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实

2018-01-29 03:12/辛
江苏教育 2018年29期
关键词:毛笔书写文字

/辛 尘

书法是什么?这首先是一个概念问题。也就是说,“书法”这一名称,它的内涵是什么,它的外延又是什么?在这里,书法是名,它的内涵与外延是实。书法之名的内涵是书法之所以为书法的内质规定;书法之名的外延是指符合其内质规定的种种事物。所以,当我们遇到“书法是什么”这一问题时,其实就是在思考“书法”的名与实的关系。

书法,最直接的内质规定,就是文字书写的方法,或者按照特定的方法书写的文字。以这样的内涵来看它的外延,我们会觉得书法之名太宽泛了,谁写字不是遵循某种方法?如果所有按照某种方法书写的文字都叫书法,那还有书法吗?也许在上古时期,只有极少数人能够书写文字,其书写方式和书迹或可称为书法。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普及,能够写字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全民化,再以文字书写的方法来界定书法之名,显然就不合适了。如此看来,我们必须给书法的内涵增加一些限定。

书法是文字书写的优选方法,或可以作为优选方法的典范性文字书迹,包括按照优选方法书写、与典范性书迹非常相似的文字书迹。书法内涵的这个限定或许能够为更多的人认同。事实上,我们很多的朋友就是这样看待书法的:人们会说王羲之写字的方法就是文字书写的优选方法,王羲之写出来的字就是具有典范性的文字书迹,所以王羲之写字被称为书法;后代遵循王羲之书写方法、模仿王羲之书迹的文字书写,例如虞世南、褚遂良、赵孟頫、董其昌等等所写的,也被称为书法。但是,这个界定还有很多问题。

首先,什么是文字书写的优选方法?谁来决定优选方法?文字书写的优选方法是一种还是多种?如果是多种,是不是意味着有多种书法,遵循优选方法写字的是不是都可以被视为书法?如果不是,怎样的模仿才可以称作书法?第二,从书法史来看,一些曾经被认为是书法的文字书写,后来却被排斥于书法之外,至少被认为是比较低级的书法;一些本来不属于书法范畴的文字书迹,在后世被纳入书法范畴,甚至被奉为书法的最高典范。这种现象告诉我们,书法概念是历史的、流动变化的,我们很难用一个固定不变的定义,来涵盖古今书法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历史变迁。第三,古今文字书写的优选方法,与书写工具和材质、书写用途直接相关。古人用毛笔书写在甲骨、铸模、石头、简帛、各种纸张之上,所写的字体、书体不同,所用的毛笔有很大的差异。今人虽然也用毛笔书写,但更多的是用硬笔,各种各样的纸张、各式各样的硬笔,其书写也有优选方法,那么今人硬笔书写的优选方法及其典范书迹,是否可以与古人毛笔书法相提并论?尽管现今许多人在尝试并推广硬笔书法,但加上了“硬笔”二字的限定,硬笔书法终究不是书法,最多只能说是“准书法”,因为当我们说书法时,从来不需要特意加上“毛笔”二字的限定,而所指皆为毛笔书迹(包括翻刻、铸造过的毛笔书迹)。

在今人的认识之中,书法是艺术,是区别于描绘性的美术字的文字书写的观赏艺术。联系上述思考,有人对“书法”作了较为细致的界定:“书法”是用毛笔书写文字的优选方法,和运用此种优选方法书写的、可供观赏的文字书迹。这个界定,照顾到了许多方面,例如,以毛笔为书写工具,突出了书法是中国传统艺术的属性;强调书写而非描绘,标明了书法区别于美术字的基本特征;可供观赏则强调了书法的艺术属性。但这个定义仍然是有问题的,其最大的问题在于,它是用今人的、某一类型的立场和观点去看待古今一切书法。我们今天认为是观赏艺术的书法,在古代曾经就是一种日常实用书写的方法,其中有一些还比较注意书迹的美观,而大多数日常实用书写的着眼点在于便利。书法从以实用为主,到实用兼观赏,再到以观赏为主,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我们对书法的界定,当然必须坚持历史的观点和全面的观点。

