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时代“沉浸”概念所指化与“沉浸”功能技术化(上)

2018-01-31 23:02:29王列生
内蒙古艺术 2018年1期
关键词:场域个体情境

王列生

(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化政策研究中心 北京 100029)

随着“创意时代”知识命题社会自明程度日益提升,一个社会学家普遍意识不足的“后”事态后果就在于,它居然较大程度地演绎为社会本体维度价值转型的重大社会生存波及面。波及的后果,更呈现为几乎所有文化学家较长时间难以实现有效概念阐释的理论滞后现场。社会本身按照自明和互约的行为逻辑自在延展,但却未见所有这些自明和互约按照知识逻辑自为建构。这种落差和反差,是“启蒙运动”和“百科全书派”以前,直至追溯至人类“轴心时代”那些人类智者,几近先知先觉伟大而具覆盖意义的知识创建或者思想建基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智慧”危机。其危机后果,就是大量行为逻辑自在延展现场,抛落无数“本能”自明和互约,而未能以“理性”姿态将这些自明和互约予以显性澄明并公诸于世的模糊概念。“沉浸”,无论各种现场涉身者使用得多么时尚、多高频谱抑或多少指涉,就属于这类抛落概念中的一个。

自有人类,自有生命主体体验的心性与情感、感性与理性、主客对立关系与互动关系,沉浸就以各种原始显现形态和进化转换形态,抑或在各种生活情境与不同文化类型中,存在的既充分又深刻。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甚至是人类作为“类存在物”并由此具有“人的本质力量”的某种细节性文化心理表征。到目前为止,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还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乃至清晰的学理命题,以支撑起“类存在物”之外具有同样文化心理表征知识命题建构所必须具有的前置充分必要条件,也就是尚未获得逻辑合法性。

在人类社会生活边际内,这种细节性文化心理表征,既广泛地存在于各种宗教生活形态与各种宗教生活方式的日常状态中,也深刻地存在于这些宗教生活形态与宗教生活方式的教义结构和教旨目标中。所不同的,是不同宗教间抑或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间,其教义结构和教旨目标会有生存论界面的诸多异质性。然而就存在论界面而言,一切异质性都能在同质性价值统辖中得以“此在”“偶在”和“具在”问题悬置。譬如基督教所倡导的“敬虔生活原理”,其中就涉及到一种“理应如此”并且往往会“实际如此”教旨倡导价值实现方式,那就是在诸如教仪场合、教规程序、教旨心态乃至教化生活中,放弃罪恶肉身的主体性自为而沉浸于上帝终极主体力量支配世界,也就是在“精神沉浸”“心理沉浸”抑或“情感沉浸”中,“相信”或者“被相信”世俗肉身的沉浸状态,“已然”“或然”抑或“必然”地“此时”“延续”抑或“永恒”地抵达自我救赎。至少在基督教“自我救赎”的教制规划与预设方案中,沉浸无疑是“敬虔生活原理”的一个重大步骤或者重要义项。又譬如汉传佛教“禅”“净”二宗尤其尊为核心价值范畴的“禅定”境界,无论“打坐”还是“参禅”,无论“渐悟”还是“顿悟”,无论“空门”还是“俗门”,都无不将“沉浸”作为信仰的内在方式与外在显现,在“不二法门”信念支撑下顽强坚守不以为“麻木”而自以为“入禅”的开悟追求。至少在慧远等高僧的智慧设计以及《法华经》《无量寿经》《金刚经》《心经》等相关大乘佛教经典文献广泛流传态势之下,“沉浸”以及更具本体意义和终极价值的“禅定”境界,是诱使代代被封建统治者及其犬儒帮凶“愚化”至文盲的中国底层社会亿万万百姓,向往世俗肉身得以苦难解脱,并超越封建士大夫无条件利益优先性而走向“西天极乐世界”的一种“灵验方式”。再譬如本土道教中的所谓“坐忘派”,虽然其形体姿态诉求诸如盘腿、挺腰、收腹、闭眼及抬头等,与禅净二宗修行入禅的“打坐”具有极大形体相似特征,但其实二者功能取向差异甚远。对“坐忘派”而言,它以“生命感”内在地置换着后者的“意念感”,并在这种置换中,基于生命价值诉求地凝神调息、气血归元、闭关遁世、七窍聚体,以达到生命本体对外在社会纷扰的超越,肉身躯体功能对自然耗损而形散体衰的超越,世俗化岁月积浊对动静二脉活力阻滞的超越,诸如此类,皆与“禅意”境界价值取向相异,实际上也就是个体生命最大化与佛性去生命化的本质区别。即便如此,其沉浸的行为本身,或者沉浸作为二者不同功能价值取向的生存姿态本体,却又是彼此共同其存在形态与主体状态的同质性事态。由此我们几乎可以断言,沉浸状态乃是一切宗教生活方式中普遍具有的功能行为方式,因为除了如上举证以外,我们从其他宗教的宗教生活方式也都见到类似情况,甚至可见于仅有文献记载的古希腊奥菲斯教,或者依稀残存的那些原教旨主义和原始宗教形态的诸如小型社会的萨满田野作业。

