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按照《黑龙江省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明确的时间表,分“两步走”消除“大班额”——到2018年,全省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通知》要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对解决“大班额”问题负总责。要建立和完善由政府牵头,教育、机构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国土和城乡规划等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建设规划、用地、教师配备、经费投入等问题,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及学区,加快配建学校,保障足够学位供给。“超大班额”年内必须全部消除。2018年至2020年有消除“大班额”任务的市地,要逐县、逐校普查梳理,摸清底数。特别是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按照完成时限,对应学年和班级,逐一提出解决办法并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