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保 淳
(台湾师范大学 国文系,台湾台北 116)
“暴雨专案”(“暴雨项目”)是台湾查察“禁书”政令中唯一针对特殊体式的文学作品——武侠小说所展开全面清查的一次查禁项目,但因当初负责查缉的单位“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以下简称“警备总部”或“警总”)从未公开此项目内容,而1987-1992年间“警总”裁撤,在其间的空窗期,当事者唯恐遭秋后算账,湮灭、销毁了许多档案,故其详情始终讳莫如深,难以究诘。有关“暴雨项目”的始末,由于资料缺乏,甚少学者进行申说,有关台湾1949年以后的“禁书”研究虽有不少成果,如史为鉴所编《禁》一书,即收录不少相关论述,但对“暴雨项目”则只字未提;蔡盛琦《1950年代图书查禁之研究》一书,是研究台湾查禁图书的相当有见地的论著,但因“暴雨项目”的实施已超越其论述范围,故也只点到为止;目前唯一可见的讨论,仅见叶洪生、林保淳合著之《台湾武侠小说发展史》第一章第四节“出版禁令与暴雨项目”有较详细的评介,但由于该书为通史架构,故也只能略述梗概。因此,至今尚未见到任何一篇学术论文或专书,针对此一项目作详细的考察,实为一大遗憾!本文依据1960年2月15日至17日台湾7家报纸有关此项目实施过程的报道,勾稽其始末,以当时胪列的97种查禁书目为核心展开评述,尝试还其真实面目,为武侠小说史研究提供佐证。
民国初肇,尽管号称“民有、民治、民享”,但许多规制依然延续着旧时代的政策,未能真正改弦更张,专制阴影始终挥之不去。尤其是其中有关文化、思想的控制,由于攸关政权掌控的稳定,更是执政者舍之不下、放之不去的利器。是以民国以来,凡牵涉到思想、文化传播的图书、出版事宜,无不牢牢紧握,丝毫不愿放松。执政者通常以严格的审核、严密的防堵、严厉的惩罚,执行相关图书查禁的工作,洋洋洒洒的一系列禁书目录,于焉诞生[1]。但防民之口艰于防川,在过去印刷技术犹未发达之时,已经备见窘态,查禁书目屡经公告,而犹不免时见疏漏;民国以来,印刷技术突飞猛进,出版事业极为发达,且传播工具又迅速便捷,更是难以有效防堵。国民党政府退守台湾,在文化态势上一败再败,诚如蒋介石所说:“匪共乘了这一空隙,对文艺运动下了很大的工夫,把阶级的斗争的思想和感情,藉文学戏剧,灌输到国民的心里。于是一般国民不是受黄色的害,便是中赤色的毒。”[2]
1949年国民党政府迁台,便有惩于大陆失守与文艺工作失败攸关的教训,痛定思痛,随即于当年5月19日发布所谓“戒严令”,在文艺政策上采取严格管控措施,从作者的身份、立场到出版物内容等方面,都有相当严密的检查和控制。先是于5月28日制定了“台湾省戒严时期新闻杂志图书管理办法”[3]364-366,初步展开相关查察作业;继而“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在10月以“稳定勘乱”为名,积极“清除反动书刊”,于10月31日由台湾省政府公布了一份“反动思想书籍名称一览表”[3]869-880,揭开了台湾查禁图书的序幕。
就其表面上而言,“贬抑商业化的出版品”及“表扬民族文化的作品”为其两大要点,但究其实质,所谓“纯真和优美的文艺作品还是太少,一般国民的闲暇时间大部分仍是商业化的文艺作品的领域”,“表扬民族文化的作品还在萌芽和生长之中,还不够充实。在暴俄匪共有系统有计划的摧毁我中国文化的今日,我们感觉表扬民族文化使其深植人心的新文艺作品,还是太少”,尽管后一要点彰显“民族”二字,但实则是针对共产党而来,所谓的政策方针,就是“反共”[3]61。挟着政治的威权,蒋介石的理念及主张在1954年5月由刚刚成立的“中国文艺协会”得到积极响应,推行“文化清洁运动”。8月,该会发表“除三害宣言”,列明所谓“赤黄黑三害”,为其后数十年的图书出版管制确定了基调。事实上,武侠小说在前述所谓的“赤黄黑三害”中,或多或少都有干连:“黄”所指涉的“煽情”描写,在武侠小说中较不常见,但个别作家偶尔会触及;“黑”所牵涉的黑社会暴力、目无法纪,则是武侠小说经常受到指摘的部分;但恐怕“赤”才是其中最关键的,下文将有详述。纵观此时禁书的真正缘由,很明显是针对共产党的所谓“渗透阴谋”而来,蒋介石于1953年发表《民生主义育乐两篇补述》一文,虽云用以承继、弥补孙中山《三民主义》之不足,实则乃欲借此强化“反共心防”教育,其“恐共”的心理灼然可见。
