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红波
(肇庆学院 外国语学院,广东 肇庆 526061)
跨文化研究认为,对隐私的理解和运用直接影响到交际的效果。多年来,中国人对隐私问题的认识存在几种倾向:第一种是中国人的隐私观念等同于英文中的privacy,即以欧美的隐私观念为唯一评判标准;第二种是中国人不存在隐私观念,隐私是西方特有的产物;第三种是中国人不看重隐私,西方人太看重隐私。还有一种倾向更加绝对化,认为隐私即阴私。因此我们需要从词源的角度,对隐私的概念作一个正确的解读。
隐私是一个外来概念,是对英文单词privacy的翻译。普遍认为,美国学者Warren和Brandeis是隐私概念的首创者。1890年,他们在《隐私权》一文中提出privacy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不受干涉”“免于侵害”的“独处”的权利。吕耀怀在《当代西方对公共领域隐私问题的研究及其启示》一文中否定了这一看法,认为英国法学家Stephen在1873年就讨论过隐私问题,因而他才是隐私概念提出的第一人,只是在影响力方面稍逊一筹[1]。在中国隐私权概念的产生要晚得多。我国在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才首次在法律上将隐私权列为民事权益的一种[2],认为“隐私是一种当事人不愿他人知晓,不容他人侵入和干涉的个人私生活的秘密。它包括个人信息,个人私事和个人生活领域”。从法律上讲,隐私是“当事人在私人的处所发生的行为或私人独处时发生的行为不暴露给他人或第三人的期望”[3]。Allen认为,“个人隐私是个人其精神状况或有关该人的信息相对于他人的感知或监视手段而言的不可接近状态”[4]。王海燕从空间观的“领地”概念入手,对中美隐私观的差异及其成因进行了对比分析[5]。多数学者(何道宽[6],周慧[7],张梦[8])认为,中美隐私观的差异归结于中国集体主义或群体主义和美国个体主义的文化差异。中国人非常看重群里隐私,中国人隐私的核心是集体主义。本文从自我构元的角度在时间、空间和话题3方面结合典型案例整理比较了中美隐私观的异同。
Singelis认为自我构元反映的是个体在认知情感动机方面与他人的关系倾向,在非西方国家,人们倾向于建立关系寻求联系纽带,而在西方国家,人们倾向于力图脱离对他人的依赖而寻求独立自治[9]。Markus&Kitayama提出2种主要的自我构元:独立自我构元和互依自我构元。在个体主义文化中,独立自我构元占主导地位,它关注的是一个有界的、单一的、稳定的个体,与社会角色和关系是分开的[10]。自我在认知、情感、动机上表现出来并重视自我价值的实现,是独特的、直接的、自我表达的。在像美国这样独立的自我构元文化中,个体如果未能实现与他人的分离,或者不能维护自己的立场,就是一场灾难。独立自我构元强调独立于他人的自我,将个体个性特质表现作为重要的生活目标。
互依自我构元在集体或群体文化中占据主导地位,它重视人与群体的关系[10]。自我、他者以及自我和他者的关系都是互依自我构元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在家里做事,自我与其他家庭成员间存在一种互依关系;在单位做事,同事间存在一种工作中的互依关系。对重视互依自我构元的人来说,与自己有关的重要他人都是自我构元的内容,自我是一个担负使命和责任义务的实体,自我只有通过让步、宽容、服从和保持和谐来维持个体与他人、个体与团体关系的可持续性,脱离他人的自我是毫无意义的。在此视角下,群体关系重于个人利益得失,自我只有通过人际关系才能获得认可。同样地,在互依构元文化中,个体如果未能实现自己与他人的某种关系,那将是一场噩梦。
在跨文化交际中,不同文化对时间、空间概念的解读存在差异,对交际话题的选择也会有取舍。下文将从自我构元的视域,结合案例和访谈,从时间、空间和话题3方面对中美隐私观的差异进行比较分析。
跨文化交际包括语言交际和非语言交际,时间作为无声的语言,可以传递无穷的信息,因此时间问题是非语言交际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人群的时间观念和管控时间的方法不同,它们具体表现在计时、用时和守时等3个方面。Edward Hall把世界各地使用时间的习惯概括为Monochronic Time(一元时间习惯)和Polychronic Time(多元时间习惯)[11]97。一元时间习惯看重日程、阶段性和准时性,其特点是一个时间段安排一个计划。北美、西欧和北欧都属于典型的一元时间文化区域。与之相对应的多元时间习惯在管控时间方面更加富有弹性和人情味。此种文化下的人们对时间没有严格的计划性,可以在一次时间做多件事。拉美、非洲、阿拉伯国家和大部分亚洲国家属于多元时间习惯的地区。
