富的科学观念、民主思想、人权理念、法治精神等思想内涵。这种文明,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升华,是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和极大进步的精神文明的统一,是先进的政治文明、制度文明、社会文明以及生态文明的统一,它克服了传统农耕文明片面追求物质文明的负面性,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明。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和谐是中华民族的历来追求。中国古代思想家提出的和谐思想是对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以及人与社会的和谐的生动表达。而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之一的和谐,倡导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国家与国家的和谐乃至整个世界的和谐,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和现实诉求。当前,我国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这种和谐理念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上的彰显。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
自由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理想。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解放的学说,特别是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的论述,旗帜鲜明地向世界宣称了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主旨和价值追求。这是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倡导所谓自由的扬弃和超越。孔子的“从心所欲”、庄子的“逍遥游”等,都表达了对自由的追求,但这种自由在古代并未占据主导地位。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遵循之一的自由,是人本质意义上的自由,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
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其本质是在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地位和权益平等基础上予以社会成员提供均等的发展机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平等,指的是人们处于同等的地位,既是人格上的平等,也是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既不重蹈我国古代“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绝对平均主义的覆辙,也不生搬资本主义的少数人的平等。只有实现平等,才能获得自由。将平等作为党和国家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社会优越于资本主义的体现之一。
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是古往今来人们不懈追求的价值目标。公正是一个历史范畴,其实现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尺度。资本主义的本质和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性质决定了在剥削压迫制度下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公正。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完善,从根本上改变了人民的历史命运,实现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的真正的公正。当前,尽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收入分配不公平、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等问题,但党和国家对公正的倡导、培育和践行,既对这些问题作出了回应,也表明了对公正的终极追求。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自由、平等、公正的制度保证。依法治国,摒弃了古代封建社会几千年的“人治”理念,凸显了法治精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倡导法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之一,就是要让法治作为全民的信仰,促使其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强大动力。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
爱国是调节个人与国家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倡导的爱国核心价值观,其内涵与以往有了质的变化。封建主义统治者强调人们爱国,其实质是维护皇权,人民生活在“天子”脚下。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样,公民爱国,实际上就是爱自己国家的人民,捍卫公民自己的根本利益。当下倡导爱国,是广大公民责无旁贷的道德责任和必须履行的道德义务。
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也是职业道德的灵魂。敬业就是人们在某集体的工作及学习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的工作学习态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敬业,是集职业理想、职业情感、职业信念、职业道德及从业态度等于一体,要求有巩固的专业思想,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尽职尽责;有勤勉的工作态度,脚踏实地;有旺盛的进取意识,不断创新;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公而忘私。
诚信,指诚实守信,它是人类社会传承下来的优良道德品质,也是我国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更是个人道德的基石,强调“良心”、“良知”。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是日常行为的诚实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合称。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之一,是立身之本、齐家之道、交友之基、为政之法乃至立国之基,要求人们戒欺、信守承诺、诚信待人、言行一致。诚信是人必备的优良品格,一个人讲诚信,就代表他是一个讲文明的人。讲诚信的人,处处受欢迎。
友善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人际交往的基本准则,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瑰宝。我国古代思想家关于友善的思想,更多地是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和谐关系。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友善,不仅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纽带,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精神条件。其有着丰富而彰显当代特征的内涵,包括谦敬礼让、宽以待人、相互扶助、携手奋进、珍惜资源、关爱自然等内容。当前,倡导友善价值观,对于增进朋友之间亲近和睦,助推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凝聚全国各族人民力量具有重大意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密切关系,决定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能保证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族特色,又彰显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同时还能增强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活力。
“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1]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两者关系的明确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密切关系,就是“源”与“水”、“本”与“木”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族特色。
在价值层面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都内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诸多价值理念。这些优秀的价值理念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是民族先驱的创造,无论在过去还是在当下都具有价值。中华五千多年文明发展,创造了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其中最核心的部分已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承续优秀传统文化这一“脉”,汲取“脉”中的营养和精髓,在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的同时,保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族特色。从发展角度而言,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中华传统文化之精华,去中华传统文化之糟粕,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期得到了传承。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承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坚持结合时代特点和我国发展要求,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当前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的思想基础。
中华文化内涵诸多科学的思想和价值理念。这些优秀的思想和理念,不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有其鲜明的民族特色、永不衰减的时代价值。当下,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积极培育和践行,就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升华。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民族精神,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核心价值观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的民族精神是先人所处时代的核心价值观念。当下,对于这些核心价值观念,应坚持“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去之”的科学原则,对有益的价值观念要予以继承和发扬,对负面的价值观念要加以抵御和克服,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1]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达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个人价值准则等提供帮助,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服务,如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就得以彰显。而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就是为了体现它的时代价值。
“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今天,我们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否则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4]要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必须在充分吸收的基础上加以创新,才能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和活力。
为更好地适应当今时代的发展要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周易·系辞下》所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说的是事物在面临发展受阻的局面时,必须改变现状,进行变革和革命。《大学》也指出,“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主张从动态的角度来强调不断革新。正是在这种精神的助推下,中华文化不断发展出新的成果。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取决于其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凝聚力以及感召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索、形成、发展过程中,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态度和对未来追求的愿景的表达。“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1]“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1]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活力。只有如此,才能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适应时代变化中发展,在服务社会建设中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