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丽瑾 侯 倩
2018年1月19日至4月6日,爱奇艺制作上线“中国首档偶像男团竞演养成类真人秀”《偶像练习生》,从1908位练习生中海选100人,经过若干次公演考核,由“全民制作人”网络投票筛选,票数最高的9位练习生组成偶像男团NINEPERCENT出道;4月21日腾讯视频便紧随其后推出“中国首部女团成长节目”《创造101》,以相同模式制造女团“火箭少女101”。两档网综带动了全民造星的狂欢,同时也激起影视行业甚至社会的焦虑,偶像明星作为当代语境中全新的明星类型,成为当代流行文化研究中不可忽视的现象。
20世纪初,电影首先成为“明星身份最规范的确认”①。银幕表演与银幕外公众形象建构了传统明星(star)身份,两者之间的矛盾关系正是明星魅力的来源:银幕表演与社会表演、演员与角色、神秘光环与日常平凡性、作为公众符号和作为私人化个体等对立因素建构了传统明星的身份和意义。随着好莱坞明星制将明星制造规范化、产业化,明星在电影工业制作、商业销售和文化传播中成为应对风险的策略之一,明星助力好莱坞电影在全球流通,明星制也因此风行各国。传统明星是好莱坞明星制的产物,制片厂通过与明星签订长期合同,从公共和私人领域全面控制明星身份、形象和明星价值的使用。后制片厂时代,明星从与制片厂签订长期合约转向经纪人负责,电影明星自由度提升,商业价值获得了更充分地挖掘。随着娱乐产业的发展,流行音乐、体育等领域的名人被好莱坞引进,此时的明星身份“必须在贯穿于整个娱乐样式的、由媒体驱动的对‘变得出名’的状态进行创造与利用的语境中进行考察”②,明星即名人。
在中国电影发展各阶段,明星制造及明星制发展既有对好莱坞的模仿,也有明显不同于好莱坞的本国特征。在当下的产业、媒介和文化语境中则表现出新的状态和问题。反观《偶像练习生》和《创造101》,以源自日韩娱乐产业的“养成系”偶像培养为模式,招募素人成为练习生,进行艺能培训,经考核出道成为偶像。养成系偶像在中国最为成功的实验是TFboys,此外也有在小范围内由固定粉丝群“供养”的SNH48等。不过,上述两档网综在借鉴日韩经验的基础上,能够如此迅速聚集粉丝、媒介资源和资本,并借互联网传播之力在短时间内真正点爆“养成系”偶像及其制造模式的热度,也是当代中国文化语境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就在这一模式开始大肆实验并被期待推动一波娱乐热潮和产业发展的时候,央视2018年《开学第一课》“阴差阳错”地将媒体声浪转向对青少年娱乐偶像形象、审美与主流文化价值观断裂和错位的质疑,加上久遭诟病的明星“天价片酬”,以及此前“流量明星”“小鲜肉”流行造成的社会焦虑,偶像明星再一次成为大众和媒体关注和批评的热点,并被认为是造成当下中国影视产业和娱乐工业发展某些困境的因素。可见,偶像明星现象关联当代中国媒介和文化的诸多问题,对此进行学术剖析和理论阐释显得十分必要。
追溯明星研究的历史,理查德·戴尔里程碑式的著作《明星》,奠定了作为电影研究方法的明星研究,也成为国内明星研究依据的主要方法。不过,戴尔的理论以经典好莱坞时期的明星及明星制为研究对象,时过境迁,如今已经无法准确阐释NINEPERCENT、火箭少女101、TFboys、鹿晗等新生偶像现象。而互联网所带来的全球性社会生态变化则可能从新的视角和维度拓展明星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学科范畴。
