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公安局,浙江 衢州 324002)
2017年初,衢州市公安局在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和衢州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紧紧抓住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在衢州开展试点工作的有利契机,结合衢州市政府“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按照浙江省公安厅党委“云上公安、智能防控”第一战略部署,启动了“一窗式、云服务”改革工作,实现了“一窗受理、一套标准、一网通办、一个体系、一云监管”。2017年4月,全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座谈会在衢州召开,时任省委副书记、省长车俊出席会议,并视察公安窗口,盛赞衢州公安的改革走在了全省前列。截止2018年10月,市级98.05%的项目已实现“一次跑”,50个项目实现“就近跑”,19个项目实现“零跑趟”,群众对窗口的满意率高达98.3%,同比2017年上升10.4%。
(一)坚持“一个中心”。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改革向着群众意愿和诉求,最终转化成为改革的持续推动力。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喊响“局长也是店小二”口号,开展每周一次的“局长跑窗口,助力跑一次”活动,同时建立领导驻窗口制度,推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党委成员坐班开展窗口办理业务,听取民警和办事群众对窗口办事的想法和需求,找堵点、破难题,精准施策,明晰改革重点。搭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钉钉交流群,公安局一把手当“小编”,坚持一周一梳理、十天一通报、一月一督办,汇总编报改革建议、经验做法、隐患问题。坚持条块结合,确定改革重点攻坚任务,并由公安局一把手与下属各警种部门单位“一把手”签订责任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二是完善组织架构。按照“1+5+8”模式,建立“一个市局、五个业务警种、八个县(市、区)局”为架构的专班运行体系,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攻坚。制定改革清单,将改革重点以攻坚任务书的方式予以固化,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链条化、链条责任化,倒逼各项改革举措按时落地见效。建立“5+8专班每周一次、市局专班每月一次、全市机关每双月一次”例会制度,推行“每双周一次数据汇总,每月一次经验交流”信息层报制度,及时总结晾晒各地各警种的特色亮点和工作经验,及时查摆交流研究存在的问题,确保每个阶段都有新的改革成果。三是民意主导改革。开展服务评价,依托窗口纸质调查表、现场电子评价器、满意度短信调查、网络办件结果评议等多种渠道,及时跟踪群众办事情况,准确掌握不满意隐患点和办事跑多次的原因,明晰改革方向。开展问题件回访,针对群众评价中存在的不满意事项和跑多次才办成的事项,组织窗口工作人员逐个开展电话回访,对确需窗口服务的业务问题造成群众不满或跑多次的,及时开展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群众予以反馈。开展办事群众跟访,查找在办事中可能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等问题,及时发现可能因审批流程不顺畅、流转环节不合理、审批材料过多过细给群众带来不便的问题,积极寻找解决途径。开展问卷调查,借力全市“全警大走访、聚力拼首善”活动和治安民警“五进”工作,重点针对改革推进的难点、人民群众的骂点、政务服务的痛点,借助网络、信件、短信等形式发动群众征求破解之道。
(二)制定“一套标准”。全面梳理公安系统行政权力事项,制定了全省公安系统第一张简政放权“标准化清单”,形成了全省第一套公安政务服务地方性标准。一是形成一套办事指南事项标准。厘清事项清单基数,以省、市、县三级权力事项目录为基准,梳理出衢州公安审批类事项108项。同时,在浙江省公安厅指导下对市县两级涉及民生类事项又重新开展梳理,最终确定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市级事项149项,县级事项205项,为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明确了事项基数。开展“一件事情”梳理,站在群众办事角度,从不同部门和不同层级入手,围绕群众眼里“一件事情”,梳理出跨层级“一件事情”2项,跨部门“一件事情”5项,违法处理“三窗合一”、网约车办证、开设旅馆等事项联办取得初步成效。尤其是开展新车上牌的“一件事情”梳理,实现了车管分中心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国税窗口进驻,确保全市车管所实现新车上牌跑一次窗口就能办成。开展“四减一免”改革,下放权力事项17项,并依托科技支撑,推行“免填表”服务,全面提升“一次办结”“一证通办”“一网通办”事项比例改革。目前,已确定“读秒办事”49项,实现“一证通办”事项82个。制作办事服务指南,对所有事项的适用范围、办理依据、申请材料等21个要素按照封面、正文、附录三大板块均进行编制,为办事群众提供精准服务“白皮书”。二是形成一套公安窗口管理服务标准。建立服务环境标准,对全市公安服务窗口办事环境进行改造,统一窗口服务标识、窗口区域划分,并规范窗口物品设备配置摆放标准。建立服务形象标准,对窗口所有办事人员开展服务培训,并专门编制了《公安窗口服务标准与规范》,对仪容仪表、举止行为、服务用语予以规范。