1958年6月20日,在社会舆论一片哗然、抗议声中,“立法院”通过了贻祸匪浅的所谓“出版法”修正案[4][5]23-39。此法条文模糊笼统,如第三十二条规定出版品不得“触犯或煽动他人触犯”的“妨害公务”“妨害秩序”“妨害风化”等罪,在认定上本就大有问题;而最大的弊端则是赋予行政主管单位过多的行政裁量权,第三十六条规定:“出版品如违反本法规定,主管官署得为左列行政处分:一、警告。二、罚锾。三、禁止出售散布进口或扣押没入。四、定期停止发行。五、撤销登记。”换言之,实际执行的政府机关单位,可以没有依据地直接任意“处分”他们所认定的非法报刊及书籍;将原来已经普遍行之的书刊检查制度予以“合法化”,且更变本加厉,振振有词。这一所谓“出版法”,乃众所诟病之恶法,于1930年12月16日公布施行,至1999年1月25日公布废止,先后经5次修正,1958年修正为其中最重要的一次。据陈国祥所引述的《联合报》社论《论团结之道》,当局的表面理由是“取缔黄色”[5]34,然项庄舞剑,志在管束新闻出版自由,则是路人皆知。或许是因此法争议过大,且当局也乐于在行政裁量权的灰色地带自由心证,故此法第四十五条所规定的“施行细则”,迟至1974年4月10日才由行政院新闻局公布,此时乃所谓“党外”异议团体开始蓬勃发展的时期,当局的“施行细则”正针对此而来。
在这波禁书的政令中,挂名执行的单位,一是台湾省政府,法源为“出版法”;一是台湾省保安司令部,法源为“戒严法”;但实际负责指导的则是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第四组。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成立于1950年8月5日,第四组工作主要负责“整理宣传工作之指导”“党义理论之阐扬”及“对文化运动之策划”,后者还分成“文艺改革运动”及“文化检肃运动”两项,组长为当时报业闻人曾虚白,所谓“检肃”,即包括检查及查禁书刊[6]。
1958年5月16日,“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重新成立*“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原为1945年9月于重庆成立的军事单位,任务为负责接收台湾、遣返日俘及维持台湾治安,首任总司令为陈仪。1947年,更名为“台湾全省警备总司令部”,由彭孟缉任总司令。1949年,奉命裁撤,另成立“东南军政保安公署”及“台湾省保安司令部”。1958年5月16日,将原有在台的“台湾防卫总司令部”“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台湾省民防司令部”及“台北卫戍总司令部”合并,又回复原称“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先后由黄镇球及黄杰任总司令。“暴雨项目”实施之际,是黄杰任总司令之时。1987年7月,“解严”令下,原由“警总”负责的工作分别移交至司法、行政单位。1992年8月1日,“警总”正式裁撤。,至此正式成为负责查禁书刊的最高机关,其主要业务共有13项,其中“文化审检”(政六处)就是针对禁书而设的单位。“警总”的成立,显示了当局在文艺管控上的强烈意志,由于其成立时间密迩于“出版法修正案”,有理由相信此法乃是特为“警总”量身打造的。“警总”的文化审检工作向来是秘密进行的,取缔标准、流程、对象等,在往后十几年间只能以“讳莫如深”四字来形容。直到1970年5月,才由“国防部”正式公布了“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此法依据的母法为所谓“戒严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其中规定“戒严地域内,最高司令官”“得停止集会、结社及游行请愿。并取缔言论、讲学、新闻杂志、图画、告白、标语暨其它出版物之认为与军事有妨害者”。然该条文是否真合于母法,恐未必见得。“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规定:“第二条 匪酋、匪干之作品或译著及匪伪之出版物一律查禁。”“第三条 出版物不得违反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泄漏有关国防、政治、外交之机密者。泄漏未经军事新闻发布机关公布属于‘军机种类范围令’所列之各项军事消息者。为共匪宣传者。诋毁国家元首者。违背反共国策者。淆乱视听,足以影响民心士气或危害社会治安者。挑拨政府与人民情感者。内容猥亵有悖公序良俗或煽动他人犯罪者。”*“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见台北市政府新闻处编《出版及大众传播事业法令汇编》,第111页。这两条规定,方向明确,然模糊笼统,未可究诘,却成了“戒严时期”台湾文艺发展的紧箍咒。
