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资源的保护管理

2018-01-31 04:32确·巴音其其克李建贵
绿色科技 2018年2期
关键词:赛里木湖保护管理湿地

确·巴音其其克 李建贵

摘要:指出了新疆赛里木湖湿地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湖区具有独特的自然资源、生态景观、历史文化、现代游牧风情以及风景审美价值。分析了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采取的主要的保护措施。

关键词:赛里木湖;湿地;风景资源;保护管理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8)2-0013-03

1 概况

赛里木湖,蒙古语意为广阔秀丽的湖泊。赛里木湖位于北天山西段,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的西南端,是独具风格的高山湖泊。湖四周高山环绕,形成封闭的山间盆地,盆地面积1416 km2。赛里木湖又处在湖盆中间,湖面海拔2073 m,湖岸线平直,略呈梯形。东西长约29.5 km,南北宽23.4 km,水域面积为458 km2,总蓄水量约210亿m3。湖盆形态变化较大,最大坡降达75‰;东岸湖底坡降为15‰;西部为9‰;湖底中部广大地段比较平缓,深度变化在75~81 m。最大水深92 m。

为加强对赛里木湖地区的管理,博乐市于1990年在三台设立了三台派出所;1992年成立了赛里木办事处,1999年更名为三台办事处;2001年成立了博州赛里木湖风景区管理局。1989年赛里木湖被批准列为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2004年赛里木湖被批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05年成立了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 自然地理

2.1 地形地貌

东侧的呼苏木奇格山最高峰海拔3596 m,山势西高东低,西端直逼湖滨,构成赛里木湖最陡峭的湖岸。湖区南部为科古尔琴山,山上云杉连绵茂密,洪积扇平原上绿草如茵。西侧为别珍套山支脉和沙里切库山,最高峰海拔4180 m。北部的岗吉格山最高峰喀尔其尕萨依,海拔3094 m;四面环山的赛里木湖于此东北角山矮成缺,垭口海拔2130 m。

赛里木湖东部有四个湖心小岛,最大的湖心岛海拔2103.9 m,高出湖面31.9 m,面积约7 hm2。其它三个小岛面积分别为0.7 hm2、0.5 hm2和0.2 hm2

2.2 水文

赛里木湖为一封闭湖盆,湖岸线平直,略呈梯形。湖面海拔2073 m,东西长29.5 km,南北宽23.4 km,面积458 km2。总蓄水量约210亿m3,集水面积1408km2。最大水深为92 m。水体清澈透明,透明度在10m左右且全湖透明度比较一致,为全国湖泊之最。环湖共有大小山沟39条,其中常流水河沟7条,泉水沟13条,季节性干沟19条。

2.3 气候

赛里木湖属半干旱偏半湿润的山地气候,具有春秋相连无夏季、夏季气候无炎热、冬暖风多、夏凉、雨水较充沛、冰冻期长等特点。全年年均气温约1.1℃。最热的7月平均最高气温18.3℃,最冷的1月平均气温一13.9℃;湖区年均降雨量385.9 mm赛湖地区空气湿润,年内相对湿度在60%以上。平均风速2.3 m/s,最大风力为8级左右。

3 湿地资源

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具有独特的自然资源、生态景观、历史文化、现代游牧风情以及风景审美价值。

3.1 植物资源

赛立木湖地区是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分布地,物种较为丰富,是我国西部生物多样性地区之一。据初步统计,赛里木湖湿地共有种子植物639种,分属于58科288属。裸子植物仅有8种,绝大部分为本区域内植物群落的建群种,如雪岭云杉组成的暗针叶林,新疆方枝柏组成的常绿针叶灌丛等。被子植物占绝大多数,有55科285属631种,是组成林下和草原、草甸、荒漠的主要成分。

3.2 动物

赛里木湖区天然分布的野生动物有110余种。根据动物栖息地生态地理环境的差异,野生动物主要包括3种生态类群。①森林草原动物群。主要有盘羊、北山羊、雪豹等,鸟类有鸢、雀鹰、苍鹰、胡兀鹫等;②荒漠动物群。最常见的有哦喉羚、沙狐、虎鼬、草原旱獭等。鸟类主要有大鸨、毛腿沙鸡、沙百灵、蒙古百灵等。③河流湖沼动物群。主要的优势种为绿头鸭、赤麻鸭、棕头鸥、银鸥、大天鹅等鸟类。

