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工会
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安全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一项重大决策。
目前我省出租汽车行业职工队伍总体稳定,但行业发展与职工队伍状况仍存在不稳定因素:
网约车冲击问题。目前,全省除长沙、娄底、郴州已出台出租汽车改革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管理文件外,其他市州网约车方面的规范性管理文件至今尚未出台。一方面,由于监管和执法取证困难,加之网约车准入门槛低、营运成本低、导致社会车辆因此大量加入;另一方面,部分平台公司通过订单补贴形式进行非正当竞争,导致正规出租车辆客源大量流失,多种因素致使网约车与传统巡游出租车从业人员矛盾不断增大。行业职工要求政府规范管理网约车、尽快出台网约车暂行管理办法的呼声日渐高涨。
承包费用过高问题。承包费俗称“份儿钱”,是传统出租汽车改革的一个难点,也是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份儿钱”的多少关系到公司和驾驶员的切身利益。近3年,湖南省出租汽车司机月均收入呈逐年下降趋势,去年月均收入远低于我省社会平均工资4799 元/月;而同期每车年均上交的“份儿钱”下降幅度较小,远超司机承受范围。
社保待遇缺失问题。目前,湖南省出租汽车行业职工队伍社会保障程度普遍偏低。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省全部缴纳“五险一金”的出租汽车行业职工数为218人,部分缴纳的为4615人,未缴纳的数量为35524人,完全未缴纳比例高达65.8%。由于社会保障不到位,很多行业职工存在后顾之忧,职工普遍渴望能够加强社会保障力度。
劳动强度过大问题。据调查统计,出租车司机日均工作时间在10-12小时的占总人数的50%,12小时以上的占30%。有时长至18小时,短则7小时,月均休息时间仅4天。寒冬酷夏没有防寒防暑保护措施,休息休假的劳动标准无从落实,颈椎病、肠胃病已经成为出租汽车行业职工的职业病。
工作环境恶劣问题。政府对出租汽车行业的投入不足造成出租车服务站、停车场、停靠点等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的现象比较普遍,出租汽车驾驶员正日益面临着停车难、吃饭难、如厕难等“三难”问题的考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营运和生活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
司乘矛盾问题。一方面,由于行业发展前期对从业人员准入设置的门槛低,造成目前行业从业人员普遍素质较低,服务质量良莠不齐,部分司机存在拒载、故意绕道等恶劣服务现象易引起乘客不满;另一方面,社会上部分人群不理解不尊重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少数不文明乘客随意侮辱、甚至殴打驾驶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组织管理欠缺问题。一是缺乏人文关怀。出租车企业对出租车司机缺乏严格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管理,出租车司机家庭出现重大意外情况和重大困难,企业缺乏各种关心、关怀措施,出租车司机普遍存在游离感和孤独感。二是缺乏组织培训。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出租车司机学习和技术培训工作,出租车司机不同程度缺乏企业归属感。三是缺乏企业文化。企业没有组织出租车司机开展如迎元旦、迎新春、庆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职工联谊活动,也没有开展各种适应出租车行业特点的职工文体活动,出租车司机无企业依附感。
诉求渠道缺乏问题。由于出租车行业管理的现状,司机们没有参与出租车企业管理的话语权,其利益诉求不能得到有序有效表达,缺乏顺畅的诉求渠道,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找不到正当申诉和解决问题的途径。
网约车改变了行业发展格局。从2014年开始,“互联网+”等新业态迅速进入城市客运市场,网约车逐步兴起且发展迅猛。在目前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行业管理部门难以对平台公司及网约车进行有效的监管。加之车辆及驾驶员注册程序简单,准入门槛低,造成大量的私家车及“黑车”接入网约车平台,迅速抢占了出租车市场50%左右的客源,使传统出租车群体的利益遭到大幅度分割和严重侵蚀,引发行业不稳定。
行业特殊性与职工队伍结构的复杂性,给行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添了重重困难。湖南省出租车行业多种经营方式并存,阻碍了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工作进程。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外来劳动力数量多,但现有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必须缴存满15年才可享受当地的退休金政策,且社会保险还不能方便地在全国范围内转移接续,这使得部分外地驾驶员,特别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不愿意参保,也给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造成了障碍。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来源多样,不少是下岗职工、改制企业分流人员、农村居民等,劳资关系更是复杂难以统一处理。受教育水平和工作环境影响,他们自我权益保护意识普遍很淡薄,对养老、医疗保险的投保积极性不高。
现行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模式桎梏了行业和谐发展。湖南省出租汽车公司大部分驾驶员实行租赁承包用工模式,劳动关系和职工身份模糊,驾驶员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他们没有工时限制,企业也很少对出租车司机劳动纪律进行约束,企业只帮助他们办理缴纳各种行政收费和车辆保险,组织参加车辆年检等。行业整体对驾驶员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在推进出租汽车行业职工队伍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问题等方面都难以监管到位。
由于出租汽车行业现行管理模式和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在出租车行业理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行业职工劳动权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需要政府、企业、出租汽车行业职工共同努力和工会组织的积极参与。
完善政策措施,重视源头治理强监管。根据出租汽车的基本特性,做好顶层设计,出台出租汽车管理的法律法规,并出台切合实际可操作性的配套细则,对经营主体、经营权配置、经营模式、车型选择、费用标准、行业准入退出办法及公司、驾驶员的权利与义务上进行明确,从源头上彻底根治影响出租汽车行业不稳定的“顽症”。要尽快出台网约车的相关政策,规范网约车运营手续,建立公平竞争的良性秩序。根据经营类型科学制定监管措施,改革出租车企业现有的管理体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对职工劳动权益保障作出刚性政策规定,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改革管理模式,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发展。加强对行业的监管,深入推动行业改革,引导出租车经营企业转变观念,通过在行业逐步推行“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的经营新模式,强化企业的管理责任,理顺出租车驾驶员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保障驾驶员享受社会保障、休息休假权等各项合法权益。根据出租车司机集中反映的希望尽快加入职工社会保障行列、落实“五险一金”的问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从有利于行业长期发展的角度认真研究解决。
发挥工会作用,做好协调服务维权益。一是要发挥好工会组织的教育引导作用。推进出租车行业协会加强基层工会组织的设立和会员的管理工作,正确引导出租汽车驾驶员职工权益保护工作。二是巩固好工会组织的和谐稳定作用。着重关注出租车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疏通诉求表达渠道,及时理顺职工所提问题、安抚情绪、化解矛盾。三是开展好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工会组织应当充分发挥能够组织各项劳动竞赛的优势条件,推进改革创新,把劳动竞赛进一步延伸到基层工会和企业中,在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各项服务技能素质、提高出租车驾驶员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的同时,进一步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全省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