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露扬
金亚科技关于退市风险提示的公告不断,引得尚未脱身的投资者人心惶惶。但公司因虚假陈述需要向股民赔偿的金额,以及何时退市,尚未有定论
从昔日的创业板28星宿之一到今天深陷股民索赔的泥潭,金亚科技一路走得非常艰难。
金亚科技是创业板首批挂牌的28家公司之一,但为了财务报表“美观”竟然玩起了财务造假的游戏,结果被证监会立案调查,17名责任人被罚,公司董事长周旭辉也“引咎辞职”。
那么被遭处罚后的金亚科技未来将会何去何从?公司会真的退市么?金亚科技又会采取什么措施来进行整改自救?带着这些问题,《投资者报》记者对业内专家进行咨询并设法联系到了金亚科技的相关负责人,但该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一切以法院判决和公司公告为准。
股民称赔偿比例过低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2015年6月说起,金亚科技因涉嫌虚假披露和财务造假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起因是2014年金亚科技为了扭亏为盈,在当年年报中虚增了超过8000万元的利润总额和两亿元银行存款,同时还虚列逾3亿元预付工程款。2017年年末,证监会对金亚科技涉嫌财务造假一事下发了正式调查结果,历时两年的调查尘埃落定,在这期间,受此事件影响,金亚科技股价从2015年最高的68.3元,一路跌至去年11月最低点时的6.21元。
目前,证监会已给予金亚科技及相关当事人顶格处罚;由于违法情节严重,还拟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的周旭辉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时任财务负责人及高管等也被处以不同年限的市场禁入处罚。
然而随着金亚科技财务造假被坐实,处罚公告发布,股价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反弹。去年11月14日复牌,金亚科技股价甚至出现涨停。这又是什么原因所导致的呢?
从法院的判决结果或许可以对这一现象解释一二。
此前,有部分股民因金亚科技财务造假导致损失而被起诉。根据金亚科技公告称,成都市中院认为,金亚科技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其虚假陈述的揭露日为 2015 年 6 月 5 日,上述原告的损失与金亚科技的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但根据揭露日(2015年6月5日)至基准日(2016年4月8日)期间金亚科技股价和创业板指数的走势可以看出,金亚科技的股价下跌既受到了虚假陈述行为的影响,又受到了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属于多因一果。因此,成都市中院认为应按照相对比例法, 扣除系统性风险对金亚科技股价下跌的影响,判令金亚科技按照法院认定的原告损失金额的12.29%进行赔偿。至于赔偿的总金额是多少,目前还尚在认定中。
按照成都市中院的判决,金亚科技的确是造假的责任主体,但是若要其对股价的下跌负全责,则有些太过于严厉。也正是在这一判决的影响下,部分投资者对金亚科技的实际价值进行了重新考量。
不过,部分股民和律师却对判决结果不那么满意。有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资者向记者表示,“即便受到系统性风险影响,也不应该按照这么低的比例进行赔偿。”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刘仁堂律师认为,“近几年股民索赔案件数量呈现上升态势,主要因素在于证监会监管趋严,对于信披违法违规、虚假陈述等行为,在《证券法》的规定早已有之,但很多条文规定得比较宽泛,全国各地法院适用标准客观上存在差异。”
同时,《投资者报》记者还发现,目前有很多家律所都提供代理金亚科技股民索赔的服务,记者按照公开信息提供的电话以投资者身份对其中一家律所进行了咨询,律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律所的确免费代理投资者索赔,但要以风险代理的方式,在判决结果出来后,也要收取一定比例的赔偿金。”
对于股民索赔路径,北京某券商投行人士向记者表示,“部分造假公司也会主动赔偿,如去年的欣泰电气造假案,兴业证券主动成立先行赔付基金,对于股市长期健康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在赔偿过程中,绝大多数股民与公司达成和解。”
值得注意的是,金亚科技近日发布公告称,部分股民已经撤诉,涉及金额合计为243万元。
高管集体“换血”
除了在经济上进行处罚之外,证监会还对金亚科技造假事件中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根据《证券法》第69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自2015年6月4日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書以来,金亚科技高管层就开始了陆续的“大换血”。
金亚科技董事长周旭辉辞去在金亚科技的全部职务,并由副董事长何苗代行董事长职责。金亚科技财务负责人丁勇和辞职,由董昱坤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随后,金亚科技的证券事务代表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也全部由新人担任。
随着高管层的“大换血”,公司股价也有所稳定。然而,有关金亚科技即将退市的阴影却始终笼罩在一些投资者心里。
金亚科技关于退市风险提示的公告不断,从2017年年末至今,金亚科技累计共发布了退市风险提示性公告九次,尤其是在1月11日收到成都市中院判决书至今不到15天内更是接连提示三次,引得尚未脱身的小散户人心惶惶。那么金亚科技究竟会不会退市?如果会,两年已经过去,还不见动静,这最后“一刀”何时才会落下呢?
对此,《投资者报》记者咨询了一位不愿具名的北京某投行专家的意见,该人士对记者称,“众所周知,退市警示公告和真实退市是两码事,但是在弱市中投资者对负面新闻的过度担心,时常会出现抛售的现象,造成较大损失。作为小散户应该调整投资理念,注意研究公司基本面。”
该人士认为,从历史经验来看,的确有很多机构仍会不时选择触犯证券法规的公司,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整个市场的投资理念和价值投资理念偏离较大。从法制角度讲,如果都能按照规则办事肯定是好事,关键看能否严格执行。但是目前对资本市场虚假信息披露的相关处罚,常常让投资者觉得“违法成本过低”。资本市场中有很多造假的、被立案调查的、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但多数会采取出售资产、重组等措施,最终绝大多数都不会退市。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