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锦军
2003年7月,中共浙江省委举行第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进一步发挥八个方面的优势、推进八个方面的举措的“八八战略”。15年来,浙江在“八八战略”指引下不断改革创新,为浙江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如何不断回应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进一步通过改革创新以发挥浙江的体制机制优势。“最多跑一次”改革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的浙江政府自我改革,是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深化和推进浙江改革发展的有力举措,对全国的放管服改革和政府治理转型提供了有益的创新经验和改革启示。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放管服改革在浙江的新探索,也是浙江一直以来政府改革创新的延续,更是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新阶段。因此,自上而下的改革要求、浙江过去改革的惯性,以及自下而上的人民群众的需求,共同推动了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中央的放管服改革,是十八大以来政府转变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突破口,为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改革目的、改革方向和改革路径。
早在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2015年全国政府工作报告扩展为“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2015年5月,李克强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首次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总的要求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即‘放、管、服’三管齐下”。2016年全国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
在中央放管服改革战略指导下,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始启动了一系列简政放权的改革,基于政府权力清单、互联网+政务的各项改革措施简化了政府权力运行,强化了政府监管能力,人民群众从政府服务中有了更多的获得感。与中央的各项改革和政策措施相呼应,浙江自2014年开始也启动了放管服各项改革。2016年,浙江省印发《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开始推进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核心内容的浙江放管服改革,并不断加强浙江的政务服务网建设,使浙江成为较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省份。在四张清单一张网基础上,浙江2017年开始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因此,“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浙江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探索,也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统筹改革创新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浙江的发展又与有效有为的浙江政府角色密不可分。如果说在改革开放之初,浙江各级政府表现出了更多的无为而治的特征,那么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浙江政府越来越呈现出积极有为的特征。
本世纪以来,浙江政府开始逐渐自我加压,不断增加政府改革自选动作,开启了一轮又一轮的政府自我改革。2004年,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在全省范围内推动了一场以狠抓落实为主题的机关效能建设,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在2004年发布《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向衙门作风导致的机关效能低下问题宣战。努力转变政府衙门作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政府权力运行方式,以服务浙江改革发展的大局,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在效能建设基础上,浙江在效能监察、效能问责、群众参与等方面进行了系列改革创新,在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效能投诉热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网站建设等方面都走在了全国前列。效能建设大大改善了浙江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4年,浙江在2004年试行办法基础上发布了《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以及经授权、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行为的责任追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2014年开始,浙江又启动了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通过明确政府职权范围和行为规范,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大幅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和干预,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要素价格的干预,增强政府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在政府效能建设、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等的基础上,2017年1月,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正式提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之后一系列改革创新工作依次展开。
可以说,从效能建设和效能革命,到四张清单一张网,再到“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江政府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行自我革命,为浙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务环境。历次的改革既是基于浙江实践不断发展的,也是一脉相承的,这些改革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治理体系建设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为当前进一步探索浙江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政府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