处在功能平行位置,不难发现,“沉浸”或者更完整表述的“沉浸状态”,也普遍呈现于人类审美生活的不同领域或多重维度,其丰富性、随机性、主体间性及自古及今经验陈述文献的多样与厚重,都明显超过相对集中同时也相对单纯的宗教生活所呈现出的案例数与覆盖面。仅就这一议题,可以进行大规模、长时间乃至团队化的知识域谱系学研究,而且将来一定会有涉身者,在知识深化过程中对此作出人类必然会作出的知识盲区清理努力,就像黑格尔为艺术形态史的复杂存在状况写出洋洋数百万言的《美学》,或者杜威对艺术体验命题所作的几乎单一义项无死角意义梳理。有鉴于此,我们的知识运作也就只能择取表征性稍强的极为有限案例,以确证此在设论的合法性。譬如当审美主体处在自然审美状态,纵情高山大川抑或玩赏奇花异石,克罗齐“审美直觉”命题广泛指涉的主客体复杂兼容关系,此时就非常具象地体现为东方审美发生方式一种几乎人人皆曾体验过的所谓“陶醉”。“陶醉”作为一种客体淹浸主体并导致特定个体情境化消融的心理状态、精神状态以及情感和情绪状态,其生活呈现或者社会案例,当然远不止于审美观照状态、审美发生现场与某种特定审美主客关系结构,但审美生活方式中的“陶醉”,较之更广阔日常生活领域任何随机发生的个体陶醉个案,无疑更具事态表征性与阐说穿透力。一当个体以审美主体姿态进入作为审美客体对象空间的高山大川抑或奇花异石,陶醉就成为一种审美价值充分实现的沉浸,而沉浸由此也就既是审美主客“互动”并且“互化”的结果,同时也是审美关系理想建构中“审美预期充分化”与“审美价值客观化”能够得以确证的原因。所有扑向自然的审美主体,在其动机阶段便开始为自然陶醉的审美沉浸进行全方位身心投入努力,而在其效果阶段,则无不为个体作为主体在自然对象沉浸过程中深度各异的身心陶醉而庆幸欢呼。又譬如在审美创造领域,当个体以文艺创作主体身份自潜式沉入所在时空位置创作状态,就仿佛雕塑家雕塑、绘画家绘画抑或词家境界追求之际“吟咏情性”,都会在特定形态“形象创造”“意象建构”或“境界升华”过程中,进入中国传统文艺理论话语体系所惯常表达的所谓“物我两忘”。创作实践中任何一种物我两忘,本质上都是沉浸,是创作主体在具体创作体验过程中,非自觉状态地“屏蔽自我”“屏蔽他者”乃至“屏蔽世界”的边际时空意义发生事件。这种边际时空意义发生事件,无论是西方的“灵感”学说,还是中国的“神思”学说,都在努力解读其所能够发生而且尤其是随机可控性发生的边际条件或者内驱动力要素。但显然,尽管诸如此类的任何一种努力,都有其不可漠视的局部阐释进展或描述事态呈现,然而离真相揭蔽或相对完整的要素义项编序,还有遥远的距离,或许这种距离恰恰因其终极不可解而具有创作理论与实践的永恒魅力。无论如何,古今中外的文艺家们,总在为能够走向或者偶然走向“物我两忘”创作沉浸而殚精竭虑、梦寐以求甚至生命相许。再譬如戏剧艺术审美场域中特指概念“剧场效果”,也是审美生活方式中一种极具议题指涉力的沉浸事态,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事态的现场状况直接就是某一戏剧演出活动成功与否的价值标杆。一定时间长度内,封闭剧场空间的场域效应,发生在相关各方“互约认同”与“集体烘托”过程之中。就这一过程而言,“角色沉浸”与“观众沉浸”既各自获取意欲努力获取的艺术进入效果,又互为影响,且在特定闭合场域共同形成的“文化气候”(丹纳用法)下,进入给定时间的“集体无意识”状态。虽然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梅兰芳体系以及布莱希特体系,对演员的表演艺术价值实现方式存在诸多基于侧重的异质性取向,但面对“角色沉浸”在“剧场效果”合成中核心影响要素位置,其首肯却是不约而同,不同的只不过对沉浸状态及其存在特征的理解差异。与此同时,对戏剧观众学或者接受美学中的戏剧事态而言,“观众沉浸”不仅是“剧场效果”良性合成的另外一个介入要素与影响因子,而且更是每一位观众是否已经进入戏剧情境的行为标志与体验状态,甚至更是其审美效果实现与审美价值实现的场域功能目标,而在任何一个戏剧活动现场,无论剧场效果如何能够乃至如何超越艺术预期,都一定会有数量不等的观众呈现程度不同的“在场缺席”窘况,即因“剧场效果”成为“此人”的“彼在”氛围而使其肉身在场精神离场,或者压根儿就是彼此间的某种存在性错位。

