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宣布,将利用3年时间,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农村低保是中央实施精准扶贫重要方略之一,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是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如果说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农村低保兜底就是这场战役中的兜底性举措,是系统工程的底部。尤其是对于那些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而言,主要还得依靠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可以说,农村低保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守不住这道防线,就不可能真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特别是随着2020年的愈发临近,农村低保的兜底保障作用更加突出。 正如有评论指出的那样:“2020年一步步走来,如果将全面小康比作一幅壮美画卷,民生是其中最厚重的底色,而兜底式扶贫则是其中最温暖的主题。”
农村低保如此重要,但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时常被媒体曝光。最严重的一例莫过于去年媒体披露的云南陇川县民政局70%以上干部职工亲属违规享受低保。该局56名干部职工中,有40名干部职工的82名亲属不符合享受城乡低保待遇条件。部分干部职工的配偶及直系亲属,违规享受低保资金达40.5万多元。此事曾引起众多网民“围观”,强烈谴责把“救命钱”当“唐僧肉”的丑陋行为。触碰“红线”的人受到严肃处理后,网民们拍手称快。与此同时,个别地方民政部门“为了不出错,干脆不干活”,居然出现低保资金“花不完”的情况。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的困难群众想被救助却无门。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群众利益无小事。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指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扶贫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刻不松、一寸不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毫不姑息、绝不退让,达到查治问题、规范流程、正风肃纪的目的,将基层治理中的短板晾晒在公众面前,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变形走样,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必须通过专项治理进行严厉打击,否则党和政府的温暖不可能真正送到困难人群手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中央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关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严厉打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客观要求,也是民政系统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选择。
这次专项治理,重点聚焦两个方面:在惩治腐败问题方面,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县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
在查处作风问题方面,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认真整改乡镇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既是各级民政部门今年工作的重点,也是各级民政部门纪检组织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工作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一方面要按照民政部制定的《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完善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办法,确保各地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同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严格评选程序,公开低保评选条件,完善信息公示,畅通监督渠道,切实保障农村低保真正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要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中把握重点任务,扭住核心问题,紧盯重点人群,紧抓关键环节,对暴露出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严肃问责和持续通报曝光。同时,通过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建章立制、强化监管,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救助,确保农村低保政策执行到位、规范运行,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