建立服务管理标准,针对“人”,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推出“大堂经理”制,健全群众办事测评机制,完善窗口人员轮岗和培训机制,加强日常人员管理和综合评价管理;针对“事”,明确窗口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AB岗工作制、窗口首问责任制,并创新提出“无差别受理”机制,优化窗口审批业务流转;针对“物”,明确窗口物品摆放使用规定,落实公共物品修缮维护和自助设备运行维护责任,确保大厅环境整洁有序,自助设备运行正常。三是形成公安政务服务的地方标准。紧紧抓住衢州市成为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市的契机,依托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浙江省方大公司的技术指导,经过多轮的专家评审和修改,最终形成了《公安业务“衢城通办”工作规范》。该项标准着重对业务范围、基本要求、机构职责与人员要求、工作流程、数据管理、设施设备、持续改进等七个方面进行规范,实现治安、出入境、交警等业务全市域、跨区县的“衢城通办”。该制度已经上升为地方标准,有望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公安的标准体系。
(三)实行“一窗受理”。一是集中服务事项。将全市公安系统交警、出入境、治安、禁毒、网警、监管、消防、高速等8大警种、226个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一个公安窗口对全部事项提供预约、咨询、受理、发证。设立行政处罚类窗口,整合高速交警、地方交警、综合执法局三类行政执法主体的处罚内容,确保违法处理“三窗合一”。设立行政许可审批类窗口,全面受理涉及交警、治安、禁毒、网警、警卫等五类业务部门的90项业务,并根据即办件和承诺件开展窗口业务分流,当场或按时办结群众所申请的业务。二是打通关口权限。打通窗口受理、发证权限,在不增加警力的前提下,将原本只在部门内部审批办证的事项全部移交窗口受理、发证,同时将除出入境业务之外的所有职能在窗口相互授权,开通专用审批系统的用户权限,确保所有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发证。同时,按照批管分离“一个窗口受理、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的要求,将治安、禁毒、网警等事项的审批权尽可能授权窗口,实现“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出证”的快捷服务方式。尤其是打通系统壁垒,将公安有关服务系统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群众跑一个窗口办成所有事项。例如,主动对接财政、银行等系统,创新推行制式表单、资金分流等10余项举措,将高速、交警和综合执法局联为一体,实现交通违法处罚“一窗式”办结。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在车管所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增设医院体检区域,解决驾驶人换证时医院、窗口两头跑问题。其中,常山县公安局首创的“慢城9.1”服务,通过邀请国税、交通运管、卫计、商务、综合执法、公安交警、高速交警、保险、银行等九部门入驻车管综合服务大厅,实现了关联业务一体化运作,有效实现了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四)搭建“一个体系”。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寻求多种服务平台,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将改革不断向下、向外延伸,实现“就近办”“快捷办”“同城办”“异地办”。一是打造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旗舰店。按照“进一扇门,取一个号,到一个窗,办一件事”的改革要求,积极推行“无差别受理”模式,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法定代表人与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签订“无差别受理”事项委托书,将大部分事项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重点针对行政服务中心和车管分中心业务进驻的差异性,研究确定了两种公安“无差别受理”模式,初步取得了成效。二是做好所队服务窗口门市店。搭建“多合一”窗口21个,向派出所延伸交警、出入境、治安等民生业务,提升户籍窗口综合办事能力。其中两种“三合一”(“户籍、流动人口、交管”模式或“户籍、流动人口、网警”模式)派出所窗口共13个,“四合一”(“户籍、流动人口、交管、网警”模式)派出所窗口8个。积极进驻乡镇(街道)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公安办事点分布。如常山县公安局球川派出所率先试点,将公安窗口全部搬迁至球川镇便民综合服务大厅,通过建立批管分离机制,将公安40余项业务全面入驻球川镇“四个平台”,实现“跑一次+窗口服务”,赢得部门和群众广泛点赞。再如柯城公安分局府山派出所在府山社区便民中心开设窗口,提供户籍、流口、治安等49项服务,积极打造公安“15分钟政务圈”。三是搭建公安服务代销店。借力邮政、卫生等多部门资源,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在全市建成11个“警医邮”代办点,提供车驾管、违法处理、网签等14项交警业务“就近办”。开展“警银”协作,在就近的联合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即可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开展网格代办,将办事点延伸至派出所、村居,推动警务服务进村入户。目前,全市共建立保险公司、村社等为载体的代办点700余处,借助全市9000余名网格员优势,实现了市域代办全覆盖。依托信息数据,开展网上约办。如衢江区推出的“网格约办”,由村民向网格员发起约办申请,由网格员通过钉钉软件向公安窗口申报办件。又如龙游县公安局依托“村情通”APP,让群众自己通过手机申报,实现公安业务的办理。目前,“村情通”的下载点击使用量已达18万人次。
