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
——以北京歌路营教育咨询中心为例

2018-02-06 20:18杜晓晴周小舟邓雨薇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2018年2期
关键词:儿童农村学校

■杜晓晴 周小舟 邓雨薇

(中国人民大学 教育学院,北京 100872;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国际交流处,北京 100089)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迅速向经济高速发展的东南沿海城市流动,受户籍管理制度、经济生活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大量农村迁移劳动力的子女成为留守儿童。依据2016年11月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情况通报,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已经突破900万人。随着“撤点并校”政策的全面落实,寄宿制学校已经成为农村学校的主体。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出于子女安全以及学习生活便利的考虑,大多将其送入寄宿制学校,由此形成了农村寄宿留守儿童这一群体。这一群体的教育管理更是存在着诸多问题。

近年来,社会组织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2015年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的统计,有超过170家的公益组织针对留守儿童提供了领域细分、针对性强的帮助。为了解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方式、成效以及局限性等问题,笔者运用文献资料分析法,查阅、整理、分析、综合了大量的文献资料,来源包括相关书籍、期刊、报纸和网络。此外,笔者以2008年成立的北京歌路营教育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歌路营”)为例,查阅了“歌路营”编写的《农村住校生调查报告》以及具体项目“新一千零一夜”的相关评估和调查分析,实地走访了该组织在河北省涿鹿县提供教育服务的H小学,开展了针对班主任老师的《关于农村小学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现状调查问卷》和针对留守儿童的《农村寄宿留守儿童调查问卷》,通过个案访谈和座谈等方式深度访谈留守儿童、班主任老师、校领导等代表,仔细观察留守儿童学习情况及学校教育管理情况,分析、提出改进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建议。

二、文献综述

“留守儿童”一词最早出现于上官子木的文章中。改革开放初期兴起的出国热,使出国工作的年轻父母将子女寄养在祖辈处,由此形成了“留守”儿童[1]。目前,学术界普遍认可的农村留守儿童的概念,是孙顺其提出的。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越来越多的乡村农民走出家门,涌入城镇打工,其子女被迫留在农村,成为留守儿童[2]。笔者在中国知网,以“留守儿童”作为关键词,检索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相关研究文章,发现论文发表数量呈现显著增长态势,有关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2002年以前,是留守儿童问题的提出阶段,研究重在反映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客观存在,初步探讨了留守儿童面临的困境。第二阶段在2002-2004年,是留守儿童问题研究的蓬勃发展阶段,研究论文数量大增,主要关注留守儿童的现状及造成现状的原因,对策建议的比重较少。第三阶段在2004年至今,是留守儿童问题研究的鼎盛时期,论文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研究论文不再只是局限于对现状和原因的分析,而是更多地关注于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和建议,研究视角也更为多元,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人口学等学科均有涉及。

对以往研究成果的梳理发现,研究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问题的文章相对较少,从1993年至今一共只有2 026篇,占留守儿童研究文献总量(13 684篇)的14.8%。笔者对这2 026篇论文进行了整理,依据管理主体的不同,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政府作为管理主体的论文。这部分论文依据研究内容又可分为两类,一是政府主导的相关研究,如全国妇联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作为新农村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留守儿童现状以及影响其生存发展的突出问题做了全面分析;二是学者对有关政策的研究,如梅健、林健针对重庆市一个乡镇的“关爱留守儿童教育工程”开展调查,具体描述了该工程的运作模式,认为该工程对农村,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农村的教育发展拓宽了思路[3]。第二类是将学校作为管理主体的论文。这部分论文有的对学校组织方式进行了研究,认为我国现阶段农村寄宿制学校可以减少父母外出对“留守儿童”产生的不利影响,建议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地区尽可能实行“寄宿制”,更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4];有的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指出学校教育理念和教学条件落后等原因,会造成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5]。有的针对学校管理开展综合研究,认为要探寻教育管理的新模式以解决留守儿童在学习和生活上的现实问题[6]。第三类是将家长作为管理主体的论文。这部分论文指出,家庭教育的缺失会对留守儿童生活生存技能的养成、价值体系的构建、行为的规范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7],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途径是让更多儿童随父母进城以及切实提高城镇化质量[8]。第四类是将社会作为管理主体的论文。有不少论文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研究此问题。此外,社会组织也被纳入了研究者的视野。这类研究虽然不多,但却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如王秋香提出,非政府组织是救助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重要力量,可以通过媒体、各种公益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更为灵活多样的救助和管理[9]。何开奇提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作为留守儿童救助的两大主体,其优势资源各异,二者的协作更能发挥救助的合力[10]。