在上述两种个案事态的宏大背景上,也就是黑格尔惯常使用的所谓“一般世界状况”内,人们几乎在形而上与形而下两个完全不同的层面,没有任何规律可循地经历“沉浸”生活经验或“沉浸”存在方式,而且与我们此前正向度一维讨论不同,事实上这些生活经验或存在方式,会出现正负两个向度几近等值的发生概率与价值后果。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沉浸”概念所指涉的个体经验事态乃至社会性的集体卷入事态,从纯粹价值学角度而言具有“双刃剑”的功能两重性,只不过这一延伸性讨论不是本文所要阐释清晰的具体对象而已。譬如在日常生活价值、日常生活方式、日常生活品质以及日常生活场域等愈来愈成为生存注意中心的后现代,每一次随机性而且细节化的在场沉浸,都被生存者视为难能可贵倍加珍惜的“获得感”或“真实参与感”。其延伸界面,实际上已从“上手”(海德格尔用法)实在世界同步存在于“因特”(巴格里特用法)虚拟世界,并且无论线上线下,或者无论实在世界与虚拟世界,涉身者一概尊其为“迷恋”,以一种去贬义化的崇尚姿态,承享其“日常沉浸”的自足与幸福。“迷恋”在此当然是一种“沉浸”,一种存在于日常生活界面具有社会普遍性的宿命隐存其中的“沉浸”,一种任何个体随机“被抛”与“沉沦”被动状态下不得不暂且主体身份丢失或选择能力丢失的偶发性“沉浸”。以时尚的日常生活形态为例,西美尔著名的“滴渗理论”(trickle down theory)所曾有效描述的贵族身份等级制“奢侈品”标志时代,或者资产阶级精英一代财富优势条件下有闲阶级“品牌”文化代码现象,在后现代大众“流行”浪潮此起彼伏强烈冲刷下,已经演绎为更具社会生存权重的日常生活方式(life style)。也就是说,诸如“西美尔定律”“罗兰·巴特定律”甚至“巴纳德定律”,其阐释有效性更大意义上只能指向逆向时间矢量,尽管这并不意味着它们的阐释效力在后现代时尚生活现场已然法力尽失,尽管还有一些时尚学家仍然在做着知识谱系学价值维度命题知识代际转换功能延伸的各种努力。主要作为“生活方式”的后现代时尚,在大众化、流行化、消费化以及去等级化等诸多存在特征合力支撑下,正成为后现代日常生活现场频发事态之一、主流形态之一乃至激活动态之一,而更进一步的社会后果,则是前所未有信息化时尚风格共享、扁平化时尚机遇共享以及公共化时尚资源共享等。在所有诸如此类共享事态中,作为生活方式的后现代时尚会在变动不居的任意生活情境,让生存者以个体身份抑或群体集合状态,因海德格尔意义上的“被抛”与“沉沦”,或者阿伦特意义上的“趋众”与“迷失”,抑或默克罗比意义上的“文化消费欲望化”与“文化流行激情化”,非理性、非主体性同时也非选择性地“被设计”于日新月异的日常性时尚生活潮流,或深或浅地沉浸其中而不自知,更不自已,当然也就无所谈及自觉。与所议单一案例类同的成千上万案例,都在以日常生活的普遍性、流动性和细节性状态,无时不在制造快乐裹挟痛苦的沉浸化生存场域,由此构成后现代社会日常生活沉浸非抵抗可以脱逃的宿命格局,尽管个体和群体某些抵抗行为也可以在日常生活界面偶然有效。