以美国媒介和文化研究学者亨利·詹金斯等人为代表,提出“融合文化”(convergence culture)概念描述当代全球社会生态,在媒介融合的全球命题跨越了单纯技术融合的初期阶段之后,对文化、受众及跨行业全面融合的认知成为研究关注的焦点。融合文化致力于研究新旧媒介碰撞、个人媒体和媒介组织机构整合、媒介生产者与媒介消费者互动的媒介环境对文化内部传播技术、产业、受众的影响及社会变革。融合包括横跨多种媒体平台的内容流动、多种媒体产业之间的合作,以及那些四处寻求娱乐体验的媒体受众的迁移行为等,因此,融合文化的研究关涉媒介技术、文化产业和社会权力三个维度。最初的媒介融合实践是复杂的,但也是自然而然的,因为当人们使用媒体之时,媒介融合就已经发生了。詹金斯更为关注这种自然而然发生的融合思想,并把它看作“重塑美国通俗文化的方式”③。他提出,数字新媒体技术普及后,受众不仅分享到前所未有的媒介使用权,而且获得参与文化生产的主动权,粉丝参与促进了媒介内容的流动,跨媒介叙事成为融合文化基本的叙事方式。而参与性作为融合文化特征,不仅代表粉丝参与文化生产的主动权,而且是其自身在融合文化语境中自我安置和认识世界的路径。粉丝文化是詹金斯早期研究的重点,粉丝与融合文化理论体系中的三个核心概念——“媒体融合”“参与文化”“集体智慧”——密切相关,而粉丝的参与性是生成新的偶像明星制造机制,并使其在形象、意义、价值等方面不同于传统明星的最重要因素。由此可见,融合文化不仅是当代偶像出现的文化语境,而且是阐释其生成机制等问题的理论依据。
明星是“表演出来的品牌”④,一语中地指出了明星的媒介属性。无论是传统明星(star)还是偶像明星(idol)无疑都需要依赖媒介表演完成身份、形象和意义建构。传统明星以大银幕为表演的主要媒介,在融合文化时代,偶像明星的表演媒介及由此形成的制造方式和机制已经出现变化。
其中最为明显的是融合文化的跨媒体叙事特征。跨媒体叙事是指“随着媒体融合应运而生的一种新的审美意境——它向消费者施加新的要求,并且依赖于在知识社区的积极参与。跨媒体叙事是一种创造世界的艺术。为了充分体验虚构的世界,消费者必须承担追寻者和收集者的角色,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寻找有关故事的点点滴滴的情节,并通过在线讨论组来比较印证彼此的发现,通过合作来确保每一个在这方面投入时间和精力的人在离开的时候都能获得丰富的娱乐体验”⑤。此处的叙事有着宽泛意义和操作范畴的概念,跨媒体叙事基于媒介融合,它不仅指多个媒体平台以各自擅长的方式叙述故事,而且强调媒介消费者尤其是粉丝的“盗猎者”行为对媒介产品某些材料的“挪用”并“制造出的新的意义”,粉丝寻求弥散于各媒介内容中的意义,使媒介内容迁移流动,粉丝是不同媒体跨越和联合的关键,跨媒体叙事经由媒介消费者/粉丝的参与得以实现。
第一,基于跨媒体叙事策略形成的偶像明星跨媒体叙事特征。
“流量变现”激发媒介公司和组织机构的“跨媒体叙事”策略,与传统明星不同,时下最具人气的明星很难单一依靠大银幕或小荧幕表演获得声誉和人气,而是以多媒体平台制造和传播为基础的。养成类偶像真人秀是养成类偶像制造过程的微缩版本,节目摒弃传统的以舞台表演为中心的单一平台策略,除上线完整节目(包括日常训练记录和舞台才艺表演)之外,在节目专属页面、影院网站、网络社交媒体、传统媒体等多媒介平台发布艺人相关信息、话题,有的艺人经纪公司也会定期上传日常生活训练视频,极大满足融合文化中观众/粉丝寻求多种娱乐体验的需求。经纪公司深谙这一策略,将养成过程中的偶像置于不同媒体,尤其是新媒体产品中反复叙事/表演,用多媒体娱乐形式迎合粉丝、联系粉丝,以实现“流量变现”的互联网商业策略。传统明星是处于演员经济等级结构顶端的演员,主要凭借票房号召力判断其商业价值;偶像明星只有通过多媒介平台充分挖掘其娱乐价值,以高话题度、高关注度带来的流量判断其商业价格,所谓“流量明星”正是互联网商业规则的产物。