赛里木湖过去从未有过鱼类。自1976年起,州水电局先后投放了大量冷水性鱼苗,20世纪90年代后期引进高白鲑鱼、凹目白鲑鱼获得成功。现已有高体雅罗鱼等16种鱼类[1]。

3.3 风景名胜资源

赛里木湖以其神奇秀丽、迷人的自然风光享誉中外,素有高山明珠“西来之异境、世外之灵壤”的美誉。赛里木湖具有的典型的生态景观和人文景观、丰富的生物资源、便利的交通条件,是开展湖泊湿地、森林、草原、冰雪等生态旅游的绝好胜地。

(1)赛里木湖是新疆海拔最高、面积最大的高山盆地内陆湖泊,湖水透明度达10~12 m。随着天象变化、四季变化,湖体犹如一块巨大宝石折射出奇异的魔幻景致,从无定式。

(2)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及大气环境与山间盆地、湖泊等因素的相互作用,形成了变幻无穷的天景天象奇观,以云雾、日出、日落、彩虹、冰雪取胜,尤以“松头雾瀑”、“赛里木湖跃金”堪称一绝。

(3)湖周的沼泽地每年吸引数十只白天鹅及成群的赤麻鸭、灰鹳等鸟类在此繁衍,湖东的4个小岛中也有2个是红嘴鸥的栖息地。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成为众多候鸟的栖息天堂。

(4)湖区周边海拔3500 m以上山峰基本上常年積雪,自湖滨至海拔2800 m高度为中高山森林草原带,天山云杉是本区森林集群树种,密密匝匝,层层叠叠,在雪山映衬下呈现出独特的风光。

(5)赛里木湖地区草原类型多样,自古就是优良的夏牧场,盛夏时节,牧民逐水草而居,在现代社会中犹如珍贵的活化人文历史标本,是赛里木湖地区一道亮丽的人文风景线。

(6)赛里木湖地区长久以来留下了许多人文遗迹。如公元前2~5世纪的乌孙人留下的土墩墓群;唐代以来过往的文人墨客和将士留下许多记载;清代,在湖的东岸设了第三个驿站(即三台)。赛里木湖还流传着许多成吉思汗的故事、大青羊的传说等。

(7)目前赛里木湖环湖公路已于2005年建成通车,环湖公路全长79 km,游客乘汽车在平整的柏油路上只需45 min就可绕湖一游。3.4历史人文

历史上,赛里木湖地区是丝绸之路新北道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连接塔城和伊犁的中转站。宋嘉定十一年(1219年),成吉思汗率大军西征,经阿拉山口至赛里木湖,命次子察合台开辟了今松树头至果子沟的通道。清代时期,在今三台设鄂勒著依图博木军台。现赛里木湖地区保留的人文遗迹有乌孙土墩墓(湖岸西北部和东南部均有分布)、成吉思汗点将台等。

赛里木湖地区历史上一直是游牧民族的游牧地,是目前国内游牧文化仍保留较为完好的区域之一。每年夏季,在湖区草场游牧的牧民达2500户、1万多人,形成赛里木湖地区一幅亮丽的民族风情画卷。

除牧业外,旅游业和水产养殖是赛里木湖地区的重要经济支柱。近年来,到赛里木湖观光的游客每年在10万人次左右,旅游总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赛里木湖的冷水鱼养殖也取得成功,2003年商品鱼产量达100 t。

4 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游览服务设施无序建设,档次低,配套不全

呼苏木奇格山和岗吉格山之间的垭口,与赛里木湖相背,但现有接待设施基本集中在松树头沿湖及沿公路一带,规模均较小,各自分散独立,设备简陋,距离湖岸很近,且无统一的电力、环卫、给水、排水及排污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多采用自然蒸發或渗坑渗透方式,生活垃圾随意倾倒,虽然目前接待量还不大,但对景区游览环境与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是十分明显的。