进行三个切入点的问题绽出,并不说明“沉浸”概念所统辖的内容就止于这些绽出部分,更不意味着沉浸概念在知识史上已然成为自明性概念,或者沉浸生活方式乃是一种边际定位清晰的传统、现代抑或后现代社会的基本方式。恰恰相反,这种铺垫性背景叙事不过表明,“沉浸”原本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元创”概念或者社会意义的元始建基。而且我们还着力于由此说明,就既往的存在史和知识史而言,人们从不同学科角度或生存界面对“沉浸”的概念把握和理解,除了指事化其他表达语词存在某些具指意义边际外,总体而言,都应该站在今天的价值判断立场,将其视之为“能指概念”或者不同叙事语境的能指叙事方式与叙事过程,与“创意时代”或者更宽泛地说后现代语境中某种靶向效应明显的概念属性之间,异质性远远大于同质性,而且最为凸显的异质性在于能指概念的所指化,即“沉浸”在“创意时代”是一个边际限定相对严格甚至极为严格的“所指概念”,尽管这并不意味其能指属性及其能指功能的消失,只不过对其给予此议悬置处理而已。

此议之际,所做的其实包含着知识运作的双重悬置处理:其一,就是已然言明的“沉浸”概念所指化讨论中,对其能指属性与能指功能的悬置;其二,就是“创意时代”同样是一个由能指向所指转换的概念,而且其转换的意义覆盖范围、价值影响深度乃至存在性本体变异强度,皆远非“沉浸”概念抑或任何一种其所能及的存在关联性能够与之相提并论。但由于本文叙议重心与言说体量的限制,对后者作哪怕连最起码的悬置处理清晰交代都无法做到,然这并不意味着此时我们已然处在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漠视甚至未知浑噩状态。而通常作非边际性“大词叙事”“虚词叙事”或者所谓“强制叙事”的“言论自由”者,往往就是未获知识背景准入与知识逻辑准入的“我愿意”任性状态下,迫使倾听者只得遭受“不愿意也得愿意”的压制型倾听蹂躏,或者就是抛弃倾听场域的“闲谈”或“发泄”。于是接下来的合法追问就是,“沉浸”究竟如何由“能指概念”的社会泛指知识功能,走向“所指概念”的场域具体知识取向?

从转折进程一开始,就存在一个此后永久恒在的广狭义同步关系。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将能指概念的“沉浸”称之为广义沉浸的话,那么所指概念的“沉浸”理所当然地就成为狭义沉浸,而其中一个恒在而不消失的二者基本关系在于,它们同步存在于人类后现代生活方式形成以后的社会生活现场,所不同的只不过是具体场域之异而已。但与此同时,转折却在利奥塔式言明的某个时间节点悄然发生,即从广义沉浸的能指非限定性社会生活或个体生活母体中,逐渐孕育并最终降生所指限定的狭义沉浸生活形态及其概念所指的新生婴儿,并且这一新生婴儿不仅成长迅捷,而且强壮而富有生活冲击力和社会穿透力,由此成为深刻影响个体生活、群体生活乃至整个社会生活的某种本体性力量。

从发生学角度进行问题审视,在一段时间内,所指化转折的狭义沉浸事态,几乎是在“个体无意识”抑或“集体无意识”状态下衍生于其能指母体的。一个较为陌生的案例就是,尽管“音乐疗伤”在西方已有数百年历史,而且这种疗治方法的内在机理,就是有目的但无确定规则、程序和手段地诱使接受治疗者,日积月累地进入音乐审美情境,并在审美净化主客关系互渗与消融过程中,实现情绪缓释的心理治疗功能,进而在这一功能长期作用下由心理治疗效果最终转化为生理治疗效果。由于目的指向泛化,行为规程杂乱,技术条件对功能支撑的非稳性及其刚性缺失,以及预期与效果之间并不存在精密测值关系、测值方法和测值后果,所以也就长期成为没有精密医学规程与临床治疗分类合法性的随机医学体验。介入各方无不在能指尝试的社会化而非专业化维度,进入此类只可朦胧意会而难以清晰言说的事态现场,尽管这类事态现场在弗洛伊德、荣格、福柯等一大批惯于“玄言”和“晦词”的知识分子文献里,经常被渲染得煞有介事甚至已然真相大白。但令将信将疑乃至强烈反对者想象不可企及的事态变化是,随着精神病学学理突破及其精神疾病诊疗技术装备在高科技助推下革命性升级换代,一些高水平精神医院渐进性地建设“音乐治疗室”、“音乐治疗科”直至音乐治疗操作规程、测值标准和效果鉴定方法,而其治疗机理中最至关重要处,则是先行设计出相对完善和安全可靠的治疗平台和操作流程,让精神病人强制性进入“沉浸空间”和“沉浸状态”,干预性地使音乐节奏、旋律、和声效果以及因人而异的声学干预强度等,对某些类型的精神病人进行记忆能力激活、识别能力激活、想象能力激活以及更进一步的思维能力激活。在所有诸如此类激活功能的同时,音乐治疗的递向功能效果还在于干预性抑制,抑制那些侵蚀大脑中枢神经的无序化信号、超强性信号和抗眠态信号等。干预性激活与抑制,较之既往的被动心理缓释抑或情绪缓释,是科学革命的进展后果,是一系列先进的技术装备、一系列更加精准的病理分析方法、一系列音乐艺术与医学科学功能有机嵌位的时代进步。其进步过程,经历了渐变到聚变、不自觉到自觉、被动到主动的所有曲折与突破,而且仍然还在更加复杂实验项目进程之中。