因此,当下的偶像明星往往以网络媒体节目、文艺作品(网综、网剧等)出道,借助互联网社交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小视频、小红书等)的宣传集聚人气和话题热度。获得流量关注之后,或者通过电影、电视、时尚杂志等传统媒体提升明星形象,或者以参与网络游戏产品的内容生产和媒介营销扩展粉丝圈、巩固商业价值。这就是媒介融合时代的特征,“讲述每个重要的故事、推广每个品牌及讨好每个消费者等,这些都是通过多媒体平台来实现的。”⑥融合文化语境中,跨媒体叙事性是偶像明星与传统明星最明显的区别。网络新媒体因其流量制造的优势备受青睐,使当代偶像明星普遍具有鲜明的互联网气质,如生命周期短暂、意义匮乏等。同时,跨媒体叙事要求叙事对象在故事世界里有持续扩张的可能性,因此,偶像明星的更迭速度远远超过以往,跨媒体叙事制造偶像,也淘汰那些没有叙事和表演延展空间的艺人。
第二,基于粉丝多媒介娱乐需求的偶像明星跨媒体叙事特征。
首先,互联网改变了粉丝与明星的一般关系模式。传统明星的银幕表演和大众媒体表演建构了粉丝对明星的凝视和窥视,也正是这样的观看方式造就了明星的魅力和粉丝的迷恋。充斥于互联网多媒体平台之上的明星日常化表演使粉丝“窥视”的欲望变得唾手可得,而荧幕、屏幕等多屏观看方式也消解了影院观看的窥视机制和观众的欲望化凝视,粉丝与明星的新型关系与互联网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深刻改变密切相关。互联网带来个体前所未有的自由和独立,人们甚至不再有寻找和建立与他人亲密关系的愿望,但因为无法改变自身的社会性,于是转而追求一种虚拟亲密关系的建构,尤其对于“网生代”受众,互联网是他们展开各种人际关系的强大媒介。养成系明星与互联网时代人们的生活模式,尤其是“宅文化”相关,研究者用准社会交往描述粉丝对偶像的喜爱和支持。自有声电影出现之后,互联网技术变革彻底将明星拉下神坛,改变了粉丝对明星的观看视角,从凝视和窥视转向“拟态亲密关系”⑦的建构,养成系明星是基于互联网媒介生态的明星制造模式。网剧、电视剧、电视真人秀、网综等与大银幕表演、叙事及观众的观看方式不同,这一类叙事文本为粉丝提供足够的认知偶像明星的(日常化)细节、虚拟/真实的生活情境、偶像/角色的喜怒哀乐,创造了足够了解、陪伴偶像的虚拟时空。
其次,粉丝“跨越文本边界和类型边界的逻辑”在媒介融合中找到了更易于实践的场所,粉丝的跨媒体叙事成为偶像明星制造的基本机制。养成系偶像需要粉丝付出大量时间、精力、情感和金钱来“参与”“陪伴”其完成偶像制造。如此强大的参与能力是以互联网新媒体打破时空限制、建构虚拟社群为前提的,在粉丝社群中,人们以积极主动的方式,通过网状消费将碎片化的多媒体偶像明星形象缝合为整体,并使意义在粉丝虚拟社群中流动、共享,配合线下活动,形成粉丝与养成系偶像的亲密关系。也就是说,偶像明星的多媒体表演和文本表达也只有经过粉丝的参与才是具有意义和价值的文化和商业符号。媒介与媒介融合过程中的间隙,媒介消费中的接入点正是粉丝参与媒介文本再生产的生长点。粉丝实践主动、高度参与偶像明星制造,是偶像明星与传统明星在制造机制层面的区别。