自1960年开始,历年来,台湾省政府、“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均会衔编印一本名为“查禁图书目录”的小册子。此目录版本甚多,出版年月、发行单位各有不同,最简单的是由台湾省政府及“警总”会衔,有时亦见台北市及高雄市政府联衔,内容也有所不同,最初只有“违反出版法”及“违反戒严法”两部分(如1966年10月版),其后则增加了“暴雨项目取缔之武侠小说”(如1977年10月版),禁书书目亦略有不同。1966年前两部分的书目远较1977年为多,但也有新增的,如柳残阳的《血笠》于1968年3月30日遭禁,至于何故逐渐减少,尚有待专家研究,此处暂不赘言。本文所用为1977年10月版本。该查禁书目“免费赠送各出版业、书商业者参考”*见“查禁图书目录”,1977年,第273页。,可能亦提供给执行查禁工作的人员参照。可见一直到1987年“解严”为止,查禁动作均在持续进行中。目录所列的禁书,事实上远低于实际查禁的数量与种类,盖举凡“可疑”而未列入书目中的书刊,亦可由执法人员自由心证,予以查扣。其中所开列的禁书种类极其繁多*史为鉴《禁书大观》,见《禁》第271-274页,其中所开列的29大类禁书目录,不知何故未列武侠小说等通俗小说门类。,可谓巨细靡遗,无所不包,稍有只字片语的挂碍,即悬为厉禁。其中特别引人瞩目的就是“暴雨项目”的查禁书目。
“暴雨项目”于1959年年底由“警总”推动实施,为台湾地区唯一完全针对特定种类的作品(武侠小说)展开查禁的一项工作。“暴雨项目”成立的具体时间,始于1959年12月31日,文号为“48年12月31日(48)宪恩字第1018号代电颁发”,总计查禁书目400多种*“暴雨项目”最初查禁书目为97种,后来逐步扩大范围。叶洪生、林保淳《台湾武侠小说发展史》(台北:远流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章“文化沙漠仙人掌——台湾武侠创作发轫期(1951-1960)”附录“‘暴雨专案’查禁武侠小说书目”列出了扩大后的查禁书目,见该书第142-148页。。项目的内容究竟为何,由于“警总”于1987年“解严”后并未立即中止相关业务,据闻在转移职权的过程中,当事者为了避免“秋后算账”,因此将大量数据销毁,以图淹灭,到1992年“警总”正式裁撤时,已有许多资料无法查考。因此,有若干学者及当事人皆颇有异议,如学者龚鹏程及曾任“警总”处长的武侠小说作家缪纶(另一笔名为鲁军,武侠创作则用玉翎燕之名)皆认为“暴雨项目”固然有之,但并非完全针对武侠小说而来。关于这一点,下文有确切的证明,完全可以驳斥此说。
“暴雨项目”成立于1959年底,实际施行则在1960年2月15日至17日。据1960年2月18日各报纸记载,“警总”于当月15日至17日,于全省各地同步取缔所谓“共匪武侠小说”,连续三天,许多武侠小说出租店几乎“架上无存书”。1960年2月17日,为期三天的暴雨扫荡行动结束,“警总”公布了此次查禁的书目共97种,《中央日报》《联合报》《征信新闻报》《台湾新生报》《商工日报》《公论报》《民族晚报》等7家报纸皆刊载了详细的书目。这个书目,应是“警总”在扫荡之前就已拟列的,一则扫荡时间到17日晚上才截止,且在台北、基隆、新竹、南投、台东等五个县市分别展开,书目不可能立即报道出来,且据2月16日的《大华晚报》记载,当时是有“警察人员按着一张列有许多书名的单子,上门收书”,显见是早已预备妥的,尽管此单子“其中有武侠小说,也有其它的书籍”,且在执行时往往不分青红皂白,连世界书局出版的《红楼梦》也都被目为“翻版”而遭了殃,但就各家报纸的报导焦点及各家所列97种书目,因手民误植之故,个别书名有时略有出入,如其中(55)《隔帘花影》乃清代的狭邪小说,(79)《新搜神记》则疑为神鬼志怪类的作品,则应是误收。尽管如此,其完全针对武侠小说而来,则是毫无疑问的。
何以“暴雨项目”会纯粹针对武侠小说而来,历来说词各有不同,广泛流行于民间的通俗说法大约如下:
有一说五十年初当时的蒋总统出巡,路过一个巷道时,看见屋内小朋友列队排排坐,一个个手上拿着一本书,认真的看着,旁边还放着一大迭仍待努力。他老人家看了非常感动,心中想着中国有希望了,未来主人翁如此用功实在太好了。他兴奋之余上前准备好好嘉奖。但是当他走近一看,发现小朋友看的却是怪力乱神的“邪书”,据说,他老人家非常气愤。在昏暗的租书店中,小孩子看的尽是一些不三不四的漫画,这还得了!因此,他下令对这种充满荒诞不经的武侠漫画必须加强管制。“编印连环图画辅导办法”的审查制度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了!这个办法一共有十七个条文。*见洪德麟《风城台湾漫画五十年》,新竹:竹市文化,1999年,第100页。这一说法显系误传,但却成为多数人的直接印象,所不同的只是“武侠漫画”变成“武侠小说”而已。事实上,蒋介石对漫画是十分重视的,还曾特别召见过漫画家陈定国、刘兴钦等,多予鼓励。