如果说这样的陌生个案分析,与我们的日常生活之间还存在较大理解缝隙的话,那么新兴崛起的情境主题公园及其闭合场域条件下互动参与方式,则与绝大多数已经具有入场经验的参与者完全可实现理解叠合,就仿佛在另外一个叙议维度康德所给予命题知识建构的“审美经验普遍可传达”[1],抑或克罗齐相同前置条件下的“审美直觉一致性”[2]。规模大小不同抑或主题内容不同的情境公园,其所设计出的闭合空间与限制性时间,虽然并不具有精典艺术定义所统辖的内容、情节、境界、意蕴、题材和表达方式,以及这些表达方式所能够在类型切分基础上迸发出的门类艺术特征,和其所拥有的特殊表现力或者感染力,也就是说,它们还不是元价值或元意义艺术本体创造,但却仍然可以诱引极大数量参与者入场“狂欢”,其狂欢性一点不逊色于马克思所描述的中世纪德国民间狂欢仪式,或者巴赫金关于艺术狂欢化讨论过程中所着力给予渲染的倾情程度与沉湎程度。当人们因某种参与动机进入情境公园,设计所预拟的幻觉性规划空间与规定时间,使所有涉身者在主体认知力弱化和对象识别力瞬间蒙蔽的闭合状态下,或深或浅地沉浸于情境公园设计者的“圈套”性符号表征场域,并且愈是沉浸得不可自拔就愈能彰显情境设计的预期可能,进而会以更强大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热情地拢合聚焦,自觉地在文化消费的鲍德里亚式“丰盛”购买行为中转换为情境沉浸的非自觉者。诸如此类“沉浸”的最大魅力就在于,它是“诱引”而非“欺骗”,能在“道德规避”的先行言明中占领扩大消费并获得丰厚回报的价值制高点与行为合法性。参与者在这过程中努力以获取“白痴”或“无知”效果来作为自我消费的动机和理由,而设计者则最大限度地在动机驱动与理由给定过程中获取社会化“符号消费”或者“虚拟消费”的合法利润,当然遥控性支配者是资本持有的投资人,他们在回报率参数的牵引下,支配着情境公园设计者的技术理性与入场者的消费非理性。这一议题的深层问题链及其学理解读方案,很多年以前鲍德里亚就在《符号政治经济学》与《消费社会》有非常深刻的涉入,故此议也就暂且存而不论。

所以我们所要讨论的重点,依然还必须紧扣沉浸概念由能指向所指意义转移的核心话题。紧扣的结果,就是从一开始就要把转移事态发生的逻辑合理性,嵌位于语义边际定位同样被自明性悬置知识处置的所谓“创意时代”,一个悬置中已然自明的后现代社会生产过程的特定时域。“沉浸”在嵌位现场,已经逻辑而且实际存世为“创意”的结果,或者说本身就是一种所指功能极强的创意形态,甚至可以由此直接陈述为“沉浸创意”。沉浸创意并非形而上意义的“元创”,但却具有形而下现场的“原创”品格,而且必须予以特别言明的是,人们实际上并没有绝对权利对“元创”和“原创”进行价值学意义上的线性比较,因为它们分处于不同的存在界面,按康德的目的论思想或罗素的分析学方法,其与人类的价值关系处于不同的向度和维度。于是我们也就可以大胆地在“原创”逻辑起点上,寻找“沉浸”作为社会生存延展的发生脉络与价值后果,并且很快就较为清晰地发现,原创的社会驱动力不过在于原创者基于符号利益最大化所进行的“闭合空间”创意追求,以及社会个体大量实现文化消费者身份转换过程中被强烈诱引的“情境入场欲望”。正是由此驱动,形态创意跟进分化出同一形态的类型创意,久而久之就成熟地衍生社会所认同并普遍接受的“沉浸”所指概念,而且这一所指概念不仅不与广义能指概念的人类一般沉浸行为存在方式发生语义异化或语用冲突,而且以其狭义专属概念的所指功能对既有能指功能具有极大的延展与深化价值。沉浸所获取的延展与深化价值后果,在所指概念的创意社会绽出中转换为更大规模的拓值,而且远不止于那些文化产业论者所表层看重的经济拓值后果,而是更深刻地使诸如“沉浸”“沉浸式体验”“沉浸生活方式”“沉浸闭合空间与限制性时间”以及“沉浸情境与匹配符号创意”等,在存在论拓值的同时获得本体论拓值。

