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绍荣,张晓歌
(1.重庆邮电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065;2.重庆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054)
网络空间是当今时代创造力最活跃、最具发展潜力的领域。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网络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1]”。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互联网治理,立足互联网发展大势和我国网络应用大国地位,基于社会历史发展逻辑,提出了一系列旨在推动网信事业发展的新策略、新主张,形成了系统的互联网治理新思想。深入研究习近平互联网治理思想,对于完善我国互联网治理体系,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皆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互联网治理作为新时代的一个重要课题,关系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其治理必须立足互联网发展现状,准确把握历史现实发展规律。习近平的互联网治理思想正是基于历史和现实,以技术创新、人民利益、改革发展为逻辑起点的战略新思考,体现了唯物史观的深刻逻辑。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而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我国搭上信息经济高速发展的列车,大踏步赶上时代发展潮流。互联网全球化带来的地区间信息基础设施差距、城乡信息发展鸿沟,也给互联网治理带来挑战,互联网进一步的创新发展面临困境。处在当今时代最革命性技术地位,互联网蕴藏的生产潜力不可估量。当前解决互联网发展一系列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挖掘互联网蕴藏的生产潜力,推动和深化互联网科技创新。纵观近年来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带动了与其相关行业的创新发展,文化产品愈加丰富,企业创新势头强劲;“互联网+”的应用创新促进了传统产业尤其是中国制造业的转型,制造业分工更加精细,内部管理更加科学,产品质量更加精良。
信息时代,技术是重中之重,谁掌握了关键核心技术,谁就掌握了互联网的主导权,占据信息经济发展的优势地位。实现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转变的关键和保障在信息技术,习近平强调“建设网络强国,要有自己的技术,有过硬的技术[2]”。互联网技术作为继蒸汽机技术、电力技术之后的新技术,对人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而广泛的影响,其不断创新发展,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是国家经济、国防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国际竞争主动权的核心关键。网络强国的核心关键在于互联网技术,习近平强调要“紧紧牵住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抓紧突破网络发展的前沿技术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核心技术[3]”。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争取在互联网技术上弯道超车,最终占领互联网科技发展的高地。
“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4]。”作为社会历史创造者的人,生活在一定社会结构中,从事特定的物质生产活动,进行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社会交往活动,从而构成一定社会经济、政治关系,这是构成社会、形成国家的基础。作为构成社会存在的基础,人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是决定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人民群众凭借劳动创造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凭借群策群力联合在一起,成为实现社会变革的主力军,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互联网社会是现实社会在网络空间的延伸,其实践的主体是人,在科学社会主义的指导下推进互联网治理,必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力量。
习近平提出网络走群众路线的思想,对网络空间治理提出新标准。网民来自群众,网民上了网,群众的意见就上了网,服务好七亿多网民,是贯彻群众路线、满足人民利益的体现,也是建好网络空间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数以亿计的网民是互联网社会的主体,其在虚拟空间的社会生产活动和交往行为构成了网络社会。习近平指出:“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5]。”互联网治理的根本目标在于营造风清气正的适宜网民生存的网络环境,互联网治理的实现依靠亿万网民的力量,互联网治理的价值归宿指向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互联网的治理必须立足人民群众,以满足人民群众的互联网文化需求为目的,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通过互联网听取民众意见建议,广泛集中民智,是实现互联网治理的有效策略;通过互联网提供的便捷信息服务,大力惠及民生,是实现互联网治理的内在动力;通过互联网搭建平台,坚持网上网下互动,有效聚集民心,是实现互联网治理的精神力量。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之一,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信息时代,互联网造就的网络生存空间使得经济基础正在发生一系列的变化,这就要求上层建筑作出适当的调整,以适应互联网社会的发展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体制改革的全方位进行下,我国各项事业成绩瞩目。当前,立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事业新起点,必须把全面深化改革放在突出位置。改革是一场革命,互联网也是一场革命,习近平强调:“要顺应互联网发展大势,勇于创新、勇于变革[6]。”互联网产生、发展的实践见证着经济的转型、社会的进步,展现着信息在技术发展、国家创新中的作用,彰显着推动信息化、实现网络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实现互联网治理现代化,需要从国家总体战略设计高度出发,不断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互联网治理,通过技术的改革创新,提升互联网治理水平;通过体制的改革完善,增强互联网治理效度;通过思维的锐意革新,拓宽互联网治理思路。