服务型政府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顺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政府建设要求。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近些年来,在中央服务型政府建设指引下,各级政府的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绩效有了大幅提升,政府的权力和责任边界得到进一步理顺,但依然存在大量的无效证明、奇葩证明等诸多政府职权和政府审批问题,政府建设依然未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改革需要继续向纵深推进。
浙江在四张清单一张网的建设过程中,通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一张政务服务网的建设,有效厘清了政府权力范围,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权力运行,互联网和政务服务实现了更好融合,提高了政府服务绩效。但依然存在大量的数据壁垒问题、部门协同问题,政府各项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之间依然存在差距。2016年,时任浙江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车俊在基层调研走访时,谈及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个别群众和企业不经意间的“抱怨”,让他陷入了深思。如何真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浙江如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所有这些问题的回答,都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和勇气,来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正是基于这样的社会背景,2016年12月,“最多跑一次”在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被正式提出,明确要求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
从2016年底浙江第一次出现“最多跑一次”概念,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近一年半。在这一年半中,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从省委省政府的提出、到省级层面多重统筹协调推进、到地方的改革创新探索,改革经历了提出、规范和创新的多元互动过程,在数据协同、事项清单、规范化运作等方面形成了相对成熟和可扩展的改革创新体系,改革取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和中央的双重认可,无论在制度探索和群众满意度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在一年多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最多跑一次”成为浙江改革的一个“高频词”。浙江省委省政府从数据协同、规范化建设、事项清单梳理等多方面推进相关工作,各项政策的创新互动、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积极参与和有效执行,使得“最多跑一次”改革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7年1月,在浙江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时任浙江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车俊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正式提出要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7年2月,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出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倒逼“放管服”改革。2017年2月20日,省政府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对“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全面部署。此后,省委省政府在事项清单梳理、数据协同和规范化等方面轮番发力,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有效落地。在事项清单梳理方面,2017年2月16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事项的通知》,启动全省性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工作。当月底,浙江省公布了首批“最多跑一次”事项,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40961项,其中省级750项(包括中央直属部门在浙单位234项),11个设区市本级平均674项。[1]2017年3月底,全省集中公布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其中省级单位958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设区市本级平均1002项,县(市区)平均862项。[2]2017年8月,完成第三批事项梳理,各级政府的“最多跑一次”事项都达到了统计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事项的80%以上。在数据协同方面,2017年2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全面推行公共数据共享和网上办事。2017年3月,省政府下发第一批《省级公共数据共享清单》。2017年5月,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同年11月,浙江省数据管理中心对26个省级部门数据进行技术集中攻关,构建了一个包含70多亿条数据的统一数据仓,实现了基础公共数据共享。在标准化规范化方面,2017年5月,由省质监局、省编办等部门制定的《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正式发布实施。2017年7月,浙江省《“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规范》正式发布实施。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各地开始了不同领域不同事项不同环节“最多跑一次”的改革创新,如杭州跑出了不动产登记60分钟领证的全国最快速度;宁波通过改革实现300多项民生热点事项“全城通办”;温州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整合推出上万项网上申办事项,网上服务人次超过600万人。