台湾武侠小说的查禁实际上从1952年就已经开始,还珠楼主、王度庐、郑证因、平江不肖生等大陆旧派武侠作品就已陆续遭到查禁,这些武侠名家的作品主要是以所谓“附匪分子”的原因遭禁的,如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第四组的机关刊物《宣传周报》*《宣传周报》是国民党中央第四组的机关刊物,创刊于1952年,终止于1960年,每周出刊一次,对象为党政军的宣传单位,属内部的机密刊物,不对外公开。其中多有禁书的相关信息。就往往直接标明“附匪者作品均予以查禁”*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四组发行,《宣传周报》第2卷第25期(1953年12月8日),第9页。、“郑证因附匪其著作查禁”*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四组发行,《宣传周报》第4卷第6期(1954年8月6日),第7页。按:事实上郑证因的作品《矿山喋血》早在1952年就遭保安司令部查禁(见“查禁图书目录”)。,其依据乃是1954年5月颁布的“台湾省戒严时期新闻杂志图书管理办法”第二条,其中包括:“(1)未经军事新闻发布机关公布属于‘军机种类范围令’所列之各项军事消息;(2)有关国防、政治、外交之机密;(3)为共匪宣传之图画文字;(4)诋毁国家元首之图画文字;(5)违背反共抗俄国策之言论;(6)足以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士气或危害社会治安之言论;(7)挑拨政府与人民感情之图画文字。”*1966年版“查禁图书目录”所附,第235页。但上述条文相当模糊笼统,故“内政部”在1959年9月11日以“台(48)内警字第16428号”致“台湾省新闻处”代电的补充说明中,就具体指实为:
一、匪酋及匪干作品翻译以及匪伪机关书店出版社发布与出版之书刊,不论内容如何,一律查禁。
二、附匪及陷匪分子在所在地沦陷以前出版之作品与翻译,经过审查内容无问题,且有参考价值者,可将作者姓名略去或重行改装。
三、民国三十七年以前出版之工具书,其编辑者如属委员形式,其名单中有附匪陷匪分子,可不必略去其姓名。[7]
所谓“匪酋”“匪干”“附匪”“陷匪”,几乎一网打尽了当时未随国民党政府迁台的文人。尽管后两者可“末减”以改头换面的方式出版,且“旧派”武侠作家多半属于此类,似可援例获得宽容;但一则武侠小说向来不被正统文人所重视,再加上武侠小说严重的“商品化”现象屡成舆论集矢攻击的标靶,自然连“具有参考价值”都谈不上。但“暴雨项目”的大张旗鼓、全面扫荡,规定则远较前述者更为严格,“匪酋匪干及附匪分子之著作及译作,以及匪伪书店、出版社出版之书刊”“概予查禁”。如此这般,武侠小说就轰轰烈烈地成为“暴雨”摧残下的牺牲品了。据蔡盛琦的分析,在“暴雨项目”之前查禁的武侠小说,基本上都是以旧派武侠小说作品居多,书籍也多半是由香港辗转传入的版本,而后来则为台湾的版本所取代(部分为盗版)。一方面这是因为前面几波的查禁已经使这些版本逐渐稀少,而为台湾的翻印本所取代;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出版商为规避查禁,将若干受欢迎的武侠小说改头换面出版所致[6]。不过,1960年展开查禁行动时所开列的97种武侠书目,虽仅列书名,而作者、出版者、册数的资料均阙,但从后来“查禁图书目录”所附的“暴雨项目取缔之武侠小说”书目来看,实际上百文堂、光明出版社、南天图书公司、国光书局、祥记书社等都是位于香港的出版社,台湾主要的出版社有海光、真善美、大美三家,但作者都是香港作家如金庸、梁羽生、江一明、蹄风、毛聊生、我是山人等。司马翎和其被禁的首部作品《关洛风云录》,实因其为香港侨生之故而受到牵连。从整个翔实的资料加以观察,不难发现“暴雨项目”实际上是特别针对香港作家所写的武侠小说而来的,除前述几位外,还包括了牟松庭、毛聊生、张梦还等,几乎一网打尽了当时的香港武侠小说名家,反而旧派的武侠小说作家作品仅见还珠楼主、朱贞木二人的寥寥数部,个中缘由,颇耐人寻味。
“暴雨项目”的实施,是经过详细策划的,仅台北市就出动了229个小组,且皆备有查禁的武侠书目,可以按目检索,兹据当时报刊登载的97种目录胪列如表1。由于原始窗体目前已无可查考,表1据当时各家报纸所载之97种书名依序罗列,但因各家排印工人辨识程度问题,书名间有出入,本表以当时最能代表官方立场的《中央日报》为主,参考诸家校正,信则存信,疑则存疑,一一详载;至于作者及出版社,则分别据“查禁图书目录”及笔者所查考出来者补入,但仍多有难以周全之处,容待后日补正。此处特别要感谢北京的赵跃利(鲈鱼脍)先生,为本人补正了不少资料。
表1 “暴雨专案”查禁书目97种