(五)推行“一网通办”。一是实现网上办事。全面升级原有的审批系统,打通内外网隔离屏障,与浙江政务网无缝对接、自动流转。目前已开通186个事项“网上申请”,19个事项实现“全程网办”,40个事项实现“零跑腿”,所有业务均提供短信提醒。专门研发网上违法处理功能,借助“衢州交警”便民服务平台,推出驾驶员网上学习抵扣减分模块,鼓励群众通过网上或手机端办事,实现违法处理“不用跑”。二是推行自助办理。在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和部分派出所增设“多功能户籍自助设备”“出入境自助填表机”“出入境出境记录查询机”等自助设备,为群众提供了24小时公安自助服务办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APP,开发“掌上公安”模块,实现信息查询、证明开具、预约预审等手机端办事。目前,已经实现“边境管理通行证”等12个事项手机端办理。借助支付宝APP,在现金、银行卡支付的基础上,推出出入境、户籍办证、交通罚款手机缴费功能,并对群众办件量大、审批环节简单的审批服务事项开展梳理,以“货车入城通行证”为切入点,开展智慧审批功能研究开发,实现“一个手机行天下”。三是推动数据跑路。对外开放人口信息等5大类数据库,向内提取使用不动产、社保等13大类社会资源,实现网上联审。消防支队与住建部门开展“联合图审”网上审批,实现了图纸网上走、审批网上办。依托政务服务网“一窗受理”平台和电子证照库,方便窗口调用查询“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信用代码证”等5个电子证照信息,为容缺办事提供支撑。如江山市公安局为窗口单位开通了“警务云”,方便审批民警获取公安内部其他系统的信息;龙游县公安局利用警务E百科平台,联合县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国土等16个部门组建“e速跑”钉钉群,实现20多个政府办事机构数据信息调用无障碍,为改革提供数据支撑;开发区户籍窗口通过浙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为办理落户的群众调取不动产等信息,让群众办事不用跑腿。
(六)做实“一云监管”。一是实行批管分离机制。专门下发《关于委托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对窗口充分授权,按照一般性事项、特殊性事项和自主受理事项三种情况分类审批,实行“一个部门审批、多个部门监管”的新机制,防止因权力下放导致权力寻租、权力异化等情况出现。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察。改版原公安行政审批服务门户网站,并将其作为子链接纳入浙江政务网,确保所有网上审批服务项目“阳光公开”,接受政府统一监管,让第三方机构当裁判,改变以往公安一言堂局面。同时,制定下发《衢州市公安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办事窗口定期向业务警种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供各部门查询、掌握、监督。三是推进云上智能监管。借力浙江省公安厅“云上公安、智能防控”建设,引入大数据、云计算安保理念,依托360天眼数据流量分析等系统,通过渗透测试、工具扫描、实时监测等方式,全面排查系统风险隐患。依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三级等保测评,确保网络、数据绝对安全。与此同时,将行政服务中心所有部门审批信息沉淀为“大数据”,与重点人员信息库实时比对预警,支撑打防管控各项业务。
通过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衢州公安的“最多跑一次”改革驶上了“快车道”。在2017年浙江省公安厅“最多跑一次”改革“年终大考”中,衢州市公安局荣获全省第一的好成绩。群众对衢州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满意率”和“一次实现率”在全省公安机关排名中获得双第一。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等中央媒体深入衢州公安聚焦报道,外地学习考察团纷至沓来。
(一)解放了思想,全警深化改革决心更加坚定。紧盯群众提出的“跑多窗”“跑多趟”的问题,率先推出了“一窗式 云服务”改革举措,始终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一方面依托事项全面进驻、权限授权到位、地域相互联动等方式,自上而下地开展系统内调整;另一方面,依托各地自我实践探索,推出“批管分离”“受审分离”等审批模式,更是自下而上地推动了整体性变革。这种自我革命的再深化、再提升,让更多的“警种专窗”升级为“综合窗口”,真正实现了群众找到“一个窗口”就是找到“整个公安”。同时,全面加强科技支撑,主动研发了手机端钉钉审批,在为群众提供网上办事便利的同时,及时收集汇总综治管理对象信息,便于人口管理。
(二)实惠了群众,群众的获得感体验感明显增强。通过改革,2017年年初至2018年末,群众满意度从92.7%提升到98.5%,“最多跑一次”实现率从91.7%提升到96.4%。一是群众办事的途径越来越多。群众办事可选择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终端、电话短信等途径,尤其是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网上办事,仅户籍、出入境、交警的手机缴费功能就有23%的办事者选择使用,而且这个比例还在不断上升。二是服务时间越来越长。通过增设高频事项类的自助服务设备,如身份证自助办理机、港澳通行证自助签注机、违法处理自助机等设备,开设“无人警局”,为群众提供全天24小时、全年无休服务。同时,延长窗口办证时间,出入境推出的“周六无休日”,各窗口推出的午休轮值服务和延时服务,也让群众能在休息时间办理公安业务。三是服务的环境越来越好。通过窗口整合改造,办事窗口硬件得以优化提升,群众办事更加舒适。特别是整合办事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后,群众办事更为便捷,仅交通违法处理“三窗合一”举措,就减少群众来回跑次数30%以上,缩短办事时间50%以上。四是监督的渠道越来越全。通过在窗口设置公示牌、启用窗口电子评价系统、开展人工抽样调查、不定期开展短信回访等多种方式,为群众提供监督、反馈渠道。