从书法发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上古时期的文字书写及其优选方法,主要是立足于实用。从创造和确立通识的文字体系角度,先民们固然要讲究文字书写的端正与规范;用于铸金刻石,也需适当加以美化修饰,但这只是上古书迹的极少数。而先民们日常的文字书写(例如数量巨大的商周甲骨文和先秦两汉的简牍书),则是便捷的文字符号记录——被我们视为书法的文字书写的优选方法,正是从这大量的日常实用书写中形成和提炼出来的。因而,上古时期的书法,以实用为主、美观为辅(这可以在东汉末赵壹《非草书》中得到印证);上古书法作为文字书写优选方法,也是以便捷为主、修饰为辅。而当时主要用于美饰的特殊文字书写方式(例如用于旌旗、兵器和部分印章中的鸟虫书之类的美术字),虽然具有观赏性,却被排斥在书法之外。我们可以将这一历史时期的书法称为“实用书法”。

汉末魏晋时期是书法史家公认的“书法艺术自觉时期”,但从遗存下来的文字书迹看,这个时期的书法(包括被后人奉为书法艺术经典的钟、张、二王的书迹),没有一件是专门用于观赏的“艺术作品”,而是具有观赏价值的日常实用书写,诸如诗稿文稿、奏章公文、碑铭信札等等。对于当时的文人士大夫来说,书法既是一种实用技能,同时也是个人修养与身份的象征,还兼具雅玩的性质,所以,他们努力研习书法技法,提高自己日常实用文字书写的技能,使自己的文字书迹既具有实用性,又具有观赏性;既彰显自己的身份,又值得受者珍视。这样的书法观念从魏晋一直延续到明清,是我们所接受的中国传统书法的大宗:既讲究实用文字书写的规范性、便捷性,又注重其技巧性、美观性,并且逐渐赋予其抒情、游戏和人格塑造等多种功能。总而言之,这一历史阶段的书法,仍然以日常实用文字书写为基本的行为方式和目标,并越来越注重其书写的技巧性和书迹的可观赏性(即今人眼中的艺术性),我们可以称之为“艺用书法”。

虽然把书法当作纯粹的观赏艺术,并且以“作品创作”的意识作艺术性的文字书写,早在宋代已初见端倪,明代以来已较为流行,但书法真正成为视觉艺术大范畴中的一个门类(亦即成为美术学院一个系科专业),则是现当代才出现的。书法作为视觉艺术(大美术)的一个分支,逐渐将作为实用文字书写的传统书法,转变为以文字书写为素材、为题材的作品创作,专门用于展示观赏;它之所以被视为书法,是因为此类作为美术创作的文字书写,绝大部分仍然自觉不自觉地继承和保留了传统书法的基本形式要素(包括素材、工具、书写技巧和作品样式等等),只是其书写的目的与功能发生了改变。我们可以称此类书法为“美术书法”。

上述实用书法、艺用书法和美术书法,是古今书法在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相继出现的不同的历史形态:不同历史形态的书法,其书写的目的不同、功能不同,衡量其是否可以作为书法、作为优秀书法的标准也不同。这三种书法历史形态,虽然是继生性的,但它们又是并存的、互为基础的:艺用书法出现之后,实用书法不仅继续存在并发挥其功能,而且是艺用书法必备的基础;美术书法出现之后,实用书法、艺用书法不仅继续存在并发挥其各自的功能,而且是美术书法必备的基础(我们区别美术书法与以文字书写为素材的现代抽象艺术创作,其基本的依据,就是看它与实用书法、艺用书法联系的紧密程度)。

今天的书法,在中小学普及的主要是实用书法,社会上流行的(尤其是在中老年人群中流行的)主要是艺用书法,而在美术馆中展示、在美术学院书法专业教学的,则主要是美术书法——这就是我们所面对的“书法”总体——在书法之名下,涵盖着部分异质的各种形态的书法。我们无法说它们过时或不过时,也无法比较它们重要或不重要。我们只能说,书法是多元的,因而,不应当、也不可能用某一种书法形态的内质规定来界定多元性的书法。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在肯定某种形态为书法的同时,将其他的形态排斥于书法之外。

猜你喜欢
毛笔书写文字
Unwritten 尚未书写
毛笔的由来
文字的前世今生
使用后的毛笔该如何存放?等
用什么书写呢?
热爱与坚持
当我在文字中投宿
离婚起诉书写好之后
书写春天的“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