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磊
(西北民族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组织起来”是抗战时期中共抗日根据地进行农业集体生产的重要思路,具体表现在组织民众进行劳动互助。新世纪以来,伴随着新研究方法和视角的涉入,根据地农业互助运动研究出现新趋势。以陕甘宁边区为例,黄正林从国家与乡村互动角度出发,将组建农业互助视为政府在整合农业资源方面的努力;周海燕从政权规训角度出发,分析包括集体化在内的边区大生产运动如何成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①这些研究利于我们重新认识边区互助运动,也促使笔者思考:其一,从政权角度出发,边区政府是出于何种考虑来转变组织思路,又是如何来向干部及民众解释组织思路的转变?其二,从政策连贯性出发,新式互助与苏区互助、民间传统三者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其三,就组织成效而言,相对于抗战初期,新式互助成效的取得,得力于哪些因素?为此,本文在结合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利用边区政府文件、报刊、档案等史料,来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希冀展现抗战时期边区农业劳动互助组织思路的转变历程及边区整体环境与互助运动发展的关系。
打破农民落后的分散经济,实现农业合作化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方针。1932年2月,为开展春耕运动,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要求各地在领导春耕运动中,切实解决农业生产的困难,组织民众开展诸如人工、耕牛等互助,来保障耕种的进行,特别要注意发动民众帮助红军家属进行农业生产;[1]7月,为在“反围剿”中保障农业生产,政府要求发动民众组织收获队、割禾队等,在保障各自农活完成后,帮助其他劳力较少的农户进行收割,尤其首先要保障红军家属的农业收割。[2]也就是说,自中央苏区时期政府提倡农业劳动互助开始,就侧重于发动群众来解决红军家属生产困难,说明组建的生产互助具有政治、经济的双重意义。这也就解释了为何在中共组建的劳动互助中,一直存在着义务耕田、代耕等。
为强调春耕运动的重要性和帮助红军家属进行生产,1933年,博古强调:为解决当前耕牛等农业资源的短缺、鼓励民众开展集体生产,各级苏维埃须努力鼓励民众组织各种形式的互助生产组织,但首先要注意帮助红军家属的生产。[3]组织农民集体耕种、组织犁牛站等,来补偿农业资源的缺乏;22日,《红色中华》发表社论《应该立刻开始实行协助运动》,在强调运动意义时,首先指出苏联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普遍采取了协助运动,就苏区而言,集体化并非当前的主要任务,而是开展协助运动,“帮助实现我们目前的一切战斗任务”[4]。随后,苏维埃中央政府相继颁发《劳动互助社组织纲要》和《关于组织犁牛合作社的训令》,指导乡村组织劳动互助社、犁牛合作社等农业劳动互助组织,进而形成苏区互助组织模式。即以合作社的形式来解决乡村劳动力、生产资料的不足,组织农民集体互助生产。
就苏区时期劳动互助的组织效果,据学者研究,“有效地动员起中央苏区民众投身农业生产与商品流通,充分调动了苏区民众参与革命、支持革命的积极性”[5]32。但有资料表明,当时运动还存在着不足,特别是基层政权的动员力度方面。如苏维埃政府在检查各地的春耕运动中,认为:各地政府对于政府的训令执行很不充分,“缺乏动员群众的工作以至不能成为群众的运动”[6];王观澜指出当前组织的劳动互助组织在民众动员方面“非常不够”,且组织效果“还只限于那些先进区乡”[7]。由此来看,虽然政府出台相应的组织章程,但由于基层政权对群众的动员不够,致使组织效果(除个别区域)并未达到预设效果。至于动员力度不足的原因,除政府乡村动员经验不足(与抗战时期相比)外,还与当时苏区面临“反围剿”压力、无法致力于开展强大的乡村动员有关。