4.2 风景游览组织规划较为薄弱,风景资源的深层次发掘不够

目前游览范围呈线状,即环湖一周或环西部湖滨半周,且沿线景点少而分散,缺乏规划与设计,尤其西海和东部萨尔巴斯套的纵深沟谷地区风景资源的发掘与利用尚处在空白状态。

4.3 草场过牧严重,景区生态环境压力日增

赛里木湖地区的西海草原是博乐市各乡、镇、场(农五师的85团、87团、86团、89团和84团)和伊犁霍城县(借用)夏牧场的集中区,一直存在超载过牧现象,且过牧现象呈日趋严重的发展势头。经调查,近20年来,赛里木湖150万亩的夏草场,牲畜最大承载量为50万头(只),但每年夏天到放牧高峰时,牲畜多达70余万头(只)。加之蝗虫、鼠害,人为滥采、滥挖和随意在湖滨开展旅游活动,草场遭到严重破坏,退化现象十分明显,湖滨草场稀疏,牧草植株的高度一般仅有5~10 cm,而在生长条件较好的山坡上也仅有30~40 cm,退化面积达50万亩以上,占该区夏牧场面积约64%。此外,湖东部和湖北部沿岸大片土地已成为荒漠草地。

4.4 鸟类栖息地受到威胁

虽然赛管委实施了一系列湿地保护措施,在湖边很多地方设立了围网,但由于牛羊需要饮水,湖边的草质较好,牧民还是经常到湖边放牧,剪断围网的事情屡见不鲜。原设立的一些旅游活动对湿地的保护措施考虑不周,人为干扰日益增加,这些都对在湖边湿草甸、沼泽地栖息、觅食的鸟类造成不同程度惊扰,鸟类栖息地受到威胁。

4.5 蝗虫、鼠害严重

赛里木湖草场还经常受到蝗虫、老鼠等有害动物的威胁。在赛里木湖周边普遍存在蝗虫和田鼠、天山黄鼠、旱獭等动物啃蚀植被。2001年重灾区霍城县赛里木湖边缘草场蝗虫密度达到了500~1000头/m2之多。赛里木湖草场的、鼠害也较严重,据粗略统计平均每亩草场有鼠洞12~90个[2]。

5 主要的保护措施

5.1 全面有效保护

要把赛里木湖风景区建成国内外著名的西域高原湖泊风光和草原游牧文化为主体的生态观光休闲旅游胜地,必须对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独特的高山湖泊、湿地景观、草原及森林等生态系统进行全面有效的保护,禁止任何形式的破坏性开发,维护景观的完整性和生境的原生性。做好对游人、牧民宣传,保护草原生态平衡,严禁滥采、滥挖,追捕野生动物;通过石、木、竹材围栏方式,划定主要游人活动景点和道路两旁一定范围游客活动区域,防止草场、植被因践踏而造成生态性破坏;遵照《森林法》严格按国家森林防火规定做好对游客的告示等防火工作,干旱季节严格对进入林区、草原的各类火种实施控制管理,禁止游人进入景区吸烟及乱扔烟头,举办篝火及烧烤活动,应在规划专门划定区域之内。

5.1.1 动物栖息地及生物多样性专项保护

重点保护以天鹅等珍稀候鸟栖息地为主的西海两片沼泽地和三台湖心鸟岛;8、对天鹅、赤麻鸭等水禽类动物栖息地进行严格保护。禁止游人进入,游客只能远处观赏(配套嘹望设施、望远镜等),避免造成惊扰;严禁捕杀、贩卖野生动物;设置观测点,规定游人的观赏区域。严格保护赛里木湖风景区内现有的天然林、天然草原植物群落和其它特有的珍稀物种,加强对外来引进物种的管理,防止“生物灾害”;禁止滥采乱挖活动,保护野生菌类植物;加强科研投入和科普教育[3]。

5.1.2 天然林木专项保护

凡风景区范围内的森林均划为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条定义),并依照《森林法》的规定进行全面保护与培育。对风景区内的成片天然林应划定保护范围与界线,设立保护标志。对风景区内树龄在15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宜进行详细调查,对树龄3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明确其位置、树龄、立地条件并且配有照片,定期检查,更新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监管,挂牌保护。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病虫害防治和养护监理,加强防雷、防火工作。对核心景区内衰老的古树名木,应在专家指导下进行古树复壮工作。