总之,所指化的过程是一个概念语义功能转化和拓值的过程,努力予以澄明的必要性其实不过在于,无论学术界还是日常界面,无论本土语境还是全球语境,至今仍然处于漠视或至少轻视的知识盲区状态,而社会生活尤其是创意生活本身,却已然处于大范围、深层次且多维度存在状态。

在所指化不成其为问题之后,就可以正面讨论“沉浸”作为所指概念的基本语义所在,或者至少在全方位认知覆盖之前,先行就确立所指之成为所指的必要义项进行义项编序。可以先行义项编序的存在性所指特征,以“沉浸”的如下边际状态最为切要,那就是:A.被设计的空间闭合导致涉身者身份遗忘。B.被设计的场域诱引导致在场者主体沉沦。C.被设计的情境感动导致移情者情绪失控。

“沉浸”意味着“身份遗忘”,而且是在一个被设计的“闭合空间”内所发生的身份遗忘事件。闭合空间既可以是大尺度空间也可以是小尺度空间,既能呈现为实体空间的闭合状态亦可呈现为虚拟空间的闭合状态,在时间维度既可以瞬时闭合也可以延时闭合。对于被设计的特定闭合空间而言,涉身者因闭合而在自我悬置过程中遭遇身份遗忘,也就是既不企图也无精力在所涉身的空间里,还去追问、反思抑或确证自身身份之所在、所能以及所为,而是忘乎所以地在身份遗忘过程中,努力追问、反思抑或确证已然身在其中而不能自拔的空间本身,及其一切所存量其中的可能意义与或然价值。如果说一幢功能闭合的小尺度空间被设计为T台展示建筑,其对涉身者的闭合功能足够强大到使其身份遗忘是人们立刻就可以理解透彻的话,那么同样存在功能实现处于一个极大尺度空间存在的可能性。例如天文俱乐部通过一排排普通型号的天文望远镜,对某个星系一段时间内规律性发生的流星雨壮观场面进行大尺度空间闭合,虽然这种闭合只是观念层面的互约拟定,但其闭合功能却使得大批业余天文爱好者,在这一特定事态下,往往会忘却只是业余参与,甚至往往会忘却参与之外的固有身份。至少在参与性体验过程中,专业天文学家与业余天文爱好者的固有身份,会在拟定的闭合空间内界线模糊甚至在遗忘中无记忆必要性。如果说“瞬时”闭合无论对小尺度空间抑或大尺度空间而言,至少在操作层面于设计者和涉身者可行性都会更大的话,那么人们所容易给予质疑的是,空间闭合的功能取向何以能在“延时”时间状态同样可以实现,以及延时闭合究竟能延续多少有效时间长度止步终结状态。行为心理学家以及其他具有知识关联的专业人士,其问题解读热情,在于揭蔽闭合条件下“沉浸”延时效应的时长机理、影响要素以及在社会生活诸多作用中的存在边界,当然也包括主动干预所能达到的提升幅度与改善效度,空天专家甚至将类似实验做到外太空飞行的航天密闭仓内,亦如学习心理学家于日常状态求取这一机理与课堂专注度之间的某种内在功能链接。

如果说实体空间的闭合状态,通常处于常人日常想像所及存在状态的话,那么虚拟空间的闭合状态,在顺向思维条件下人们极容易产生误读,因为所有程度不同栖身于网络空间或者虚拟界面的亲历亲为者,所投身甚至所崇拜的“网络神话时代”或者“虚拟世界”存在神话性,恰恰就在于逃离福柯式“社会规训”或者象征性“精神病院”之后,可以进入非闭合性无限开放空间。或者换句话说,网络虚拟世界抑或网络界面的虚拟生活方式,它的存在本质与普遍社会参与价值优势的支撑力点所在,首推其非闭合性或者说最大限度的自由开放性。仅就这一点而言,利奥塔判断有误差,麦克卢汉判断有误差,比尔·盖茨判断有误差,绝大多数“网迷”的感受及其判断同样有误差。无论是微观到一部分网友自发建群,还是宏观到千百万网络游戏沉迷者随机介入的无限宽阔虚拟娱乐世界,只要“沉浸”在场或者虚拟生活方式的个体实际“被抛”,其功能支撑基点就仍然在于“闭合”,在于虚拟界面的“闭合空间”,在于涉身者因为在场的“被设计”而在闭合中身份遗忘。那些站在后现代背景生存大地上的创意产业获利者,就在于他们能在无限开放的网络虚拟世界进行限制性空间闭合的创意设计,就在于他们能在各种花样翻新的创意设计中寻找文化消费机遇最大化与利益最大化。