中共中央到达陕北后,为促进农业生产,1936年,土地部发布春耕运动训令,认为“组织劳动互助社,实行劳动力调剂,也是一个好办法”[8]52。随后,土地部颁布《劳动互助社暂行组织纲要》,规定:只要民众(包含富农)自愿,均可参加劳动互助社;互助社以乡为单位,1至3个小村可组织互助小组。[8]61由此可见,政府延续了苏区互助组织模式,组建劳动互助社等组织。只是随着中日矛盾的升级,组织思路发生了改变,如同意富农加入互助组织。
此时的组织效果,除代耕队外,其余的互助组织“都不起什么作用”[9]22。至于原因,其一,互助组织的规定未能适应乡村实况。如春耕运动中曾规定“没有牛的人借,最好的牛耕一天,以后可补偿牛主三天人工,次等的补偿两天”[10]。类似这样的规定虽出于保障互助双方利益的考虑,但忽略了乡村习俗:如两家属亲戚朋友,不一定把工还足;靖边“一个牛工要变七个人工”;绥德“一个驴工要变四个人工”[9]6。如此,群众对于政府的互助规定,未必能很好地去适应和接受。其二,农业环境的恶化,阻碍着互助的发展。相对于苏区而言,边区大部分区域存在着土壤、水利等不利于农作物生产的因素。[11]25且战乱加剧土地荒芜,如华池、保安交界处的二家川,仅有二三十户人家;甘泉县的傅村川、延安的金盆湾等地,都几乎变成荒地。[12]752在这样的环境下,“延安县、安塞县等地过去每乡都有一两个札工,内战时期它们都绝迹了。”[9]23环境的恶化,致使民间传统互助都有所衰退,更何况那些由政府倡导、与乡村习俗相左的苏区互助模式之组织。
抗战爆发后,伴随着国共关系的转变,边区农业发展有了相对稳定的环境。为增强边区应对危机的能力,自1939年开始,政府号召开展大生产运动。随之政府加强对组织互助生产的领导,颁布《陕甘宁边区劳动互助社暂行组织规程》和《陕甘宁边区义务耕田队条例》,规定“只要赞成并能遵守本社一切规定”的民众,都可以参加劳动互助社[13]203。说明在抗战前的组织基础上,政府进一步修正相关内容,希冀以宽松的组织要求,来整合边区劳动力资源。
理论上讲,社会环境的平稳、组织政策的宽松,应利于互助组织的发展。但事实并未如此。到1940年,民众认为当前的劳动互助社等都属于“政府为了动员义务劳动的组织”,所以民众宁愿自发组织起乡间原有的变工、扎工等,而不愿意积极参与到政府所提倡的互助中去。另外,在时人看来,劳动互助社、义务耕田队等互助组织,不但在乡村中没有发挥其作用,反而阻碍了当前的乡村生产,“因此须要取消的”[14]。政府提倡的互助组织不仅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阻碍”民众自发的互助生产。政府提倡的互助处于“尴尬”局面。
笔者曾就基层干部、组织本身、农业形势三个方面的因素来分析民间为何会“非正式”地取消政府提倡的互助组织[15]。现在看来,如将分析视角转移到政权的组织思路上来,原因还应包括政府仍未突破苏区模式的组建思路、组织动员力度仍存在不足。也就是说,与其将原因解释为边区延续苏区模式未能适应边区客观形势的发展,不如将视角放在此时政府仍未形成有效的组织思路(包括构建相应的动员氛围),来保障互助组织的有效性。因为不论是抗战初期的延续苏区互助模式,还是1942年之后组建新式互助,其提倡者、主导者都是中共中央及边区政府。
从抗战后期互助组织效果来说,应是很大程度上化解了1940年左右出现互助组织的尴尬局面。从这一层面出发,1940年起边区政府的互助组织思路应是我们关注的重点。但就“组织起来”思路形成的过程,学界大多注意到1943年作为边区互助运动的分水岭,很少注意1941—1942年的探索期,更忽略抗战后期边区的政治、经济环境对互助运动发展产生的巨大推动力,从而造成当前学界对该问题研究的不足:其一、仅注意到毛泽东“组织”思想在互助运动的核心作用,未能系统地展现出政府“组织起来”思路的形成过程。其二、只强调互助运动在解决农业问题的作用,却忽略了运动中蕴含的乡村建设理念。在此,笔者首先就前者来展开论述,看看边区政府如何在化解尴尬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组织起来”的思路。
1941年5月,边区政府颁布《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就边区军事政策、优抚政策、“三三制”政策、农业政策、土地政策等方面,系统地确立了边区乡村社会整体发展方向。至于经济方面,则要求切实进行民众动员,解决乡村存在的耕牛、农具、肥料、种子等困难。结合当时国共关系的紧张及边区财政经济的困境,该纲领努力解决农业生产资源不足的问题,就被纳入到政府的工作思路中。