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推进过程中,省委省政府也逐渐将“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撬动其他各领域改革的总抓手。2017年5月,省委书记车俊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要把“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浙江省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同年6月,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省委书记车俊在大会报告中提出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在各个领域实施改革。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闭幕后的省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省委书记再次强调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其他各领域改革。2018年1月,省委召开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大会,会后印发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
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了地方改革创新与中央的有机良性互动。2017年2月,李克强总理对浙江推出首批“最多跑一次”办事项目清单批示,予以肯定。[3]2017年5月,中央办公厅信息专刊印发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做法。2017年9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对第四次大督查发展的地方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彰,充分肯定了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专门听取了《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调研报告》,中央深改办建议向全国推广。2018年3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大会上,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最多跑一次”改革极大提升了浙江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2018年浙江省长袁家军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全省“最多跑一次”实现率已经达到87.9%,办事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4.7%。
“最多跑一次”改革之所以能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获得群众拍手叫好和中央高度认可,依赖的是浙江已有的改革创新基础、明确的改革问题导向、强有力的省级统筹规划、高效的省市县联动、科学的公共数据共享机制和合理的改革推进步骤。系统梳理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历程、特点和主要经验,对当前的放管服改革、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政府治理现代化进程都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1、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倒逼改革
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表现出了与浙江以往改革以及其他地方改革的明显差异,因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以自下而上的问题为导向来倒逼自上而下的地方政府自我改革创新。通过自下而上的问题——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形成政府改革目标——各类政府审批事项尽可能让办事群众最多只跑一次。通过省级层面统筹出台相关改革举措,推动全省各级政府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从而形成了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综合系统改革,最大程度地激发了省以下各级地方政府改革的能动性和创造力。
同时,“最多跑一次”改革将中央放管服的改革要求与群众对政府的需求有机结合,以增加群众办事的体验感为出发点,形成了上下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识性改革目标,最大程度地激发了政府和社会的改革参与度,使“最多跑一次”改革迅速成为浙江全域范围内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最高的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目标成为省以下各级政府改革的指挥棒,这个指挥棒和以往不同的是,尽管它也是相对单一的指标(大部分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但这个指标不是过程性指标,而是结果性评价指标,而且是综合性的结果性指标。实现这个目标不能依赖某一方面的单一改革,必须系统协调政策法律、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等问题,这个目标也因此成为倒逼各主体积极行动的强大改革激励:省级政府制定阶段性的“最多跑一次”事项目标,统筹协调诸如数据协同等基础性的改革工作,监督相关改革推进的进度;地方各级政府在各类办事事项让群众“最多跑一次”要求下,积极探索适合地方的各类改革创新;广大群众则将“最多跑一次”形成对政府直接的办事期望和要求,对各级政府形成了巨大的自下而上的改革监督和推动力量。因此,与近些年的各种地方改革创新相比,“最多跑一次”是一次结果导向而又目标清晰明确的改革。这一改革通过公开改革目标以最大化凝聚全社会的改革共识,形成了政府与社会巨大的改革协同力量,各级政府积极探索各种有利于减少审批环节、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的改革创新,也因此使“最多跑一次”改革能在短时间取得显著成效。
2、省级统筹改革,形成改革合力
政府管理和服务是一个多层级政府和多个部门组成的系统。长期以来,由于各部门各自为政,推进政府部门的协调合作一直是政府管理的难题。“最多跑一次”改革在省委省政府统筹推动下,形成了全省改革一盘棋的局面,大大推动了省以下各层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在省委省政府协调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一开始就形成了省市县的协调改革推进机制。各系统各部门和省市县各层级政府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开启跨部门和跨层级的多频次协调沟通机制,相互之间通过不断协调沟通来解决过去各部门针对特定审批事项的标准不统一、各自审批前置条件相互矛盾、法律参考条文不一致等各种问题,各系统各部门过去长期未能解决的部门壁垒、条块壁垒被打破。
2017年10月,在总结全省近10个月的改革经验基础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全省“最多跑一次”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全省“八统一”梳理标准:(一)主项名称统一,要求本系统省市县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和编码全省规范统一;(二)子项名称统一,要求相同事项的子项拆分要统一;(三)适用依据统一,要求本系统省市县相关部门同一个办事事项,办理依据要统一;(四)申请材料统一,要求本系统省市县相关部门同一个办事事项申请材料要统一;(五)办事流程统一,要求向办事群众和企业公示事项办理的程序要统一绘制标准化流程图;(六)业务经办流程统一,要求业务经办流程与信息系统内的办理流程统一;(七)办理时限统一,要求本系统省市县相关部门同一个办事事项自受理办事申请之日到办结的时限统一。(八)表单内容统一,要求本系统省市县相关部门同一个办事事项涉及的申请表单格式要统一。
