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老子与两个金瓜传说研究

2018-02-09 09:46唐旭东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小燕子老子

唐旭东

(周口师范学院 文学院,河南 周口 466001)

在圣哲老子的故里河南鹿邑,至今流传着老子与两个金瓜的传说。该传说讲的是:在老子的故里鹿邑曲仁里村东头一墙之隔住着张暴和李耳两户人家。一年春天,一对小燕子来到李耳家堂屋里筑巢产卵孵出一窝小燕子。一只小燕子不小心从二檩子上掉下来摔断了一条腿。李耳看到后疼爱地救治了小燕子并把它送回窝里。第二年春天,被李耳救治过的小燕子从南方飞回来,给李耳带回了一颗瓜籽。李耳把瓜籽种到园里,收获了一个金瓜。张暴看到非常眼红,强迫李耳与他换屋居住。当第二年小燕子又孵出小燕子的时候,他用布单子蒙住头脸身子,用一根棍子把一只在二檩子上的小燕子捅了下来,摔断了一条腿。张暴假装非常爱怜地救治了小燕子。第二年春天,小燕子也给他带回了一颗瓜籽。张暴种下去,也结了一个金瓜。但当张暴把金瓜抱回家以后,金瓜里的一点红红的火光却越变越大,最后金瓜变成了一个纸灯笼,“嘭”的一声烧着了,烧完了三间屋子,被大火封门的张暴也被烧得焦头烂额,不成人形。张暴哭着问老五爷这是怎么回事,老五爷告诉他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1]34-36,[2]40-42。故事情节很简单,但细细品读,却可以发现这个故事有着非常深厚的文化底蕴,也颇富有现实教育意义。

一、旌善扬善

鹿邑老子两个金瓜传说表达的根本主题是扬善,表现了鹿邑民间对仁善之德的企慕、追求和道德自律要求。其表现方式有二:一是借助圣哲老子的名义,通过传说人物李耳行善的行为加以示范。二是通过李耳行善得到好报加以诱导,强化这一传说劝善的教化意义。

(一)行为示范

该传说表达的是惩恶扬善的主题,惩恶与扬善是劝善这一根本目的的两个不同方面和不同表达,惩恶亦是为了劝善,二者共同的根本目的是劝化或曰教化世人存善念,修善心,行善事。为了这一根本目的,该传说的作者首先借助圣哲老子的名义,通过塑造与圣哲老子同名同姓的“李耳”这一形象加以善心善行的示范。在故事中,作者以第三方叙事的全知视角描述了李耳看到受伤的小燕子时的心理和行为。当李耳看到“有一只小燕子不小心从二檩子上掉了下来,落在地上,摔断了一只腿”时,他表现出了恻隐与怜悯之心,觉得小燕子摔断了一条腿,“十分可怜”,这四个字是从李耳内心感受角度来写的,生动地表现了李耳看到受伤的小燕子时内心激起的怜悯、疼爱之情。这是一种正常人处于这种情境之下都会有的不忍之心,不忍他人或者他物受到伤害,不忍看到他人或者他物受到伤害以后痛苦的样子,这种不忍之心、恻隐之心正是仁者之心的发端。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3]在此基础上,作为仁者,必然会由这种不忍之心激起更高层次的精神活动,即一种内心的冲动和发自内心的一种愿望:制止或曰结束所见到的人或物的痛苦,既使所见对象的痛苦得到解脱,也使自己因为见到他人或者他物受到伤害而痛苦所产生或曰带来的心理不舒适、不痛快,心理痛苦得到缓解甚至消除。这是比仅仅怀有恻隐与怜悯之心更高一个层次和级别的心理、精神和情感活动,又是在恻隐与怜悯之心基础上自然而然的发展和升华。这种内在的冲动虽说还只是一种心理和精神层面的愿望,但却蕴含着或孕育着产生实质性行动的心理动势。在这种心理动势的驱使下,行为主体很可能付诸实质上的见义勇为行为:用实际的行动结束这种严重的或曰沉重的心理折磨,实现自己心理上的放松甚至解脱。正是在这样一种心理驱动的作用下,李耳迅速地做出了必然的行为:他“疼爱地用手把它托起来,放到桌子上,用布条和线把那条伤腿缠好,又搬个梯子,把它放到窝里”。这里故事讲述者用一连串的细节动作描写具体生动地表现了李耳对小燕子救助的过程,一个“托”字,细腻地表现了李耳对小燕子的疼爱,生怕自己的动作会弄疼小燕子的伤腿,增加小燕子的痛苦,将李耳对小燕子的疼爱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细致入微,生动如画。而搬梯子将小燕子送回窝里这一细节描写则生动地表现了李耳“救人须救彻”的精神,揭示了李耳好事做到底、善始善终、勇于追求完美圆满的品质和性格。该故事的作者正是借助于鹿邑人对“老君爷”的崇拜和景仰之情,通过虚构与“老君爷”同名同姓的“李耳”形象,使这一民间文学形象发挥了与圣哲老子——鹿邑人心中的“老君爷”同等的道德示范和行为榜样的普遍教化意义。这种虚构给该故事传说的听众或者读者造成错觉,使他们误以为故事中的“李耳”就是他们心中的“老君爷”,跟他们一样生于鹿邑、长于鹿邑并且成为一代圣人的历史上真实的老子。当然,这是我们站在局外人的立场上这样看的,也许在故事的讲述者那里,会是另外一种文化场景和心理体验,即故事的讲述者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只是在讲述和传承他们认为老君爷身上曾经实实在在地发生过的故事。可以说,在民间故事中,道德教化和人格塑造不是通过说教来实现的,而是在故事中入情入理地细腻真切地描写典型人物的心理和言行,通过故事中典型人物的言行示范来实现的,从而达到诱导听众或者读者向善的目的。可以说,这种道德熏陶、人格塑造的教化目的是在潜移默化中实现的,民间文学总是期望在道德熏陶、人格塑造的过程中尽可能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该传说通过与圣哲老子同名同姓的虚构人物李耳的善心与善行向该故事传说的听众或者读者传达这样的观念:看,“老君爷”就是这样心存善念,并且以见义勇为的实际行动去关爱一只小燕子的。潜台词是:我们作为他的后人或曰他的同乡人,自然也应该像“老君爷”一样,存善念,修善心,行善事,见义勇为,见危必扶,有难必帮。

