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昆 王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 10008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发生的重大变迁之一,是农民由原来的单一农业劳动者群体,分化成从事不同职业、收入有明显差异的不同阶层。农民阶层分化在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生机与活力的同时,也给党在农村的制止基础带来了挑战,是一把双刃剑。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问题,实则是党密切联系群众、赢得群众的认可、拥护和支持的问题。准确把握农民阶层分化的现实境遇,化解和消除因阶层分化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对于党巩固农村的执政基础至关重要。
在一定程度上讲,农村的职业分化是阶层分化的一种表现。因为职业反映了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所承担的角色,并使其在社会地位、收入来源、思想意识、生活水平等方面与其他职业群体产生差异。陆学艺等人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就将职业和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力作为标准,把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民划分为8个阶层。90年代初,陆学艺等人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又将农民按职业划分为10个阶层。其后,张厚义等人对山东泰沂山区腹地的一个山村的农民职业分化进行调查,将农民划分为六大群体。尽管学术界对于职业分层各抒己见,但如李全生认为,以职业作为农民分层标准,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民劳动的兼业性、非农劳动的流动性和家庭内部分工的社会外化性。[1]但正如陆学艺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一书中所言,在调查资料收集和分析方面,个人职业信息较易获得,也易于加以分类处理。因此,这一分层标准被学术界广泛认同。
从目前看,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变化,农民的职业分化已经相对成熟,但“形态尚未完全定型,要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阶层还要假以时日”[2],因为农民在分化过程中遇到了困境。
一是农民阶层分化的结构性矛盾突出。改革开放后,尽管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转移的政策和措施,农民流动也日趋频繁,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一方面,从农民阶层的职业差异角度看,从传统农业转向建筑业、制造业、商业、服务业等职业,但集中于这些行业的农民的工作多处于较低层次;另一方面,农民阶层的分化具有不完全性,仍有部分人口留在农村。按照社会学理论,在工业化和城市化浪潮中,农民阶层分化应实现职业和身份的双重转换。农民阶层分化的不彻底性从某种程度上直接决定了农村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的长期性。
农民阶层持续分化的趋势随着农村户籍制度改革的加快和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呈现不可逆转的趋势,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经过了多年的持续高速分化,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农民阶层分化的速度已明显趋缓,并呈现出日益固化的趋势,农民纵向流动的通道日渐狭窄、农民向上流动受阻是这一趋势的具体表现。“富裕阶层遥遥领先于其它阶层,中等阶层次之,中下阶层和贫弱阶层则被远远甩开。并且,阶层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区隔’,这体现在消费、社会交往和村庄政治等多个层面。”[3]因此概括起来,当前农村社会阶层结构变迁的重要特征实则就是农民阶层分化与阶层固化同时并存。
农民阶层分化的过程,实质上是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由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和城镇市民转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户籍制度改革并没有触动与农民身份有关的相应制度进行相应的变革,农民阶层分化面临的制度性障碍依然突出。例如劳动力市场的政策法规尚未健全,导致农民在从第一产业转型第二、第三等产业时,呈现盲目性和无序性,严重影响农民阶层分化的合理性。教育培训制度及相应配套的扶持政策不健全,影响了传统农民的人力资本积累,限制了农民职业选择的范围。此外,在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子女入学等相关制度和政策方面,由于享受不到与城市市民的同等待遇,致使农民无法真正融入城市,进而限制了农民的进一步分化。
我国市场化改革和农村社会制度的变革产生的直接影响是农民阶层分化,一方面,它是对城乡二元结构的挑战,在某种程度上开拓了农民增收致富的空间;另一方面,在农民阶层分化进程中因分化导致的利益格局变化、价值观念变化等,以及在分过过程中遭遇的困境,也给党的农村执政基础带来了冲击。
一般说来,收入和职业是有密切关系的。随着农民的职业分化,在改革开放后,各阶层农民之间的差异逐渐凸显。据牟少岩的调查,农民的职业分化拉大了农户的贫富差距。如有的农户有劳动力,土地也不多,但因为家里老人、孩子等原因无法外出从事非农职业而收入较低;有的农户因年轻、有文化、头脑灵活、善于经商而获得了较高的收入。在工厂工作的农民一般比从事管理职位的农民收入要低。[4]侯麟科将我国农村家庭分成收入明显存在差异的7类,并认为目前农村社会分层已经近似金字塔型,塔底分布着较多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户,处于塔尖的是少数高收入阶层。[5]如果说学者的调查研究还不足以说明问题的话,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发布的统计数据则具有一定权威性。据该研究院2012年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在2011年已达到0.3949,正在逼近0.4的国际警戒线。收入最低的20%样本农户,与收入最高的20%样本农户的收入差距有10.19倍。[6]由此发现,在农民阶层分化进程中,贫富差距问题的现实性在日益显现。
一般意义上讲,财富的创造需要一定的贫富差距激励,从而推动人力资本的优化和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发展产生的贫富差距等问题的解决直接影响农民的积极性。研究充分证明,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是社会矛盾日渐激化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当低收入农民看到一些人因非法渠道致富或是遭遇违法暴力征地和不公正事件时,现实的贫富差距在低收入农民心理进一步放大,从而削弱了党在农民的部分群体中的公信力,削弱了党在农村执政的社会基础。
现代的社会应该是阶层结构开放的社会,不同社会阶层的成员可以向上或向下自由流动,特别是社会成员向上层流动,可以激发社会的活力,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而“阶层固化意味着社会成员在不同阶层之间的地位流动受阻,个人的后天努力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底层群体向上流动的通道被堵塞”[7],这极易造成农村社会的断裂,陷入“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态势。当社会资源越来越向社会上层积聚,而中下层农民因向上流动受阻,靠正当、诚实的劳动却难以改变自己的命运时,他们会对自己的前途和处境产生悲观情绪和失望心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产生“相对剥夺感”的心理。
