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贤 何燕云 吴志丹
水痘是好发于儿童的急性感染疾病,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引起的,其多表现为红色的斑丘疹、痂疹、疱疹等[1],其传染性非常强,会通过血液、口腔分泌物等传播[2]。对水痘患儿仅靠单纯的治疗是远远不够的,还需加强对患儿的临床护理服务,促进患儿康复。我院对水痘患儿实施舒适护理取得满意效果,现报道如下。
1.1 基础资料 在2016年1月-2017年2月来我院就诊的水痘患儿中选出169例随机分组,对照组患儿85例,男患儿44例,女患儿41例,年龄在1-12岁,平均(8.20±1.45)岁;观察组患儿84例,男患儿45例,女患儿39例,年龄在1-14岁,平均(8.46±1.62)岁。两组患儿的基础资料差异不大,有可比性。
1.2 方法 两组患儿均给予常规抗感染、抗病毒等对症治疗,对照组患儿实施常规护理干预,主要包括体温监测、用药指导、健康宣教、心理干预、对症护理等。观察组患儿在此基础上加用舒适护理,主要为:①预防护理。将患儿安置到隔离病房中,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合理调节室内温湿度。对患儿使用到的衣服、用具、被子等都需经暴晒、煮沸、紫外线照射等方式消毒处理。护理人员的护理操作中避免直接接触到患儿皮疹溃疡部位,操作前严格洗手消毒。②舒适的患儿及家属心理护理。护理人员根据患儿的年龄以及疾病的严重程度开展不同方式的舒适性心理干预,通过笑容、关爱、拥抱、握手、陪同玩游戏等方式来纾解患儿的不良情绪,告知患儿身上的这些疱疹很快就会结痂康复;对于家属则通过系统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家属的健康认知水平,使其了解到水痘居家护理、防治的技能以及注意事项,多给家属讲解成功的病例,增强患者的自信心,同时也掌握照护患儿的注意事项,一方面促进患儿的早日康复,一方面在今后主动预防水痘的发病。③针对性的皮肤护理、口腔护理。每日对患儿进行皮肤清洁护理,剪短患儿的指甲,并在患儿的手指上包裹纱布,避免患儿抓破皮肤。在患儿出汗等情况下及时更换衣物。经常询问患儿是否有瘙痒感等,对于有瘙痒症状的患儿遵医嘱给患儿局部涂抹药膏。每日对患儿进行2-3次的口腔护理,使用浸泡在生理盐水中的棉球进行口腔清洁,动作轻柔,避免损伤口腔黏膜。④舒适性的饮食护理。在患儿住院治疗期间,告知家属饮食上以流食、半流食为主,以清淡、营养、富含维生素、易消化的食物为主;若患儿发热,则可以适当给患儿服用绿豆汤,起到清热解毒的效果;在治疗期间不得食用辛辣、生冷、海鲜、油炸等刺激性食物。多给患儿食用绿叶蔬菜,保持大便通畅。⑤特殊并发症预防。密切监测患儿的生命体征、临床症状等,如:发现患儿出现高热不退,伴有咳嗽咳血、呼吸困难症状时,可能出现水痘性肺炎,立即对症处理。早期发现并发症的征兆,立即通知医生抢救,预防并发症的发生以及加重。
1.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儿的临床症状缓解时间(退热时间、结痂时间、止疹时间)、家属护理满意度。
1.4 统计分析 使用SPSS17.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处理,计量数据和计数数据对比行t/x2检验,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患儿的退热时间、结痂时间、止疹时间分别为(2.93±0.57)d、(5.10±0.82)d、(4.29±0.46)d;对照组患儿为(3.57±0.63)d、(7.44±1.05)d、(6.52±0.63)d;两组经对比,P<0.05。观察组患儿家属中非常满意48例,一般满意33例,不满意3例,满意度96.43%;对照组患儿家属中非常满意32例,一般满意41例,不满意12例,满意度85.88%,经对比,x2=5.810,P<0.05。
水痘的传染性很强,在人群多的地方流行,一般通过呼吸道、直接接触传播。在临床治疗中,一般以抗感染、抗病毒等方法为主,同时根据患儿的临床症状给予对症治疗,如:高热的患儿给予退热剂。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加强对患儿的身心护理促使患儿及家属主动配合治疗、护理操作,预防继发性感染以及特殊并发症发生,缩短治疗疗程。
舒适护理是一种强调患者生理、心理最佳舒适度的护理模式,强调护理服务以患者的需求为中心,满足患者的身心需求,提高护理质量。对水痘患儿应用舒适护理,结合患儿的个体化特点制定护理方案,通过饮食护理、皮肤护理、口腔护理、隔离护理等措施保证患儿生理的舒适度,预防继发性感染的发生;通过心理护理干预舒缓患儿及家属的不良情绪,促使患儿及家属主动配合医护人员,避免了不配合带来的各种矛盾、纠纷、病情延误等;同时也提高家属的护理技能,更好照护患儿,预防水痘复发。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患儿的临床症状缓解时间更短,且家属护理满意度高,P<0.05。
综上所述,舒适护理渗透到小儿水痘护理服务中是可行的,有助于促进患儿的早日康复,值得推广。
[1] 石宗莲.舒适护理在小儿水痘护理中的应用效果[J].医学理论与实践,2014,27(11):1523-1524.
[2] 何文娟.小儿水痘21例观察与护理[J].长江大学学报(自科版)医学下旬刊,2013,10(11):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