37翠湖红娃不详38雪岭争雄毛聊生毛聊生同名作品39青锋奇侠传祥记书社不详40碧血恩仇录疑即金庸《碧血剑》41迷栖剑影录湖海楼主荣华出版社据《联合报》应为《迷楼剑影录》,“查禁图书目录”同,作者题为湖海楼主42山东大侠牟松庭国光书局牟松庭《山东响马全传》后四分之一部分43湖海恩仇记湖海楼主荣华出版社据“查禁图书目录”作者为湖海楼主,疑即风雨楼主同名作品44大侠罩雪雨牟松庭重光书店“查禁图书目录”无此书,另有《大侠单雨云》,作者题为毛聊生,但应是牟松庭《山东响马全传》前四分之三部分45一剑羁南天何剑奇国光书局出版,祥记书社发行据“查禁图书目录”,应作《一剑霸南天》,作者为何剑奇46湖海争雄记风雨楼主永安图书发行社据“查禁图书目录”作者为风雨楼主,疑即风雨楼主《湖海恩仇记》另名47江南七怪金庸“查禁图书目录”无此书,疑即《射雕英雄传》之别本48三剑闹江南友联出版社“查禁图书目录”无此书,另有《八剑闹江南》,又,高天亮有《三侠闹江湖》一书49江湖三剑闹京华“查禁图书目录”无此书50刁斗风德海光出版社《联合报》作《刁斗凤德》,“查禁图书目录”作《刁斗风德生》。案:疑应为《刁斗风声》,曾在《大公报》连载,署名“白羽”,但非宫白羽51凉山八侠双鱼楼主友联出版社“查禁图书目录”作《凉山八使》,双鱼楼主有同名作品52游侠英雄传蹄风海光出版社同名作品53玉箫银剑记尉迟玄海光出版社“查禁图书目录”分别有《玉萧银剑记》与《玉箫银剑记》,应是同一书54灵山三剑“查禁图书目录”无此书,另有《炙山三剑》,“炙”疑因“灵”之简字而误,下书《青灵四女》,“查禁图书目录”作《青炙四女》可证55隔帘花影海光出版社疑为清代通俗小说56青灵四女“查禁图书目录”作《青炙四女》57太乙剑不详58南帝段皇爷金庸即《射雕英雄传》之别本59太乙神雷不详60风雷剑“查禁图书目录”无此书,另有《终南风雷剑》61罗公剑“查禁图书目录”无此书,另有《终南罗公剑》62昆仑剑不详63大侠芦海公毛聊生据《联合报》应为《大侠董海公》,“查禁图书目录”无此书,另有《终南大侠董海公》一书,应即此书,原名《终南侠》
64旋风剑百文堂不详65三德和尚三探西禅寺我是山人同名作品66域外屠龙录田风环球图书什志出版社据“查禁图书目录”作者为田风67高原奇侠传高锋据“查禁图书目录”作者为高锋68草莽龙虎传梁羽生据《联合报》应为《草莽龙蛇传》,“查禁图书目录”作《草奔龙蛇传》69红花亭豪侠传牟松庭祥记书社同名作品70七杀碑朱贞木同名作品71闯王外传朱贞木同名作品72大侠狄龙子还珠楼主同名作品73庶人剑朱贞木同名作品74关洛风云录司马翎(吴楼居士)真善美出版社“查禁图书目录”无此书75四海英雄传东海渔翁(蹄风)真善美出版社即蹄风《游侠英雄传》,真善美出版社署名为东海渔翁76四海英雄新传东海渔翁(蹄风)真善美出版社即蹄风《游侠英雄新传》,真善美出版社署名为东海渔翁77四海英雄后传东海渔翁(蹄风)真善美出版社即蹄风《清宫剑影录》,真善美出版社署名为东海渔翁78青城十九侠还珠楼主同名作品79新搜神记“查禁图书目录”无此书80赤胆挽狂澜江一明同名作品81猿女孟丽丝蹄风“查禁图书目录”作《猿女孟丽焦》,同名作品82碧血洗天仇观武楼主、展云海光出版社,建业书报社“查禁图书目录”有二书,作者分别为观武楼主和展云83流沙河游侠传“查禁图书目录”无此书84屠龙奇侠传青霜楼主据“查禁图书目录”作者为青霜楼主85四侠飞山燕海光出版社86大藏奇侠传官溪室主“查禁图书目录”无此书,官溪室主有同名作品87子母返魂刀白凤玲据“查禁图书目录”作者为白凤玲88关西客传牟松庭祥记书社据《联合报》应为《关西刀客传》89风虎云龙锺文泓香港文滋出版社据“查禁图书目录”作者为钟文泓,疑为百剑堂主同名作品90江湖三女侠梁羽生九龙光明出版社同名作品91丹墀碧血“查禁图书目录”无此书92红船英烈传胡希明(弹剑楼主)“查禁图书目录”无此书,弹剑楼主有同名作品93红袄杨四娘《台湾新生报》作《红旗杨四娘》,“查禁图书目录”无此书94林冲“查禁图书目录”无此书95满宫春“查禁图书目录”无此书96公孙九娘不详97茅山侠隐商清祥记书社同名作品
此波行动究竟因何而起,当局说法,如当时“警总书刊处理小组”的许姓组长即说明:
许组长强调,政府如此严格管理武侠小说印行,并不是妨害出版自由,而是有效的保障著作人版权,以杜绝盗印风气。至于触及盗印“为匪统战”的武侠小说的盗印商惩处问题,许组长说:政府当审慎的“依法处理”,务使此事做到公平合理,使人心服。*1960年2月18日《中华日报》第3版引述“警总”许组长之言。