人们将自己与他人或其他群体对比后发现自己处于劣势,更深刻的认为自身利益处于劣势一方,从而产生一种因利益受损而产生的心理落差,这就是“相对剥夺感”。由于平均主义等分配模式的影响,改革开放以前虽然农村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都很低,但是农民并没有产生明显的“相对剥夺感”心理。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资源向上层聚集以及向上流动的通道被堵塞,中下层农民的“相对剥夺感”日渐增强。这种心理如得不到及时排解,就会造成中下层农民尤其是底层农民对农村改革甚至党的农村政策的期望值下降,甚至引发他们的不满情绪。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调查显示,农村的低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高收入户以及高收入户的生活满意度呈现出递增趋势;低收入户的满意度最低,为43.72%,同比低于高收入户25.32个百分点。[8]中国共产党最广泛的群众基础是农民,农民的满意与否及程度是衡量党在农村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指标,只有各阶层农民满意,执政党才有公信力和凝聚力。而农民不满情绪的积累,正是社会抗争事件形成的心理基础,这对党在农村执政的群众基础的巩固无疑埋下隐患。
农民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分化和多样化是农民阶层分化的一个直接后果。由于所处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文化背景、受教育程度、生活方式等不同,加之受多元化社会思潮的冲击和影响,处于不同阶层的农民在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上明显呈现多样化态势。
如私营企业主阶层和农村管理者阶层在改革开放中得到了实惠,他们逐步摒弃了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封闭意识和小农思想,开放意识和市场观念得到强化,并表现出了极强的主体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进城农民工阶层打破了原有的以乡土为重的传统观念,权利意识、自我发展意识和现代意识不断增强。重农轻商的传统观念被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打破,他们务实勤奋、进取致富,具有较强的公民意识,形成较为健全的独立人格,但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倾向同时存在。思想上农村知识分子阶层得到了解放,民主、权利和参政意识普遍增强。传统计划经济的价值理念依旧受到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在乡农民工阶层的留恋,倡导社会间的公平和人人均等。
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多样化有助于激发人的创造力,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但与此同时,来自不同阶层的农民之间价值观念的矛盾和冲突也随之而来。因为“如果存在多元价值观,且这些多元价值观无法归结为某一终极价值,彼此之间也不可化约,那么,价值冲突是不可避免的。”[9]另外,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甚至相反的价值观不断涌现,以及社会上进步的价值观与落后的价值观并存,都使农民在多种选择面前无所适从。消极、落后和一些反动观念在农民间的产生和传播,会在极大程度上造成农民思想的迷茫,倘若不及时引导,极可能出现农民的思想意识偏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直接对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带来消解性影响。
由于农民阶层分化,农村社会的异质性日渐明显。由于不同阶层农民在经济状况、政治态度、价值观念等方面都表现了较大差异,村级党组织建设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的党员干部的中上层农民比例在上升;农业劳动者阶层中的党员虽然仍占绝大多数,但老龄化现象严重,年轻党员较少。由于中上层农民党员的比例增多,使得党员队伍内部的贫富差异日渐拉大。许多农民工党员长期在外工作和生活,与党组织基本上脱离了组织联系,农村党组织 “空巢化”现象严重;不同阶层的农民对党组织的依赖性减弱等。
村级党组织的建设受农民阶层分化发生新变化,但一些村级的党组织缺难以适应新形势、解决新任务,主要表现如下:一是村党组织的领导能力较弱,如缺乏领导协调对农民进行合理引导的能力;缺乏有效化解农民之间因利益矛盾而产生的冲突的能力和切实维系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稳定的能力;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服务、引导各阶层农民方面的措施不到位等。二是村级的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升。如部分村干部意识淡化、以公谋私、缺乏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群众观念急需加强;部分村干部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陈旧,带头致富和带民共富的能力较弱;部分村干部依法办事和执行政策能力较弱,组织、协调能力不强。三是对党员的组织和管理手段滞后,对党员队伍结构、党员的党性观念、党员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村级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战斗堡垒,农村阶层分化直接导致党在农村的组织建设遭到冲击;另一方面村级党组织适应新形势、落实新任务的能力不够,也使得党在农村的组织建设基础面临严峻考验。
党执政基础的巩固,基层是关键,农村是重点。针对农村阶层分化造成的党执政基础面临的挑战,我们亟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
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和基础是培育农村中间阶层。国际经验表明,执政党和政府采取科学、合理的社会政策和制度,对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优化以及中间阶层的成长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分层结构还处于变动当中,而农民阶层分化面临的结构性矛盾、制度性障碍依然存在,农民阶层固化的趋势也日渐明显,因此,我们要以深入研究和调查、准确掌握农村社会阶层构成的特点和规律为基础,大力发挥制度和政策的调节功能,以优化农村社会阶层结构,促进和培育农村中间阶层的壮大。要不断完善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给予贫困农民和农村一定的政策倾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尤其是底层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底层农民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确保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难有所帮;推行多样化服务模式,逐步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多元化、低成本化,有效保障农民权益;加大力度推行户籍和认识制度改革,有效解决因地域差异造成的歧视,使进城农民无后顾之忧;建立和优化公共教育和就业服务平台,给处于中下游的农民提供向上发展的通道,鼓励农民的自我提高。
