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德饮和 法为盾牌

2018-02-08 11:29本刊编辑部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8年5期
关键词:生产经营者安全法共治

从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到2013年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修订,2015年4月24日 修订通过,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体现的是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建设“健康中国”的大战略。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中国的食文化源远流长,浓缩成四个字就是食德饮和。食和饮不仅仅是吃和喝的事情,其讲究的是提供给人们的食物,要让食用者品尝后感觉自在愉悦,并从中追思感受到先人的德泽。简单地说就是,饮要和谐,食应道德。然而,在社会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高度工业化的食品生产和餐饮经营,仅凭道德和良知已经难以约束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等违法的经济行为,而必须在倡导尚德守法的基础上,以法律为盾牌,对食品生产经营从严监管,社会共治,才能让老百姓吃得放心,饮得安全。

从200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到2013年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修订,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体现的是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建设“健康中国”的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为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特别是把“四个最严”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各地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的理念,建立覆盖全过程的最严格监管制度,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多管齐下、内外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凝聚起了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得到有效强化和落实,食品安全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良好,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逐年提升。

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我国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尤其是食用农产品在一些地方还存在重金属超标、农药残留等环境污染问题,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还不规范;食品行业基础薄弱,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素质和法律责任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监管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治理的需要;食品安全故意违法犯罪还处于高发、频发阶段,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还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我们要时刻牢记习总书记关于“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的指示精神,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继续抓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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