按说该传说中虚构的民间文学形象“李耳”的言行当然没有作为证据的资格和说服力。但是,听众或者读者基本上都不会去有意识地对二者加以区分,他们会不自觉地在头脑中将该传说中的“李耳”这一文学形象与历史人物圣哲老子合二为一,把文学形象的“李耳”当成他们心目中的神圣“老君爷”,把民间文学形象“李耳”的行为当成他们心目中的神圣“老君爷”亲身的行为。该传说正是通过对历史人物老子的名姓的借用,使该文学形象得以借助圣哲老子的名声和名义具有了典范和示范的作用与意义,具有了和圣哲老子同等的说服力、影响力和道德感化力量。实际上不仅两个金瓜传说,鹿邑老子故事传说大都让虚构的老子文学形象借重圣哲老子声名影响,以虚拟圣人亲身说法和示范的方式发挥影响力和教化作用。

(二)通过李耳的善行得到好报强化劝善主题

为了强化劝善的主题,该故事还通过李耳的善行得到好报这一结果作为诱导,来进一步加强劝善的效果。故事用生动详细的描写突出了李耳行善事得好报的情节:“小燕子腿上的伤好了。后来随老燕子一起飞到南方去。第二年,那只被李耳救了的燕子从南方飞回来,落到他家堂屋桌子上。李耳见那只燕子脖子上挂个小布袋,就把布袋摘下,撕开一看,是一粒瓜籽。他把瓜籽种到园里。到了夏天,园里长出一棵甜瓜,秧儿青,叶儿绿,五股六杈十分茂盛。离老根不远的地方,结了一个很大的金瓜,金莹莹,黄灿灿,用手掰不烂,用锤砸不开。原来是个价值万贯的大金瓜。从此李耳家富足起来。”正是由于李耳见义勇为,救助了小燕子,所以小燕子为了报答他,给他千里迢迢带来了一颗金瓜籽,让他收获了一个价值万贯的大金瓜,从此改变了家庭的经济状况,由原来的不富足“变得富足起来”。

这一情节的创设显然是作者有意的安排,意在向听众或者读者传达这样一个理念:种善因会得善果,行善事会得好报。而这一理念的传达则是为了诱导劝化世人:因为行善会得到好报,所以要多多行善。这是用存善心、行善事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或者受益来进一步劝化世人,从表达上来说,是在通过圣人行为示范以诱导人们向善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行善事得好报的实例强化劝人行善的主题。

