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伟/中央农业广播学校扬州市分校
扬州市不断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全市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总数3442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度以每年5个百分点左右的速率增长;目前,全市参加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的农民达9000人左右。
强化政策引导、注重技能培训、培育后备人才、加强体系建设,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合力。
强化目标考核。2016年3月,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明确了“每年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1.5万人,定向培养本地户籍农业院校学生100人,到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度达55%”的目标任务,5月,市农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农工办、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定向培养基层农业农村人才的实施意见》。相关指标列入对县(市、区)农委的目标管理考核。县(市、区)也积极行动,分别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意见》。
强化技能提升。以种养大户、加工大户、职业渔民等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及农机手、植保员、防疫员、沼气工、园艺工、水利员、信息员等农业服务人员为培训对象,围绕农作物高效栽培、畜禽健康养殖、设施蔬菜集约化高效生产等技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组织实施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同时强化后续跟踪指导和服务。结合地方特色产业需求开展涉农中专学历教育,全市招生规模每年稳定在300人左右。
开展定向培养。2016年,扬州市在全省率先提出整市实施“定向招生、定单培养、定点就业”的农业农村人才培养新理念。采取政府牵头、部门联手、政校合作、县市共担等措施,通过提供学费及生活费全额补助、开展个性化培养,毕业推荐就业岗位等优惠政策,吸引本地户籍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合作院校相应涉农专业。计划用五年时间,培养300名热爱农业、扎根农村、具备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新农人。两年来,与扬州大学、扬州职业大学、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和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五所涉农院校签订培养协议,共招录两届176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实施定向培养。
加强体系建设。一是强抓师资队伍建设。在教师配备上,做到“土洋”结合、高中低齐全,讲师团队伍中,既有来自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又有当地的“田秀才” “土专家”,既有省、市、县、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也有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家型领导。在教师管理上,建立淘汰制,通过学员满意度调查及时对师资进行全面测评,优选劣汰。二是注重能力提升。将讲师团成员作为学员就地或选送至省内各涉农院校或名校进行系统培训,更新知识结构,增强业务素质,提升培训效能。三是建好田间学校。田间学校是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展示的平台、是新型职业农民实习实训的场所、观摩学习的校外课堂,目前,全市共建设田间学校(实训基地)52个。其中农业园区11个、家庭农场8个、合作社13个、农业企业20个。
党的十九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扬州市目前存在的培训对象结构不合理、培训方式落后、重培轻育的问题,必须强化手段技术创新,构建起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相互衔接、有机联系的精准培育体系,为推进扬州市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科学选择培育对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应该以40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的人群为主,重点包括:农村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创办者或领路人,主要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一直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中青年农民;愿意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服务、具备一定农业生产服务技能的农业从业者,主要是来自高校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城里人、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等组成的返乡创业者;愿意投身于农业生产,成为新时代职业农民的新生代农村劳动力。
推行差异化培育方式。针对不同的培育对象,采用不同的培育方式。对学历偏低的创办者或领路人,开展“学历教育+经营管理”,提高他们的学历层次、管理水平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对涉农专业的大中专学生,开展“定向培养+创业孵化”,与院校合作制定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设立大学生创业园,提供创业实训和孵化服务,鼓励在家乡的土地上创新创业。对于返乡创业者,重点开展“创业培训+政策引导”,通过各项惠农政策吸引他们投资创业兴业。对于新生代农村劳动力,重点开展“技能培训+学徒教育”,引导他们扎根农村,学中干、干中学,成为新时代职业农民。
创新拓宽培育手段。一方面,要提升现有培训设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媒体手段,加强田间学校(实训基地)硬件建设,提高培训效果。另一方面,加强与苏南、上海、浙江等先进地区的联系与合作,利用他们的条件和设备,把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办到市外去、省外去,让学员学习先进的经营理念、经营手段、经营方式,亲身认识现代农业、感受现代农业,丰富和拓展学员的眼光视野,调动学员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和自信心。
切实加强认定管理。加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有利于统筹培养和稳定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落实支持扶持政策;有利于开展经常性培训和跟踪服务,帮助新型职业农民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一是根据本地农业生产发展的规模和水平,完善认定管理办法,通过政策和宣传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自愿参加认定;二是制定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专项扶持政策,现有或即将出台的扶持政策必须向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并增强政策的引导力和针对性;三是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对已不再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及程序予以退出,并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努力做到培育兼顾。通过几年努力,扬州市已初步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应从前期的以培为主逐渐转变到培育兼顾上来。一是要加强认定后的服务,对已通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建立挂钩联系人,定期了解他们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建立分类QQ群或微信群,加强他们的联系与沟通,促进相互间信息、技术的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提高。三是实施素质提升行动,组织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新型职业农民,开设精英培训班或高级研修班,赴名校学习或境外培训,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拓宽视野、开阔思路,让国内外最先进的农业发展理念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成长和壮大的新动能。
完善政策制度保障。一是要制定专项政策,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发展过程中的扶持政策,包括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农业补贴、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二是探索建立农业行业职业准入制度,在创办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方面探索实行资格准入制度,让新型职业农民真正成为一种职业而不是身份,让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真正成为有含金量的农业行业从业的敲门砖。三是实行项目倾斜,在各类财政项目的申报立项中优先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创办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促进创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