粉丝的媒体实践与这一群体使用媒介的习惯和特征有关。他们以社会形式观看媒体内容,擅长汇聚各种知识,利用各自优势,在粉丝社群内部进行信息、资源及体验的交换和分享。因此,粉丝“需要更大的复杂性,需要困难的问题来解决,想要更多的信息来研究”⑧,包括跨媒介叙事和表演在内的跨媒介娱乐形式都是在满足这种需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多个媒体平台满足了粉丝对偶像细致观看、深度讨论、交换心得、形成判断的“复杂性”和“可研究性”需求,逐渐形成独特的“饭圈”话语体系,在“阅读”媒介工业所提供的偶像文本的基础上进而创造粉丝版偶像文本,粉丝与媒介工业共同制造了偶像明星的跨媒体文本。
粉丝对多媒介娱乐形式的需求是由粉丝阅读和对待文化产品的方式所决定的。“粉丝解读文化产品时不仅选择了不同的解读对象和不同的解读密度,而且更进一步选择了别样的阅读及接触文本的方式。”⑨粉丝会将那些原本被认为适用于经典文本的阅读方式,例如文本细读,反复、多次、长时间地阅读和分析用于解读那些被看作快餐文化的流行文本。面对偶像明星的多媒体文本,粉丝社群内有“显微镜女孩”通过截图等方式寻找节目、视听作品里不易发现的细节,在诸如豆瓣小组、百度贴吧、知乎等网络平台建立话题和讨论小组,交流细致的观察和心得。主流文化否认流行文本的“重读”价值,由此划分其与经典文本的文化界限。不过网络媒介发展所提供的技术条件使粉丝重复观看多媒体文本中偶像“表演”简单易行,在重复观看中粉丝可以获取材料以创造新的文本和偶像形象,并且使粉丝以主体的身份介入偶像养成过程。再进一步,粉丝会打破“审美距离”将媒体内容与个体经验结合,他们甚至无所顾忌地打破正统语法和知识产权的限制,在原有文本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创作,“作为自己的文化创作和社会交流的一部分。”⑩在豆瓣、贴吧、知乎等平台上,偶像明星小组有大量粉丝对偶像视听作品进行二次制作的视频、文字资料,基于偶像及其作品的同人文写作。这与粉丝主体以90后、95后“网络原住民”居多有直接关系,粉丝群体自身的媒介素养、审美趣味都有明显的互联网特性。传统明星身份倚赖以电影为主的、较为单一的媒介叙事/表演文本,当我们检视当代媒介融合语境中的偶像明星现象,就很难再以传统的媒介思维做出理论阐释。
詹金斯“融合文化”的理论建构经历了从媒介融合到文化融合的深入,他 1998 年在密歇根大学名为《盗猎者和帝国突击队:数位时代的文化融合》的讲座中提出,受众与媒介内容发生关系的新方式,受众日益增长的跨媒介解读技能,他们对于一个更富参与性的、复杂的媒介文化的渴求。受众作为媒介消费者的角色变化,从被动“受”众浮现为主动的文化生产参与者,是文化融合的驱动力,尤其是互联网媒介环境让受众的主动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彰显。粉丝群比其他受众更早使用新媒体,是更主动的参与者,因此,詹金斯将粉丝文化视为文化融合的先驱,以及参与式文化的代表。偶像明星是参与式文化实践的产物。
首先,粉丝实践的日常化。西方学界对粉丝文化的研究历经三个阶段的认知:以再生产文本对抗主流文化宰制的粉丝文化;有独特媒体消费行为属性的粉丝社群/个体;作为日常生活实践的粉丝文化。融合文化语境下,粉丝行为实践依赖于新媒体变得更加日常化。“初步研究表明网络迷群体的迷实践已经取代政治,成为中国人日常价值的中心”,参与偶像明星养成成为粉丝日常化实践的一种。粉丝参与了偶像明星的生产,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更深的情感层面,粉丝实践的重点是“参与生产”而不是“生产什么”。参与偶像明星的养成是粉丝认知世界的方式,他们以参与流行文化生产的方式参与世界。因此,当下的养成系明星不是传统的有着“卡里斯马”光环的完美明星,而是有待成长的。