(三)提升了效率,各类资源利用率显著提升。警力方面,各级窗口通过服务整合,打破部门壁垒,将综合窗口的办理业务从原来的21项增加到76项,业务量翻了2.6倍,但平均审批时限却从15日缩短到3日,时间缩短80%以上,折合节约警力9名以上。数据方面,通过数据共享,许多事项可实现联合审批,不仅大大减少群众窗口提交材料的重复率,同时也减少了窗口人员递送材料的来回奔波。
(四)改进了作风,队伍的办事行动力显著上升。坚持把成效作为检验改革、抓好落实的唯一标准,用硬碰硬、实打实的成效来说话。尤其是打开“天窗”接受监督,对确实无法实现“跑一次”的事项也原原本本进行公示,全警上下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有力地提振了队伍精气神。如“衢城通办”制度,目前尚属全国首创,在全省创新大赛上获得了二等奖。此外,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杠杆”,不仅在群众办事方面要求“最多跑一次”“最多一小时”,而且在内部提出“让基层民警最多跑一次”等具体要求,既抓业务,又抓队伍,不断放大“最多跑一次”改革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牵引作用。如与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智慧警务”、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等工作相结合,全面提升公安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力地加快了打造“全国治安首善之地”进程。
“最多跑一次”是一种理念、一种标准、一个切入点、一个突破口。最根本的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最关键的是要打破部门壁垒,实现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互通,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深层的是要突破传统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障碍,在思想、观念、组织、制度、文化方面进行创新变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最终的目的是,通过政府自身转型来引领和倒逼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为发展提供最优环境、最强动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基于上述认识,“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开展以来,衢州公安牢固树立三个“不是”理念,即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是要自我革命、自我挑战、不断突破、不断创新;不是为了得名气、拿招牌,而是为了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不是简单地方便群众办事,而是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最优环境,提供最强动力。三个“不是”理念贯穿改革工作始终。
此项改革虽然还在探索阶段,许多工作也刚起步,但作为实践者,我们真真切切地体会到,“最多跑一次”的意义在于社会治理创新的最佳尝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是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尝试,小目标中蕴含大改革,其意义不仅限于内容本身,更是从服务、政策、制度等多方面优化,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政府制度供给,最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社会、企业、群众的多方共赢。“最多跑一次”的底气来源于“人民的名义”。从“政府立场”向“群众立场”的切换,使群众从社会治理的“旁观者”变成“参与者”,群众意愿和诉求得到最大限度的表达和满足,最终转化成为改革的持续推动力。“最多跑一次”的路径是“互联网+”。“互联网+政企服务”使政府的审批流程、办事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必须将互联网思维和手段运用到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更加直观地掌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景图”“全息图”,为政府的服务精准化、决策科学化提供依据。“最多跑一次”的未来是“一次也不跑”。“最多跑一次”是价值导向而不是最终目标,应当以“最大程度融合数据、最广领域延伸服务、最高效率流转事项”为标准,最终实现更多审批事项“一次不跑、事事办好”。“最多跑一次”的关键是政府各职能领域的延伸。“最多跑一次”改革体现了政府职能部门更加合理的组织架构和更加优化的工作机制,对于政府其他职能领域的改革也有启示和借鉴意义。应当建立起政府内部的“一站式”审批、“组团式”服务,最大限度激发改革动力,最大限度释放政府活力。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引领全面深化公安机关改革这一系统工程的“牛鼻子”。