网络社会的多变性和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决定当前互联网治理制度和体制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不断调整和完善的过程。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表明,“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7]”,改革是社会持续充满生机活力的源泉。互联网作为社会伟大变革进程的推动者,其在我国社会的应用,与中国的改革开放历程是紧密联系的。当前立足全面深化改革,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管理和运用仍是重中之重。在这个历程中,艰难、探索、阻碍和曲折是不可避免的,文化的冲突和社会矛盾给互联网治理带来的挑战也无法规避。因此,不惧挑战,锐意革新,破除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互联网体制机制的弊端,通过不断改革推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体制的完善、思维的转变是实现互联网治理的题中要义。
习近平基于对互联网本质、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准确把握和判断,作出了立足全球视野的互联网治理战略设计,形成了以构建网络强国、打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和建立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为核心要义的互联网治理新思想,为我国实现高度信息化和网络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指导方向和可行路径。
以20世纪90年代连接国际互联网为标志,接入互联网短短二十年,我国在生产、科技、文化等众多领域均取得了不菲成绩。这既体现在我国庞大的网民数量和广泛的互联网普及率,也体现在互联网的创新发展上。从互联网规模上看,截止2017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5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4.3%[8]。”从创新发展上看,“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以33.86千万亿次的浮点运算速度,成为世界上拥有最快运算速度的计算机;百度无人驾驶系统,智能泊车机器人等黑科技问世;阿里巴巴成功跃升为全球第二大互联网公司。我国已成为互联网应用大国,但不是网络强国。互联网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在我国,政府、海关、铁路、通信、医疗、教育等涉及社会运行、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领域,都打着谷歌、微软、英特尔、苹果的烙印,而且在我们没有完全掌握自己独立的核心技术的情况下,这种状况将长期存在。技术劣势带来互联网治理主导权的缺失,我国互联网核心技术的对外依赖必然带来网络安全隐患。以美国为首的互联网强国凭借在网络核心技术上的绝对优势,秘密监控其他国家,窃取机密,入侵国家核心网络系统,给别国的主权安全和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和侵害。斯诺登事件敲响的警钟应该常鸣,没有网络安全的国家安全是存在巨大隐患的;没有信息技术支撑的安全防护是效用低下的。
习近平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9]。”网络安全作为国家安全拼图中的关键部分,对其它部分如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都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网信事业的发展,从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制定了旨在推动我国全面信息化建设,保障网络安全的网络强国战略部署。2014年2月,在中央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首次会议上提出网络强国,即建设“网络基础设施基本普及、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的国家,提出旨在构建网络强国的“一体两翼”新战略思想,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10]”。这一新战略思想,揭示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之间的辩证关系。作为构建网络强国的左膀右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紧密相连,缺一不可的,网络安全为信息化发展提供保障,信息化发展为网络安全的构建和进一步巩固提供物质保障和技术支持。两者的相互配合与协调运作推动了互联网治理的优化发展,维护了国家网络安全,是推动网络强国建设的核心要义。
站在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的高度,习近平提出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思想,得到了绝大多数国家认同和支持,为世界互联网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11]”。人类命运共同体指在某一领域基于共同的利益取向建立的共承责任、共担风险的集体组织。在经济全球化发展和政治多极化演进已成事实的时代背景下,打造平等、共赢、安全、包容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时代的号召,是在深刻反思历史,着眼时代发展潮流的基础上,提出的符合人类文明发展、体现对全人类利益关照的新思想。互联网打破了地域的界限,开辟了不同于现实空间的新空间,使得现实的政治、经济、文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在虚拟空间得以拓展,各国间基于互联网的彼此合作、相互作用的程度也在加深,人类空间命运共同体意识应用于网络空间是必然。
