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东枚
摘要:国家资助高职院校学生的目的是通过解决贫困学生经济上的困难,使其安心于学习,促使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成功走向社会就业。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者要提高认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管理,做到物质上帮助,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切实做好资助育人工作。
关键词:学生管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200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施行国家助学金政策。随着这一政策的施行,各高校加强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帮扶,以此为基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逐步完善健全。在高职院校,受到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有不少比例,如何提高学生管理工作者对资助的认识,加强受助高职学生的教育管理,是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充分认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大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具体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现阶段,我国地区之间、家庭之间收入仍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顺利完成学业,影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2017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称,2016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4335万人。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党的庄严承诺,是人民的共同愿望。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着眼点。教育是提高民众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基本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减轻经济困难家庭的教育负担,才能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关心,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才能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二是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共事业,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是通过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推进教育公平。科教兴国,教育强国,发展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建设学习型社会、创新型国家,需要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各级各类人才队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是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接受教育,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从而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三是保障改善民生和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九大指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并强调:“優先发展教育事业,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教育支持是实现精准脱贫的有效途径之一,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公平接受教育,顺利成才立业,杜绝因贫失学,注重扶贫扶智结合,实现“拔穷根”。这种“教育扶贫”正是牵住脱贫致富和“牛鼻子”,弥补教育“短板”,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和提升贫困群众造血能力的重要抓手。
二、切实加强高职院校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
近年来,党和政府不断完善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大资助力度,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金额,切实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越来越多的高职大学生在资助的帮扶下,顺利完成学业,成功就业,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和家庭境况。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这个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少数学生困难情况弄虚作假、“等靠要”依赖资助、资助金滥用、受助不知感恩,少数受助学生心理异常,少数受助学生不能自立自强等情况依然存在。
(一)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家庭经济困难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正确认识,很多时候人们是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引导着手,在这里笔者认为,针对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的认识引导,应该从全体学生入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往往在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平日缺衣少食,严重者甚至身体营养不良,学习精力、身体健康、生活环境、交友交往等受到影响,因敏感而衍生孤僻、因焦虑造成抑郁、因偏激演变逆反。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构建心理、思想、道德等全方面的辅导体系,促进他们形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积极面对现实,承认困难,不惧困难,直面困难;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往往养尊处优,生活无忧无虑,无法体会和感受困难学生的难处,可能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产生歧视。而在面对困难学生能享受到国家资助的问题上,又可能会简单的只从免费无偿的获得金钱的角度去理解,不仅不支持理解困难学生,反而还可能弄虚作假,与之争抢困难补助。对这部分同学我们同样要引导他们多了解困难同学的难处,让他们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主动关心关爱困难学生。
(二)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
自立自强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战胜困难、成长成才的思想武器,是他们改变贫困、奋发向上的精神动力。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抱着“我是贫困生,该得助学金”的错误观念,觉得资助金来得轻松容易,一味依赖资助,忘记了资助是党和国家关怀的结果,是社会和他人帮助的结果。在评选过程中,我们不能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贫”“比苦”,而应该在评比的过程中,将困难与自强相结合,对困难学生中的自立自强事迹广泛宣传,激励感召困难学生自立自强自尊自爱,摒除“等靠要”的错误思想。在资助后,要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从经济上帮助,从精神上鼓励,授人以渔,力所能及地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和创业机会,引导他们努力学习,积极进取,通过知识改变命运,通过劳动获取报酬,从受助者变为自助者。
(三)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恩
对高职院校学生的资助,让许多面临经济困难的家庭和学生从此享受了同等公平的学习机会,但同时,也有不少学生获得资助后,盲目攀比,对资助等级金额斤斤计较、耿耿于怀;少数学生申请资助前表现优秀,信心十足,获得资助后便放松思想,不思进取;少数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心怀感动,但成功求学毕业后,不积极就业,不思回报,拖欠国家贷款。对此,高职院校要建立完善的考核考评和监督机制,对受助者在思想作风、纪律观念、学习表现、活动参与、择业就业、服务社会等各方面建立规章制度,对优秀的学生宣传表彰,对表现较差的学生教育鞭策,表现特别差的学生要按照规定停发补助。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受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引导他们感恩社会,回报社会。
总之,高职院校结合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好新的资助政策,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爱护传递给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者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物质上帮助,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切实做好资助育人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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