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帆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贯彻与落实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的发展。然而,由于生产力发展条件的限制,导致土地的规模相对较小且细碎化突出,小农意识较强,制约了农业的发展。新时期,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需要对农业生产关系进行适当地改进,以保证与生产力发展趋势相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农地经营制度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要尽快实现生产的规模化以及经营的商品化。基于此,文章以家庭农场为研究对象,阐述其发展的优势、条件以及规模。
1家庭农场的优势分析
家庭这一经济组织,在生产、决策以及分配等多个方面都具有明显的效率优势,而且交易的成本以及信息成本相对不高。在家庭农场的经营背景下,能够使集体经营监督成本得以节省。另外,家庭经营和生产的规模化并不存在矛盾,在发达国家大部分规模较大的农场以家庭经营方式发展。家庭农场在家庭经营优势的基础上,也是农业生产当中效果最理想的方式。相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适度,而且在土地适度经营的同时推動了土地规模经济的发展,有效地减少了农业生产的成本投入,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的经济利益。在此基础上,家庭农场的经营更注重商品化,使得农业收入明显增加,有效地提升了农民生活的水平,这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无法比拟的优势。
2家庭农场的发展条件
2.1需要新型的职业农民
所谓的新型职业农民并非农业工人,也不是农业的投资者与企业管理者,指的是农业生产经营者。作为新型职业农民,一定要具备普通农民特征。农民就是长期居住于农村地区且以土地等生产资料长期进行农业生产的劳动人民。农民的条件有四点:1)拥有定量生产性耕地;2)大部分时间进行农业劳动;3)农业生产与经营是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4)长时间居住于农村地区。新型职业农民一定要满足以上条件,和非农民有效区分。与传统的农民相比,新型职业农民在满足农民一般条件的基础上,应满足以下几点要求:第一,作为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且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第二,职业稳定性特征明显,将务农当做终身职业;第三,社会责任感较强,在文化知识丰富的基础上,可以灵活运用技术,并且注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2土地流转制度的存在
家庭农场的培育以及发展基础就是集约化以及规模化,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土地流转制度。与此同时,和农村人口脱离的承包地可以通过较低的成本向有意愿经营农业的人流转。以传统生产条件,经营土地面积不大且农产品实现商品化的难度较大,自给自足的情况明显。但是,家庭农场不同,农产品通过市场交换,在土地流转下形成特定规模,与商品化的生产以及市场化的经营需求相适应。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确保农户家庭经济收入。
2.3政府政策支持
我国农业部门已经出台了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指出家庭农场这一新生事物处于发展时期,需要大力扶植与支持,通过实践积极探索,实现规范化的发展。由此可见,家庭农场的发展一定接受严格管理,有扶持政策以及金融等多个方面的支持。在支持家庭农场方面,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并健全管理服务体系。要想进一步强化扶持政策精准程度以及指向性,县级农业部门需要创建家庭农场的档案,县级以上的农业部门则应当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针对农场经营人员的资格以及经营规模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要求。不同地区都应当定期举办示范家庭农场的创建活动,将示范农场的名录及时发布,对家庭农场的发展进行科学引导与鼓励,使其经营管理的水平全面提升。另外,要保证面向家庭农场的社会服务。作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将家庭农场当做服务的重点,为其提供先进的农业技术,确保品种引入的科学合理。在此基础上,需给予家庭农场金融方面的大力支持,以当前形势为基础,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调查研究,实现农村金融机制的创新,以实现农业规模经营,为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奠定基础。
3家庭农场的规模
在家庭农场规模的研究方面尚未得到明确的结果,但是基本的共识就是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是有限的,并非规模越大越理想。因为农业生产通常不会存在工业化规模效益。农业的生产周期性以及季节性十分明显,还会受自然与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并非通过先进的科技就能解决,所以必须保证家庭农场规模的适度性。
所谓的适度规模经营,具体指的就是在既有的条件之下,科学合理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保证土地、劳动力以及资本等生产要素合理配置,进而获取可观的经营效益。对于家庭农场来说,就是利用承包、租赁以及互换等多种土地流转形式获取土地经营的权利,同时保证了土地集中,以满足农场经营的规模需求。通过家庭农场的发展,对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规模偏小且细碎的问题进行了解决,实现了农业经济的规模化。另外,在土地流转的作用下,实现了分散土地的集中化,耕地的面积明显增加,降低了地块分散引发的土地浪费问题。在此基础上,家庭农场经营规模的适度性,还能节省生产的成本,确保推进农业经济的规模化,提高农业生产的经营利润。
综上所述,家庭农场发展优势明显,同样存在不足之处。要想进一步推动家庭农场的发展,需要政府科学组织家庭农场,使其组织化水平提升。另外,政府部门还应当给予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支持,确保有限资金的充分利用。与此同时,农业的社会服务机制不断完善,能够为家庭农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在支持家庭农场方面发挥关键性的作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