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法规室就“党员干部在安全生产方面不认真履职,造成不良影响咋处理”公开回答网友时说:党员干部在森林防火、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应当依法处理;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可以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中纪法衔接条款予以处理。与此同时,北京市纪委、市监察委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顺利推进的通知》,决定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目标。这些无疑会成为砸向安全生产领域官僚腐败行为的铁锤、刺向安全生产领域官僚腐败行为的利箭。
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执法力度年年加大,严肃查处了一大批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方面不作为和乱作为、失职渎职行为,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
但在现实工作中,就有那么一些领导干部面对新常态、面对全面从严治党、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抓安全工作没思路,管班子没魄力,带队伍没章法;处置矛盾时不敢迎难而上;遇到危险时不敢挺身而出;遇到考验时退避三舍;推动工作时蜻蜓点水,瞻前顾后;推进改革时前怕狼后怕虎,信奉“中庸之道”,不敢为先;解决具体矛盾时左推右挡,踢皮球、打太极拳,奉行好人主义,追求一团和气;服务意识差,不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该办的事情不办,不该办的事情乱办,凡事都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唯我独尊的神态。
其实, “为官不为”本质上就是一种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李克强总理表示:“有‘勤’无‘廉’,政失之于公,有‘廉’无‘勤’,政失之于慵。‘廉’和‘勤’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做不到‘廉’是腐败,做不到‘勤’也是变相腐败。”这类变相腐败,是对党和人民的不负责任,也是腐骨蚀心的慢性恶疾,会侵害政治肌体。笔者以为,自身存在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官僚作风的领导干部,应迅速悬崖勒马,惩治安全生产领域腐败问题已经是中央全面治党、从严治吏的坚强决心。
领导干部,不贪不腐是底线,“在其位谋其政”是基本的职业态度。愿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扬抓铁有痕的精神、壮士断腕的勇气,拿出“紧箍咒”“问责鞭”,出重拳下猛药,以高压态势向安全生产领域腐败行为宣战。(刘在武)
当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各类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安全监管对象的迅速增长与基层安监力量建设的滞后形成鲜明对比。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群众参与安全管理,营造最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既是对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更是对基层安监力量不足的有效补充。笔者认为,补齐安全生产举报“短板”,需要多管齐下。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 二是加大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的查处力度。多开辟举报渠道和方式,方便群众举报,并做好保密工作。把群众举报隐患与专家查隐患一样重视、一样对待。按照“有举必查、查实必究、究其必严”的原则,认真核查每一件举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三是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鼓励生产经营建设一线的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认真做好举报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四是加大安全生产举报考核权重。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举报在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的分值,把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列入加分项,变“谁罚得多加分”为“谁奖得多加分”。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而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安全生产也要走群众路线,要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有奖举报发动群众,提前排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违法行为精准打击,加大对违法分子的惩处力度和震慑力度,使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人所共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氛围,才能有力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邢承木)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华社一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的文章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文章反映的情况,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
而这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中也十分突出。比如,某企业机电队有个电钳工,上午参加安全作业规程考试考了100分,下午就因在井下生产现场违章作业受到处罚。这样的现象如今在企业仍时有发生。为什么会出现员工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考试得100分,到现场作业时却不按安全规程作业呢?仔细分析个中原因,主要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花架子盛行。
有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课件和教案无人审核,年年都是炒剩饭,改个时间、名称又翻出来讲,有些条款规定国家相关部委已明文修订了,可教案中依然没有改过来。有些安全培训授课人员不把功夫花在备课前的调研上,闭门造车。授课内容不符合工作实际,没人愿听,学员纷纷开小会、打瞌睡、耍手机。
有的单位应对检查装模作样,无人检查就默许相互抄答案,培训成了“走秀”,考试成了“盆景”,难以达到培训的真正目的。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同样如此。要解决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中规章制度制定照抄照搬、教育培训走过场、遭职工“冷遇”的现象,必须根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花架子作风,培养企业良好的安全教育培训风气,建立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要在安全教育培训上真正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会风,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彻底转变。(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