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虞伟
2003年,在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的亲自推动下,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下称“千万工程”)的决策。15年来,浙江省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把“千万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牛鼻子”、推动乡村振兴的龙头工程,加强制度供给,持之以恒推进工作创新,浙江省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得到了极大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千万工程”和美丽乡村成为浙江乡村振兴的金名片。
积极探索生态治理与绿色发展融合之道,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结合地域特色和产业布局,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发展活力。
坚持规划先行,强化顶层设计
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发展、指导建设、优化布局、配置资源等基础作用。按照“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改造城中村、搬迁高山村、保护文化村、培育中心村”的要求,城乡一体编制村庄布局规划,确定200个省级中心镇、4000个中心村和1.6万个保留一般村,形成了以“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为骨架的城乡空间布局体系。按照村庄布局规划定位和不同类型村的区位条件、经济状况、人文底蕴,分类确定村庄的人口规模、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因村制宜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到2017年底实现保留村规划编制全覆盖。按照能落地、可实施和条上规划配套、块上规划衔接的要求,形成了以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为龙头,村庄布局规划、中心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为基础,与土地利用、城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发展等相关规划相互衔接配套的规划体系。
突出生态治理,打造宜居环境
以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庄绿化、村道硬化等为重点,加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垃圾处理方面,把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作为“垃圾革命”的主攻方向,在全国率先颁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在全面开展村庄整治基础上,2014年起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全面推行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制度,确保一次建设、长久使用、持续发挥效用。全面推开农村劣V类水剿灭战,梳理劣V类水体清单、主要成因清单、治理项目清单、销号报结清单和提标深化清单等“五张清单”,实施挂图作战、项目管理、对表销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滩长制,启动治污泥歼灭战,统筹实施清水河道治理等工程,全力清除农村河湖库塘污泥,努力根除水底污染源。着眼于农村区域整体面貌的提升,改变单点式的整治方法,深入开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两路两侧”“双清”行动和全域性整乡整镇环境整治,围绕特定主题,开展片区化、组团式联动创建,把一个个“盆景”连成一道道“风景”,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
推进产业转型,实现兴业富民
注重将生态优势转变为资源优势,把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多渠道打开“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按“产村融合”的要求推进村庄景区化改造,丰富乡村旅游、养生养老、运动健康、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美丽业态,变“种种砍砍”为“走走看看”,变“卖山林”为“卖生态”,田园变公园,农房变客房,大力发展“美丽经济”。转变村庄经营方式,把美丽经济发展与村集体经济壮大有机结合起来,以土地、资产入股等形式发展美丽经济或配套产业。发展绿色金融,依托湖州、衢州作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开发美丽乡村绿色金融产品,并提供金融支持。用农村创业创新的机会吸引各路人才要素“上山下乡”投身乡村振兴,创新共创共富机制,让农村经济活力如泉水涌流。
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变城乡二元为城乡一体。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发展农村教育、卫生医疗、养老、文化、科技事业,不断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按照“让村里人像城里人一样全面享受公共服务和生活便利”的要求,大力实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级延伸,全面形成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节点、中心村为基础的公共服务体系。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娱乐、商贸金融等服务在服务中心延伸集成,基本形成农村30分钟公共服务圈、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把“四好”农村路、万里清水河道、农民饮用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电气化、现代商贸服务、小康体育村等与人居环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城乡全面覆盖、全线贯通的基础设施网络。目前,浙江省实现等级公路、客运班车、邮站、电话、宽带等“村村通”,广播电视“村村响”和农村用电“户户通”。
大力培育建设中心村
2011年以来,浙江启动省级重点培育建设中心村项目,先后共培育省级重点中心村1200个。在项目实施中,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民异地搬迁,采用村庄搬迁、宅基地互换置换、经济补偿等办法,引导撤并村、小型村农民向中心镇中心村集聚,加快村庄整治建设由治脏治乱向治理布局分散转变,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特别是中心村配置,促进产业布局合理化、人口居住集中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建成了一批环境整洁、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农村新社区。浙江省建制村数量从新世纪初的3.5万个减少到目前的2.7万个,占建制镇总数30%的中心镇集聚了50%以上的城镇人口,占建制村总数12%的中心村居住了28%的农村人口。
推动村民参与常态化
引导和鼓励农民群众发挥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共建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一是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各村针对本村在长效管理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积极引导村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开展乡风评议活动,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如海宁市设立乡风文明红黑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二是强化监督曝光。探索组建由老党员、老村干部参与的镇、村长效管理督查队伍,建立经常性督查考评机制、媒体曝光和通报制度。如乐清市建立了村级监督员制度,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村级监督员管理办法》,要求每村推选不少于3名责任心强、威望高的村民,组成村级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切实构建起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村级监督员三方共同监督机制。
把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挖掘、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塑造优良家风,筑牢精神家园,让文明正气在农村蔚然成风。
突出传统文化传承
深入挖掘农村文化内涵,积极推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等工作,注重古建筑、古台门、文物古迹等的修缮保护,传承有时代印记的历史文化,真正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大力弘扬乡贤文化,浙江省各级成立乡贤会、乡贤基金,强化乡贤文化维系村民情感、促进乡风文明的功能。通过“家风家训”传承文明,举办家风家训进礼堂活动,把家风家训融入礼仪文化。
完善乡村文化网络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努力做到文化建设、文化项目、文化设施同步实施,实现文化元素相互融合,着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使之成为农民群众文化活动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美丽乡村”的重要窗口和乡村会客厅。整合农村文化资源、发掘农村文化人才、建设农村文化阵地,全方位增强基层文化“造血”功能,努力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和服务队伍。
强调核心价值引领
把“最美”建设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开展“最美家庭”和“美丽庭院”等评比,形成一批“慈孝”“信义”“善美”“忠厚”“清廉”“勤俭”“和善”“孝义”的家风品牌。选树道德模范、感动人物、草根英雄、文明之星,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支持农村垃圾分类宣传、关爱高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农村文明志愿活动,促进乡村社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