如何深化改革的实践成果、更好发挥改革的撬动效应、进一步扩大改革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切实擦亮“最多跑一次”改革这块“金字招牌”,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认识再深化,改革仍然在路上。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没有改革就没有衢州公安的今天,更没有衢州公安的明天。“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一项标志性、关联性、引领性改革,触一发而动全身。目前,全市公安机关虽已初步建成“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标准化体系,但仍然没有根本扭转“以批代管”的制度惯性,仍未消除信息化、数据化等难点、堵点,办事流程中的“中梗阻”“断头路”仍然存在,仍需进一步优化群众办事的“用户体验”,必须保持定力,破冰前行。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善于从基层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上找出路、找办法,加大体制机制创新,以实际行动增强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我们要加大改革力度,始终聚焦“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根本理念和目标。建立健全科学的“最多跑一次”评价体系,综合运用群众满意度评价、专家专业性评价和实践检验评价的方式。探索建立群众参与改革的工作机制,找准老百姓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把群众的意见作为改革的主要依据,提高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的处理和反馈效率。充分发挥各类智库的作用,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推进改革的科学化、民主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完善“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的改革推进机制,从老百姓最期盼的关键小事改起。建立健全重大改革事前、事中、事后的改革咨询机制,改革前要科学论证,改革中要严格依法,改革后要追踪评估。
(二)内涵再丰富,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型。将大数据理论引入政府服务工作中,创新政府理念、转变政府职能、再造政府流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依托大数据技术平台的支持,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减少办事环节来简化办事程序。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一系列组织模式,进一步革新政府治理的组织架构,将传统的组织架构向合作、协同方面进行转型。二是从单兵作战向协作共享转型。在数据共享平台的搭建过程中,要运用大数据的储存方式和处理技术,建立基础数据库、专业数据库和应用数据库,打通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链,以技术强制力克服政务数据碎片化、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低等问题,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解决部门间放权不同步、不协调的问题提供支持。特别是要聚焦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情”,围绕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再发力。三是从经验决策向数据决策转型。通过大数据技术,把数据与实体相连接、相匹配,让需求以个人、家庭、社区的形式出现,并被记录、鉴别、挖掘、设计和营造,在监管评价同一项政策措施时,对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评估标准,对不同对象进行“定制性”服务和施行相应政策。这将有助于公安资源的更优配置,创造出更多价值。四是从柜台式向自助式转型。从柜台式向自助式全天候转变,将原先受区域、时间限制的政府服务转变为以大数据打造的智能终端为基础的全天候服务。目前,浙江政务服务网已经建立了一个全省统一的公众与政府间的沟通渠道,通过在线交互让民众成为政务流程的节点,参与政策制定与执行、效果评估和监督,从而能让政府更好地了解到公众在想什么、需求什么。可以预见,未来的网上公安、网上政府,将是线上线下联动的一个全天候在线的智慧公安、智慧政府。不仅让社会公众、广大企业得到更多实惠,也让一个全新的公安机关形象展现在网上。
(三)外延再拓展,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同时,要在“撬”字上狠下功夫,统筹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做到工作涉及哪里,“最多跑一次”改革就延伸覆盖到哪里,改革的撬动效应就体现到哪里。一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动部门协同体系建设。当前“最多跑一次”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政府部门协同的成果。因此,在改革继续深化的过程中,要以数据共享为基础平台,以强化部门间协同为导向,推动机构改革和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监管体系建设,从而改变政府条块之间、部门之间的碎片化现状,构建整体性的政府治理新格局。二是以“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动构建警民良性互动关系。