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骏/文
山西省在“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中提出以“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建设”。通过学习和思考,笔者认为,加强“三基建设”,如何真正收到良好效果而不是流于形式,存在一个角度或者一个切入点的问题,这个切入点就是基层组织主流文化培育或再造的问题。
从国家、民族和社会角度讲,需要培育主流文化,引导向上向善,激发创造力的文化。当下中国社会体系最大的特点是国家治理需要的一元化和社会成员思想及利益的多元化。要实现民族复兴、国家昌盛和社会繁荣,长远来看,日久弥新的动力是文化。一个单位做为一个社会单元,对整个国家的发展起着最基础的、最广泛的作用。多年从事基层管理工作,笔者发现,一个单位的运行发展受一只无形之手的影响甚至左右,这只无形之手就是这个单位的历史传统、风气习惯。有的单位人心齐事业顺,有的单位人心散发展慢,虽然有机制、管理环境和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原因,但是一种无处可寻但又无处不在的隐性力量发挥着作用,这种力量是什么,笔者认为是文化。
从提高基层组织整体效能角度讲,需要培育主流文化,发挥文化内化于心的作用。加强“三基建设”,不能仅仅从管理与被管理、施教与受教、命令与服从的单向角度着手,而应从文化建设这个角度更加深入进行,否则有可能落入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形式表现效果的窠臼。文化建设对于一个基层组织具有不可替代的导向功能、辐射功能、激励功能和约束功能,这是一种内生动力。再好的制度规定,关键在于人的执行力。执行力如何提高,必须提高执行者对制度的认同感,有认同,才有积极性,安排部署才可以落到实处。为什么在当前形势下大面积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这需要我们从文化角度、集体意识、集体心理角度深入研究,而不是简单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出发,采取管控性措施。
从尊重基层组织成员个体的角度讲,培育主流文化是社会转型期激发组织活力的需要。中国传统主导政治理念是以人为本,正所谓“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执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做人的工作首先必须研究人,研究每一个人,研究所有人,做人的工作必须先了解人,了解人必须多沟通,多考察,问其疾苦观其变化,使其利益不流失,被尊重。在认识个性的基础上才能寻找共性,再引导个性形成更高水平的共性,这就是主流文化的培育过程。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千年王朝历史,沿袭人文思想,有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等公利文化,也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生在世,吃穿二字”,“有钱能使鬼推磨”等私利文化,这就需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传统文化代表着大多数人的价值取向和内心需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挖掘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并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才能引起社会成员、组织成员的共鸣,才能使中华文化生生不息,从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法治文化是我国社会转型确定市场经济以来,特别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以来,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兴文化。公平正义、自由平等、权力制约、权利保障等法治精神进入中国政治、社会生活。
在当代中国,法治文化主要是指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当一项决策出台时,越来越多的人会考虑合法性、合理性,越来越懂得以规则说事,以法律维权。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基层组织办事要公道,用权要公平是成员共同的心声。
中国13多亿人口有8900万党员,党员比例之多,分量之重,权力之大是中国特有现状。党内有自成体系的文化,可称之为政治文化,也可称之为党员文化、党性文化或红色文化,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以革命文化为源头、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主体、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党性的文化。
由于改革开放后一度放松了从严治党,使党的作风出现了较大偏差,党的形象受到影响,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根本原因是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中盛行潜规则,潜规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糟粕与西方价值观的结合体,核心是利己主义,它将党员精神世界中本该充盈的利他主义即党员文化、红色文化的核心侵蚀殆尽。十八大以后,全面从严治党,目的就是要发挥党组织的先进性凝聚力。有些基础组织党员占多数,已经体现不出先进性、先锋模范作用,有的甚至不如非党员,党员形象好坏影响党的形象好坏,必须强化党员的身份认同,从内心明白自己是党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主流文化的导向作用是双向的,一方面是每个基层组织成员实现自身价值与实现基层组织价值的融合统一,就是说通过主流文化引导成员履行职责,共同完成组织任务;另一方面是基层组织在肩负自身职责时对人民群众的影响,导致人民群众对基层组织的认知和评价。
主流文化协调基层组织成员之间人际关系,一方面使每个成员能与组织和谐一致的发展,另一方面使基层组织与人民群众处于一种沟通、服务社会的状态,形成人与人、人与组织、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