粉丝借由参与偶像的成长和朝向完美的明星身份的建构过程完成自身认识世界的深层指向,粉丝文化是一种“为我所用”的文化,其意义不仅在于粉丝文本的再生,而且是粉丝自我意义和身份的确认。不完美的偶像给予粉丝参与、陪伴甚至帮助偶像成长的驱动力,粉丝将个体的经验、甚至个人的梦想和期待融合在偶像的成长中。缺少“卡里斯马”精神光环的偶像明星成为日常化自我迷恋的镜中之他者,同时又是自我之镜像。学者戴锦华认为,互联网数字化技术革命中最突出的是智能手机的普及,智能手机正成功地形构人类生存的镜像性处境。许诺向我们展示大千世界的黑镜却不断召唤我们映照自己。可以说,自恋正是这一时代最大的流行和症候。过去仰视明星的粉丝如今迷恋对自我的观看和注视。精神分析理论认为眼睛是欲望化的器官,曾经将欲望投注与明星的粉丝,如今更朝向自己。
其次,将欲望目光转向自我的粉丝,正是在参与偶像养成的实践中,以独特的社群关系、认知理念和行为模式,在自恋镜像中参与偶像叙事、认识世界并自我成长、自我安置。詹金斯引征法国赛博空间理论家列维用“集体智慧”(collective intelligence)概念描述网络社群中出现的大规模信息采集和处理活动。他认为,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所有的东西,但每个人都知道一些东西。人们为了共同的目标而汇聚在一起,组成一种以自愿、临时、策略性的从属关系为标志的新型社群,合作生产和交换知识。以偶像为共同趣味的粉丝正是通过“集体智慧”的知识生产聚集为社群,共享偶像知识和娱乐体验,获得情感归属和社群身份认同。其特征表现为:一方面,粉丝通过具有互动性的虚拟时空连接完成“共享仪式”。粉丝们逐渐发明了一套基于网络媒介特征的独特仪式与表演。正是在对这些特定仪式的重复过程中,粉丝们获得共享的仪式感与社群的整体性认同。研究者以百度贴吧为例,发现粉丝的这些程式化的仪式本身并不具备信息容量和实质内容,而是围绕一个简单明了的目的或愿望,进行重复性、集体性、祈求式、接力式的仪式参与和体验,并由此形成所谓“美感部落”,粉丝社群是典型的美感部落,即以一个共同的偶像、虚拟人物、某个或某类故事文本为精神核心,并且享有共同的阐释路径与审美规则,以及共同的象征符号体系。偶像粉丝群是围绕某个偶像建立的美感部落,共享仪式对于创造和维系一个社群并强化个体的归属感十分重要,通过象征符号的表演、集体记忆的再现、在场体验的共享方式,产生强大的社群整合力量,创造强烈的群体认同感和归属感。通过共享仪式,“粉丝们凝聚成一个具有内部核心和外部边界的整体性结构”。
另一方面,通过具有明显数字媒体特质的“数字礼物”的“互赠游戏”,粉丝们凭借各自的才能在网络社群寻求更多的个人可能性。所谓互赠游戏就是网络空间中粉丝文本的传播和流通活动,它们可以是修改过的一张明星照片、一段明星表演的音频或视频短片,或与明星影视作品相关的资源。对于粉丝来说“元文本说到的,更多是与我们自己息息相关的东西”。互赠是粉丝经济的核心,反商业模式是粉丝文本的支撑,虚拟社群的数字礼物与现实世界的物质礼物不同,馈赠取代商业化交换、符号文本的象征性超越实体物质的实用性,即使现实层面粉丝为偶像众筹几十万到上千万数量不等的金钱,依然以“馈赠”为方式和目的。粉丝馈赠给偶像的数字礼物也好、物质礼物也罢,更多作为“一个愉悦的象征,而不仅仅是支付的工具”。在《偶像练习生》决赛前,粉丝大概就已经知道,前九中基本上有7个位置是有人选的,其他13人竞争剩余2个位置概率很小,但其他13人的粉丝直到关闭投票的最后一刻都没有放弃。对此,如果仅以对粉丝的刻板印象理解他们的“盲目”和“疯狂”恐怕不符合今天的粉丝实践。粉丝对自己行为的阐释是“越投入,越热爱”,这是一个对粉丝而言自我愉悦的过程。