2014年2月,在中央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提出“积极开展双边多边的互联网国际交流与合作[10]”,关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初露端倪,这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球视阈下作出的符合中国发展实践的战略思考。随后在七月份巴西国会演讲中,习近平主席再次提及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一战略思想有了实质内容。构建“和平”的网络空间顺应了当前以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的时代发展潮流,是符合全人类利益的选择;构建“安全”的网络空间是在充分考量主权尊重基础上的战略判断,符合各国根本利益;构建“开放”的网络空间是立足互联网全球化发展大势,基于历史经验教训作出的符合国情的判断;构建“合作”的网络空间是摒弃偏见、狭隘基础上的理性选择,是实现共赢的战略抉择。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习近平再次强调了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这表明了中国致力于推动互联网全球合作的态度,彰显了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互联网以及其他事务治理的决心以及推动全人类文明向前发展的责任意识。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将“创新驱动,造福人类——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作为主题,指出了全球网络治理存在的问题并展望未来,提出了新期待。网络空间是全人类共同打造、生存的新领域,是与陆地、海洋、天空同等重要的新的人类活动领域,实现互联网全球治理是大势所趋,“各国应该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12]”。
“世界因网络而深度联通、交流互动[13]。”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发展,构建了与现实社会对应的网络空间,成为国家治理空间的新领地。网络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为改善互联网治理方式、手段提供了技术支持,如大数据、云计算的发展为实现政府的信息化、政务公开提供新途径和新方式。但互联网开放性、全球性以及隐蔽性等特征使得网络生活空间复杂多变,增加了网络空间治理的难度。
从内部看,我国现行网络管理体制不完善,网上的媒体管理与互联网形势发展不同步,互联网治理存在多主体领头、权责划分不合理、执行效率低下等严重弊病。上层建筑只有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才能成为生产力和社会发展的助力,否则,会阻碍其发展。在日新月异的信息时代,现行制度体系在互联网发展中显现得力不从心,成为互联网治理的阻碍。为此,必须加强互联网治理顶层设计,破除现行体制机制的僵化,创新治理体制,实现多元互动的综合治理,形成科学的互联网治理体系。从外部来看,随着全球互联网的普及,信息产业的国际竞争愈演愈烈。发达国家拥有互联网关键核心技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并设置了各种贸易壁垒。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力图搭乘互联网发展的顺风车,分享信息经济的发展红利,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但长期存在的不合理的国际旧秩序使得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此外,互联网的全球性、开放性在为各国提供拓展经济、文化交流空间,搭乘信息时代的快车实现高速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无法规避的挑战,集中表现在给国家主权、安全带来威胁。
解决互联网治理带来的主权、安全问题,需要各个治理主体的协同共治。全球范围内的各个国家,要在尊重主权的基础上,齐心协力,共同打造公平合理的网络空间新秩序,推动共享共治的互联网治理体系形成。2014年7月在巴西国会演讲中,习近平首提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为国际互联网治理发展明确了方向。在第二届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提出了“四项原则”和“五点主张”,旨在推动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建立,彰显了中国参与的热情和对互联网治理的主动作为。习近平强调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要倡导多方参与,切不可搞单边主义。各国应该加强沟通交流,“完善网络空间对话协商机制,研究制定全球互联网治理规则,使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更加公正合理,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14]”。沟通交流基础上的多边合作才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符合各个国家、民族共同利益的选择。在随后的第三次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又强调了这一命题,并对此进行了解读和论述。要摒弃“闭门造车”的旧思维,立足全球,秉持开放精神,加强世界范围内互惠互利的合作,为构建国际互联网新秩序提供中国思路,为建立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贡献“中国智慧”。
21世纪是互联网的时代,中国互联网发展前景广阔,将大有作为。基于习近平互联网治理的核心要义,以技术创新、制度保障、文化共享、国际合作为基点推进习近平互联网治理思想在实践中的应用,形成全方位互联网治理体系,对探索创新我国互联网治理的有效路径意义深远。
1.信息技术创新发展是先导,核心关键技术是关键
信息时代,人类社会的各项活动都打上了数据的烙印,无不与信息的创造、信息的传递息息相关,信息成为独立的生产要素,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当前,以互联网为主的包括大数据、云计算等在内的信息技术的发展,深刻变革着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以及传统经济的运行形式,重塑着经济结构。构建互联网治理的技术创新体系,必须把信息技术的创新发展放在首位,具体来说,就是发展“互联网+”,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互联网+”的本质是传统产业的在线化、数据化,传统产业由线下转入线上,降低了产业空间之间和构成主体之间的流动和交易成本,给商业模式带来了新变化,它将成为未来社会经济运行的主流。基于此,要积极推进“互联网+”,发展电子商务,应鼓励企业成为电子商务平台和交易市场的主体和主人,支持企业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技术、商业模式、服务形式的创新;要推进大数据发展战略,推进传统工业企业从有界向无界、垂直向扁平、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的进程,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没有核心技术的创新,国家的信息化是缺乏动力的;没有关键技术的支撑,国家安全治理是缺乏根基的。构建互联网治理技术创新体系,要把核心技术的突破和关键技术的创新放在突出位置。国家应加强顶层设计,在明确核心关键技术地位的基础上,规划其发展的重要方向,重点支持在安全芯片、应用、操作系统、安全终端等方面的研发,实现该领域产品技术突破。在核心技术研发领域,应推动产学研的结合,重视发挥企业在资源整合、市场敏锐度、吸引人才上的优势作用,让企业成为技术研发的中坚力量。继续支持科研机构与企业的良性对接,企业提供资金、信息、技术设备支持,科研机构贡献知识、人才智慧,形成企业与科研机构协调运转,共谱创新的局面。以提升信息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为主要方向,带动基础技术和通用技术的不断进步,反之助推核心技术的创新发展,攀登前沿技术高峰。