从上述文献综述不难发现,当前学界对于解决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问题的思路主要是政府主导、学校与家长加强沟通、社会支持的综合教育管理模式。笔者认为,社会支持中最主要的就是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灵活高效地为留守儿童提供及时的帮助。因此,本文将社会组织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为研究对象。

三、样例学校H小学的农村寄宿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现状

H小学位于河北省涿鹿县,虽然逐鹿县区位优越、交通发达、城市发展较快,但是在其山区贫困村落中仍然有不少条件艰苦的学校,H小学就是其中较具代表性的一所寄宿制学校。H小学主要的资助都来源于笔者准备作为样例进行分析的社会组织,因此,了解H小学当前的教育管理现状,对于分析社会组织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参与情况具有重要意义。在H小学,笔者随机选取了15位班主任老师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校长进行了访谈。通过问卷、访谈了解到,H小学共有学生704人,其中留守儿童有208名,占29.55%。在被问卷调查的15位班主任老师中,女性老师有14人,男性老师有1人;具有本科学历的有13人,专科学历的人有2人;平均从教年限不足5年,绝大多数老师担任班主任的时间也少于3年;具有职称的只有1人,其余14人均未参加过职称评定;占60%的老师周课时量超过16节,占40%的老师周课时量在11-15节之间。该校老师普遍比较年轻,基本上都是逐鹿县本地人,几乎所有调查对象都反映目前的工资收入水平较低,教学压力较大,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工作满意度也受到收入水平和劳动强度的较大影响。

在H小学实地走访中发现,学生综合素质较差,学校教育管理水平较低。一方面,学生课业繁重,课余活动单调。H小学每日安排9节课,严重超过低年级不多于6节课、中高年级不多于7节课的规定,课余时间也多被“自习”等活动占满,但大部分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仍处于中下水平。另一方面,家校联系频率低。在回答“学校是否要求班主任定期对留守儿童家访”“学校是否要求班主任定期与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等问题时,15位受访教师形成了对半的意见,这表明班主任对学校要求的理解和落实都存在问题。

四、“歌路营”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黑箱分析

北京歌路营教育咨询中心成立于2008年,是聚焦于农村寄宿留守儿童成长教育问题的社会公益组织。在H小学走访中了解到,歌路营针对农村寄宿留守儿童构建了多场景、多时段、多媒介的服务体系,包括好音乐有故事、WHY课堂、心理故事课、新一千零一夜——农村寄宿留守儿童睡前故事、校园综合干预计划等项目。为了更深入地剖析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情况,本文将立足“歌路营”这一样例社会组织,打开其内部管理的黑箱,通过探究其参与教育管理的资金来源与成本分担、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工作范围与监督管理,得出促进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一般性结论。

(一) 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资金来源与成本分担

稳定的资金来源是维系社会组织生存发展的基石。以“歌路营”为例,其资金主要来自基金会与其他公益组织项目款、企业捐款、政府部门购买服务和社会公众捐赠等四个渠道。在这四种渠道中,基金会与其他公益组织项目款占比最高。虽然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但其提供的服务本身并不是免费的,组织运营中的所有成本均需自行解决。“歌路营”在为河北省涿鹿县H小学提供服务时,其参与农村寄宿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成本就由“歌路营”和H小学共同承担。以实施项目“新一千零一夜”为例,学校承担播放设备的安装费,“歌路营”承担此外的全部费用,包括项目实施六年期内的全程服务、教师培训、项目督导以及教育咨询,等等。显而易见,在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学校承担费用份额较少,大部分费用都要靠社会组织解决。因此,稳定的收入能够有效减轻社会组织参与教育管理的成本分担压力。

(二)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是社会组织高效运行的先决条件。以“歌路营”为例,其组织结构就较为简单,由1名理事长和6名理事组成理事会,负责规划发展方向和年度目标。同时还设有10人的执行团队,根据理事会的年度目标,负责具体执行工作,执行团队成员包括负责项目总体把控的总干事、副总干事,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的项目总监,负责项目内容开发的研发经理,负责项目研究评估的研究经理,负责项目细节执行的项目经理,负责对外宣传的传播经理,负责财务运营和行政事务的财务及行政经理,负责IT技术的 IT经理等。由于员工人数较少,所以职位之间的权责范围并不明晰,常会出现身兼数职、横跨部门的现象。

