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部第4工作组
民政部第4工作组由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带队,于2018年5月、6月和8月三次赴河南省长葛市增福镇河涯刘村进行了蹲点调研。工作组首先学习了习仲勋同志1961年4月至8月在长葛蹲点调研做法、红旗渠精神和焦裕禄精神,在与基层民政干部、当地群众“零距离”恳谈交流中,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内涵和要义,对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补齐农村这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切实履行好民政职责使命,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一)总体概况。工作组蹲点的河涯刘村位于长葛市增福镇政府西2公里清潩(yi)河西岸,3号公路穿村而过。辖河涯刘、楚庄2个自然村,4个村民小组,村“两委”5人,1名为女性。全村党员46名,9名为女性。全村共323户1328人,其中0-6岁儿童112人,60岁以上人口223人。低保对象8户10人,特困供养对象7人(集中3人、分散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3户37人(已脱贫6户23人、未脱贫7户14人),困境儿童5人,留守儿童6人。
(二)历史地理风貌。河涯刘村拥有丰富的物产资料和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村名来源于清初,刘姓迁此建村,因村处河涯,故名河涯刘。村东曾有罗家寨,毁于明末战乱。村聚落呈长方形,占地275亩,东西街4条与南北街2条,多呈十字相交。以水泥结构平顶房居多。村委会在村中部,村东河上建有大桥和水库。
(三)生产生活状况。河涯刘村村民以从事农业种植业、打工为主。河涯刘村现有耕地1410亩,人均耕地1.06亩,主要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等农作物。今年小麦收购价格为1.1元/斤。2017年全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13850元。同年河南省、许昌市和长葛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分别为12791元、15591元和15870元。河涯刘村村民经济来源以务农、村内打工为主。村内有中小型建筑机械加工厂、水泥预制楼板厂、井管加工厂共计22家,成为增福镇小型建筑机械加工专业村。
(四)宗教信仰。河涯刘村村民中共计有22人信仰基督教,占村民总数1.66%。其中,文化程度为小学的有10人,初中有5人,高中或中专有4人,文盲有3人。这些数据与全国平均水平大致相似。(2018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称中国基督教信徒3800多万人。以此计算,约占中国总人口数量的2.7%。)
(五)文化风俗。村内每年农历九月二十四举办传统民俗古会,群众性文化活动多在此时开展。当地婚嫁彩礼一般为7-10万元。现如今,村民“重男轻女”思想逐渐淡化,当地民间流行俗语,称“家有俩女,净穿新衣;家有俩儿,赤肚在 (ma,旧称城镇空地或街道沿)”。意为家有俩女儿,对父母会比较孝顺,老人总有新衣服穿;有俩儿子,常常对父母不好,以致老人穷困到出门在外也是破衣烂衫。
(一)基层党建。河涯刘村全村共有党员46名,村支书为专人专岗,与村委会主任分设。本届村党支部于2018年5月16日实施换届。新成立的党支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在基层党建中切实发挥了坚强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建强组织保障,履行好重要职责。村党支部以党建为引领,履行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等重要职责。二是以党建凝聚合力,助力脱贫攻坚。以抓党建促扶贫工作为重点,促进全村各项工作开展。村“两委”负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建档立卡户认定实行全体党员及群众代表会讨论审核把关。三是采取“一编三定”责任制工作法,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模范和带头作用。村党支部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全体党员“一编三定”(党员编组+定岗定责定奖惩)责任制工作法,发挥好农村党员作用。
(二)低保救助。全村低保对象共计8户10人,其中扶贫户6户8人。2018年河涯刘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3500元,人均财政补助水平170元,比省定标准高16元。扶贫标准为每人每年3400元。河涯刘村低保和扶贫户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群众满意度较高,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落实到位。一是以制度为纲,确保精准识别、精准施救、精准管理。早在2012年,就制定了《长葛市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试行)》,要求建立“信息互通、信息共享、各类民政对象自然减员上报‘零报告’”三项机制。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确保程序科学、监督有效。2016年,河涯刘村低保重新认定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三三工作法”要求开展。做到精心部署三统一(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精准救助三级评(村评议、乡评审、县评定),精确透明三公开(公开程序条件、公开对象信息、公开检查结果)。三是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和扶贫有效衔接,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通过实施低保与扶贫“两线合一”(低保保障标准实际略高于扶贫标准,低保标准为3500元/人/年,扶贫标准为3400元/人/年)、残疾人“三项”补贴(前两项是民政部门负责发放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0元/人/月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0元/人/月;第三项是残联部门负责发放,由地方财政为建档立卡残疾人增发60元/人/月的生活补贴)等措施,实现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在对象认定上的衔接,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编密织牢社会救助网,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三)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生活保障。河涯刘全村共有困境儿童5人,留守儿童6人。困境儿童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自身身体残障导致困境,有2人;一类是家庭出现变故,一般为父亲已故,母亲改嫁,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因为收入来源不足而陷入贫困境地,有3人。河涯刘村本村村办企业较多,村民有就近择业的有利条件,故相对于其他地区留守儿童数量并不多。河涯刘村现有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均记录在册,已纳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享受到低保、残疾补贴等项政策和监护督促、心理抚慰等有关福利服务。河涯刘村配有儿童福利主任,由村妇女主任兼任,在村级提供儿童福利服务。
(四)殡葬改革及移风易俗。近年,河涯刘村较好落实了惠民殡葬政策。自2017年3月6日起,河涯刘村按照长葛市统一要求,为村民免除8项殡葬服务费共计1190元,包括殡仪车使用费、火化费、三日内遗体冷藏柜存放费等。同时殡葬改革推行工作也面临较大挑战。工作组在增福镇派出所实地调取了河涯刘村2011年至2018年村民死亡数据,同时从村委会获取了2009年以来村民死亡数据,包括河涯刘村在外公职人员,总计去世65人。经村民红白理事会甄别,其中有15人实施了火化,火化率为23%。目前河南全省火化率偏低,普遍不足20%。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2012年周口平坟事件发生后,引发土葬反弹,河南省年火化具数由2012年的29.7万具,滑至去年的12.8万具。