5.1.3 天然草场专项保护

选择草种资源丰富的天然草场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划定其保护范围与界线,设立保护标志及其重要性说明。风景区内应实行合理的轮牧和休牧制度,以增加植被覆盖率、植株高度和优良牧草种类,恢复现已退化草场原有的质量,防治和减轻土壤流失量。风景区行政主管部门应配合畜牧管理部门确定赛里木湖风景区内草场的合理载畜量,并结合风景资源保护与旅游活动开发等综合因素,制订超载和过牧现象严重的西海夏牧场的减畜计划。沿湖划定四片禁牧区,即三台至松树头沿乌一伊一级公路两侧、松树头西侧沿湖地区、以成吉思汗点将台为中心的草原历史文化景区以及综合服务基地西部的三台草原活动景区。草原地区的游步道应尽量采取架空的木栈道形式,对游客在草原上的活动范围、营业马匹数量及其游览路线等均应进行相应的限制。除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外,禁止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因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确需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的,应当向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风景区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方案,经确认后执行。

5.1.4 水域专项保护

结合草原植被限牧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加强河沟中乱石、淤沙的清理,保障赛里木湖水源的正常供给。严禁向湖区内排放生活污水或倾倒垃圾。湖岸50 m范围内不得设置各类旅游服务设施。加强对风景区内农药、化肥使用的管理。加强对赛里木湖水域冷水鱼放养规模的监督与控制,严禁投放人工餌料。控制水域游船和游客的数量,禁止使用非清洁能源的游船进入水域。

5.1.5 文物遗迹专项保护

对风景区内的文化遗产资源(包括古墓群、古岩画等)应进行全面调查、评估、登记和认定工作,对没有定级的文物遗迹,适时申请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风景区内的文物遗迹,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根据级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保护标志,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和日常管理制度。对文物建筑的任何改动都要报请风景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法定程序报文物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改动、复建文物建筑。

5.1.6 加快风景区内违章、违规建设治理整顿

重点是松树头和三台等地段,严格控制生产、生活废物和污水排放,提倡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再生,并对风景区环境质量进行及时监控,使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3838- 88的规定,土壤侵蚀控制在SL190 - 96中规定的微度侵蚀标准,空气质量达到GB3095 -1996 -级标准,噪声质量达到GB3096 -1993一类标准,污水排放达到GB8978-1996的规定,最大程度地控制人为活动对风景区资源和环境的影响。

5.2 核心景区保护

5.2.1 核心区内现有环境治理

针对目前已经在核心区内的一些旅游接待点和其它一些建设项目所带来的对景观与生态环境的破坏,应按照建设部“关于做好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划定与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城[2003]77号)文件精神,坚决予以清理整顿,对核心景区内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以及与核心景区资源保护无关的各项建筑物、构筑物都应当搬迁、拆除或改做符合景区要求的用途。

5.2.2 核心景区保护措施

核心景区内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应与景区保护培育分级保护措施吻合,按规划要求建设实施的景观游览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手续不全不得组织实施。其中三台和松树头地区列为重点区域,现有设施和建筑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整治与拆迁。

5.2.3 核心景区管理措施

规划应落实核心景区的勘界,明确核心景区的管理地区与边界,严格实施对核心景区保护的动态监测。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核心景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应设立专职人员对核心景区保护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破坏景观和生态环境的行为。按照规划处理好污水、垃圾、公厕等污染性,所有污水经污水处理站达二级排放标准排放或用于绿化灌溉,各景区旅游服务站垃圾定点收集到垃圾站集中处理,各景区、景点设生态厕所或移动公厕,定期清运粪便集中处理;恢复草原宾馆,三台及环湖路修筑造成的地貌破坏及草原景观,尽量使其复原至自然原貌;实行计划放牧和合理轮牧,做好治蝗灭鼠工作,保护害兽、害虫的天敌资源,通过自然生态手段,维护草原生态原始环境。

参考文献:

[1]张建军,张阳武.新疆赛里木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072020年)[R].北京: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2007:10~22.

[2]杨保军.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 2025年)说明书[R].北京: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7.

[3]杨保军.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年)[R].北京: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7.

猜你喜欢
赛里木湖保护管理湿地
赛里木湖-果子沟
遇见赛里木湖
徐州市湿地资源现状及保护策略
自然保护区风景资源保护初探
基于遥感数据的黄河口湿地变化研究
建设湿地园林工程研究
对张掖湿地科普教育工作的思考
赛里木湖里有些云(组诗)
冰上的赛里木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