上述的事项“八统一”成为浙江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基础性规范,为全省的数据共享和整体协同改革打下了基础。八统一也真正使全省形成了改革联动机制,使各部门各层级各地域之间的行政事项办理有了操作共识,纵向政府间和政府部门间的各种审批事项得以更加顺畅流转,在八统一基础上的各地创新也得以不断在其他地方扩散,大大增强了改革创新的扩散速度及创新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成功,依赖于省以下政府权力运行的不断优化。通过“最多跑一次”改革,不但快速实现了大多数事项的“最多跑一次”,而且各部门各级政府以此轮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梳理职权清单,细化操作流程,大大减少了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的现象,从而也推进了政府治理的现代化。
3、推进数据协同,减少审批环节
“最多跑一次”改革实际上也是浙江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举措。甚至可以说,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最主要的手段还是依赖于互联网的数据协同(在2016年12月“最多跑一次”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就是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起提出来的)。浙江的数据协同与共享主要依赖于如下几个基础性平台和机制:首先是一个管理办法。2017年2月,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并于2017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管理办法是全国首个省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为“最多跑一次”的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规划开发和管理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其次是一个数据仓。在管理办法基础上,浙江省数据中心联合26个省级有关部门,针对省级和群众办事最密切的100个事项集中技术攻坚,最终将26个省级部门的70多亿条数据汇入统一的数据仓,实现了全省共通共享共用。再次是一张网。为有效解决群众跑腿问题,增加数据跑路效率,省市县的相关事项都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有效解决了省市县之间的政务协调问题,并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延伸,从而使群众不出乡镇(街道)甚至村(社区)可办理“生育登记”、“食品经营许可”以及医保社保资金发放等热门事项。最后是一个窗。推进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继承服务”改革,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前台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受理后按照职责分派部门审批,从而倒逼部门办理条件和流程的标准化,并作为第三方对各部门的审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考核评价。
数据的协同极大减少了各事项的审批环节,优化了审批流程,也倒逼各部门不断强化自身改革,保证了大量事项“最多跑一次”。在数据协同基础上,很多事项可以实行一网通办、一证通办和同城通办,极大便利了广大群众,也使广大群众有更高的获得感和政府认同度。据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发布的《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调查评估报告(2017)》显示:浙江的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位居全国第一。[4]
4、不断优化职权清单,打造透明政府
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基本前提是政府职权的明晰化。过去几年浙江的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为浙江政府职权的法制化和透明化提供了基本保障。在此基础上,2017年2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事项的通知》,开始启动“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工作。至今,浙江已梳理并公布了三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根据浙江政府工作报告数据,2017年省级“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665项,设区市本级平均达到755项,县(市、区)平均达到656项。
在梳理事项的基础上,浙江省级层面进一步推动操作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以保证“最多跑一次”事项在全省范围内严格执行。2017年5月,省质监局、省编办等部门制定的《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正式发布实施; 2017年7月,《“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规范》发布实施。这些规范为浙江政务服务和窗口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供了依据。
在事项梳理和规范化的基础上,为保证改革工作细化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大力加强改革工作的监督评估,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同时,由于“最多跑一次”这个提法本身就是省政府向全社会的承诺,省委省政府多次在政府工作报告和媒体上阐释“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和要求,使全社会对“最多跑一次”有了广泛的认知度,也因此形成了自下而上的强大社会监督机制,由此自上而下的规范要求及考核与自下而上的社会监督的结合,形成了全省积极有效严格按照职权清单履职的氛围和机制,使政府运行过程全透明。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的创新探索,通过政府自我改革和自身建设,浙江进一步规范和削减了政府权力,强化了政府服务能力,进一步激发了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因此,“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有效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同时,“最多跑一次”改革也为推动新一轮的政府治理转型提供了突破口。如何通过改革来发现政府治理体系的短板,并更加系统整体推进政府治理转型,是“最多跑一次”改革至今留给我们的新命题。
首先,需要进一步推动全国的公共数据共享。“最多跑一次”改革之所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浙江省政府层面的数据协同和数据共享。数据的共享为构建权力运行的整体性政府提供了保障,但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困难。因为在人口全国流动乃至全球流动的今天,数据的省域范围共享依然存在诸多局限性。比如婚姻登记、法人登记等事项,要做到“最多跑一次”都需要全国范围的数据共享,但当前在数据共享方面依然存在诸多障碍。首先是数据共享的标准和规范滞后,使得全国范围的数据共享缺乏基本的标准依据和操作规范;其次是条块之间、不同部门之间对数据的理解和认知差异,导致各系统的条条部门和地方一级政府的块块之间在数据共享方面存在诸多矛盾和冲突。再次是数据背后的采集存在人的数据的空间变化和空间流动问题,比如行政区划的频繁变动和调整导致大量人的数据的变动问题,对数据的可靠性提出了挑战。因此,政府治理现代化必须有效解决全国层面的数据共享问题,打造一个云上的全国整体性政府,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适应当前人口全国流动的政府协同治理体系。