以独立自我构元为主导的美国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效率。为了更加高效地利用时间,他们非常注重时间的安排,可以把时间安排到具体每一天、每个小时做什么事。制定好了的计划通常不容外界的干扰和破坏。如果不得已做出改变,那将是一次非常不愉快的经历。预约是美国社交活动中必要的礼貌行为,且预约的时间越早越好。对于毫无准备的即时预约或者拜访,往往都以拒绝收场。美国朋友Jean曾透露,她有一次拒绝了她的上司(一位中国女性)的临时邀请,原因是她在预约的时间段已经有自己的行程安排。如果勉强答应邀请,势必会扰乱自己的生活安排,这本身就是对自己隐私的侵犯和不尊重。下属拒绝老板在中国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因为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而微妙的关系,拒绝处理不当,可能带来两者关系的破裂,这在互依自我构元文化下的关系社会的中国会是灾难性的。中国人强调对时间的被动适应,在天时、地利与人和的境况下来决定做一件事。
在中国,尤其是农村,邻里之间可以事先不打招呼相互串门,可以毫不顾忌别人的时间安排漫天畅聊,也可以随时中断聊天而去做另一件事。在对学生的访谈中,他们都提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外国教师下课很准时,而中国教师相对喜欢拖堂。他们认为教师在时间上的过于随意影响了他们的学习,已有的期待因为教师的行为而受到影响。而受互依自我构元文化的影响,他们迫于维持良好的师生关系而没有向教师提出看法,但是他们内心还是对此颇有微词,认为教师间接侵占了自己时间,没有尊重学生的人格。张军[12]认为,“隐私是一个人人格尊严的体现,......隐私的保护问题实质上是人格尊严的保护问题,保护个人隐私的价值基础就在于隐私背后的人格尊严。”教师行为影响了学生的时间安排,构成了对隐私的间接侵犯。另一方面,在互依自我构元为取向的中国,人们为了维持或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通常会对自己的日程安排做出相应的调整。笔者在和美国外教John的一次聊天中了解到,美国人对互依自我构元持非常消极的看法,他们认为,在互依自我构元的文化中,人与人之间缺乏独立性和竞争意识;过于看重关系也会导致很多学生经常cheating;个体利益让位于团体利益,有时甚至为了追求consensus而牺牲个体利益;为了维护彼此的关系,个人的私人时间即使被随时干扰甚至侵占最后也通常选择沉默。
在不同的文化中,人们对空间的需要和与空间有关的交际规则也不同。空间作为一种非语言交流形式,在交际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只讨论中美私人距离(空间)和公共距离(空间)与隐私的关系。
Hall[11]158-165认为,根据人际间的亲昵和疏远程度,人际距离可以分为4类:亲近距离(0~45 cm),这是父母、情侣、亲人、亲密朋友之间的距离;个人距离(45~80 cm),这一距离就像伸手碰到对方那样,虽然认识,但是没有特别的关系,这是在进行非正式的个人交谈时最经常保持的距离;社会距离(1.3~3 m),这是一般交际和做生意时常常保持的礼貌距离,通常是at arm’s length,谈话一般采用较正式的语体;公共距离(2~3 m),一般适用于教室等场合。
我们都会注意到,美国人在交谈时,身体距离要保持一臂之长的距离,而中国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则要近得多。再比如,排队时,美国人更愿意与前后人保持一定的距离,而中国人无论在火车站售票厅还是在医院挂号处都是人挨人,甚至可以听到前后人的呼吸声。在美国,教职员工都会有自己的办公室,即使在一个大屋子里办公,大家也都会用活动板把办公桌隔开。办公桌是自己不可侵犯的空间,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可随意翻动办公桌上的“私人物品”。而在中国,同一单位的一般员工共享一间办公室,办公室的门通常都是敞开的,员工可以无需敲门随意出入;办公桌也是相对放置,同事面对面工作。人们对待空间的态度反映了对待隐私的态度。在独立自我构元为导向的社会中,美国人崇尚个体主义,自我意识比较强烈。一个大写的“I”代表的是个人隐私,个人自立,个人表现,个人自由等。美国人对个人空间极度崇尚和高度敏感,“my home is my castle”。周慧[7]认为,“在西方社会,以空间代替围墙作为一种私人领域或隐私调节机制是十分普遍的,而且财富越大,隐私越大,空间似乎也越大,即空间与隐私成正比。”所以,美国家长在进入孩子房间之前都要敲门,而在中国,父母随意进出孩子的房间是很平常的事。谢碧珠和陈国贲[13]比较分析了香港与内地中国人的隐私观念,发现两地年轻人的隐私意识都在增强,因为大部分受访者表示“家人没有随意进入个人地方的权利”“希望家人进房先拍门”。而公共空间则是任何人都可以享有的临时场所,包括公园,街道,邮局等场所。笔者在2014年去美国Madison短期访学时一次乘坐公交车的经历至今让人记忆犹新。笔者被司机要求关掉外放的耳机音乐。听音乐这件私事被带到了公交车这样一个公共空间,因而可能影响到其他乘客,这是没有处理好空间与隐私的微妙关系。相反,中国人在公众场合大声说话,甚至出现你追我打的场面,这是一种公共空间私有化的集体无意识。而近年频发的公共交通上的抢座事件就更加凸显了中国人薄弱的公共空间意识。这是缺乏对公共空间内涵的认识、错误地将公共空间视为个人空间而导致的“全武行”。
