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崇艳
【关键词】环境保护 信息披露 产权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8.21.012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多次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理念和全新战略。其中,绿色证券等绿色金融政策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保障措施。2017年,中央深改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了绿色金融的改革方向,并由我国首次倡导将绿色金融纳入G20议程。该意见明确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2017年,1420家沪市公司中仅有855家披露了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尽管该数量比2016年增加235%,但仍有接近40%的上市公司未披露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任何信息,这说明我国的上市公司在环保信息披露工作方面存在重要的异质性。因此对于上市公司环保信息披露的异质性进行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上市公司环保信息披露是其信息披露的重要一环,但是在传统的发展理念下,环保信息的披露并不是必须的,只有在生态经济的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并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时才逐渐引起上市公司的注意,但是由于不同产权的上市公司在目标函数和决策机制等方面存在重要差异,因此必然会对其环保信息披露行为产生重要的异质性影响。本节将从内外部机制两个方面对这种异质性影响的形成进行初步的理论分析。
一方面是产权影响上市公司环保信息披露的内部机制。(1)财务绩效机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经营状况良好的非国有上市公司会通过信息披露的方式向外界利益相关者传递必要的信息以便与经营状况较差的企业区分开来。但是对于国有上市公司来说,环保信息的披露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政绩工程,还可能用来为其较差的经营绩效进行掩饰。因此,经营绩效越好,非国有上市公司越有积极性进行环保信息披露。相反,经营绩效越差,国有上市公司越有环保信息披露的积极性;(2)股权结构机制,股权集中度是衡量股权结构的重要指标,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而言,股权结构越集中,其利润最大化的动机越明显,大股东对于公司的控制力越强,越不愿意披露相关的环保信息(吴红军等,2017),相反,对于国有上市公司而言,股权结构越集中,利润最大化的动机越不明显,也就越有动力披露相关的环保信息。
另一方面是产权影响上市公司环保信息披露的外部机制。(1)政府投入机制,由于政府与国有上市公司之间具有天然的联系(付强,2017),大量的政府环保投入会进入国有上市公司,从而激励其披露相关的环保信息。因此,政府的环保投入越高越有利于国有上市公司的环保信息披露;(2)社会环境机制,随着居民尤其城镇居民收入的提高,一个社会的环保环境越好,居民的环保意识越强并进而影响消费者的消费结构和投资结构。与此同时,某些专业的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也会主动承担起对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监督职责,而作为经营机制比较灵活的非国有上市公司对于市场和消费者的反映较为敏感,所以社会的环保环境越好越有利于非国有上市公司环保信息的披露。
为了避免周期性因素对于企业信息披露行为的结构性影响,我们在选取样本时以2009年为起点,剔除掉在境内外或者在B股同时上市的公司,S、ST、*ST等可能存在样本异常值的公司,以及金融类、传媒类和批发类等与环境保护无显著关系的上市公司后,共选取在沪市A股上市的823家样本企业2009~2016年共8年的面板数据,其中,国有上市公司467家,非国有上市公司356家,并构造了如下环境信息披露指数:IR=∑IRM/∑IRM*,其中,IR为上市公司环保信息披露指数,∑IRM为上市公司环保披露的实际得分,∑IRM*为上市公司环保信息披露的最优得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年5月14日发布的《上交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我们给出了如下14条环境信息披露条目:(1)环保理念、目标、方针和政策;(2)环保机构和部门的设置情况;(3)资源消耗情况;(4)污染物排放情况;(5)环保投资情况;(6)环保收益情况;(7)环保支出情况;(8)环境负债情况;(9)环境污染治理情况;(10)节能降耗减排情况;(11)环境守法情况;(12)获得环保荣誉情况和环境体系认证通过情况;(13)环境申请情况;(14)其他情况。对于上述环保信息有定量披露的赋予3分,详细定性分析的赋予2分,简单定性分析的赋予1分,未披露的赋予0分,因此,对于每一个上市公司而言,其最优的环保信息披露得分即∑IRM*=42,所以我们的环保信息披露指数为IR=∑IRM/42。表1中给出了各变量的符号和测度指标。由此,我们得到如下的面板数据模型:
IRit=β0+β1CWit+β2GGit+β3ZHit+β4SHit+β5QGit+β6HYit+θi+αt+εit
上式中,θi為不可观测的个体效应,αt为不可观测的时间效应,εit为随机误差项。
我们使用Stata10.0对上述面板数据进行回归,通过F检验和Hausman检验,最终使用个体固定效应对各个相关模型进行分析,其估计结果见表2。表2中,我们首先使用国有上市公司的样本进行分析,然后再使用非国有上市公司的样本,最后在全样本考察的基础上进行了稳健性检验。[1]
从表2中我们可以发现,首先,国有上市公司和非国有上市公司在内部机制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对于国有上市公司而言,较好的财务绩效并不利于其环保信息的披露工作(Solomon,2002)。相反,财务绩效越差的国有上市公司越有动力披露其环保信息,这样就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显示其非财务政绩。尤其是对于那些处于产能过剩行业的国有上市公司而言,由于过剩的产能导致其财务绩效较差,而这些过剩的产业又大多属于污染严重的重工业,所以这些行业的国有上市公司就可以通过环保信息的披露工作来显示其对于国家政策的支持。相反,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而言,财务绩效越好表明其越有能力承担社会责任,同时环保信息的披露也可以显示非国有企业对于政府工作的支持;与此同时,股权结构越集中,国有上市公司的国有属性越纯粹,越有利于其披露环保信息;而非国有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对于公司的控制力越强,越不利于其披露环保信息。其次,国有上市公司和非国有上市公司在外部机制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政府投入越多,越有利于国有上市公司的环保信息披露,然而在一定程度上挤出或替代了非国有上市公司的环保投入,因此会对其环保信息披露产生负面影响。与此同时,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能够显著刺激非国有上市公司的环保信息披露工作,但是对于国有上市公司的影响却不显著,这与非国有上市公司面向市场需求的灵活经营机制有重要关系。再次,企业规模和所处行业对于国有上市公司和非国有上市公司的影响是类似的,尽管前者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的影响更大,而后者对于国有上市公司的影响更大。最后,稳健性检验的结果表明,我们全样本的估计结果是可靠的,但是从最终的估计结果来看(表2倒数第2列),其并不能反映出国有上市公司和非国有上市公司之间在环保信息披露方面的显著差异,因此很容易对相关的政策产生误导,所以本文基于产权视角对上市公司环保信息披露的异质性进行分析是极为必要的。
(本文系河北省社科课题“京津冀区域应用大数据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HB16FX005)
[1]在稳健型分析中,我们主要是将内部影响机制中的净资产收益率使用市净率(期末股票市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值)来代替,两者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绩效。
Solomon, 2002, Incentives and Disincentive for Corporate Environmental Disclosure, Business strategy and the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11(03): pp.154-169.
吳红军、刘啟仁、吴世农,2017,《公司环保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世界经济》,第40期 ,第124~147页。
付强,2017,《市场分割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实现机制与经验辨识》,《经济研究》,第3期,第47~60页。
责 编/杨昀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