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首次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即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例如,互联网+传统集市有了淘宝,传统互联网+百货卖场有了京东。科普相关单位也应积极将“互联网+”的理念贯彻到科普工作中,本文从互联网+科普的角度出发,探讨科协应如何利用“互联网+”的思维来提高科普效率,如何促进科普传统模式的转变和新型模式的实现。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信息传播形式和传播载体更加多元化,科普工作的环境、任务、内容和对象也变得愈加复杂,这就要求科协科普要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在科普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等方面都努力进行创新和改进。
(1)“互联网+”下的科普形态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从科普媒介的角度来看,传统的科普形态主要以讲座、展览、科普竞赛、科技咨询等为主,以大范围的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月等活动为辅。“互联网+”下的科普形态开始转向以互联网上的科普平台为主,以线下科普活动为辅。各科普单位已开始加快建设科普网站、社交平台等一系列互联网科普平台。从科普信息的角度来看,传统的科普形态主要以文字和图片为主,“互联网+”下的科普形态变得更加多元丰富,是一种集文字、图片、音视频、虚拟技术等为一体的全方位、全感官的科普形态。
(2)互联网的发展给科普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机遇。首先,互联网下的科普信息具有海量性和及时性的特征,互联网上时刻都有大量的数据在传递,并且信息可以实时共享。另外,互联网下的科普信息也具有高速扩散性的特征,信息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通过无数的互联网用户扩散开来。互联网的科普信息同时也具有形式多样化的特征,人们可以通过动态的影像来了解信息。
在“互联网+”背景下,科普形态和特征都有所变化,科普工作的环境、任务、内容和对象也变得愈加复杂,这就要求各级科普单位在科普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等方面都努力进行创新和改进,要建立互联网+科普这种新型科普模式。它可以解决传统科普理念、手段和方式过于陈旧的问题,可以减少中国地域之间的科普差异,可以迎合当今人们生活碎片化的特点。
中国的现实条件也为互联网+科普的发展提供了基础。首先,中国稳定的宏观环境和政府对科普工作的扶持是互联网+科普发展的现实基础。中国已拥有完整的科普政策体系,主要包括全国性科普法规、政策、纲要和规划,部委和行业科普政策和意见及地方性科普法规、政策、纲要和规划3大部分,这为互联网+科普的实现提供了基础。其次,互联网、大数据等相关技术的发展为互联网+科普的实现提供了可能。在互联网背景下,科普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增加,科普信息传播的形式和科普资源的利用可实现多方融合。各地方科协和部分科技学会已经将“互联网+”尝试用于科普工作中去,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互联网技术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互联网+科普已经发展得相对成熟。而在中国,互联网+科普还处于初级阶段。分析和把握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互联网+科普模式,对于构建中国特色互联网+科普模式,提高科普整体工作效率,提高人们的科学素养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1)从科普媒介的角度来看,国外互联网+科普主要是以多种科普网站为主导,以移动端科普传播为支撑,以社交平台科普传播为辅助来开展的。其中科普网站又以政府部门和学术机构建设的科普网站为主,以新闻媒体、门户类网站和科技博物馆建设的科普网站为辅来发挥其作用。
(2)从科普内容的角度来看,国外互联网+科普更加注重发挥互联网的交互作用,注重对互联网碎片化和用户进行研究,注重与先进技术的融合。
国内互联网+科普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科普工作主要以各层级的科普网站建设为主,以其他科普渠道建设为辅来进行,较少涉及科普内容的创新上。
互联网+科普即是将互联网思维注入到传统科普中去,形成互联网+科普新型科普模式。有学者将互联网思维概括为用户、简约、极致、迭代、流量、社会化、大数据、平台和跨界 9大思维。本文结合国内外互联网+科普模式应用的经验,从互联网 9大思维的角度建立了不同层级科普部门的互联网+科普的概念模型。各层级都要以用户思维为指导思想,中国科协主要需从跨界和迭代思维上开展科普工作,要制订完备的互联网+科普规划,利用资源优势促进科普工作与其他工作的融合。地方、企业和高校科协要从社交化思维、简约思维和极致思维入手,扩大科技信息的传播广度,加强用户体验度等。学会层面要从平台思维、大数据思维和流量思维出发,打造科技资源主体共赢互利的生态圈,构建大数据平台。
(1)确保各平台科普内容的科学性和原创性。科普网站、频道等平台承担着向用户宣传科学技术知识、弘扬科学精神的重任。为了提高科普平台的利用率和知名度,首先科普人员要保证科普内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对科普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建立完善的审核制度,确保平台上的科普内容是真实的科学事实。另外要通过树立产权意识,提高科技创作的奖励等方式来保证科普平台内容的原创性。