“给予,接受,以及报答”是与礼物相关的三个要素,粉丝借由数字礼物(粉丝创作的偶像明星叙事/表演文本)在社群内展开“象征交换”。聚集在百度贴吧、知乎和豆瓣小组、微博等平台的粉丝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把凭借技术和金钱收集来的明星相关资源整合为再生性文本,在虚拟社群与同伴们分享,即给予;其他粉丝点击阅读、下载收藏或者转发等活动是对给予礼物的接受;如果能积极回复、评论则是报答。如此,数字礼物的馈赠活动就能持续,文本符号的意义得以象征交换。此外,粉丝也可以通过数字礼物的互相馈赠,在社群中获得声誉、权力、地位和社交关系,由时间、才华和精力的付出而积累的在线活动的经验值,逐渐形成粉丝在社群/圈子/场域中与特权相关的级别,由此形成网络社群的圈层结构特征,粉丝社群由趣缘群体演变为社交网络,数字礼物的互赠在人际网络中流动迁移,想要参与其中,粉丝就需要寻找与偶像相关的资源,需要点击、阅读、留言、写作、创作视频,由此完成粉丝驱动的偶像明星的跨媒体叙事文本,更是融合文化语境中粉丝在网络社交空间中的自我安置。“受众会借助于零碎的、从媒体信息流中获取的信息来构建个人神话,并把它转换成我们赖以理解日常生活的资源”。
当代偶像制造机制研究使我们看到,偶像明星现象和问题是融合文化发展进程中媒介、文化、资本、权力,以及粉丝参与整合运作的结果,在中国影视产业结构、网络文化、大众审美等社会背景下,在大众舆论的喧嚣中凸显为时代焦虑。或许以此为起点,我们还可以关注到偶像明星现象所触及的这样一些问题,拓展思路、延伸思考。
第一,融合文化进程中文化与媒介权利结构及话语实践方式呈现出诸多明显变化,其中流行文化与政治之间正在建构一种新型联结,女性和青年为主体的明星粉丝开始通过独特的方式参与到国家和政治话语实践中。融合是商业性媒体内容跨平台流动或媒体公司间的策略性整合,同时也是大众掌握和使用媒介的方式,大众的生活、记忆、幻想、欲望在各种媒介渠道中流动。融合文化根本上代表着我们关于自身与媒体关系思维方式的一种变迁,这种变迁最先通过受众与流行文化之间的关系来实现,人们在娱乐中获得的技能具有多方面意义,可能会影响学习、工作、参与政治的过程及与其他人的联系。当下的偶像明星是粉丝参与跨媒体叙事集体智慧的生产和创造,对一位偶像明星、一部网剧或者一个游戏的迷恋,是受众在当代流行文化中的自我安置,只是所有的转变和文化需求首先都表征为一种娱乐性的追求。一方面,“与娱乐社群有关联的团体日益用他们的曝光度和影响来推动年轻人更多地参与政治过程”;另一方面,“年轻人正从娱乐媒体而不是新闻媒体获取信息”。虽然这种集体智慧目前主要用于娱乐休闲领域,但是詹金斯认为它们完全可以将其应用到教育、法律、政治、军事等更“严肃”的领域。在2016年“帝吧出征Facebook事件”中,研究者对此次网络实践中新加入的明星粉丝群展开研究,发现他们(以女性为主)在践行政治话语时具备主动参与性、卓越的组织能力和媒介素养,以及强大的集体认同感,而上述特质与他们参与偶像明星形象建构与维护的日常网络实践直接相关。融合文化中的媒介粉丝借助集体智慧形成的知识文化(knowledge cultures) 将改变“民族国家的运作方式”。关于流行文化的粉丝和受众如何参与国家和政治话语实践,以及流行文化的教育潜力值得研究。