马克思说:“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0]。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构建和谐的阶层关系的关键是协调好利益关系,使各阶层的既得利益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当前,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利益冲突显性化的趋势受到农民阶层分化的影响,呈现不可逆转的趋势,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整合机制,以确保利益分配的公正和公平,破解阶层之间矛盾与冲突背后的利益困局。要健全农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如完善民意代表制度,各级人大、政协成员结构中大幅增加各阶层农民尤其是底层农民代表的比例;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联系点制度;加强信访制度建设,强化信访机构的独立性;推进农民维权的相关组织建设,使农民的利益表达行为规范化;拓宽大众传媒的利益诉求和表达功能,畅通农民利益表达的网上通道。要健全利益受损农民的补偿机制,既维护好受损农民的利益,又能做到统筹兼顾。健全利益矛盾调处机制,构建各方利益相关者共话共语的平台,协调不同层级间的农民利益,协调社会矛盾,使社会发展成果公平普惠地由各阶层农民共享。
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和灵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极强的政治导向功能。只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观念和价值导向,才能从根本上使各阶层农民求同存异、互相理解,推动社会意识形态的健康化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引领社会意识形态的多样化、推进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通过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农民听得懂和喜欢听的内容,使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能够被农民群体接受,真正推进中国化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人心,为大众所接受和支持;要加大力度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地方电台、互联网等形式,进一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覆盖在农民的生活之中,提升影响力;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民的日常生活,利用重大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实践活动。此外要结合各村具体实践制定村规民约,使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化、常态化。
作为各项政策和方针在农村落地的实施主体,村级党组织是联系农民、服务农民的组织保障,也是团结和带领农民加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推进村级党组织建设,能够有效提升其服务各阶层农民的能力,对党在农村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产生直接影响。为此,要创新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把政治素质好、能够带领农民致富并得到农民认可的各类人才选进领导班子。要加强党员管理,着力解决党员队伍老化、结构不合理和在外务工党员组织生活问题,同时建立党员帮扶机制,让每个党员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激发基层党的活力,推动党内和谐。要加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力度,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等形式,带动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的提高,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发挥村级党支部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要切实提高村级党组织服务人民的能力,根据不同村落的具体情况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确定农村经济发展之路,同时着力解决各阶层农民实际困难和问题,使村级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真正成为农民的主心骨和领路人。
执政基础是一个执政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中国共产党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农民阶级,是党在农村赖以执政的社会基础。面对农民持续分化的发展态势,我们既不能忽视由农民阶层分化引发的诸多问题,也不能人为地限制和阻止农民阶层分化的进程,而是要正确地认识和合理地引导,着力解决分化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它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这是关乎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巩固、执政使命的实现的一项重要课题。
[1]李全生.农村社会分层标准浅析 [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
[2]邹农俭.论农民的阶层分化 [J].甘肃社会科学,2004(4).
[3]张建雷.阶层分化、富人治村与基层治理的重构[J]. 长白学刊,2014(5).
[4]牟少岩.农民职业分化的影响因素研究——以青岛地区为例[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155.
[5]侯麟科.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背景下的中国农村社会分层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10(1).
[6]《农民基尼系数提升?警惕底层沦陷》,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2/0823/c70846-18813474.html.
[7]马西恒.“阶层固化”折射改革尚不彻底[N].文汇报,2011-9-5.
[8]徐勇,邓大才等.中国农民状况发展报告2012(经济卷)[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463。
[9]陈章龙,周莉.价值观研究[M].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86-87.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M].人民出版社,1995: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