二、惩恶劝善

鹿邑老子与两个金瓜的传说还通过李耳的行善及其得到善报的结果与张暴的作恶及其得到恶报的结果进行对比,突出强调该传说惩恶扬善的主题。如果说与扬善主题相对应的是李耳的善心善行和他得到善报的结果,那么与惩恶主题相对应的是张暴的凶心恶行和他得到恶报的结果。如果说“李耳”的善行及其得到好报的结果是从正面角度弘扬劝善的主题的话,那么张暴的恶行及其得到恶报的结果则是从反面儆戒作恶者弃恶从善,根本目的仍是劝善,只是角度不同而已。该故事将李耳的善行与张暴的恶行以及李耳行善得善报的结果与张暴以恶行受到恶报的结果相对比,进一步强化了该故事传说所要表达的惩恶扬善的主题。小燕子则是该故事编者所设定的这一理念的执行者而不是决定者。因为能从根本上决定人得善报还是遭恶报的还是人自身,亦即是说,取决于人自身的性善性恶,取决于人自身行为的善恶。因为民间文学非常重视这些故事传说的教化意义,以培养善良正直的人,用现在流行的一句话就是培养正能量。所以民间故事传说总是内在地指向人性的善恶,在故事情节设置上通常就是性善者表现出同情、怜悯、无私救助等善心善行,其行为结果就是因为善心善行而得到好报。性恶者则表现出贪婪、狡诈、伪善、伤害、损人利己等凶心恶行,其行为结果就是恶有恶报,害人终害己。像鹿邑两个金瓜传说中张暴先是强横地逼迫李耳与他换房子居住,而后又捅掉摔伤小燕子,并伪善地给小燕子治伤,其根本目的就是妄图得到善报,即获得金瓜,亦即是为了获得价值万贯的财富。问题是他既不是以辛勤劳动来争取,也不愿像李耳那样以无功利的善心善行而赢得,而是以阴谋诡计和损人利己来谋取,结果他不但没有得到善报,反而落得个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下场,不但强抢来的房子被烧个精光,自身也被大火烧得不成人形,这都有力地强化了惩恶劝善的主题。当然,故事说张暴被大火“烧得焦头烂额,不像人形,三间房子也着完了”,要说烧得焦头烂额或许还有可能活,要是烧得“不像人形”,那肯定是活不成的。但民间故事不必考虑这些细节,只要安排故事情节把所要表达的主题表达清楚就够了。其极力突出张暴被惩罚得如此之惨,只是为了突出其小小的贪念恶行导致的极为严重的后果,达到通过惩恶以劝善的效果和目的。最后故事安排了张暴哭着向村上岁数最大的“老五爷”询问原因。老五爷说:“种瓜收瓜,种火收火。你心里明白,不用问我,我劝你以后要学李耳。学李耳,不要光学他的外表儿,要学他的心,要学他做人的品德。”意思是说要学习李耳行善事,要想得到好报,就得行善积德,进一步明确地突出和强调了该故事传说惩恶劝善的主题。

另外,该故事传说的另一个版本中,最后还有李耳主动提出要把自己现在居住的原来属于张暴的房子换回给张暴,张暴表示感谢并表示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这一情节。前面张暴看到李耳因为救助小燕子得到了金瓜,心生恶念,强迫李耳与他更换了房屋。结果他因为凶心恶行得到报应,把自己通过暴力讹诈从李耳手中强抢的房子烧光了。这时候李耳表示:“我这房子烧了,我重盖,不让你花一分钱,你还挪回你的老家,现在咱先将就着住。”[2]42张暴受到了感动,“趴在地上给李耳磕了几个响头”,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今后我再也不学坏了”[2]42。这实际上是突出了李耳行为示范的效果,当然更有助于强调李耳(鹿邑人民心中的“老君爷”)行为示范的巨大力量,进一步突出该故事传说劝善的主题。但实际上,这一情节看似增强了劝化恶人改恶从善的效果,但恶人得到好报(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的结果却降低了该故事传说“惩恶”的意义。当然,民间故事毕竟不等于生活真实,在该故事传说中,恶人张暴如果没有房子住,是否还会心生其他恶念,做出其他恶行,这都是非常现实的问题。李耳这一安排,就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显示了其作为民众心目中的圣人的宽宏大量,也使张暴的实际困难得到了解决,这才是该故事传说要追求的最圆满的结果。