2.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是保障,高科技人才是助力
物质是基础,决定、制约着社会生活整体发展。互联网核心技术的创新发展必须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才能实现,因此多途径多方式巩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是构建互联网治理技术创新体系的前提和基础。针对互联网基础设施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应该大力实施“网络信息进镇进村”计划,通过资源整合,资金投入,构建乡镇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乡镇宽带全覆盖,让互联网发展成果全民惠及、全民共享。推进“宽带中国”战略,实现网络全国覆盖,提升网络质量。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构建集“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挖掘信息经济发展潜力,助力信息经济进一步发展。重视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财政资金向互联网创新企业倾斜,支持引导包括社会资本在内的资本向信息相关产业聚集。
习近平强调:“网络空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15]。”创新的关键在人才,网络空间的竞争依赖人才,高素质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队伍的构建是互联网治理技术创新体系的支撑。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专业人才培养,鼓励高校加快建立应对互联网发展的新兴学科建设;强化与知识产权、技术成果保护相关的立法,用制度保障人才;在开放的基础上积极引进科技人才,打造尊重人才、知识的空间,形成具有吸引力的人才发展氛围。国家要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指导下,规划制定长远的网络人才发展战略;教育者以及以大学为主的相关培养机构,要加强新型学科建设,注重因材施教。“千金易得,一将难求”,在立足营造创新环境的基础上,拓展引进信息技术人才的渠道,聚天下英才而为我国网信事业用之,推动其跨越式发展。
1.改革体制机制弊端,实现互联网治理的制度有序
我国现行的互联网治理实行的是由来已久的“九龙治水”制度模式,是一种以政府为中心的管理体制。政府依靠自己的权威,集中力量,实行自上而下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互联网的有序发展。但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加快、互联网的持续发展,现行管理体制的弊端也开始显现。“九龙治水”治理模式下的多主体牵头,造成权责难以界定,导致互联网治理效率低下。习近平指出:“随着互联网属性越来越强,网上媒体管理和产业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16]。”互联网本身的复杂多变和社会形势对互联网治理提出新要求,基于此,因时而制,对现行治理体制进行改革,解决体制机制僵化的弊端,破解互联网发展桎梏势在必行。
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具有艰巨性和持久性。互联网治理体制的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深刻把握互联网治理体制创新与社会治理体系的内在逻辑,认识现行互联网治理体制的弊端,注重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大胆创新,重点突破,打破现行互联网治理体制桎梏,推动互联网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来说,要加强网络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改变多主体牵头局面,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协同治理体制。树立网络安全发展理念,健全网络安全体系,建立健全网络相关立法和制度保障,依法打击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巩固网络安全体系,建立网上舆论的风险预警机制,健全网络社会行为规范体系,推动互联网治理的法治化、科学化和专业化。
2.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
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空白、秩序的缺失终将阻碍网络社会健康发展。以网络舆论为例,网络空间作为开放的、共享的平台,不受人身份、地位的限制,为人们言论自由提供了途径。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网络的隐匿性使得人们能够隐藏自己的社会角色,在网络空间中容易忽视社会责任感,不知不觉地进行网络侵权。网络空间绝不能成为法外之地,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需要依靠法规制度的保障,要建立适用网络社会的法律法规,探索适应网络社会的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力度,推动网络空间的法治化。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旨在维护网络安全、净化网络空间的法律法规,表明了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重视,进一步推动了网络空间的法治化进程。但网络空间的法治化进程不可一蹴而就,其过程仍充满矛盾冲突,推进法律法规的完善、落实仍任重而道远。当前我国关于网络舆论的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尚且不明确,关于个人信息保护、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也尚不完善,基于此,更为完备的网络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势在必行。网络空间的有序发展有赖法治化的推进,而法律的有效执行是推进网络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实现网络空间法治化,要积极贯彻依法治网方略,落实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
1.立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构建良好网络文化生态