其次,需要统筹规划构建一个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最大化便利,也提出了政府监管的新命题。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浙江省同步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在市县组建了综合执法局,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依法规范共同查处机制。因此,“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提供了经验。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系统规划事中事后的监管体系和一系列监管机制创新。比如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各地在改革过程中普遍探索推行容缺受理机制,而容缺受理的安全性,最终需要依赖完善的信用体系建设,以确保公民和企业能够诚实守信,这也是能真正实现审批最大化便利的基础性制度体系。另外还需要系统规划事中事后监管执法体系建设,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强化执法力度,确保各职能部门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同时,在信息化时代,需要进一步强化动态过程性监管,在政府普遍编制和人员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需要依托信息技术构建一个电子监管体系,实施相关行为的动态过程监管和大数据分析研判,从而提高监管的实时性和有效性。因此,一个统筹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监管执法体系和动态监管体系的有机统一体,只有在有效监管的基础上,“最多跑一次”改革才能焕发持续的生命力。
再次,需要推动政府治理的数字化转型。依托信息化和数据共享,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这一目标在大部分事项上得以实现。而这背后,实际上除了数据共享,还有大量政府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流程的再造和实施。可以说,“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过程是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过程。因此,“最多跑一次”带来了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启示,开启了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新征程。2018年4月12日,浙江省长袁家军在省政府专题会议上强调,要“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5]政府的数字化转型,就是在信息化时代重新思考政府过程和数据流动之间的关系,重新思考制度与技术的关系。通过推动线上政府与线下政府的融合,构建数字时代的一体化政府;通过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各类平台的整合,实现政府的整体性治理;通过电子化留痕和数据共享,倒逼政府内部的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运行的数字化、标准化;通过大数据的采集、分析和运用,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和智能化水平。最终通过政府的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府治理的现代化。
最后,需要推进可持续的相关配套制度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解决了大量过去一直想解决而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解决的审批梗阻问题。“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义,应当是通过系统改革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通过改革探索出制度化可持续的问题解决机制和政府运行机制。这需要进一步系统规划构建可持续的相关保障机制,确保“最多跑一次”的相关改革成果具有持续力。其一,需要一套动态调整各级各部门职权的机制。每一项职权的调整背后,都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随着今后国家放管服改革和其他相关改革向纵深推进,很多目前已经梳理好的政府职权事项清单需要同步调整,因此需要构建政府职权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在法律条文基础上实时动态调整职权项目和相关审批运行机制。其二,需要在各种配套改革中处理好全国全省统一标准与地方多样创新的关系,既要避免整体的无序化运行,也要避免一刀切的标准给地方带来各种衍生问题。因此需要探索一套统筹改革的原则性指导框架和相对统一的基础配套体系,比如建立基本数据共享编码体系、梳理基本事项清单、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等,在基本指导框架和基础配套体系下,应该允许地方根据自身情况开展自主创新探索,从而使改革更加符合地方多样化发展实际。其三,需要以“最多跑一次”的事项数据为依据推动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调整。十九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进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地方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调整提供了新的依据,比如行政服务中心各事项的办件量存在比较大的差距,不同部门的办事人员出现了忙闲不均的现象。各地方在同一个审批事项上的审批办理数量与各自的机构编制数之间存在明显甚至严重的不平衡,这些都为新一轮机构改革和编制调整提供了重要依据,在新一轮改革中可以更加优化各地各领域的机构和编制,使政府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化。
参 考 文 献
[1]浙江梳理公布首批40961个事项“最多跑一次”[EB/OL].浙江在线,http://zjnews.zjol.com.cn/zjnews/zjxw/201703/t20170301_3225794.shtml.
[2]“最多跑一次”最新成绩单[N].浙江日报,2017-5-26.
[3]溯源:最多跑一次[J].共产党员,2018(4).
[4]2017省级政府网上政务评估报告发布,浙江排榜首[EB/OL].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7/0620/c1001-29351112.html.
[5]袁家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EB/OL].浙江在线, http://zjnews.zjol.com.cn/gaoceng_developments/yjj/zxbd/201804/t20180412_70128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