(五)养老服务。截至2017年底,河涯刘全村60岁以上人口223人,占全村总人口17%。基础养老金82元/月已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到位。对80岁以上特困供养的高龄老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补贴。目前全村特困供养对象共计7人,集中供养3人、分散供养4人。村卫生室为全村177名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镇上建有一家公办福利院,以收住五保老人为主。为了进一步了解河涯刘村未来养老服务实际需求状况,工作组做了系列调查。针对日间照料服务需求,选择纯老户家庭(指不跟子女同住的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进行调查;针对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选择有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户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村内有7户12名老年人未来对日间照料的需求最为急迫。有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共计15名,目前主要依靠家庭成员提供护理服务。但是随着时代变迁,子女数量减少,这类老年人向社会寻求护理服务的需求将日益增长。
(六)社区治理。河涯刘村农村社区治理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村民自治、启发民智、优化乡村社会结构的基层治理之路。一是依托村委会构建基层治理实体平台。在河涯刘村,村委会不仅承担本村公共事务和公共管理职能,密切配合乡镇政府完成好政府事务,还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承担为本村村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二是依托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基层治理新格局。河涯刘村2017年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形式和方法,推动形成农村基层治理新格局。三是依托村民自治体系优化基层治理结构。河涯刘村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过程中重视协同治理,组建村民红白理事会,充实基层治理力量,形成村民自治体系。
在增福镇河涯刘村,工作组迄今累计半个月多的调研感受是,村容村貌整洁,村风和睦,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有方,民营经济比较发达,民政对象基本生活保障落到实处。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低保收入核对进一步精细化问题。低保户认定在计算收入时,有一些制度上尚未明确的具体情节,如子女赡养费、耕种土地收入等。二是殡葬改革推进滞后问题。受周口平坟事件影响,整个河南地区殡葬改革面临巨大考验。观望和畏难情绪在不同程度影响着各级政府及部门工作主动性、创新性。这项工作在河涯刘村同样遭遇瓶颈,村民选择土葬依然占据主流。三是针对不同类型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前瞻性应对措施缺乏问题。河涯刘村囿于家庭养老传统观念,在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为独居和纯老户家庭中那些生活尚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配餐等日间照料服务,缺少前瞻性思考和预判。四是针对事实孤儿等困境儿童群体关爱和救助手段较为单一问题。面向困境儿童的帮扶措施主要还是以资金救助形式为主,针对监护人提供的康复指导、心理疏导、就业辅导等综合服务尚未广泛开展,对监护缺失或监护无力家庭的儿童缺少行之有效的办法。五是操办红白喜事旧思维尚未完全破除问题。当地村民在嫁娶婚事上负担依然较为沉重,落实移风易俗工作还有待持续加强。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我国发展已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明确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发展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这一历史方位和判断下,应对蹲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形成更为深刻准确的认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民政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
首先,要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把握好民政使命要求。民政关乎民生,连着民心,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落地离不开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民生领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往往集中在基层,民政工作必须围绕解决好这些主要问题,依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从党的基层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中汲取营养,适应新使命,把握新要求。
第二,要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指导下认清民政使命内容。民政对象多为困难群众,要把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民政的使命任务就是要保证包括民政对象在内的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第三,要在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履行好民政使命职责。一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民政对象的特殊性、多元性,使得这项工作更为繁重复杂。要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引导预期,不断完善民政领域内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另一方面,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矛盾多发,要在基层治理体系中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全力打造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第四,要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强化民政使命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民政工作性质决定了与基层群众密切联结,具有深培厚植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内在要求、传承孝亲敬老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先天优势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便是对这一价值追求的深刻阐释,是民政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民生民政工作指示精神的重要成果。民政工作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认识、落实,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胜利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