如将该纲领与1941年边区互助的探索结合起来,就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何部分地方政府不仅没有限制乡村旧有的变工等互助组织发生,而且还充分利用这些互助组织来调动民众生产的积极性。因为在1940年底,边区中央局编发的《边区经济建设》强调过要努力发展集体生产,一方面加强对劳动互助社、义务耕田队的领导,另一方面可采用乡村中存在的换工、扎工等方式[16]499。也就是说,面对一边是上级要求设法解决农业生产困难、组织群众集体生产,另一边是群众自发互助生产,为此,部分地方就借用扎工、变工等来动员农民参与集体生产、完成生产任务。既顺应乡村形势,又符合上级的政策。
至于为何仅部分地方在尝试运用这种方式,须从政府此时并未放弃延续苏区模式的角度来解释。因为《边区经济建设》虽提到注重扎工、变工等民间传统,但这一“注重”只是配合着对原有劳动互助社等组织的加强。说明政府仍在尝试通过加强或修正苏区模式,来化解劳动互助存在的尴尬。如1941年,政府相继颁布《农业生产互助小组暂行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优待抗属代耕工作细则》等。
1942年是抗战时期边区经济最困难时期,严峻的形势要求农业经济必须有所发展。那么,边区政府原计划通过修正苏区互助模式来完善互助组织的思路,也就必须让位于如何迅速调整工作思路、组织农民进行农业生产。
受1941年部分地方生产成绩的影响,1942年2月6日,西北局要求各级党委在春耕运动中,应更加注重采用变工、扎工来组织民众进行农业生产[17]37;16日,《解放日报》发表《在春耕运动的任务下》,强调指出“‘按庄稼’‘调份子’等方式,是政府所允许的,赞成的;扎工和编工等方式,是政府所拥护的,并欢迎发展这种劳动方式”[18]。从党委工作指示到报纸的宣传强调,均表明边区政府开始明确提倡并注重“农村中的互助精神,即使这种互相帮忙的效果还不大,但它的影响和刺激生产的力量却非常大”[19]。“农村中的互助”应指民间互助传统,也就印证了笔者的思考:在中央看来,即使民间互助的效果比不上延续苏区互助的效果,但因前者对农民参与生产的刺激很大,因此,各地应给予重视和充分利用。
但就政府而言,如何向农民宣传解释政府互助组织思路的转变呢?在1942年西北高干会上,毛泽东在肯定延安县利用变工、扎工等组织民众集体生产的基础上,强调指出乡村旧时存在着民众农忙时进行互助帮助,“这个办法叫做劳动互助,从前江西苏区普遍实行的劳动互助社或耕田队,就是用这个办法组织起来的”,而当前边区部分地区所组织的变工,“就是这种办法”,因此,各地“应以大力组织劳动互助社,大大地发展农民的集体劳动”,而对于乡村存在的扎工,“也为边区农民所欢迎,其法不是劳动互助……亦能调剂劳动力。各地对外来扎工应予以帮助”[12]771—772。也就是说,在毛泽东看来,边区民间传统的变工、扎工,与苏区时期组织的劳动互助社、义务耕田队,本质上同属调剂劳动力的方式,即解决个体农业生产资源不足,不同的只是名称。也就解释了为何毛泽东在《组织起来》中提到,“无论叫什么名称,无论每一单位的人数是几个人的,几十个人的,几百个人的,又无论单是由全劳动力组成的,或有半劳动力参加的,又无论实行互助的是人力、畜力、工具,或者在农忙时竟至集体吃饭住宿,也无论是临时型的,还是永久性的,总之,只要是群众自愿参加(决不能强迫)的集体互助组织,就是好的。”[12]896这种带有实用主义色彩的阐释,进一步避开了抗战初期政府提倡的劳动互助社、义务耕田队等存在的问题,在强调农民自愿的原则下,糅合着政府提倡的组织与民间传统互助的差异性,在调剂劳动力的层面上,将二者等同起来。
如此我们也就能理解为何在1944年中共西北局研究室编撰的《边区的劳动互助》中,将抗战以来边区政府组织的劳动互助发展历程只以1943年为界分为两个部分,并将前期的组织情况描述为:“是从内战时期就组织起”,因“不是农民群众自愿的组织,而是自上而下地按乡、村抄名单式地组织起来的空架子”,在1940年之后都“非正式地取消了。”[9]23-24因为在西北局研究室看来,体现1943年前后政府互助组织的不同,应侧重于农民的自愿程度和组织方式两个方面,至于边区政府在1939年和1941年颁发的相关互助组织规定,以及互助组织存在的问题,则被归纳为延续“内战时期”的过程和结果。因为就当时而言,不论是政府,还是农民,都愿意或能接受这样的解释。抗战初期边区政府在互助组织方面的努力,因此让位于此时政府宣传的需要,即使前者也许仅表现在制度设计层面。
