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琴图雅
(呼和浩特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1)
近年来,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化,加之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关注与重视。在短短的1个月内,交通运输部门借助网站、座谈会与电话等多种途径征求相关意见。经过对有效意见的归并与整理发现,更多的群众希望对网络预约出租车进行适当的转型与改进。
在2015年10月10日征集相关意见以来,对于网络约车做出了全新的政策规定,获取3项行政许可、对车辆使用性质进行变更处理、平台承担责任等争议愈加激烈,使得网络约租车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
根据交通部门与行业协会提出的意见可以了解到,网络约租车的“非法运营”占据关键性的地位。相关媒体有所报道,我国道路运输协会向交通部门致函并指出其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在经营发展中招募了大量的私家车,并从事经营性的运输工作,应当被确定成非法营运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国内发放首张拍照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其发展思路也有所转变,认可营运专车与私家车属于“黑车”。与此同时,也明确指出向滴滴快车公司所颁发的证书具有临时性,并没有生效,所以并不存在合法的专车。由此认为,滴滴快车仅是租车平台所具有的资格证,并非是在车辆和相关人员审核方面的权力。
此外,国内大部分专家学者认为,网络约租车这一模式与传统出租车存在本质区别,属地管理方式并不适用。若平台、司机与车辆都获取了行政许可,并不会与互联网经济的跨空间特点相吻合,甚至还会形成“灰色地带”。我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以及国家行政学院等相关机构的多名专家认为,国家只是通过了相关决定,并且明确了行政许可名称与实施机关方式所指定的行政许可内容,但始终未在部门规章行政许可设置方面提供具有合法性特征的参考依据。与此同时,专家们一致认为,网络约租车这种经营服务并非“传统出租车+网络预约”的形式,而属于全新的交通网络信息服务,对传统出租车的监管思维已经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其针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制约网络预约出租车发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总结与整合,具体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1)强制分割网络约租车信息服务平台区域。(2)数量管制不合理。(3)平台与驾驶人员间存在的法律关系被认定成劳动关系。(4)平台信息审核的能力被低估。
对于建议稿而言,其内容则明确指出在《办法》当中已经制定出监管的策略,但其存在并不是必要的,具体表现在价格、数量与车辆性质管制等方面。另外,还有部分内容与网络约租车的行业特点不契合,即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等。而最关键的网络约租车的措施与策略却严重缺失。
不可否认的是,网络约车实际运营的过程中的经营与道德风险系数相对较高,特别是在向互联网平台提供不真实信息所从事的服务亦或是接受的服务,对乘车人的乘车信息泄露,或者是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网络信息服务方和司机、第三方责任的承担问题等,以上都是经营和道德风险系数较高的具体表现。而在《办法》中,却并未针对上述经营与道德风险提出开展执法工作所需遵循的依据,也没有明确规定与网络约租车特征相契合的监管策略。基于此,专家们提出意见与建议,可以在专车立法方面,适当地对新兴产业放权并试水,结合“互联网+”这一时代特征,对监督管理的模式进行合理设计。
在对某省道路运输协会相关人员访问的过程中,被访问者认为将私家车引入到网约车中会出现拼客的情况,为不法分子提供了犯罪的契机。既然被称之为网约车,也就隶属出租车范畴,所以公路数与运营时间都和出租车没有任何差异,应当保证私家车与出租车的标准一致。另外,我国对营运车辆规定了具体年限,即8年。所以不管车种如何,都一定要遵循这一硬性的规定。
由此可见,在监管不足的环境下,网络约租车的平台不断发展并扩大,但其同样存在一定的弊端。针对专车司机肇事等恶性事件,则要求行业部门加大管理与控制的力度。而专车企业因受监管的倒逼,能够进一步强化运营管理的力度,为行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目前阶段,出租汽车主要有巡游出租车与预约出租车2种。其中,前者是传统巡游的出租车,也被称之为巡游车,具体表现在汽车喷涂与安装相对明显的专业标识,允许在道路中巡游并招揽乘客,也可以站点候客。后者是指网络预约与电话预约等多种形式的出租车,也被称之为网约车,是不允许巡游招揽乘客的,而仅仅只能够借助预约的方式向乘客提供运营服务。
近年来,伴随网约车的快速发展,巡游车的竞争实力显著下降且面临持续发展的危机,所以绝大多数出租车公司与司机都对网约车形成了较大的意见。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网约车备受认可的同时,其安全问题、保险问题以及监管问题也逐渐突显出来,这同样也是新兴行业发展中所面对的挑战。
除此之外,网约车合法化仍需较长的时间,这同样与政府保护出租车利益存在紧密的联系。但是,受互联网时代的严重冲击,专车相对于传统出租车行业,同样对其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然而,在城市出行过程中,叫车难的问题也随之显现出来,出租车的数量很难满足市民的实际出行需求。特别是北京市,因其人口基数不断增加,流动人口的增长速度极快,据了解,北京市内的出租车数量也只有6万辆左右,也就是说大致500人拥有一辆出租车。受出租车数量严重缺乏的影响,为专车行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平台,最关键的是传统出租车行业较于专车的弊端更多。第一,出租车受当地政府部门的严格管理与控制,特别是投放的数量受约束,无法保证运行区域和定价的自由性。第二,出租车司机需要上交所谓的“份子钱”,实际的生存压力相对较大。第三,出租车在招车方面的形式十分落后,且司机的服务态度不理想。
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实现出租车行业的有效转型,最关键的就是将市场和民意作为切入点。目前我国交通部门已经起草了出租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并且拟确定牌照能够无偿使用和有限使用的基本原则,大部分区域都已经适当调低了出租车行业需要上交的“份子钱”。由此可见,出租车行业的转型发展具有一定的发展前景,具体表现在3个方面。
其一,对于召车方式繁琐的情况,传统出租车企业应当借助互联网技术与手段创建新兴召车平台,以保证乘客能够在短时间内叫到车。其中,大众在近期研制出召车软件,而用户能够借助这一软件,叫到周边存在的大众出租车。较之于传统的电召平台,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成本不高,且实际的影响力相对较大。为此,作为出租车企业应对这一方式给予必要的重视和关注。
其二,不断提升乘客的乘坐体验。在实践过程中,应对出租车的车型进行升级并强化司机的服务质量,在车内有效地提供多样化的消费形式,不仅能够银行卡和支付宝支付,同样也可以使用微信完成支付。
其三,创建可靠性较高的司机团队。因将私家车引入到专车中而引发了诸多安全隐患,在这种情况下,出租车企业应当通过构建可靠性较高的司机团队来赢取乘客的信赖与认可。而要想满足这一目标,出租车企业就一定要对司机的资质进行全面地审核,加大对于司机岗位的专业培训力度,以保证出租车司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综上所述,网约车借助互联网这一全新的约车技术形成了新兴的网约车行业,但其本质始终是为乘客提供相应的位移服务,属于出租汽车的一种。为此,在网约车未来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综合考虑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网约车的合法化问题,并采取有效的转型发展策略,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推进网约车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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