网络文化作为互联网时代新的文化形态,具有虚拟性、共享性、开放性和多元性的特征,一方面拓展了先进文化的传播范围,增强了优秀传统文化的吸引力,搭建了文化交流借鉴的平台;另一方面,多元的信息和外来文化的影响可能对社会主流意识形态造成冲击;不良信息的便捷传播可能导致社会舆论的失衡;信息的高度共享也带来网络失信、伦理道德下滑等文化生态问题,最终将冲击文化自信。立足主流意识形态缺失、网络言论失范、不良信息肆意传播、网络犯罪滋生的文化发展现状,探索文化生态治理路径是现实的号召,是符合人民文化利益的选择。
网络文化治理关乎民生,其治理也应充分发掘人民群众力量。构建良性的网络文化生态,发挥网络文化引导舆论、反映民情民需的作用,是新时代树立文化自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要求。构建良好的网络文化生态,要立足网络文化生态治理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结合点,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形成网络文化治理合力。党和政府要发挥网络文化治理的主导作用,加强网络文化治理政策引导,落实网络文化治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企业要有自律意识,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注重社会效益,自觉承担网络文化治理的责任;媒体要发挥对网络言论的监督作用,做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者;网络个体要自律自省,自觉维护网络秩序,做网络规范的遵守者和捍卫者。
2.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推动网络文化产业发展
网络文化是基于网络技术和信息经济从事的创造性活动和获得的精神产品的总和。网络文化是网络强国软实力的标志,网络文化的创新发展推动了网络强国战略的实施。近年来在互联网迅猛发展和新媒体影响力持续扩大的情况下,我国的网络文化产业呈现蒸蒸日上的局面。在我国的文化消费中,以网络音乐、游戏、动漫、文学等为代表的网络文化消费活跃,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且有持续扩展趋势。持续升温的文化消费需求必将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基于新的消费热点、多样化需求,文化产业的创新也异常活跃,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网络文学作品数量不断增加,网络文化产品不断涌现,网络文化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人民是文化成果的享有者,也是文化创造的主体。我国拥有超过七亿的网民,是网络空间的实践主体,也是网络文化发展的主力军。重视发掘人的潜力,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网络生活的积极性和创造文化成果的能力,是繁荣网络文化的关键。要创新先进网络文化传播的方式方法,探索文化产品的有效转化途径,增强文化受众接受优秀网络文化的积极性,将丰富的文化资源转化为人民的文化自觉与自信。要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文化产业长期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创设创新文化发展政策,通过实施“互联网+”,构建文化创新体系。
1.主权基础上的协调共建,构建国际互联网新秩序
联合国宪章中把尊重主权视为国际交往的重要准则,构建互联网治理国际合作体系,也必须把维护网络主权安全作为前提基础,协调构建国际互联网新秩序。具体来说,要以增进互信、维护网络空间主权为前提,以“四项原则”和“五点主张”为遵循,互信互利,通力合作。网络空间主权,即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拓展和延伸。2015年,习近平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讲到“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17]”。增进互信是维护网络主权的前提,推动全球网络空间的共同享有、共同治理,必须从建立国家地区间的互信出发。互信是合作的基础,是摒弃偏见、化解冲突矛盾的良药,在互信基础上开展的互利合作才是能够持久稳固的合作。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与各国开展互利友好的合作关系。互联网本身的开放性、平等性决定依托互联网建立的网络社会是一个全球化的空间,其秩序的构建必须着眼于各个国家的共同努力,要以构造“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为原则,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网络治理体系,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能从中受益。
2.对外开放基础上的国际合作,打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世界互联网的发展为中国互联网的创新发展提供机遇,中国互联网的崛起也必将会对全球互联网的发展起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深刻影响。尽管近代以来,因为制度、战争等多重因素,中国落后于西方,但在信息时代,中国和西方国家站在了同一个起跑线。20世纪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政治建设成绩斐然,大踏步赶上历史发展潮流,无不诠释着对外开放的重要性,惟有改革才能发展,惟有开放才能强国。开放不应局限于现实空间,网信事业的持续繁荣发展,也依赖于践行“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要通过充实开放内容去深化开放力度,通过丰富开放形式去提高开放水平,推动各国在互联网领域的强强合作,取长补短,实现共赢。
网络空间属于全人类,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互联网的治理绝不是依靠国家单方面的力量可以解决的,任何国家都不能置身事外,要共同畅想和掌握网络空间发展的前途和命运。要在尊重互联网主权的条件下,摒弃零和博弈的旧观念,深化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通过技术和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让互联网发展的福祉不仅惠及本国,更惠及世界,倡导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一带一路”战略就是生动的实践范式。应立足全球基础设施建设,促成国家、地区间的协作,共建共享,推动全球互联网互联互通;应依托网络平台,增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朝着更高层次的外向型经济迈进;应在加强沟通交流的基础上,合理管控分歧,维护网络空间安全,最终实现全球网络互联互通、文化借鉴发展、经济互利共赢、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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