第二,参与式文化是融合文化语境中的消费主义新样式,从媒介、文化的融合到产业融合,资本逐利是融合文化的驱动力和某些时代焦虑的深层症结。詹金斯在《昆汀·塔伦蒂诺的星球大战·数码电影、媒融合和参与性文化》一文中指出,媒介融合和参与式文化代表了媒介转型的两种模式:前者描述的是媒介所有权和生产方面的变革,后者描述的是媒介消费方面的变革。融合文化在重塑媒介权力、媒介美学的同时,还触及经济层面的深刻重构。一方面,大众及媒体对偶像明星和粉丝的批评不仅源于对亚文化威胁性的警惕,即作为他者的文化品味和审美倾向对主流文化秩序干扰的威胁。就更深的层面而言,粉丝在融合文化中的参与性和话语权,很大程度基于粉丝社群共享的知识、视野和行动所导致的集体性消费,詹金斯分析这种集体性消费形成的强大力量正是因为其“从经济上回击核心机制”“直接影响其权力和作用”,集体智慧形成的知识文化(knowledge cultures)因此能够改变商品文化(commodity cultures);另一方面,融合文化理论对业界实践指导颇为有效。例如有研究者指出,跨媒体叙事概念流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与追逐利润的资本一拍即合。融合文化中“成功的媒介内容必须跨越媒介流动,直至充斥整个文化,如漫画改编成电脑游戏、电视进入电影。媒介消费过程中出现多个入点(entrypoints),消费者被鼓励与媒介内容建立持久的联系;媒介行业与其他行业建立策略性合作伙伴关系”,而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实施交叉促销”,资本便可以坐等收益。为了自身利益,有时粉丝的跨媒体叙事成果也可能被资本窃为己有。可见,媒介组织机构依然比任何单个媒介消费者发挥更大的决定性和影响力。融合从媒介到文化、资本逐步深入,跨媒体叙事不断扩张,粉丝/媒介消费者在“集体智慧”的感召下一边不断填补叙事空隙,一边找出更多的空隙,却可能最终滞留于已被资本收编的无边无垠的故事世界。因此,在全民造星的娱乐狂欢引发的诸多批评之声中,不该忽视资本和利润的驱动因素。
此外,偶像明星(idol)的出现并非意味着传统明星(star)被取代,正如新旧媒体融合,粉丝文化与主流文化的碰撞。主流文化作者、大众媒体制作人依然控制着议程设置,“草根制作人还需要把响应通俗文化内容作为他们自己创造性表达的起点。”偶像明星是文化、产业、媒介融合时代明星的新类型,经纪公司依然掌控着明星的生产与流通,然而粉丝以自己的方式参与了偶像的生产。偶像明星的生产是分众流行文化的产物,只是他们的粉丝在新媒体消费者中比重更大。
偶像明星是融合文化发展进程的产物,融合是一个异质接触碰撞的过程,不可避免出现各种矛盾和悖论,融合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新问题也呈现出临时起意、杂乱无章的特点。因此,对融合文化进程中的偶像明星现象,以及因之而起、与之相关的社会焦虑、行业担忧的关注和思考,也需要在更开阔的历史视野和全球语境中进行理论分析与阐释。
注释:
①② 陈犀禾、徐红等编译:《当代西方电影理论精选》,中国电影出版社2012年版,第9、10页。
④ Paul Mcdonald.HollywoodStardom.Oxford:Wiley Blackwell.2013.p.96.
⑦ 朱丽丽、韩怡晨:《 拟态亲密关系:一项关于养成系偶像粉丝社群的新观察》,《当代传播》,2017年第6期。
⑧⑨⑩ [美]亨利·詹金斯:《文本盗猎者:电视粉丝与参与式文化》,郑熙青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89、17、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