有关这一点,若干书籍曾被不肖书商盗印的文艺作家如王蓝、赵滋藩、赵友培、姚葳等,均大表赞同*分别见1960年2月18日《中华日报》第3版、《中央日报》第4版及2月20日《中华日报》第3版。,但是,从各大报的标题中却可以看出,重点不在盗印,而是在这些武侠小说“类多颠倒历史混淆是非”*见1960年2月17日《中央日报》第4版。、“颠倒史实影响心理危害社会”*见1960年2月17日《台湾新生报》第3版。、“翻印匪统战书本”*见1960年2月17日《联合报》第4版。、“含有赤色毒素”*见1960年2月18日《更生报》第2版。,这恐怕才是武侠小说遭到全面查禁的原因。在此,罗列四家报纸的标题,以见其一斑:(1)1960年2月17日《中央日报》第4版:“九十七种武侠小说 市警局予查禁 共查获四万八千余本 类多颠倒历史混淆是非”;(2)1960年2月17日《联合报》第4版:“内容荒谬武侠小说 查获四万多本 其中有翻印匪统战书本 计九十七种依法处理”;(3)1960年2月17日《台湾新生报》第3版:“救救下一代善莫大焉 突检荒谬书刊 查获四万余册 颠倒史实影响心理危害社会”;(4)1960年2月18日《中华日报》第3版:“盗印共匪武侠小说 警总取缔九十七种 如能证实在台出版当予发还 否则将予销毁并惩为首分子”。其中,《中央日报》2月18日第4版引述王蓝的说法最为明白:
例如盗印本《射雕英雄传》、《碧血剑》、《萧声剑影》*一作《箫声剑影》,即金庸之《碧血剑》。等小说,系在香港共匪机关报“商报”所连载,在共匪尚未印行单行本之前,此间盗印集团便将匪报剪报照相,翻印成书大量应市,其内容则俱是歌颂李自成、张献忠、黄巢是“人民大英雄”、“农民军领袖”、“人民救星”。……无论如何,民主自由的中华民国,绝对不能容许暴民做主,享有抢劫扼杀善良作家的自由,与为共匪进行统战贩卖赤色毒素的自由。
王蓝(1922-2003)是当时台湾知名的作家兼画家,所著《蓝与黑》一书,摹写抗日时期的烽火恋情,曾被拍摄成电影,卖座极佳,拥有相当高的声望及社会影响力;赵滋蕃(1924-1986),此时居住香港,是香港反共报刊《亚州画刊》的主编,以小说《半下流社会》闻名;赵友培(1913-1999),台湾“中国文艺协会”发起人之一;姚葳(1918-2004),时任《台湾新生报》副刊主编。此四人皆大陆来台人士,与国民党关系良好,故其发言实可代表当时政府的喉舌。此外,《中华日报》1960年2月18日第3版亦谓转述当时负责此行动的台北市警察局长潘敦义的说明:
据北市警察局长潘敦义昨天告诉记者说:“近来本市部份书店、书报摊上发现有出售出租内容荒谬下流的武侠小说甚多,其中并有以共匪统战书本翻印出版者,颠倒历史,混淆是非,其毒素之深,影响读者心理、危害社会安全至大,已引起有识之士注意,舆论界亦屡有评论,本局奉令依照台湾戒严期间新闻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第五、九条之规定,饬属展开总检查,所查获违禁书刊,除依法办理外,希望盗印翻印之风,从此敛迹,共维社会安定。”
所谓“匪统战书本翻印”及“颠倒历史”云云,王蓝明确指陈为“系在香港共匪机关报‘商报’所连载”,而其所说的三书(实则为二书)《碧血剑》及《射雕英雄传》都是金庸在《香港商报》上连载的,而《射雕英雄传》(1957年1月1日至1959年5月19日)在连载期间即在台湾已有许多盗印本刊行*目前所知台湾最早盗印的金庸小说,为时时出版社于1957年所印的《书剑恩仇录》《碧血剑》《射雕英雄传》三书,皆取原名原著出版,其后莫愁书局于1958-1959年间改用绿文的名字印行《射雕英雄传》,题名为《萍踪侠影录》。同一时段,金庸小说亦分册出版,有《降龙十八掌》《一灯大师》《神龙摆尾》《亢龙有悔》等题名。,并已获得甚高的评价,如当时学院派的夏济安教授看了《射雕英雄传》后,即慨叹“真命天子已经出现,我只好到扶余国去了”*陆离《金庸访问记》引述林以亮之说,收入《诸子百家看金庸(五)》,台北:远流出版社,1997年,第15-36页。。《香港商报》是香港三大亲中报纸之一(另两家为《文汇报》及《大公报》),符合王蓝“香港匪报”的看法。不过,该二书虽对李自成、张献忠多有好评,但未及于黄巢,更未有如王蓝所说的如此夸张的赞语。《中华日报》同一则新闻中又谓(可能亦是转述王蓝的话):
前些日子香港的一位作家赵滋蕃先生回国,他看到台湾各盗印集团盗印风气之甚,极表惊讶。香港亚洲出版社董事长张国兴,副总经理陈刘笃,副总编辑杨仲硕去年回国时,曾向政府抗议没有尽到保护忠贞人士出版的责任,一方面为什么还容许盗印共匪小说集团的存在。所以王蓝认为治安机关此次展开搜查违禁出版物,行动虽略嫌迟,这种措施是十分正确的。
张国兴(1916-2006)是香港亚洲出版社的创办人,原为国民政府要员,1952年在美国福特基金会援助下创立了后来号称为“执香港出版界牛耳”“全球销数最广之中文刊物”的亚洲出版社和《亚洲画报》,是香港“反共”最有力的重量级人士,与台湾关系甚为密切。我们有理由相信他的意见和影响力是可以上达高层的。因此,整个“暴雨项目”的来龙去脉,至此可以一目了然,是在张国兴等人的抗议下,明显针对香港武侠小说而来的一次大规模禁书行动,是故当时亦有一位任职于“警总书刊处理小组”的许组长出面解释并强调:“如果被取缔的武侠小说,其作者如在台湾,而能提出原稿或在台出版的各大刊物为证,可以申请发还,否则,即予没收销毁”,“今后凡在台湾出版的书籍,必须提出版权所有权凭证,经过核准,方准出版,否则不准随便盗印香港报刊上的任何文字”*见 1960年2月18日《中华日报》第3版。。