“沉浸”意味着“主体沉沦”,而且是一个被设计的“诱引场域”内所发生的主体沉沦事件。场域理论自布尔迪厄明确提出并予以较为精细的语旨定位以来,除了从一个意义线索直接从哈贝马斯的“行为交往理论”与“公共生活领域”命题汲取某些思想营养与知识资源外,还从诸如文化人类学“文化场”理论及其他知识域的某些语义关联内容中,间接性地获得其他一些最终实现语义集合的精神财富。所有这一切,一方面清晰地对“空间”与“场域”的语用模糊给予了有效切分,但另一方面,却又出现在场者如何因“沉浸”而出现“出席”与“缺席”的定位紧张,于是其所衍生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场域诱引导致在场者肉身依附的出席与灵魂抉择的缺席。正是这种悖论性出席与缺席的共在,导致场域诱引后果的主体沉沦,即个体在被设计的诱引场域中由此并不具有主体存在意义。

毫无疑问,从纯粹语用学或者语义学角度而言,“空间”和“场域”的概念同质性与异质性,几乎是抬眼即知的事情。其同质在于,形而下的存在性叠合及其“广义空间”意义在两个概念中的互往与通约,而其异质则在于,前者是自然存在概念而后者却是社会存在概念。正因为如此,所以特定空间可以定时性建构起某一场域,亦如某一场域可能恰恰就发生在特定空间。但问题是,当我们讨论场域建构、在场性或者主体入场等一系列相关问题时,自然存在的空间概念必须退场,也就是说,这种讨论是外在悬置之后基于社会存在空间进入内在关联性问题。正是这种进入的社会意义生成后果,才使随机性任意个体会被看不见的“场域”所诱引,而且人们通常将其称之为“诱引场域”,所以是一种存在于自然空间“之内”与“之上”的深度进入价值事态。与“空间”依赖“闭合”功能导致“沉浸”后果不同,“场域”乃是依赖“诱引”功能导致“沉浸”后果的可控性现场发生。其可控性现场发生后果较之“空间”闭合后果,不仅意识不到主体性,而且意识不到对象的存在性。这显然是一种更加深度推进的双重迷失,在这样的迷失面前,衍生出的跟进事态就不是简单的个体身份遗忘,而是个体作为“在场者”出现“主体沉沦”,亦即个体虽然肉身和灵魂都直接在场,却在反省力、自控力、选择力和驾驭力等严重不足的被动情况下,个体已经放弃所有“在场意识”的兴趣,实际上也失去了主动获得“在场意识”的能力。就一般知识背景而言,鲍德里亚所撰写的《论诱惑》,是将诱惑作为“主——客”关系建构、“供——需”关系建构、“欲望——满足”关系建构乃至“意图——行为”关系建构等现场事态得以发生的内驱动力。沿着这一理解线索,则“沉浸”概念所统辖的“场域”诱引,同样不过是“诱惑”作为杠杆力点在此议事态的一种具体功能显现而已。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问题,这种具体功能显现之所以能被“绽出”和“洞穿”,则又是“空间”与“场域”有效意义切分所得来的积极后果。

毫无疑问,从生存论维度看问题,“出席”和“缺席”既是语义清晰的对称概念,也是日常无歧的对应事态。假如只是按照哈贝马斯的思路去处置这一问题,那么事态就很简单透明,也就是线性化的出席则在场,抑或缺席则不在场。但在被设计的“诱引场域”中,类似线性状况虽然也或多或少存在,但总体而言还属于小概率存在事件,因为其中的弹性存在关系及其彼此间的价值换算,相比较而言要复杂纠缠得多。对“场域”设计者而言,必须穿越这些复杂纠缠,最大限度地不仅诱引随机社会个体因“出席”而首先使其受控为“在场者”,而且还要诱引所有出席中的“在场者”主体沉沦中完全受控于“场域诱引”。换句话说,被设计的“诱引场域”是否充分实现“场域诱引”预期功能,是“在场者”是否“主体沉沦”而成为“沉浸”中单纯“在场者”个体的关键所在,是特定“场域”多大程度上获取“诱引”效果之命运所在,因而也就最终是“沉浸”功能命运所在。毫无疑问,在这一绕口令般的叙议进程中,支撑其叙议合法性的学理依据,是因为出席的在场者,并不必然意味着个体因主体性自恃而在场域生存中有自觉选择权、自主支配权、自为交往权和自省意指权,而放弃抑或失去这些权利能力的个体,已然放弃抑或失去了存在主体性。然而这种效果在“被设计的诱引场域”中,是一个不但没有“必然性”而且“或然性”也很难把握的沉浸事件,并且只有在沉浸事件存在界面本身,我们才能以非限制性叙事姿态给予言说,因而也就意味着,那些“诱引场域”的设计者们,为了充分实现该场域的诱引功能,就必然会调动其所能够调动保障方案、保障条件抑或保障技术,来消解所有预期可能妨碍“诱引”和“沉浸”的那些“限制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诱引场域”还是“场域诱引”,使其成为任何存在形态的沉浸事件,对设计者都意味着挑战。

