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霞,王艳,滑婧
(长垣县黄河河务局,河南 新乡 453400)
长垣河道长56km,两岸堤距10~24km。河段河道宽浅,滩地开阔,主流游荡频繁,是典型的游荡性河道。长垣河段素有“豆腐腰”之称,长垣黄河滩区,有恼里、总管、芦岗、苗寨、武丘5个乡镇,206个行政村,21.5万人,34万亩耕地,约占全县的三分之一。这种河道复式断面,以及不断形成的“二级悬河”,大水遭灾,小水漫滩,遭灾的现状给黄河下游滩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历史上由于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所限,人力、物力、财力匮乏,当时的河道治理多为权宜之计,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正如人们说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人民治黄以来,黄河下游河道两岸大堤绝大部分是在历史上已有的官堰、民堰基础上,为了保证黄河足够的过洪能力,按照黄河二十年一遇、五十年一遇、一百年一遇洪水标准,连续对黄河进行了复堤工程,这些工程在增加河道过洪能力的同时也将世代在滩区居住的居民围在了河道中,滩区居民(部分为滩区外居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也成了滩区。其实,按照人类文明以来总结的经验和科学计算,黄河千年一遇洪水需要的过流断面也非常有限,并不需要那么宽的河道。但是,黄河下游宽河道也确实在洪水到来时客观上充当了临时滞洪区,暂时缓解了洪水压力,起到了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再者,当洪水到来时,洪水在宽河道内铺开,起到了削峰作用,大大削减了洪峰的势头[1]。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以筑堤导河为武器,开始了与洪水争地的历程,也揭开了治河防洪的序幕。黄河下游生产堤建设在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人口的急剧膨胀曾一度达到高潮,尤其是1958年黄河大水后,不少人认为不可能再发生特大洪水,再加上黄河控制性工程的相继开工建设,防洪意识日趋淡薄,无形中刺激了下游滩区生产堤的过度蔓延。后经多年的努力,加之20世纪50年代多次大洪水的冲刷,1958年大水后生产堤已基本不再存在。
生产堤的再次恢复,是三门峡工程建成前后几年内的事。至六十、七十年代,因黄河下游河床的严重淤积,生产堤的问题也又一次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于1974年命令要破除生产堤,并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因滩区人口的大量增加和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及对土地的严重依赖,这一人水争地的矛盾始终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
20世纪50年代初,群众为了保护滩区农田,根据水势在沿河一带修筑了不少民堰。因阻碍河道行洪,1954年废除。1958年大水后,1959-1976年滩区群众又陆续修筑生产堤,据1982年统计,长垣滩区修有总长34.7公里。一般高2m左右,顶宽2~8m不等。能防8000~10000立方米/秒的洪水不漫滩,对保护滩区起了一定的作用。为了保证河道的泄洪安全,防止槽高、滩低、堤根洼的不利局面,上级曾多次号召扒平生产堤。因缺少相应措施,群众阻力很大,形成时扒时修,未能根本废除。1974年,国务院颁发27号文件,即《关于废除黄河下游滩区生产堤实施的初步意见》,提出在废除生产堤的同时,滩区修筑避水台,实行“一水一麦”,一季留足群众全年口粮的政策,稳定群众情绪。但因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未能贯彻实行,直到1983年才按上级要求贯彻执行。经过宣传教育,滩区人民从大局着眼,牺牲局部利益,在生产堤上扒了过水口门。当时统计长垣县滩区生产堤总长46300m,1987年按照上级破除生产堤总长度五分之一的要求,破除生产堤长度9136m。1992年按照上级要求破除生产堤总长度二分之一要求,应破长度10014m,实际破除长度14030m。
二十世纪中期以后,黄河下游普遍修筑了生产堤,隔断了滩槽间水沙交换的通道,大量修建的护滩控导工程也加重了水沙难以上滩的趋势。同时由于进入黄河下游的水沙显著减少,河道的淤积主要集中在生产堤之间的中水河槽内,生产堤两侧形成了新的临背差,加大了主槽和滩地之间的横比降。形成了明显的“二级悬河”。如果没有生产堤存在,仅仅是来水量减少,滩槽能够保持水沙的充分交换,滩槽就会同步抬升,就不会形成巨大的横比降,也形成不了“二级悬河”。
生产堤的存在加剧了“二级悬河”的形成,滩槽水沙交换大幅度减弱,滩地淤积强度降低,单纯依靠自然力量改善下游“滩唇高仰、堤跟低洼”的局面十分困难。特别是随着下游洪水机遇的减小,洪水漫滩机会更少;即使发生大漫滩洪水,由于滩区生产堤的存在及阻水建筑物较多,难以形成滩区上下游贯通性的流动,入滩水量也仅仅相当于大约一倍的淹没体积,入滩沙量很小,难以造成滩地的大量淤积。
中小漫滩洪水期滩地横比降增大,增加了洪水期堤防冲决的可能,黄河下游河道处于强烈的淤积抬升状态,中小洪水和枯水期淤积主要发生在中水河槽里,滩唇附近淤积厚度也较大,而远离主槽的滩地因水流条件较弱,滩槽水沙交换作用不强,淤积厚度较小,致使滩地横比降增大。
废除生产堤使得濒临河水的滩区农田毫无遮拦地暴露在河水面前,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以下三个问题:一是麦季口粮无法保证,丰收年可以,平年或欠年没有保证,留不够者也未兑现补上;二是秋季被淹,大面积坡洼地积水,麦播推迟,不能保证适时播种,影响下年产量;三是水毁工程严重,大水漫滩后,道路、桥梁、农田基本建设横遭破坏,严重影响生产。这些原因也就促使当地群众甚至当地政府在破还是堵这个问题上来回反复,致使生产堤难以得到彻底根除,仍有小修之举。例如“96.8”洪水时长垣贯孟堤洪水位距堤顶0.3~0.5m,恼里、总管和芦岗三乡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经过全县人民共同抗洪,贯孟堤以下的延长段抢修子堰3~5m,才没发生大的灾情,为此,2000年滩区安全建设项目投资,各乡在滩区群众的强烈要求下,恼里、总管和芦岗三乡群众加高帮宽了贯孟堤和贯孟堤延长段7km左右。
近年来的实践表明,滩区建设与防汛、行洪的关系除群众的迁安救护外,矛盾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生产堤和串沟等问题上。就如何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下列建议:一是国家出台新的政策,加快“退耕还河”政策的可行性研究,从政策方面为滩区治理提供政治基础;二是加大对串沟的研究治理力度;三是从高层面解决治黄过程中地方局部利益与流域整体利益相互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