至于1940年的尴尬局面的化解与否,就涉及到1943年之后新式互助的组织效果。对此,以往研究给予详细叙述,不再累述。笔者要强调的是农民对新式互助的态度。因为尴尬局面的形成,主要表现在农民宁愿自发组织起来,而不去支持政府所提倡的。那么,尴尬的化解与否,更应从农民的角度去考察。
整体看,相对于抗战初期,农民更倾向于新式互助。据米脂县印斗区群众反映:“原初说要组织变工,有些人还是高低有些难意,还半天家盘算着吃亏不吃亏,尔格你要拆也拆不散了(经验介绍),而且还要更往美气里变呢。”[20]512曾在吴家枣园进行过变工的农民反映,“这里的生活美呢,秋收以后,我们要回家去多找些人来,我们那里,地不够,虽然已经减了租,可是还有地主。我们比这里的老百姓穷,但可不像以前国民党统治时那样坏。那时候村长和军队要什么,我们就得给什么,不给,就打你。还有税,什么东西都抽税。但是现在政府帮助我们啦。”[21]74-75移民到固临县的河南难民说:边区政府“不但为俺们找到了地种,而且给俺们妇女找到了活做,真是过去连做梦也想不到的好政府!俺们在河南连赈款也领不到,不得不去卖儿卖女,并有无数的人饿死了!边区却是什么都给俺们预备好了”[22]。在民众看来,政府不但组织变工,而且还帮助农民“找活”(扎工),这是政府给农民“预备”好了的生产及生活方式,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的困难,因而都表现出乐意接受的姿态。
农民为何积极参与新式互助?以往研究从新式互助利用农民所熟习的形式并改造了不合理成份的角度进行解释,并注意到边区政府的大力提倡与领导。但从政策连续性的角度出发,同样是政府所提倡与领导的,农民为何在抗战初期表现出不配合呢?这样来看,除尊重民间习俗外,新式互助还存在着吸引或影响民众参与的其他因素。即本文所要展现的另一重要问题,即新式互助的组织内容及边区此时的动员氛围。
首先来看新式互助的组织内容。如前所述,不论是民间互助,还是苏区互助,其性质均是保障农业生产的经济组织,但新式互助的性质有所不同,是融合着政府安置移难民、拥军优抗、文化教育等乡村建设理念的综合组织。
安置移难民方面,政府要求民众协助解决移难民的生产与生活,而民众的协助主要体现在互助方面。如1943年,新宁县组织581个劳力,共帮助移难民开荒1480亩、播种310亩;新正县一区也组织起177个牛工,帮助移难民开荒117亩、播种321亩,[20]642有效解决移难民的生产问题。另外,在当地民众(老户)与移难民(新户)的生产互助中,老户对于新户的帮工,大部分是没有报酬,即使有需要新户还工的,也是较平常不同,如一般的牛工需要3个人工来偿还,但新户仅还2个人工。[20]642虽存在着政府的动员效果,但如此的劳动互助,应切实解决了移难民的生产、生活等问题。
拥军优抗方面。以往工作中存在着诸如民众“只顾自己牲口少驮些,带上细长的口袋,使装不下多的粮”等现象,[23]影响着拥军工作的效果。但新式互助发挥组织优势,从而保障拥军优抗的组织性。如新正县别岭村的唐将班子打柴送到区政府,帮助政府解决了生活问题;[24]淳耀县白塬村在组织大变工的同时,组织担架队负责对外送公粮,在2天之内完成32石的公粮运送任务。另外,村里某抗属家的30余亩地,就是由村里组织的搭工班子负责在半天之内完成了耕种。[25]
文化教育方面。李鼎铭曾指出:劳动互助“是变工队又是识字组,并且由此推动了其他工作”[26]223。组织农业集体生产的同时开展乡村教育工作。如志丹县某村的锄草队,利用干活的休息时间,集体学习《群众报》,不仅能趁机向民众进行社会教育,提升民众的政治文化认识,而且还能有效地提高生产热忱。最后,该村的经验后被县政府通令各区借鉴、学习。[27]
除此之外,二流子改造、环境卫生等也被融合到新式互助。如富县大义区的张德清,因以前不从事生产、打架生事,导致其在乡村民众中的印象极坏,后经过区政府的教育后,回村参加互助生产,并用所得的工钱赎回其在以前出典的土地[28];再如富县太乐区因地处高原,存在着人畜饮水困难,区干部便组织民众变工打井,利用3个月的时间,不仅修整了41孔旧井,而且还打了4孔新井、修了20个水窖,有效地解决了全区民众的吃水问题。[29]
