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围绕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提出六大举措。一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普通教育的有机衔接,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二是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改革,建立各类培训主体平等竞争、产业工人自主参加、政府购买服务的技能培训机制。三是统筹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作规范,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促进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纵向衔接连通、横向互通互认。四是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优化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自主开展技能评价。五是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创新协同培育模式,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打造更多高技能人才。六是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深入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2017年7月13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符合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和学科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院校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有效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面覆盖,师承教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着力推进以“5+3”(5年中医学本科教育+3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中医学专科教育+2年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统筹推进多类型中医药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以职业胜任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为主线的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优秀中医药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2017年1月17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保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合理发展速度。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机制,加快完善专业学位体系,满足各行各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鼓励和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点发展以专业学位为主的应用型研究生教育。探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应用型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办法,拓展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通道,继续推动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衔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组织的作用,健全分类评价体系,促进专业学位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的有机衔接。加大行业企业及相关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力度,构建互利共赢的应用型人才产学合作培养新机制,支持建设一批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动部分专业学位与国际职业资格认证有效衔接。
2017年11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等措施,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级各类技工院校教师的职称制度,并附《技工院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2017年1月25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明确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我国高等教育总体上可分为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三大类型。职业技能型高等学校主要从事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专科层次技能型人才培养,并积极开展或参与技术服务及技能应用型改革与创新。要求“十三五”时期,继续坚持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也不与高等职业学校合并;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本科学校,不与本科学校合并,也不更名为高等专科学校的基本政策,努力建成一批高水平的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对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急需提升其办学层次,且学科专业设置具有不可替代性的民办高职院校,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设置标准要求审批设置民办本科学校。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将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上来,把办学定位转到培养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把办学模式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
2017年9月7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2017-2020年)》,提出搭建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和东部10个职教集团对口帮扶滇西10州市职业教育发展的平台,精准识别和组织动员滇西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到东部地区省(市)接受优质职业教育,完善滇西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长效机制,同步提升滇西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办学质量,全面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主要内容包括:实施东部四省(市)滇西招生兜底行动计划、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计划、新增劳动力东部就业计划、推进滇西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加快构建滇西职业教育体系。
2017年9月19日,人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持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有就业创业培训愿望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新创业培训和技能脱贫培训等,帮助其掌握就业创业的专项技能、提高岗位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创造能力,培训合格率力争达到90%以上,培训后就业创业率力争达到90%以上。
2017年5月3日,人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从统筹推进,大力开发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提升质量,强化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的规范管理;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三方面提出积极开拓技工教育教材新领域、整体推进职业培训教材建设、加快开发高技能人才培训教材、强化教材思想性、精心编写(修订)教材、规范教材选用、落实责任分工、建设高素质编审队伍、加大教材研究力度、健全工作制度等10项具体要求。
2017年3月31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从职责分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经费管理、督查评估等方面,对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相关各方提出要求。以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为总体目标,按照中央引领、地方为主,对接需求、重点支持,协同创新、注重实效,规范管理、确保质量的实施原则,国家明确工作重点,中央财政予以经费支持,示范带动各省(区、市)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实施相关项目。
2017年6月13日,教育部职成司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通知》,提出加强领导、细化方案、试点引领、全面培训、注重宣传5项工作要点,要求健全国家、省两级诊改专家委员会工作联系机制,建立工作年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