主流文化通过培育成员集体主义思想、团结协作精神、团体意识、创新发展理念等,把理想、信念和价值趋向融会贯通,在组织内起到“粘合剂”的作用,使整个基层组织在良性循环和不断发展的同时,形成巨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主流文化把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作为中心内容,通过培养、弘扬先进典型来带动成员。树立各种类型的榜样会使成员内心产生一种高昂情绪和比、学、赶、超的奋发进取的精神。它虽然是一种表现在外的宣传,实质是一种内在的价值导向。
一是以创建国家级、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为目标,打好传统文化建设的攻坚战。传统文化归根结底是一种精神力量,做到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主题,扎扎实实推进传统文化建设,引导、凝聚、激励、规范成员的思想和行为,树立打“持久战”和“攻坚战”的思想。
二是以道德讲堂为平台,传承中华文化。中华文化言其独特,是指中华文化自成系统,道出了其不同于异质文化的客观事实。言其优秀,则指独特的中华传统文化中包含有精华,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道德讲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可以把中国传统文化比如书法绘画、音乐歌舞、文学著作、诗词经典、古典文学、民族节日、风俗习尚、传统建筑、名胜古迹囊括其中。观赏、体会和感悟传统文化,可以达到发扬传统文化的作用。在基层群体中形成一个强大的道德传统及影响力,有助于提升内心自律,自觉遵守各项公序良俗,以良好的品行和个人声誉,宽厚公正、庄重文明、正直善良的道德操守赢得社会的广泛认同和尊重。
三是通过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出新型的社会价值观。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一是法治文化重在行动,贵在落地。法治文化的核心是权力接受规制,不能恣意妄为,不能我行我素,基层这样,高层更是这样,衡量是否法治社会的标准就是小到规则面前是否人人平等,大到法律面前是否人人平等,法治重在为民,重在治官限权。落地关键是落到基层、落到领导、落到成员,要坚持不懈地开展面向每个成员的法治教育活动、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和法治文化活动,用法治文化浸润心田、滋养人性。
二是着眼增强法治的道德文化。良好的公民道德素质,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用良好的道德风尚引领基层组织的每个成员自觉守法、维护法律权威。
三是参与社会诚信建设。建立社会征信体系,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发布诚信“红黑榜”,打击“老赖”现象,让守法诚信者受到褒奖、违法失信者受到惩戒,使信法尊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员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腐败犯罪的成因和条件相当复杂,必须采取综合性的防控对策,把警示教育、文化熏陶、道德自律、制度约束和刑事惩罚等各方面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犯罪。
一是学习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崇高政治品格。每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感悟、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善于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道德理念来明是非、辨善恶、知廉耻,自觉做为政以德、正心修身的模范。
二是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文化教育,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开展重温党的誓词、唱红歌,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着力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要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
三是用红色主旋律占领思想阵地,进行红色文化熏陶。红色文化提炼和凝聚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革命精神并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得以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的征程中形成了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和西柏坡精神,这些精神是红色文化的精髓,是激励人们开拓进取、矢志不渝的强大精神支柱,加强机关管理需要弘扬这些红色精神。
四是加强党员“第一身份”教育。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政治文化思想,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中的优良政治观念。建立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设置政治生日牌,亮明党员身份,重温入党誓词,引导党员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履行好党员义务,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习近平同志在山西视察时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要融汇党的优良传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文化,努力实现党内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上述讲话表明,培育融合传统文化、法治文化和政治文化的主流文化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长久之功、内力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