三、万物相通的观念

鹿邑老子两个金瓜传说生动地反映了上古万物相通观念遗存的影响。这种观念的思维和心理基础是古人对于万物区别的模糊。所以在《山海经》等保存的古代神话中,人可以长着长长的鸟喙,人可以长着鸟的翅膀,可以人首蛇身,炎帝的小女儿女娃被淹死后可以化为小鸟精卫,黄土可以变成人,夸父的手杖可以化为一片桃林。这是一种人类思维“混沌未开”时代的文化观念,在上古人的观念中,物与物、物与我的界限是模糊不清的,因而在他们的心目中,万物可以互相“嫁接”,也可以互相转化,成为他们思维模式的重要特点。在鹿邑两个金瓜传说中,如果说一颗瓜籽能生根发芽,长出碧绿的草质藤蔓,结出瓜那是完全真实的自然现象,那么草质的藤蔓上能结出黄金质的瓜,其中包含了这样一个从普通的瓜到黄金质的瓜的思维跨越和转换。而且张暴得到的一颗瓜籽也结出了一个金瓜,而这个金瓜居然变成纸糊的灯笼,最终烧起了熊熊大火,都表现了这种文化观念对鹿邑民间思维方式的深刻影响,以及鹿邑民间对这种思维方式和文化观念的自觉接受、传承以及利用这种思维方式和文化观念再创作的伟力。应该说,在两个金瓜传说产生的时代,人类社会尤其是华夏大地上的人们早已脱离了物我不分、万物互通、相互“嫁接”和相互变化的时代。该传说的作者和读者也许不会相信真的有人首蛇身或者长着鸟喙或者翅膀的人,也不会相信炎帝的小女儿会化为精卫或者盘古的筋肉骨血会化作大地上的江河山脉,或者夸父的手杖会变成桃林,他们早已不再具有混沌未分的心理机制,也不再有万物可以互相转化的观念。他们只是模仿这种上古文化观念,进行再创作,创作出瓜的藤蔓结出黄金,甚至金瓜变成纸灯笼这样的故事情节,并借以传达其惩恶扬善的精神和意旨。这是一种具有积极主动精神的再创作,而并非简单的模仿、接收或者继承。甚至该传说的读者或者听众都觉得这种异物相通的转换自然而然,没有感觉到有任何异样。而且,大家至今还对孙悟空和二郎神的七十二变津津乐道,可见这种上古文化观念在人们心中的遗存以及对人们接受心理的巨大影响。这种遗存也构成了人们接受老子故事传说的文化基础和心理基础。

四、对老子思想的理解与接受

鹿邑老子两个金瓜传说生动地体现了鹿邑民众对老子思想的理解和接受。李耳在救助小燕子的时候并未预料到小燕子会以它之所能给他这样厚重的回报,也完全没有想要小燕子回报,但他却因为基于仁心善念而产生的救助小燕子的行为得到了善报,正是无主观目的、没有为了得到善报却得到了善报,体现了老子无为而有为的思想。正如《老子》所言: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正所谓“有生于无”,得生于无心。若像张暴那样,“有心”为了善报而行伪善之事,则必得不到善报,正所谓“无生于有”,有“心”连“中”即是“患”。

张暴不但霸占了李耳的房子,还贪心不足,凶心恶行,通过伤害小燕子,然后伪善地给小燕子治伤,想要得到小燕子回报的金瓜,结果却不但什么都没有得到,连自身都被“烧得焦头烂额,不像人形”,而且连霸占的李耳的“三间房子也着完了”。《老子》曰:“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第44章),过分地贪婪,必定会付出更大的代价,最终得不偿失。正所谓“积善有余庆,不善有灾殃”,固然,对于利益,谁都喜欢,但张暴为求报偿而得祸的故事告诉我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必须以正道求之,“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李耳主动提出要把自己现在居住的原来属于张暴的房子换回给张暴,张暴表示感谢并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这一情节则体现了鹿邑民间对老子“不善者吾亦善之”的理解和接受。老子曰:“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第49章)这句话的意思是:对于善良的百姓,好好地对待他们,不善良的百姓,也好好地对待他们,这样就能使人人向善。李耳以自己的善心善行、宽宏大度感化了张暴,使他归化向善,生动地诠释了老子“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这一思想。

而且,在该故事传说中,李耳并无一个字的说教,完全是通过行为展现了其作为怜悯同情的仁心善念和见义勇为、有难必帮的善行的榜样力量。正如《老子》所言:“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民间故事就是通过故事中人物的言行示范起到榜样的作用,达到劝善教化的目的。

另外,该故事传说还体现了老子“不争”的思想。《老子》说:“不争,故无尤。”(第8章)试想,当初张暴强要和李耳换房子,如果李耳坚持自己的利益,坚决不换,张暴会怎么样?以张暴的无赖,肯定会给李耳找很多麻烦,甚至人身的伤害。但李耳忍了,换了,固然自己受到了一些损失,但毕竟得到了一份安宁和平安,没有更大的损失和伤害。这也可以说是鹿邑百姓从生活中,从老君爷的故事中得到的生活智慧和教益。

另外,鹿邑老子两个金瓜传说,也在一定程度上曲折地表现了圣人崇拜的观念。老百姓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往往不会去有意识地区分文学形象和历史人物,而直接把文学形象的言行事迹、人格道德直接当作历史人物去信奉、崇拜。这样,该传说中虚构的李耳形象借助历史人物——圣哲老子的大名和影响而具有了巨大的人格和道德示范力量,以榜样的生动形象引导和教育一代代人们守信、向善,这也是圣人崇拜观念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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