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品牌日活动5月10日在上海拉开帷幕。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加强品牌建设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加强品牌建设,增加优质供给,是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品牌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新形势下,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外经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企业综合竞争力,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汇聚各方面力量,瞄准人民群众的新需要和不断升级的市场需求,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使更多中国品牌伴随中国制造走向世界、享誉世界。
国务院机构改革第二次推进会5月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韩正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把国务院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做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韩正强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把“三定”工作重心放在定职责上,围绕主业明确和细化主要职责,强化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加强重大分歧问题统筹协调,着眼于促进事业发展和提高政府整体效能,理顺部门职责关系,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紧盯时间节点,按照机构改革实施工作安排,逐个环节抓好落实,按时限高质量完成“三定”规定制定工作。抓紧研究起草相关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的指导意见,积极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推进机构改革。
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根据决定,现行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的,在有关法律规定尚未修改之前,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之前,由原承担该职责和工作的行政机关继续承担。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规定的职责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照上述原则执行。法律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职责已调整到位、下级行政机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的,由《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承担该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履行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该决定自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17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5个省(区、市)、82个市(地、州、盟)、116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24项奖励支持措施。这是自去年建立督查激励长效机制以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第二次督查激励工作。此次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共24组,其中包括吉林省长春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富平县等20个市(地)、县(市、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通报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打好三大攻坚战,狠抓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