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与大车祸

2018-01-29 04:49本刊编辑部
中国公路 2018年21期
关键词:收费站车祸货车

文/本刊编辑部

近日,一辆拉运塔吊的半挂车在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因刹车失灵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其中重伤10人。事故发生后很多人开始讨论收费站的设置问题、长达纵坡设计问题等等,但是在众多热议背后,我们不能忽略最大的隐痛——因大货车导致的交通事故频发,并思考如何减少大货车事故带来的人间悲剧。

在网上搜索关键词组合“大货车 车祸”,显示有914万条信息。搜索关键词组合“躲 大货车”,显示有33.6万条信息,其中多数是提醒或者教驾驶员如何在行驶过程中躲避大货车的。生活中我们也经常被提醒“远离大货车”,经验告诉大家货车成了一种危险的存在。这里不是抹黑大货车、妖魔化大货车,毕竟我国现有的运输结构决定了它们大量存在的合理性,但是近年来的数据显示出大货车与大车祸之间的某种逻辑关系。

据统计,2016年全国共发生货车责任交通事故5.04万起,造成2.5万人死亡、4.68万人受伤,分别占汽车责任事故总量的30.5%、48.23%和27.81%,远高于货车保有量(2416万辆),占汽车总量12.45%的比例。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货车致因占比71.5%;不同事故形态中,碰撞类事故占72.5%;货运车辆因制动性能问题造成的事故占事故致因中车辆因素的50%左右。可怕的数字背后,有更可怕的内幕:一些出厂货车车型违规生产问题日益凸显,导致货车运输安全风险加大,货车交通事故多发高发,成为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很多货车关键性安全装置缺失,私自取消半挂汽车列车前轴制动管路,已成为“行业潜规则”;超长超宽、轮胎规格不一致等问题严重;监管技术要求不落实……加之车主的交通安全常识缺失,安全驾驶意识淡薄,超载超限严重等多种因素催生了很多“不定时炸弹”,这些大货车游弋在道路上,危险就在身边。于是,才有了网友们的吐槽和“珍惜生命,远离货车”的相互提醒。

这些“炸弹”一旦爆炸,道路运营管理部门往往会被牵连。有没有责任先查一遍,没有责任也要基于所谓人道主义考虑积极赔偿,很多时候就是“躺枪”。还有,人们潜意识里有一种思维定势:认为绝大多数事故的成因是天灾+人祸,外界因素多于人为因素。就像兰海高速事故发生后一位网友的评价:就像爷爷哄孙子,孙子摔倒了,爷爷总会狠狠地把地踹上两脚,“都怪它,把我乖宝绊倒了。”很多时候,道路管理部门就是挨踹的地方,而不明就里的人们和习惯于稳字当先的相关部门就是那个“爷爷”。

发生事故,责任调查没有问题,问题是不能姑息真正的责任方,不能息事宁人各打五十大板而忽视了真正的罪魁祸首,更不能“一叶障目”,应该正视“大货车和大车祸之间的某种内在逻辑关系,不应该因一些具体的案例忽略众多事故背后、长期存在的车辆问题、驾驶问题和超限超载问题”。拘于一个事故的原因调查只能一时服众(很多时候依旧疑虑重重),而真正服众的是尽快消除大货车本身的层层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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