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 300451)
自由贸易港是古老的贸易促进工具,发源于欧洲,逐步扩散到世界各地,在亚洲形成了香港、新加坡等自由港。自由贸易港体现的是最高水平的自由开放,核心是通过放松管制加快货物进出、人员往来、资金流动和信息传递,表现为四大自由:货物进出自由、投资自由、金融自由、人员往来自由。建设自由贸易港就是要通过制度创新,促进生产和服务要素在自由流动的基础上实现高效率、高效益的优化配置,达到要素报酬最大化的效果。自由贸易港是一国一地开放区域的“金字塔顶端”,是对外开放的最高层次。自由贸易港是一块政策飞地,但并不是国家给了政策就一定能做好。自由不是不管,而是高效和便捷地管。
国务院《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提出,加快建设东疆保税港区,条件成熟时进行建设自由贸易港区的改革探索。《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的批复》提出,积极开展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区的改革探索。因此,天津是国务院文件中最早提到进行自由贸易港区改革探索的区域,天津很早就着手开展了自由贸易港的研究探索工作。天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形态比较完整,探索“境内关外”的货物出入境管理制度条件成熟。天津自贸试验区作为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对外服务的窗口,同时肩负着北京以及雄安新区等京津冀地区出海口的重任,需要在更高层次上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口岸功能,与上海自贸区试验遥相呼应。此外,天津自贸试验区海港、空港功能齐备,海陆双向网络功能完备,融资租赁是天津自贸试验区的优势产业。这些都为天津建设自由贸易港夯实了基础,也正是天津的优势所在。
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开放区域经历了由初级、中级到现在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过程,主要的开放区域形态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自贸试验区等在天津都有,天津具备申报自由贸易港的基本条件。当前,天津在积极申报自由贸易港的同时,要进一步挖掘好现有自贸试验区等政策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政策应用水平,迎接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巨大考验。天津海港、空港功能齐备,基础条件优越,天津港保税区、东疆保税港区、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运行良好,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以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各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创造了一批好的制度创新经验,培育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汽车平行进口、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直营、飞机保税维修等一批新兴贸易金融业态,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具备了创建基础和条件。
天津港是北方港口的龙头,也将受益于天津自贸区建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进一步拓展开放范围和层次,完善开放结构布局和体制机制,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天津港将以拓展现代航运服务为主攻方向,围绕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着力优化传统航运服务业,推动航运服务高端化发展,全方位发展航运金融,建设航运服务集聚区,加快集聚现代航运服务要素,提升配套商务功能,加快构建完善面向全球、天津特色、高端服务、产业聚集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此外,还将推动港口与自由贸易港联动,积极推动国际航运功能创新,大力发展国际中转、转口贸易、中转集拼等新型业态,升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打造全面开放新高地。
天津的工业优势和制造业优势将对天津建设自由贸易港产生积极影响,并与上海的服务业优势形成错位发展。“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确立经营自由基本原则,将在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中得到更充分落实。发挥天津的资源聚集作用,发展离岸经济,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也将成为天津建设自由贸易港工作中的重点任务。
1.深入推进双向投资便利化,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实行外商投资备案制。加快推进贸易便利化,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全面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进口量和金额均占全国80%以上。“金改30条”核心政策已落实80%。融资租赁业务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国际航运船舶业务、飞机业务和海工平台租赁业务均占到80%以上。深入实施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方案。编制制度创新风险防控措施清单,全面加强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监管。注重改革系统集成,贡献了多项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和三个最佳创新实践案例。
2.推进通关服务一体化和口岸物流一体化。京津冀地区进一步完善检验检疫和海关区域通关业务一体化改革进程,实现京津冀跨区域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和“进口直通、出口直放”一体化模式。推动京津冀扩大投资领域开放和贸易转型升级。建立服务京津冀企业“走出去”服务联盟,成立“走出去”服务联盟自贸区跨境综合服务平台。建立服务京津冀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促进京津冀金融服务和监管一体化发展。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中21条54项核心政策已在自贸试验区落地80%,其中多项政策已在京津冀和全国范围内推广。
3.推进京津冀区域资源要素集聚。目前中远集团、中信集团、中化集团、新兴际华、中船重工集团、中国兵器集团、国新控股集团这些来自京津冀地区的中央企业纷纷在自贸试验区设立航运、物流、租赁和贸易等功能型总部。与此同时,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北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中钢科技等一批科技研发型企业与百合网、中科招商等知名民营企业也纷纷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企业并落户。