社会组织在参与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时的职责分工因其组织目标而各有不同。就“歌路营”而言,其所构建的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整套服务体系涉及学生、教师、学校、政府等多个参与主体,这意味着“歌路营”的决策和执行团队必须各司其职,但“歌路营”目前职位之间的分工界限并不明晰。这种现象在初创期的社会组织中较为常见,但长此以往,组织成员职权范围过宽,丧失专业性,将影响整个组织的有效运行。

(三)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工作范围和监督管理

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工作范围主要集中在学校内部。以“歌路营”为例,目前其所开展的五个教育项目,已走入1 627所学校,为410 000名学生提供了服务。“歌路营”在项目的设计和实施中,始终秉承依托学校、服务学生的理念,根据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具体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方案,并注重结合农村学校实际,通过联系目标学校试点、根据试点结果推广改进方案。为了保证为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的质量,在各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歌路营”还专门派遣团队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开展教育项目科学性和有效性的评估,确保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的项目内容有实效性且方法合理得当。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学校只是作为项目的接受者,不参与监督。

五、“歌路营”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成效

(一)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总体成效

目前,“歌路营”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总项目服务时长已超过了11 388 124小时,与101家机构达成了合作协议,参与服务的教师数量达到3 865名,覆盖了全国26省286区县的1 627所学校,为超过410 000名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了帮助。有关“歌路营”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新闻报道超过700篇,“歌路营”自主发布农村寄宿留守儿童相关文章57篇,帮助超过400万社会公众增进了对“农村寄宿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了解,年度公众捐款人数超过了35 000人次。特别是2015年1月,“歌路营”在走访10省102所农村寄宿学校的基础上,发布了我国首份《中国农村住校生调查报告》,客观反映了农村寄宿留守儿童面临的现实问题。该调查报告被24家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报道,网络搜索超过150万次,并刊入《光明日报》内参版,还通过《人民政协报》形成政协提案。

(二)具体项目成效的案例分析

以“新一千零一夜——农村寄宿留守儿童睡前故事”公益项目为例。2012年该项目开展至今,已覆盖了全国26省238区县1 597所学校,使41万余名农村寄宿留守儿童受益。根据笔者的实际调研,该项目目前已成为“歌路营”的品牌项目,对于促进农村寄宿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发挥了很大作用。自2013年开始,“歌路营”每年选择部分学校进行项目评估督导。在H小学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97.1%的学生喜欢听睡前故事,有79.7%的学生因此爱上宿舍生活,这一比例较前一年提高了56.6%;88.4%的孩子喜欢阅读,同比增长65.2%;44%的孩子在写作中会用到睡前故事的内容;发表负面意义作文的学生人数下降12%;69.5%的走读生听过寄宿生主动分享的睡前故事。在对H小学班主任老师和校领导的访谈中,也得到了相同的结果,该校校长和多位班主任教师普遍表示,项目开展以来,学生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确实有较为明显的提升,主动阅读的意识也大大增强,以前的图书角基本无人问津,现在大部分同学都是人手一册课外书,还有同学主动与其他同学交换课外阅读材料。

六、“歌路营”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局限性

(一)与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合作有待深入

目前,“歌路营”已与重庆市教委等68家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实现了合作,但合作模式仍有待提升。“歌路营”与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现行合作模式是,由“歌路营”主动对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发起联系,介绍项目具体情况,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出面联系学校,“歌路营”在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学校开展工作、提供帮助。在学校执行具体项目的过程中,学校的配合度不尽相同。有些学校比较欢迎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有些学校则认为社会组织开展的项目对提升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业成绩没有有效帮助,常常只是在社会组织入校监督评估时做做样子。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在确定学校后就不再参与其他工作,像“歌路营”一样的社会组织只能依靠自身力量应对不配合的学校。作为一个社会组织,与学校之间毫无管理关系,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学校的配合度非常困难。久而久之,就产生了社会组织在配合度高的学校扩大了参与,而在配合低的学校减少了参与的情况。但是,配合度高的学校并不意味着农村留守儿童数量更多,对于社会组织参与教育管理的需求更强。这种现象如果听之任之,其结果必然影响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实效。