换句话说,台湾作家的武侠作品是不包含在“暴雨项目”中的,这就是所以在后来的“查禁图书目录”所列400多种书目中绝少台湾的武侠作品之原因*“查禁图书目录·暴雨项目”所载诸书,多数已难以查考,笔者仔细核校,仅发现《八剑平蛮》《大漠女侠》二书,作者题为伴霞,台湾作家有伴霞楼主,有时亦以伴霞出书,但相关书目中并无此二书,颇疑香港另有一名为伴霞的武侠作家。待考。,而司马翎的《关洛风云录》后来也未见于禁书目录中;相对而言,高庸的《罪剑》、柳残阳的《血笠》、诸葛青云的《夺魂旗》《阴阳谷》、司马紫烟的《宝刀歌》《情剑心焰》、陈青云的《剑冢痴魂》等书,虽然也被查禁,却是以“违反出版法”条律论处的。在香港作家中,毫无疑问的是以金庸为最主要的查禁对象,在97种书目中,前14种里金庸武侠小说就占了9种之多;梁羽生为次,有3种。项庄舞剑,实际志在金庸与梁羽生,只是剑锋所向,也连累到香港其他武侠作家遭到池鱼之殃,一体同禁。
这一波雷厉风行的大规模查禁动作,可以说是台湾有史以来仅见的,其影响之大,自是可以想见。事实上,连当时美国在台湾的办事处都为之惊诧,就在1960年3月17日,仅时隔项目实施一个月,就以电文传知美国华盛顿当局,并附录了手抄的97种查禁书目,可见其受到瞩目之一斑。其电文翻译如下:
过去几个月,台北出版遭定期性彻查某些来自香港原著但宣传共产主义的盗版武侠小说。这些书籍所讲述的传奇性勇者及盗匪的故事,其精神类似于我国的西方拓荒故事,在香港和海外华侨中,广受年轻人及其他普通读者的欢迎。台湾和香港的出版者刊印这些故事,其中在台湾通常能享有2万到3万份复本的销售量,这在出版市场是大销路。
在出版界的强推下,安全机关最后有所行动。台湾警备总部指示所有警察单位从2月15至17日,对武侠叛乱小说展开全岛式搜查。根据来自各城市的初步警方报告,超过12万份复本已经被查禁。据报道,这三天搜查中,在台北有329组警察队采突袭方式,并从报摊及租书店查禁82 699份复本。
警方发言人解释,之所以查禁这些书籍,是因为大多是含有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出版品,予以翻印或修订。他进一步强调这些出版品要不扭曲历史事实,要不巧妙地跟随共产主义宣传路线。发言人表示,这些书籍的流通可能毒害大众心灵及危害国家安全。发言人也引用“台湾省戒严期间新闻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的第五十九条等规定,作为查禁的法律基础。
“暴雨项目”大规模扫荡武侠小说是在1960年2月15日到17日,隔天《中华日报》第3版作了粗略估算,仅仅15日当天就查禁了12万余册之多,其中以台北市最多,前两天就高达7万余册*有关“暴雨项目”实施的确切情形,据华志中《武侠60》的记录片,警总曾编有一本“暴雨项目实施工作报告”,但本人想方设法,均无法借阅此书,只能暂时从缺,待未来有机会再补足。。为时3天的查禁虽然告一段落,但整个项目却一直在暗中持续实施。从1977年出版的“查禁图书目录”中仍然胪列“暴雨项目查禁书目”来看,“暴雨项目”最少实施了17年之久,因此在不同版本的“查禁图书目录”中,“暴雨项目”所收禁书目录大量扩增,从97种扩增到400多种,但在原有的97种中有21种未见于“查禁图书目录”(见上文表1),其中多数是因出版社为规避检查而更名出版,坊间已无存书,故而取消者;亦有部分是书名讹误,而未列其中者;盖“查禁图书目录”编辑得极为草率,文字错漏、舛讹处甚多,且登载体例不一;除书名外,作者及出版者往往漏填,且重复者不少,甚至有非武侠的作品阑入(如《隔帘花影》《儿女英雄传》)。大抵是因查禁人员不一,所呈报的相关资料也不齐全,编者据此资料一概照录,只求应卯交差所致。
纵观台湾武侠小说查禁史,早期是以违反“戒严法”及“出版法”名义查禁的,查禁理由全是政治性的。尤其是针对当时仍然留居大陆的作家,因此从“南向北赵”到“北派五大家”无一幸免,绝迹市面,1950年代出生的台湾人几乎从来未曾听闻过这些作家的名字,等于是完全斩断了台湾武侠小说与大陆旧派武侠脐带的血脉关系,已可说是一大祸害。而“暴雨项目”则基本上连法源依据都未曾明说,仅以空阔的“维护版权”之说勉为搪塞,明眼人一望即知其为遁辞无疑,根本上还是延续着“畏共”“恐共”的心态,意图全面斩绝所谓“附匪”“陷匪”作家的影响力,特以金庸为发端,而波及了几乎所有的香港作家。
当局如此慎重其事地展开扫荡,并加之以严峻的罚则,不但出版者及小说出租店动辄被警告、查扣、罚锾,且后续“警总”有关单位持续的“关切”,更形成极大的精神困扰及压力。“家藏禁书”往往与“为匪宣传”的罪名牵扯在一起,就连读者(拥有者)也戒慎恐惧、战战兢兢。此一项目,延续了查察禁书的“因人而禁”的政治手段,于是原本还在民间私下流传的许多旧派武侠小说及新派中的佼佼者梁羽生、金庸的作品,在1979年解禁以前,成了名副其实的“秘籍”,只有少数精于门道的读者有缘获睹。