截至2017年底,天津自贸试验区新登记市场主体4.18万户,注册资本金达1.5万亿元人民币。其中,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达到281户,超过亿元人民币的,达到2613户。在全市《总体方案》的90项改革项目中,已完成81项,占改革项目总数的90%,我市事权任务已全部落地实施。两批175项自主制度创新举措基本完成。
2018年,天津自贸试验区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天津将打造自贸试验区升级版,积极申报建设自由贸易港。
目前,天津正在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要求,进一步深化天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研究起草京津冀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方案,积极争取国家试点。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向京津冀地区复制推广试点经验和实践案例,开展自贸试验区服务雄安新区战略研究。
1.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程度,扩大投资开放领域。赋予自由贸易港“境内关外”的特殊法律地位,探索创新海关监管方式,从原来的逐票逐单的实际监管方式,转为通过审计核查方式实施监管。进一步缩减投资负面清单,尤其是加大服务业的开放力度,在更小范围、更可控区域进行压力测试和风险测试;加大金融开放力度,建设与自由贸易港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大力发展离岸金融。实施国际通行财税优惠措施,在不侵蚀税基的前提下,实施适应国际业务发展需要的自由贸易港税收制度。同时,提升专业人员出入境便利,对于注册在自由贸易港内企业的专业人士、商务人士出入境,可以进行便利化改革,方便外籍人士进入自由贸易港从事商务活动。
2.加强国际航运功能建设,加快实施海运快件试点,提升以转口贸易、离岸贸易为重点的贸易枢纽功能。简化实施过境货物检疫监管,打造国际中转集拼枢纽,将中欧班列(天津)发展为集跨境电子商务、中转集拼、国际海铁联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系统,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便利运输通道。
3.突出国家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着力增强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突出防控风险、守住底线,保障改革创新安全有序。天津自贸试验区将继续推进监管和审批体制创新,推进信息共享,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加强对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守法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
4.对目前境外经贸合作区普遍存在的融资难问题,发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优势,鼓励区域内金融机构创新海外融资方式,开展“外保内贷”、“外保外贷”试点工作,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区股权引导基金,开辟离岸金融业务和融资租赁等新融资途径,以支持境外经贸合作区可持续发展;积极对接国家自贸区战略,携手京津冀地区共同创建国家自贸协定实施示范区,服务和引导出口企业用足用好自贸优惠政策。同时,建设国际采购、国际分拨配送和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新零售一体化的进口贸易示范区,打造京津冀地区扩大开放新高地和对外合作新平台;与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相结合,对标国际自由港政策体系,就开展国际融资租赁业务向国家争取税收优惠政策试点。
5.东疆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为龙头,保持飞机租赁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大力发展出口租赁、离岸租赁,推动建设租赁资产交易平台,营造与国际接轨的租赁产业生态体系。以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东疆升级为动力,推动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形成产业集群,做大进口汽车、红酒、冻品及跨境电商业务规模,推动大宗商品、离岸贸易和服务贸易平台载体建设,持续完善国际物流大通道。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通行规则和功能,建设一站式国际集拼箱物流中心,完善海铁多式联运枢纽平台功能,整合中欧班列资源,发挥中蒙俄经济走廊节点优势,打造陆海联动开放发展的东疆模式,高标准打造营商环境高地。以提高自贸试验区建设质量为目标,对标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金融、监管规则,为企业发展降低制度成本和交易成本。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建设中的改革自主权,积极探索并建设自由贸易港。天津已经开展了自由贸易港建设探索,将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带动战略。天津应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推进京津冀自由贸易港的申报与建设,使其开放层次高、投资经商环境优越、辐射面积更广,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累经验、提供借鉴。天津自由贸易港的建设目标是,建立开放度最高的自由贸易港基本制度体系,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主导产业,确立权责统一、集约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形成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的辐射带动功能,使天津自由贸易港成为我国北方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
在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推进过程中,国家把上海作为首批地区,广东、天津、福建在众多竞争地区中脱颖而出,成为第二批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今年四月,国家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目前,已有10多个省份启动研究申报自由贸易港,包括浙江、广东、天津、福建等地。天津市应争取开展自由贸易港建设探索,要主动适应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倒逼自身改革探索、制度创新,大胆先行先试,进一步扩大开放,为推动向自由贸易港转型奠定基础,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对外开放新平台。为我国探索开放新格局,提升我国综合竞争力做出贡献,探索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可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