(2)确保各科普平台科普内容的时效性和知识性。互联网+科普应实现科普信息的实时传递,各个科普平台首先要确保科普内容的时效性。科普内容的时效性应该是多层次的,要更多地关注重大突发事件或公众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大范围地从科学的角度为用户提供权威、科学的信息内容,为用户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解答。另外,科普内容应该是切实有用的科学知识。
(3)加强各平台科普内容的趣味性和互动性。一方面各平台的科普内容不能一味强调专业,以专业化的语言向用户灌输科学知识,而应该以贴近用户的语言、有趣味性的表达方式来吸引用户主动学习。另一方面各科普平台不是一个被动的媒体,应积极发挥互联网互动性强这一独特优势,注重内容表达方式的趣味性,发布的科普内容应该注重与用户的互动,激发用户的求知热情。
传统的科普创作主要是由职业科普作家、政府人员、媒体科技记者等担任,创作模式过于单一,并且缺少完善的创作审核制度和奖励规则。在互联网+下,科技信息可以实现随时随地的共享,科技人员可以进行实时的沟通,科普的创作者同时是科技信息的接收者,科技信息的接收者同时也可以是科普的创作者。科普内容如果要实现科技信息的时效性,使科普宣传与科技发展同步,就必须建立多方合作的科普创作模式。互联网为这种模式的建立提供基础,模式的建立也可为互联网+科普的发展提供保证。
多方合作科普创作模式即将高校、科研所、企业等科技研究人员同样纳入到科普创作中来,整合各方创作力量,保证科普内容的原创性和科学性。高校是科学研究人员聚集的地方,科技成果产出多,人才设备齐全。科研所科技人员掌握着最新的科技研究成果,能保证科技内容的时效性。企业能从实践的角度来对科技信息进行描述。但是由于各方参与科普的目标不同,科普作品会有所差异,所以需要建立完善的科普作品审核制度。需请相关科技专家组成固定的编委会,对科技内容进行整理和审核。另外要打通创作与传播渠道,形成创作、审核、传播于一体的多方合作平台。
科普资源有效整合才可以使互联网+科普这种新型模式发挥其真正作用,才能减少各部门和地区的资源差异。科普资源的有效整合可以从 3个方面来开展,一方面要促进多个科普平台之间的资源共享。各个平台应该实现优势互补,最大程度地避免重复建设,要积极促进网站编辑人员、计算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另一方面要促进科普平台与其他网络形式的合作。科协应该促进科普网站与其他网络形式合作,共享科学的内容,如移动电话网络、视频网络、搜索引擎等,这可以提高科普信息质量和科技传播效率,促进科学资源的利用。最后要促进政府机关各部门、各级科协和学会组织之间的科普资源共享。科协可在有条件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设置子网站,这样才能扩大网络信息容量,加快科普信息更新速度,发掘高质量的科技作品,发布有特色的科技信息,形成一个完整的科普信息传播体系。
(1)市场细分和产品定位。科普产品销售的前提,即是先对市场进行细分。例如对用户进行地域、人口特性、心理、行为等方面的分类。按照分类后的市场选择科普产品策略,决定是采取集中化策略、全覆盖策略等。产品定位即对相关的科普产品,要明确它针对的是哪个细分市场,要满足哪些用户的需求,它属于什么层级的内容,传播周期是多久。科普内容是采取差异性策略还是无差异性策略等。
(2)渠道选择。“互联网+”下,科普单位可有多种信息传播渠道供选择。科普相关单位可以开通“微内容”传播渠道,例如微博、微信。各社交平台要有明确的定位,应有专门的团队来对官方科普平台进行维护和服务。可以充分利用事件营销,通过热门话题来提高平台的知名度。要注重与平台用户和粉丝的互动,积极参与话题。另外要开发专门的科普 APP和科普手机报,促进移动端科普信息的传播。也可以积极开发科普游戏和动漫,利用虚拟技术推广体验营销,应有明确的科普目的和完善的评价体系。同时可以建立科普动漫作品库,整合各种科普动漫作品,以生动活泼的方式向用户阐述科学知识,同时要满足用户浏览、查询、检索、下载数字化科普动漫作品的需求,并且针对不同的群体应有不同的科普信息传播渠道。
(3)客户关系管理。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关系营销已成为主流,客户关系管理成为必要。科普相关单位一方面要关注分析用户的成本和价值,注重与其交流,建立用户数据库。另一方面要建立与大众媒体、高校和企业的合作,加强与社会各方的互动,实现多方信息资源共享。
体系对科普绩效的有效评价是科普工作可以不断改进的基础,它有助于对科普营销策略进行修正和完善,可辅助科普管理者的决策。目前,中国对于科普工作的评价多数是定性评价,即在科普工作结束后,由科普活动组织单位或者由其委托其他单位对开展的科普相关活动进行简单的评价和总结。通常采用的方法有文献分析法、访谈法和观察法等,但这些相对主观的评价方法并不能很好地反映实际的科普绩效。
在“互联网+”环境下,科普相关单位应该针对互联网+科普构建完善的定量的科普绩效评估体系,实现横向、纵向对比和综合对比,以投入产出理论为指导,以求最小的投入得到最大的产出。评价过程中选择评估指标可遵循客观性、数据可获取性、普适性、可比性和准确性的原则,从科普资本投入、人力投入等方面来选择投入指标,从科普活动对社会效益、经济增长和科技进步 3方面的影响来选取产出指标,也要考虑内外部环境对绩效的影响。接着可运用层次分析法、社会调查法、灰色关联法、德尔菲法等为各指标赋予权重,使得评价结果更加客观科学。在评价过程中也要考虑科普成果的滞后性和间接性。最后,在科普绩效评价过程中,要引入第三方监管,组建评价专家组,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防止科普绩效评价工作只流于形式。而且要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于绩效评价中的不足,要认真深入地分析原因,切实改进。
本文在总结了国内外互联网+科普现状的基础上,从互联网 9大思维出发,探讨了中国科协、地方科协、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和学会层面与互联网思维的对应关系,建立了互联网+科普的概念模型。并且从现有科普平台改进和新平台建设两个角度出发,分析了“互联网+”下科协全新科普模式的实现路径。各个层级的科普组织应该遵循“互联网+”的理念,将互联网思维贯穿到科普工作中,加快新型科普模式的建设,使中国科普形成一种“科普信息传播广度最大化、科普信息传播深度最大化、用户参与热情最大化”的良好局面。
(摘自《中国科技论坛》201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