综上所述,新式互助在继承苏区互助传统的同时,利用民间传统形式,整合了乡村社会资源,在保障农业生产的同时,推动乡村文化、乡村改造等工作。正如时人所说:伴随着集体劳动的普遍发展,其内容、形式也是在不断进步中,“现在,集体劳动已开始与锄奸、拥军、自卫、教育等联合起来。”[30]赛尔登也认为新式互助作为中共在边区的一大创举,“是发现了将广大民众参与的抗战活动与广泛的乡村改造运动紧密连结起来的具体方法。”[31]260这也就解释了为何民众会对新式互助产生极大的兴趣。因为他们的生产、生活,都不同程度上受到新式互助的影响,而这种影响相对于抗战初期,是促进着他们生活环境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其次是互助组织氛围方面。相对于抗战初期,在新式互助的组建过程中,边区政府更注重发挥政权的动员优势。
新式互助组建方式的民众化。民众化是指政府在解决实际生产困难的基础上,倡导由农民自发组织劳动互助。如边区开展减租减息运动,扩大民众生产基础。陇东、关中等地区“即有不少个农户因退租解决了吃粮和农具困难,生产情绪特别高,自动组织起变工队”[32];当区干部号召金庄村组织变工时,群众议论“变工固然好,但只是一件忙烦事,领工没好处,就没有人愿成头。”区干部建议群众到“合作社借农贷,到铁匠铺里定打”,在得到干部帮助解决生产工具的保证后,该村民众便组织起变工队。[33]
再者,新式互助改变以往仅依靠基层行政组织的方式,充分利用农民出身的劳动英雄、基层党员等来引导民众参与互助。任弼时曾指出,乡村变工队的队长必须是“富有生产经验与劳动热忱”[34]49。如在以前,马家沟村民众因担心申长林“劳动好,咱们抵不住”,不愿和他变工。从1942年起,在申长林的主动说服下,全村13个劳动力组织起来进行生产,结果全村没有一垧地荒芜,而且民众也主动地提出“老申干什么,咱们也干什么”[35]。当石明德提出在村里组织搭工组时,村里部分民众不愿意,特别是自家生产资源不存在问题的李德礼、陈日顺等,更是不同意参加,后经石明德的耐心解释,这些户才最终答应参加。[20]538利用民众熟悉的劳动英雄去动员、用民众熟习的互助形式去组织,民众更容易接受和参与。
边区形成干部积极参与组织和领导的氛围。不论是中央苏区时期,还是抗战初期,劳动互助的组建均缺乏有力的群众动员。到1943年,鉴于农业在边区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边区政府要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乡村党支部,要彻底地转变工作重心,重点“放在领导群众生产上”[36];支部还应把变工、扎工等组织“加以扩大充实起来,使得每个人力、畜力,都能发挥他的最大效能”[37]。充分发挥乡村支部及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与领导农民互助生产,为互助组织的充实奠定坚实基础。
再结合此时边区开展的“建立一个在思想、方法和方向等方面都一致的统一政党”的整风运动之背景,党的基层组织的力量得到很大程度的凝聚。那么,经毛泽东及政府的大力提倡,“组织起来”的互助理念理应会在各级干部中形成一种高度统一的动员氛围。作为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不能不”去积极地组织与领导新式互助。如固临县庆元区的宣传科长谭守荣,亲自在念曲村组织起14人的变工,白虎乡乡长郝焕领导西岭村组织起10人的变工。[38]另据不完全统计,1943年,延川县共有2340人参加扎工,其中党员占34.3%;[39]1944年,安塞县由党员直接参加领导的变、扎工,占全县组织总数的45.7%。[40]207有人也许会质疑这些材料本身所具有的宣传性,但试想,政府如此地大规模宣传,恰好反映出当时政府对基层干部参与组织互助的期望,而这正好是以往互助组织工作中所缺乏的。
综上所述,新式互助之所以能吸引农民参与,与其衔接着乡村各项工作有密切的关系;新式互助之所以能有效地组织起来,一方面在于政府改变组建方式,注重从解决生产困难、树立劳模的倡导出发,另一方面通过整风运动和干部动员,督促各级干部积极投入到劳动互助组建工作中。