(二)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业务能力有待增强

如前所述,“歌路营”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发的教育产品较为多样,涵盖十几大门类、数以千计的课程内容。但是受限于人力、物力情况,目前开展的项目只有前述的五个。然而,即使是正在开展的、相对成熟完善的公益项目,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依然面临不小的困难。以“新一千零一夜——农村寄宿留守儿童睡前故事”项目为例,项目第一年为服务学校提供故事播放设备,对校长和老师进行设备使用培训,之后五年只是每年开展一次定期评估,对于评估发现的问题也只是通过电话交流对合作校的校长进行督导,未能再次派员到校实地考察。笔者在H小学调研中还发现,“新一千零一夜——农村寄宿留守儿童睡前故事”项目的服务期为六年,按照歌路营的要求,每天晚上只播放一个故事,六年下来约为1 001个故事。但是,在实际执行中,有的学校熄灯较早,孩子入睡时间较长,播放一个故事的时间只有十几分钟,不能有效帮助孩子入眠。有的学校就改为一个晚上播放3-5个故事,这就造成一个学期的故事只够半个学期播放。但“歌路营”为了保证评估的有效性,并未将全部1 001个故事一次性完全发放给学校。结果,学校只能重复播放学生听过多遍的故事,反而容易引起学生的厌烦心理。

(三)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资金投入有待加大

为了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信息化趋势,建设信息化校园,让农村寄宿留守儿童有便利的渠道获取课本外的知识,“歌路营”在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具体项目中,广泛运用了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多媒体系统等设备。这些设备全部由“歌路营”提供,安装调试时,还要对参与项目的具体操作老师进行使用培训。笔者在H小学调研中了解到,农村寄宿学校的师资“老龄化”现象严重,对较为先进的信息化、多媒体设备的接受和学习较为困难,特别是在设备发生意外情况时,老师往往无计可施。虽然“歌路营”有明确的制度,定期开展设备维护,也设有技术支持电话用来收集解决设备问题,但限于财力条件,无论是定期维修还是意外故障解决的实际效果都比较有限。再加之农村学校的师资力量本来就相对匮乏,几乎每名老师都是身兼数职,普遍工作压力较大。在这样的情况下,“不顺手”“容易出问题”的设备自然很容易被束之高阁,甚至在一些农村学校,这些设备完全成了摆设。这也就导致社会组织在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成了摆设,难以发挥作用。

七、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建议

(一)积极寻求政府合作

在调研走访和具体分析中都不难发现,由于多方面的限制,政府有关部门很难灵活多变地适应不同农村学校的需要,及时提供留守儿童亟需的帮助。而在这个方面,社会组织恰恰有更突出的优势。因此,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寻求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更为深入的合作关系,在通过政府有关部门与更多需要帮助学校建立联系的同时,依托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管理优势,谋求更加深入的资源整合,促进社会组织的公益项目在农村学校更好地开展。

(二)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毋庸置疑社会组织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目前的起步阶段,如何打牢根基,帮助社会组织健康成长,进而促进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仍面临不小的挑战。现有的致力于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组织数量较少,大部分都由民间爱心人士自发联合形成,甚至在偏远山区,有的组织的支持者只是一个当地较为富裕的家庭。为此,社会组织亟须加强自身建设,学习国内外成熟优秀社会组织的运行方式、管理模式,寻求专业人士的指导帮助,不断加强内部建设,通过自身管理的规范化、帮扶项目运行的制度化,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能力。

(三)广泛拓展筹资渠道

持续稳定的资金保障是促进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基石。甚至可以说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金投入。因此,广泛拓展筹资渠道就变得愈加迫切和必要。一方面,社会组织要通过提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成效,来增强自身的影响力,从而吸引更多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主动捐资。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也要加强对捐资的使用和监管,让每一分善款都在阳光下使用,通过高效、透明的工作机制,维持长期、稳定的慈善捐助。

[1]上官子木:《隔代抚养与“留守”儿童》,载《父母必读》,1993年第11期。

[2]孙顺其:《“留守儿童”实堪忧》,载《教师博览》,1995年第2期。

[3]梅 健 林 健:《农村教育发展中地方政府作为的思考》,载《当代教育科学》,2007年第2期。

[4]严鸿和 朱霞桃:《寄宿制学校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影响的调查》,载《现代中小学教育》,2006年第1期。

[5]王江南 邓 攀:《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产生的学校原因及应对策略》,载《河南科技月刊》,2013年第1期。

[6]刘春环 丁 宇等:《基于学校管理视角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模式研究》,载《科技创业月刊》,2014年第3期。

[7]郭晓霞:《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社会学思考》,载《教育探索》,2012年第2期。

[8]段成荣 吕利丹等:《城市化背景下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载《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4年第3期。

[9]王秋香:《非政府组织与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10]何开奇:《影响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协作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救助的因素及机理分析》,西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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