台湾武侠小说早期模拟、步趋旧派武侠小说路数,取法于“北派五大家”者甚众,如诸葛青云之青睐还珠楼主,《墨剑双英》即步趋《蜀山剑侠传》,而成铁吾之《年羹尧新传》取法陆士谔至王度庐一脉相传的历史武侠小说,皆是显例。早期旧派武侠小说的禁绝,既已斩断了此一脐带,而变本加厉的“暴雨专案”则更进一步扩张、加深了此一影响,连香港作家也遭受一体查禁的命运,且破天荒地完全针对武侠小说此一体式而发,正不可不谓是武侠小说的一大“浩劫”。
尽管如此,此一“浩劫”也还是可以从正负两方面来加以观察分析。就负面角度而言:(1)武侠小说的传统脐带骤然被斩断,源泉枯竭,乃使有心创作武侠小说者失去依傍,无法全面承续、发展旧派所积累的丰厚遗产,只能靠一两部老书为模板参考,或是自行摸索,而失去了香港新派武侠小说的参照,无疑延宕了台湾武侠小说发展的历程,台湾武侠小说直到1970年代才逐渐蜕转,成就不免有限;(2)由于台湾曾受日本半个世纪的殖民统治,本地人士对武侠小说的历史传承原就感到陌生,“暴雨”一来,更无机会“补课”学习创作,遂造成武侠小说清一色是外省作家(占九成以上)的奇特现象,而其作品掺杂“乡愁”和“故国之思”亦理所当然;(3)更重要的是,在“暴雨”狂扫之下,多数作家因惧文字贾祸,皆避免以历史兴亡为故事背景,转而驰骋想象,翻空进入一个“不知今夕是何年”的迷离幻境,乃使其创作取向朝着纯虚拟的江湖世界偏枯发展,而自限于武林情仇、夺宝争霸的窠臼之中,乐此不疲。台湾武侠小说之所以缺乏史诗般的大手笔、大格局之作,与其说是作者不肖,毋宁说是暴雨项目的“寒蝉效应”*“寒蝉效应”指的是因当局可以随时假借“违禁”的名义而入人于罪,故作家“噤若寒蝉”,不敢发声的现象。在本人访谈多位武侠作家时,就有数位坦承并不讳其“畏祸”的心理,如云中岳就直言其撰写具有相当明确历史背景的《大刺客》时,就曾受到警总“善意”的“关切”。1980年,知名武侠作家温瑞安即因“误触”底线(但非武侠作品)而遭囹圄之灾。有以致之。凡此,殆非妄肆讥评、“有的放矢”的文人学者始料所及。
然而,“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从较正面的角度来看,台湾武侠作家在斧钺森森的环伺之下,摆脱历史,别辟蹊径,却柳暗花明地创造了独特的“去历史化”特色。所谓“去历史化”,即是假想一个古代的时空场景,而抽离相关历史事件、人物、背景的一种摹写方式;只要“今古”的区别把握得宜,则腾挪变化,大可无拘无束,而不致有任何挂碍。历史抽离之后,小说中的人物关系,就成了最主要的情节脉络,作者可以依据个人主观的意识予以安排设定。事实上,台湾武侠小说所凸显出的浓厚虚构意味,正得力于此。
从现实角度审视,如此的虚构,自然难逃违背史实或逃避现实之讥;但如此纵恣洸洋的时空场景,却足以极意发挥瑰奇的想象,塑造出作者笔下各呈异采的江湖世界。于是武侠小说中的“地理中国”,蜕转成想象的“武侠世界”,塞北江南可以一日而至,少林武当也不妨近若比邻。小说家可以细数作品中的武林“世谱”,从几百年前到几十年前,从达摩到张三丰,从四川唐门到青龙会,虽云荒唐无稽,却又自具理致,可谓突破了旧派武侠的羁绊而另开新局。最显而易见的现象是,作家只要文情可观,不必具备太多的历史知识,仅凭“常识”即可编造出许许多多的“古代侠义故事”,这使得作家的门槛大幅降低,通过模仿、变造,就可以投入武侠小说创作的行列。台湾武侠小说自1960年代以来蓬勃发展,曾出现过数百名新兴作家,尽管多数旋起旋灭,却也算是缔造台湾武侠小说盛况的“功臣”,不宜以其粗制滥造者众而一笔抹杀。
重新检视“暴雨项目”,对以政治手段干预文学创作的“白色恐怖”,我们自然凛惧在心,可以大加挞伐;但在秋霜冬雪磨砺下,武侠小说作家举步维艰,还能“杀出一条血路”,有所创新发展,却又是不能忽略的客观事实。然而,台湾武侠小说由于斩断了与大陆武侠小说脐带的血脉关系,终究未能成其大者,却是一个不得不说的巨大损失。
[1] 张克明.民国时期查禁书目[J].民国档案,1989(3):119-134.
[2] 蒋介石.三民主义育乐两篇补述[M]//三民主义.台北:正中书局,1978:60-61.
[3] 杨秀菁,薛化元,李福钟.战后台湾民主运动史料汇编(7)新闻自由[G].台北:“国史馆”,2004.
[4] 陈国祥.新闻自由的历史对照[J].夏潮,1978(26):28-33.
[5] 陈国祥.新闻自由的历史对照[G]//史为鉴.禁.台北:四季出版公司,1981.
[6] 蔡盛琦.1950年代图书查禁之研究[J].国史馆馆刊,2010(26):75-130.
[7] 沈光华.破坏学术自由的禁书政策[G]//史为鉴.禁.台北:四季出版公司,19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