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需要构建一个政府与社会良性的互动关系。通过“最多跑一次”改革,倒逼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政府部门减权、放权、治权,从制度、政策、环境等各方面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通过“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社会参与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倒逼公安机关效能和作风转变,实现办事流程再造、服务理念革新、行政方式转变、组织机构优化、管理机制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推动构建更加和谐良性的警民关系。三是以“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良好的社会治理对政府而言,根本在于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的优化和提升。“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探索和优化基层治理和基层服务能力提供了新的突破口。要将“最多跑一次”改革与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综合协调推进,如将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与全面融入基层“四个平台”建设有机结合,将“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有效激发社会参与大监督的机制有机结合,从而使“最多跑一次”改革成为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的“助推器”和“发动机”。四是以“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强化社会自我治理能力。“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政府职权的自我调整和优化,也是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系统化改革举措。因此,“最多跑一次”改革需要与强化社会自我治理和自我服务能力紧密结合。通过下放公安审批权力,增强数据协同运用,进一步提升村居(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通过整合强化社会监督政务的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社会参与积极性。
(四)关系再理顺,正确衡量改革成效。一是正确处理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要求行政机关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使其行政权力,并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尤其是行政法规是根据串联式、分立式和小部制模式的行政部门体制制定的,在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遇到了现行行政法规的瓶颈制约,迫切需要对当前社会治理、安全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地方法规(规章)进行系统梳理和科学评估,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破解行政法规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瓶颈约束,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同时,积极引导和推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行政法规的调整和完善。二是正确处理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政绩考核的关系。要有效持续驱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化方向发展,最根本的是根据“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改革宗旨,在省、市、县和乡四级层面调整优化政绩考核指标,将“办事时间”“办事成本”“办事效率”“营商环境”“群众获得感”和“群众满意度”等与“最多跑一次”改革紧密关联的指标纳入考核范畴,并做到可量化、可评价和可检查。通过科学的考核,引领改革的正确方向,强化改革的持续动力。三是正确处理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与容错纠错机制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改革要“允许试错、宽容失败”,并强调要支持和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李克强总理也明确提出:“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部门整合、资源配置、流程再造、信息共享、集成服务和新技术应用等一系列工作,需要从服务、政策、制度、流程、信息、技术和环境等众多维度全面优化供给。特别要正确处理改革与容错之间的关系,通过科学设立容错纠错机制,既鼓励大胆地实践探索,又能在出现失误、偏差后予以及时纠正,在实践探索和纠错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激发改革的激情,释放改革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