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2018-02-07 04:09
中国会计年鉴 2018年0期
关键词:国税国家税务总局资金

2017 年,各级国税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纪律约束,规范管理行为,着力强基固本,夯实基层基础,狠抓工作落实,持续巩固提高,充分发挥财务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作用,为税收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国家税务总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被评为全国行政事业单位第一名,部门决算、企业决算在财政部组织的考核中获得中央单位优秀等次,预算管理被财政部评为中央单位二等奖,部门决算和预算执行工作的具体措施,被财政部作为先进经验向全国推介。

一、经费保障

一是保障重点项目经费及时到位。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上下联动,优化项目经费结构,重点保障税收改革发展、纳税服务宣传、三代手续费、有奖发票等重点项目支出,有力支撑了全局性、重点性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提高中财经费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改革,认真测算国税系统基本经费缺口,充分考虑各地实际,开展公用支出定额标准测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都有较大提高。三是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决策部署,督促各省国税系统加大对存量资金省内统筹调整力度,优先保障困难地区和基层单位,大力压缩存量资金,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四是不断优化经费支出结构。落实经费分配 “三个倾斜”的原则,为基层单位和困难地区排忧解难。坚持厉行节约,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和“三公”经费的支出规模,实现“三公”经费预算和实际支出双下降。

二、预算管理

一是夯实预算管理基础。组织开展预算单位和项目清理,结合国税系统实际编报三年支出规划和年度部门预算,修订会议费、培训费、大企业税收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将预算执行纳入绩效考核,采取约谈、督办、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重点督办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和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单位,实行按月通报制度和重点项目按旬分析制度,预算执行进度明显提高。三是做好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扩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试点范围,引入第三方专家进行项目立项评估,组织专家对纳税服务宣传、反避税办案、教育培训等8 个项目经费进行预算绩效评审,涉及项目金额占项目支出总数的41.05%,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支出管理

一是加强会计管理。严格执行国税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细化落实国税系统财务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强化会计核算管理。针对审计、巡视和决算核查等发现的问题,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严格审批流程,严肃财经纪律,保持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将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规范账务处理流程,提高资金核算、反映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做好财务决算工作。按照财政部要求,完成部门决算、企业决算、资产决算、基建决算和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的审核上报工作。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细化参数,扩大明细数据填报范围,对汇总数据采取系统自动生成方式,保证了决算数据的全面、准确。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开国税系统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主动说明相关数据内涵和口径,及时跟踪预决算公开后网络舆情,确保公开工作平稳推进。

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一是做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及时办理预算指标范围划分、用款计划编报、资金支付、垫付和归垫手续。根据预算调整批复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项目用款计划,办理追加经费支付手续,办理结余资金上缴手续。组织开展财政、银行及单位三方对账,确保资金支付及时到位。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扩大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试点范围,撤销省级汇缴专户,所有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部统一设立的汇缴户,及时与财政部门、代理银行核对上缴情况,确保所有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加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财政票据管理。组织系统开展财政票据专项检查,做好一般缴款书年度审验工作。

五、资产管理

一是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按照中央公务用车改革的总体部署,督促和指导各省稳步推进国税系统公车改革。为确保公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与中央车改办和财政部沟通协调,研究解决公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和企业单位的公车改革工作,批复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二是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年度资产统计报备、处置、调拨工作,严格车辆的报废处置审批,加强车辆日常管理。按照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综合各地政府的规定,落实对公车改革后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标识喷涂工作,形成税务系统的设计方案,完成在财政部和公安部的备案工作。按照税务系统制服管理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要求,把税务制服换装作为服务基层的民心工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修订《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全面启动新一轮税务制服采购工作。三是加强闲置房产管理。全面调查和摸清全系统闲置房产家底,广泛征求各地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闲置房产有效利用和处置的具体措施。对于涉及政策问题的,积极向相关部门沟通反映,为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六、基本建设管理

严禁新建楼堂馆所,建立停建项目定期反馈机制,加强停建项目跟踪管理。制定出台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标准,积极推进技术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制定工作。规范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加强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开展新增项目入库、项目状态管理及信息维护、在库项目日常检查等工作,完成2018—2020 年基本建设资金需求测算,为项目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加强基建项目立项、开工审批,加快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七、监督管理

一是推动财务管理规范落地生根。制定出台《财务管理规范(1.0 版)》,督导各省国税局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从完善制度、优化流程、细化措施和规范执行等方面进行探索,不断提升基层财务工作水平。二是督促巡视问题整改。协同做好国家税务总局专项巡视工作,对各地巡视问题的性质提出意见和建议,督导各地对照巡视指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自觉接受预算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做好问题解释和沟通工作,督促各地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推进资产管理软件全面上线,升级完善网络版财务软件、津补贴软件和基建项目库软件,分步对现有财务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整合对接,既满足工作需要,又为建成集基础数据库、业务处理、内控机制和决策分析功能于一体的财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奠定基础。

八、内控建设和资金监控

一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税务系统内控平台建设,完善国税系统财务内控机制,加强数据共享,进一步优化财务内控信息化平台,制定财务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指引,有序开展四级联测,确保平台顺利运行。全国共累计发生预警信息5 650 条,并对存在问题实时整改落实,有效发挥了平台的监控作用。二是强化资金监控。推进资金监控信息系统全面上线,实现对3 707 个零余额账户和3 815 个实有资金账户资金监控全覆盖,实现出纳工作电子化、管理服务扁平化、风险防控精准化,为防控财务风险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机关财务工作实际制定《税务总局机关日常财务报销操作规范》,对常用的差旅费、会议费等7 类报销事项进行了梳理,规范差旅费报销、公务租车审批及流程,开展各司局综合处长和近两年新录用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严格审核各项报销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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