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乡村规划实践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8-02-02 01:24汪晓波杭州市规划局富阳规划分局浙江杭州311400
中国房地产业 2018年3期
关键词:乡村规划城市规划主体

文/汪晓波 杭州市规划局富阳规划分局 浙江杭州 311400

乡村是动态发展的社会经济实体,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社会生活状态以及自发形成的各种组织、价值观念和地域文化是都是不可复制的,而且均在现阶段中国乡村组织模式以及文化表征中集中彰显出来。中国乡村发展关系着国计民生,应当从根本上摒弃传统的思想观念,集中力量解决目前国内乡村规划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实践问题。

1、现阶段国内乡村规划实践中的主要问题分析

1.1 物质空间以及环境条件

基于对当前国内乡村规划设计过程中的物质空间表征分析可知,乡村规划过程中至少存在着以下几个层面的问题。第一,空间重构与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脱节;第二,乡村规划过程中对各地域的环境和文化进行任意的复制、照搬照抄;第三,同一各地域范围内的空间表征表达非常的随意,缺乏设计。比如,在规划过程中严重忽视了本地区乡村特征,一味地照搬照抄大城市的空间建设和发展形态,与乡村的组织肌理格格不入,以至于乡村的文化丧失殆尽。同时,还存在着严重的建筑或者建筑形式移植现象,以至于每一个村的建设都如同模板复制一样,千篇一律;民俗性的建筑色彩以及特殊的文化符号被随意使用或者错用,以至于大大减弱了民族文化的多元性。

1.2 规划后的乡村不尽如人意

(1)空间逻辑与规划逻辑之间的矛盾。乡村是地域环境条件长期作用的结果,其中包含着制度、社会经济以及文化和生态等要素。乡村空间是的生产单元是家庭,即行为与实施两种主体的相互统一,使村民之间能够长期形成一种良好的共生关系。然而,从很多乡村的规划现状来看,无论是编制主体还是实施与需求主体,彼此之间保持相互独立,规划主体过程与乡村空间生产的自组织主体之间是相互分离的。简单来讲,就是乡村规划严重脱离了相处社会文化重构,以至于改变了原来的乡村秩序和邻里关系,不利于实施。

(2)社会生产与规划过程相悖离。从属性来看,乡村空间社会既是空间功能的一种需求,同时也是空间生产的必然结果。乡村社会的空间生产基础是群体关系的自主过程,同时也是家庭空间主导下的血缘关系社会建构。乡村规划是基于村民主体之外的社会空间活动,严重脱离了广大村民的主体行为。

(3)乡村文化生产与规划文化相分离。邻里长期相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公共空间以及内部群体信仰和街巷系统等要素,都是文化影响下的产物,并且形成了有序的组织空间肌理,很大程度上承载着乡村文化。然而,乡村规划过程中对乡村社会经济和文化等进行再解读,其中包括以往和未来,同时也是对乡村文化生产进行的重构,其主体价值取向非常显著,而且与村民主体价值取向相背离。

2、提高乡村规划水平的有效策略

基于以上对现阶段国内相处规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乡村可持续的桎梏和因素分析,笔者认为乡村规划应当立足实际,不能一味的照搬照抄,更不能不切实际地引入大城市或者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这些都是不可取的。

2.1 加强物质空间和环境条件优化设计

在加强物质空间和环境条件优化设计过程中,应当讲究理论与实践、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统一。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健全和完善乡村规划以及实践理论基础,提高乡村规划建设的认知深度及其科学性。乡村规划实际上就是主体对客体建构的一种存在,其中主体价值判断影响着客体存在。在乡村规划过程中首先应当辨清楚主、客体的关系,科学认识客体的基本发展规律以及内在的相关机制,这有利于乡村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如下图所示某亚运村规划设计方案。

图1 某亚运村规划设计方案文本

对乡村进行规划实践,应当建立在对其认知的基本理论基础之上,需从乡村的特征出发,找准契合点;基于乡村的社会行为特征,熟悉其地域环境条件与村民的价值观二者之间的密切联系。同时,还要从人本的视角出发,对乡村规划的价值进行客观评判,这样才能真正理解乡村空间特色及其场所的内涵。

(2)提高乡村规划实践过程中的内容弹性要求,采用科学合理的技术手段。规划设计实际上就是使建设和发展更加的简单,而制度与生俱来的刚性特点又改变了以往精细的关系以及实践结果,不规范的规划实践恰恰是刚性制度的必备条件。乡村地域非常的广袤,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单靠刚性的规划设计以及制度规定恐怕难以适应差异性较大的各种地域。基于此,笔者认为应当在原来刚性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一些弹性内容,这有利于适应多样化的诉求。乡村规划不缺技术方法,比如多路径推演、GIS以及RS等先进的技术手段,使得乡村设计实现了可视化,为乡村规划弹性的提高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然而,技术手段绝非单一方法,更多的是多学科技术方法的融合与应用,减少因价值判断而造成的规划失误。

2.2 立足实际,确保规划后的乡村符合发展逻辑要求

(1)科学划定规划时间目标,确保规划方案符合乡村特点和发展要求

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乡村规划赋予了非常大的期望,比如编制内容涉及到了乡村空间建设、产业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打造等方面,因此需要资金、主体以及土地权属等问题的解决工作能够及时跟上。乡村规划关系着村民的衣、食、住、行,其中住和行与乡村规划具有更高的关联性,可以说规划是乡村生产以及生活功能的合理安排。为此,在乡村规划过程中,应当将其作为村民的任务,以此来维持原有的空间生产理念以及价值体系。

(2)建立公共空间模式,保持主体自主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责任是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高效应用土地,以此来提升乡村公共设施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乡村规划过程中,将村民的宅基地选址以及各种公共设施建设隔离开来,不同的矛盾采用的解决方法有所区别,针对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有利于提高切实可行性和降低成本。通过有效引导社会公共资金的有效参与,来实现公共空间以及公共设施建设,从而有效发挥其能动性,进而将乡村公共资源的属性予以改变,使其成为公共资本。村民的宅基地和住宅属于满足自身需要的部分,市场参与机会较低且成本较高,在规划过程中应当尽可能使村民住宅原址不动,在原址上改造或者建设,并约定使用面积。村民住宅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当保持应用、建设两种主体的统一性,既要保留传统的生产模式,又要讲空间秩序有效地内化在生产逻辑之中。在乡村规划过程中应当对新建房屋层数以及质量和技术等进行严格控制,坚持自发选择以及自主建设的原则,将土地利用与家庭人口的增多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且帮助贫困村民建造,从而使他们能够自主实现对社会、空间以及价值体系准确判断与取舍,尽可能减少乡村规划外部行为对文化空间形态产生的影响。

结语:

总而言之,目前国内乡村规划实践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矛盾,实践中我们既要对乡村规划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又要讲究制度和措施的有效落实,立足于实践,积极探求科学规划之道,从而实现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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