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基层央行内审工作新挑战的思考

2018-01-28 13:23
时代金融 2018年32期
关键词:内审部门基层

徐 芬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 南昌 330008)

近年来,基层央行履职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内部审计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在新的形势下,基层央行内审部门如何借势发力,更好地推进内审履职,就必须明确内审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及应对之策。

一、基层央行内审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一)严管形势对内审的风险防控功能要求更高

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审计监督以及问责的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设立中央审计委员会,并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2018年1月审计署颁布新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并配套出台《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当前国家层面日益重视审计工作,无论是外部审计,还是内部审计,所受的重视程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审计监督内外有别,在外部检查风险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基层央行内审部门必须有所作为。在外部审计检查还没有涉及之前,通过自查、内部审计摸清家底,发现潜在风险及时化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风险和问题消灭在萌芽中。在高压监管形势下,需要内部审计更尽职地当好“保健医生”。

(二)新的审计任务和审计内容对人员素质要求更高

基层央行业务不断发展变化,新的业务管理系统不断涌现,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内审的审计范围也越来越广。除了常规的领导干部履职(离任)审计、财务预算审计,新形势下“三公经费”审计、集中采购审计、扶贫资金审计、绩效审计等新的审计内容层出不穷,对涉及人、财、物的监督范围不断拓宽,且要求越来越高,这些对内审人员来说都是新课题。随着基层央行业务工作信息化程度不断推进,新业务系统不断更新上线,许多业务已经突破了传统的运行模式,业务数据、业务流程更加复杂,这对内审人员也是新的挑战。当前,内审人员的专业学识、业务经验、分析能力、创造性思维以及审计信息化水平等均与审计任务的新要求还有不少差距,能查、会查的复合型审计能手还很缺乏。

(三)内审结果更受重视和应用对审计的深度要求更高

以前对于内部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内审部门提出审计整改意见之后几乎不会涉及资金交回、人员处分。但在十八大以后,内审查处的问题也越来越受重视。如在内部审计中发现工资总额超工资计划、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情况,相关人员必须退回款项,有的甚至还要接受相应的处分,这与以往处理有很大区别。同时,内审报告经常成为外部审计、内部巡视的参考,一般外审、巡视进驻被审计单位后,会先调阅内审报告。内审中发现问题,在外部审计和巡视中会成为重要线索。这些都对内审提出了更高要求,内审必须更加细致地开展检查,更加慎重地出具审计意见,更好地帮助单位纠错整改,防范外部检查风险。鉴于内审方法手段有限,内审人员工作压力倍增。

(四)人民银行回归省分行体制对内审履职提出新要求

根据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人民银行将改回省分行机制,撤销九个跨区的大区行。这对各省内审工作将产生较大影响,对省会一级内审工作提出新要求。在大区行管理体制下,基层央行业务工作在总行的统一组织下,实行分省管理;而内审、人事工作实行总行、分行、(省会/地市)中心支行三层管理。在这种“事权、监督权、人事权”三权分离的情况下,内审监督权与人事权、业务管理权在层级上不对应,一定程度上影响内审职能有效发挥。如分行对其他省份中心支行业务工作进行审计,但并不拥有对其业务的管理权限,使得即使审计查出问题,在整改管理上也较为尴尬;跨省区分行年初审计计划是根据所管辖几个省的情况统一制定的,而由于业务工作实行分省管理,分行并不了解各省业务具体情况,难以做到审计计划与各省实际和风险特点相吻合。回归省分行管理体制后,各省监督权、人事权、业务管理权在层级上相对应,内审部门在制定审计计划、督促审计整改等方面可与业务、人事部门形成更大的工作合力。如何整合资源,提升内审履职效果是内审部门面临的新课题。

二、应对内审工作新挑战的措施

(一)强化内审的预防作用

在国家严管成为新常态的大形势下,内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认清当前形势,用发展变化的眼光看问题,绝不能停留在原有的固有观念上。过去不是问题的,现在可能就是问题。如果不及时跟进国家政策,审计结果就会出现偏差。但是,内审毕竟是内部监督,要强调保护预防的作用,将防范外部审计风险作为职责之一。一方面,内审部门要率先感受问题,提前预警风险。日常要注意搜集外部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并主动分析研究内外部监督关注的重点和内控风险点的变化,结合辖内实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第一时间进行提示。另一方面,在审计中要对标外部审计,对外部审计关注的问题要重点关注。对重点领域要提前介入,有针对性、预见性地开展审计,使问题在外部监督发现之前、在风险发生之前被查找出来,得到有效整改;对以往审计涉及较少、易被忽视的领域要主动开展审计,对一些细微的关键环节,不能忽视和放松警惕,要有职业敏感性。

(二)提高内审队伍素质

审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为应对新的审计任务和审计内容,应不断优化内审人员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并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培训,逐步形成一支结构相对合理、优势互补、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的复合型专业队伍。在培训方面,应不拘泥于内审条线的培训,要为审计人员提供接受多方面培训的机会,如业务主管部门、内审协会举办的培训,向内审工作做得好的其他单位请教,以此丰富知识、拓宽思路。对于自身审计力量不足的审计领域,如基建项目审计等,可向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购买审计服务强化审计力量。为顺应审计对象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提升审计效率,内审部门要加快改变传统手工式、粗放式的审计操作方法,提高审计信息化程度。在新业务系统开发和应用前内审部门应积极与业务部门和科技部门沟通协商、提出需求,为相关审计检查留有接口,使业务系统具有可追溯性,促进内审工作全面信息化建设。同时,还要加强对内审人员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手段开展审计的指导和培训。

(三)更高质量地开展审计

以往由于内审结果多以警醒为主,不涉及惩处,对基层行内审工作的要求并不高。但在新形势下,内审结果受关注度和被利用度大大提升,内审必须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首先,审计工作要更加细致,记录要全面,取证要合规,依据要充分,证据要有效,结论要准确;要严格实施审计组组长、主审人、审计员三级复核制度;对于重大或敏感的审计发现要集中审计组进行讨论。其次,审计人员要善于思考和分析。随着基层行基础工作的不断规范,在内审检查中要发现问题,需要内审人员抽丝剥茧或大量查询才能发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更是需要深入分析才能揭示。如,可以将相关票据的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通过分析数据的合理性查找审计线索;对于屡查屡犯的问题要善于从制度、体制、机制层面进行探究分析。此外,高质量开展审计还需要内审人员有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要坚持原则、敢于打破情面,大胆揭露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和风险问题。

(四)发挥好内审的协调服务作用

人民银行回归分省管理体制后,省级行内审监督权与业务管理权、人事权在层级上相对等。体制顺畅后,内审部门在服务业务管理、助推廉政建设、服务领导决策等方面可发挥更大的协调辅助作用。内审部门在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整改阶段与业务、人事、纪委等部门实行互动协作,将内审监督及其工作成果与业务管理、业绩考核、干部任用、廉政建设有效结合。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可与省内业务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听取意见,全面掌握省内情况,结合辖内实际及风险现状使审计计划更具针对性。在审计发现问题后,将有关问题分门别类反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以便业务部门加强管理、改进工作。在审计整改环节,建立完善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改不力的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问责,整改台账可交组织、人事部门等有人事任免权、奖惩考核权的部门使用。对于审计发现的重要重大问题,建立审计线索移送机制,与纪委、人事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将内审成果作为加强人防、案防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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