“沉浸”意味着“情绪失控”,而且是在一个被设计的“感动情境”内所发生的情绪失控事件。“感动情境”的社会动力学后果是“情境感动”,即某种预设的情境使个体进入移情状态,并在通常“情不自禁”的日常生活呈现状态中,出现诸如痴迷、静默、忧伤、悲愤、激动、狂热等一系列心理反应症候。几乎任何一本经典心理学著作,都会对这些心理反应症候进行数十种分类描述,而且更多的实验心理学家纷纷给出基于不同反应条件的量化测值成果。在我们统称为“感动”的情绪化反应序列里,移情者所出现的每一种情绪反应,即使在同一个“感动情境”之中,也会出现价值向度和能量强度的后果差异,但无论差异性变量状况多么复杂,都会程度不同地使移情者在“情境”感动中情绪失控。无论何种“感动”类型抑或何种心理反应类型,首先都会内聚反应于移情者个体,并由此推动其个体性的“情绪失控”,就仿佛遭遇情感生活挫折的某位郁结于心的怨妇,偶然性地置身于熊猫生活展示馆的效果预设化现场,于是一对秀着恩爱的动物表演秀居然就会让人性身份定位的怨妇,因触景生情而感动于物,因感动于物而成为“人——物”动机互渗与情感通约之后的“移情者”。移情者因感动而移情,因移情而郁积于内而渲泄于外,并在渲泄过程中极大程度地表现出“情绪失控”的一般特征与特殊表现。问题是其次还在于,这种个体情绪失控并不止于移情者个体,除了其他个体在“普遍可传达”或“直觉一致性”等原则统辖下,同样会产生相类似的情绪化心理反应之外,还在于先行反应的移情者个体,会在时空条件限制与情境情绪氛围双重推动力作用下,聚集起群体“情绪失控”的心理反应群体事件,甚至其中的大部分移情者,并非作为个体先行具有与怨妇相同的内在心理郁结与情绪失控的动机性必然逻辑起点,其发生机理连朱光潜所撰的“变态理学”诸种阐释定理也无法给予恰配性阐释。

很显然,在这一个体“情绪失控”延展至群体“情绪失控”的心理反应事件中,无论移情者个体还是移情者群体,其前置动机与事件的逻辑起点,都在于被设计的“感动情境”对“情境”感动效果的有效预设。如果我们归类性地对同类更多案例进行事态解剖,就会不难发现,表面看来“情绪失控”顺向延展所营造的情绪氛围,恰恰是逆向溯源的设定“情境氛围”的预设必然结果,甚至连“感动”这一起关键作用的功能杠杆,其功能本身同样具有预设本质。由此可知,在整个心理反应事件过程中,个体抑或群体由“日常人”转换为“移情者”,都是“被设计”地自愿卷入中的被动衍生后果,移情性地“沉浸”于“感动情境”之中并情不自禁到不能自已和不可自拔的生存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情境氛围”,就不仅是“感动”的结果而且是“感动”的原因,或者从另外一个角度说,不仅是“情绪失控”的原因而且是“情绪失控”的结果。

必须言明,如上所展开讨论的义项,无论是“涉身者”“在场者”“移情者”,还是“空间闭合”“场域诱引”“情境感动”,抑或“身份遗忘”“主体沉沦”“情绪失控”,在各自对应的线性串联中,既有意义分离的一面也有意义叠合的一面,而意义分离与意义叠合得以聚集的总体性概念,它们具有前所未有的凝聚机理与粘合力,以同一命题不同义项编序的分别讨论而后总体归纳的整合形态,统一而且完整的以合力要素形式支撑起“沉浸”概念,并通过这一概念对建构性后现代人类所广泛经历的“沉浸事态”和“沉浸生活方式”,给予存在性统辖与生存性解读。任何情况下,义项分拆都不过是分别加以讨论必要的分拆性知识运作,而不是功能分拆的存在合法性本身。唯其如此,才能在创意时代发生人类生存现场,沉浸能指千百年之后的“沉浸”所指化,而所指“沉浸”又开辟了人类生存现场的又一个具体空间与又一种具体方式,生活由此实现了后现代生存背景下的某种建构性拓值,尽管这丝毫不意味着“所指沉浸”凸显后“能指沉浸”就生存消失。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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