以往学者之所以仅将新式互助的成效归结于对民间传统形式的采用及毛泽东的大力提倡,在笔者看来,其一,以往在分析边区劳动互助时,主要依据西北局研究室编写的《边区的劳动互助》和毛泽东发表的《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组织起来》等文献,并没有细致分析这些文献资料的具体语境,特别是从政府组织思路历程上去分析。其二、在分析政府互助组建过程时,学者大都将1940—1942年组建模式的探索简单归纳为部分地方政府的尝试,很少从边区政府组织思路的连贯角度去考察,因而就容易站在对比1943年前后边区互助成效的基础上,去分析新式互助的成功因素,忽略此时边区形成的动员氛围及所面临的军事危机。笔者认为,这恰恰忽略政府组织互助的主观性及组织效果产生的时景性。
第一、毛泽东一系列报告的目的在于促使边区接受政府组织思路的转变。因为从延续苏区模式转变到利用民间传统,基层干部或民众很难及时适应,更何况延续苏区的互助在民间被“非正式”地取消了。因此,消除民众对以往互助的“不满”及接受政府将要组织的新式互助,这是边区政府在解释政策时的首要目的。作为对边区互助运动的总结,《边区的劳动互助》必定会遵循此时政府的政策精神来阐述,配合着政府对新式互助的提倡。
第二、就新式互助成效的取得,对民间传统的利用和经毛泽东首倡,是两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但边区此时形成强大的动员氛围也是重要的组织基础。特别是相对于抗战初期来说,政府对农业重视程度的提高以及整风运动对干部服务群众意识的形塑,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以往互助组织动员力度不足的问题。正如学者所言,“在整风运动中,一些新的政策就是为了针对这些挑战而制定的。这些政策的核心是动员起来,进行经济建设与改造。发展农业经济是实现其他目标、夺取抗战胜利的关键。”[31]202
第三、面临的军事危机促使中共中央及边区政府提升农业互助生产的重要性。1943年7月,国民党准备军事进攻边区,虽该计划最终因中共抗议而未能实施,但促使中共重新定位与国民党的政治关系,同时使中共意识到要强化农业集体生产来增强边区经济实力,特别是注重劳动互助组织的实用性。因为是年10月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上,毛泽东指出这次高干会“就是准备打仗的问题。我们反对破裂,反对内战,但投降派煽起破裂,就要有办法对付”,“如果全体人民的劳动都组织在集体互助劳动之中,则全边区一千四百万亩耕地的收获要增加一倍以上。”[41]475-47611月29日,在边区劳动英雄大会上,毛泽东强调:边区“遭受国民党的重重封锁”,“目前我们在经济上组织群众的最重要形式,就是合作社”,“这是人民群众得到解放的必由之路,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也是抗战胜利的必由之路。”[12]894-896“组织起来”不仅成为组织群众、发展边区经济的重要途径,更是成为中共领导民众在“反对势力”包围下取得抗战胜利的重要基础。
综上所述,面临边区政府组织劳动互助不被民众所接受,为促进农业经济、改善边区经济状况,中共中央及边区政府逐渐改变组织思路,注重并发挥民间旧有互助组织在农业生产中的积极作用,为解释政府组织思路的转变和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组织起来”,毛泽东糅合了苏区模式和民间旧有互助的差异,强调二者在调剂劳动力层面的同质性,从而为抗战后期乃至新中国初期农业集体生产奠定思想基础。而边区组建的新式互助,其主体内容是对苏区互助内容的延续和扩大,只是将民众不适应的“劳动互助社”等形式,改换成其所熟悉的变工、扎工等传统形式;相对于抗战初期,此时新式互助成效的取得,不仅得力于民间互助形式的采用及毛泽东的大力提倡,而且离不开此时新式互助与乡村社会的密切联系和边区形成的动员氛围,而“组织起来”工作思路的转变,更体现着中共中央及边区政府对当时革命形势的重新审定。
注释:
①见黄正林:《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农业劳动力资源的整合》,《中国农史》2004年第1期;周海燕:《作为规训的生产——以大生产运动叙事为中心的话语考察》,《开放时代》2012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