中国人的隐私观在互依自我构元文化的影响下呈现出群体隐私的特点。互依自我构元的文化要求人们要建立关系,如打球有球友,下棋有棋友,上网有网友,唱歌有歌友等等。人们都在建立与他人的某种联系,都乐于找到一种属于某个组织或团体的归属感,隐私也局限在某个团体内部,如“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家丑不可外扬”等习语就是群体隐私的具体表现。来自网易新闻的一则消息报道了现任新加坡总理李显龙的弟弟李显扬和妹妹李玮玲在Facebook上发表公开声明,指责并表示对李显龙失去信心,对新加坡的未来感到担心。李显龙的回应是,“兄弟姐妹通过发表公开声明将家事公开化,我感到非常失望······兄弟姐妹之间可能存在分歧,我认为这些分歧应该是只限在家庭里”。在李显龙看来,家庭事务属于隐私内容,不应该暴露在Facebook这样一个公共空间平台上。
一则发生在河南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上广场舞大爷殴打篮球少年的新闻被各大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事情的起因是双方争夺篮球场地。跳广场舞的老人占领了篮球场的场地,打篮球的小伙子们要求一方一半场地,但这个要求没被老人们接受,于是冲突升级,最终发生斗殴。篮球场地是公共空间,老年人与年轻人对篮球场地的争夺战其实就是对公共空间的争夺。众所周知,公共空间是一个不限于经济或社会条件,任何人都有权进入的地方。相对于私人空间而言的,公共空间没有隐私期待,因此老年人和年轻人都拥有使用篮球场的权利。年轻人提议“一人一半场地”,但老年人不接受,显然老年人期待对公共空间据为己有,而不愿期待他人对其活动范围构成影响。老年人的行为实际就是将公共空间“私有空间化”。我们可以间接推论老年人群体和年轻人群体在对公共空间的理解上出现了断层。
中美隐私观的差异也体现在语言交际层面。“吃过饭了吗”“去哪里了”“有对象了吗”“结婚了吗”等对中国人习以为常的问题在美国人看来却是非常私人化的话题。笔者在对自己授课的2个班的学生的一次访谈中了解到,大部分学生认为隐私包括自己的身心状态以及家庭状况等(家庭结构、收入、职业、人员构成、住址等)。隐私话题的谈论对象由关系的亲疏决定,关系越亲密(包括父母、发小、非常要好的朋友)越值得信任的,也最有可能成为隐私话题的交谈者。可以看出,互依自我构元在这里发挥了重要作用。生活在互依自我构元文化中的中国人通常把自己融入到一种综合的社会关系中,即家庭关系、同事关系、师生关系、上下级关系,因而隐私作为交际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很多场合被复杂的社会关系所湮灭。在与国际社会接轨的过程中,中国文化方面也必然会受西方文化的影响,人们的隐私意识在增强,隐私内容也逐渐丰富。隐私内容除了婚姻、家庭、收入等之外,还有可能包括自己的出行计划、聊天内容等。当然,在非常亲密的人际关系中,这样的话题就不算隐私了。比如在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中,子女到了适婚年龄还没有对象,父母就会逼婚,家庭话题总会围绕着婚姻进行。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上述问题大部分都不是隐私话题,而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关怀的表达,即说话人和听话人通过这些问题建立一种无形的纽带,进而生成一种亲密的社会关系。互依自我构元的人偏重于关心他人的感情。而在美国人看来,上述所有的问题都涉及个人隐私,尤其是婚姻问题应该是自己决定的个人隐私,父母无权干涉。
不同文化会产生不同的隐私观,进而会具体表现在不同的时间观、空间观和话题选择上。通常,人们会无意识地用自己的文化规则来指导自己的认知和行为方式,也会对其他文化中差异化的认知和行为做出否定消极的判断,因而在跨文化交际中,我们一定要认识到文化差异的客观存在,克服先入为主的观念,努力实现有效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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