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光 大连市金普新区土地事务管理中心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预算管理改革体制也在不断变化,财政部门针对实际状况,推出了相应的管理方案。比如:零余额账户,国库集中支付,新旧科目的合理变化,清产核资的完美进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实际变化管理等,这些现实情况的压迫,使得财务预算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需要不断的进行强化,业务能力也要随之进行强化。
(一)转变预算模式,健全财务支出有关案例。转变目前费用科目编制项目预算的模式,以构建工作预算准则为基础,在项目立项概算实施预算的过程中以工作模式进行相对应的预算,并且对实际工作的完成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在进行项目申报的时候,需要以“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也基础。在对项目进行验收的时候,需要以工作项目为准则,工作单位要在要求范围内及时、有效、准确的完成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并交由监理公司。强化财务管理团队构建,以财务部门为核心,适时举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预算培训班。每个项目组都要安排专业的预算员进行对相关内容进行上报。健全项目设计预算评审体制,在对项目设计进行审查的时候,预算评审和技术评审分属于同一个层次。推行一票否决的模式,预算如果不合理,就需要推翻重来,项目自然也不能进行实施阶段。项目预算合理、项目财务施行到位则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加强项目经费管理责任的追究力度。深入研究财务的绩效考察方式,把绩效考察的结果作为年度编制和预算计划的重要准则。在预算执行完成后,利用评价体制,对于预算实行和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综合性的评价和考察,最终结果则会成为第二年度预算设计的重要理论依据。项目资金和支出的审查、检查结果都和项目承担单位密不可分。如果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的单位或是项目组,需要对其进行批评整顿,如果其中的资金问题比较严重,就需要对承担单位能力建设评估等级进行降级处理。项目经费如果出现漏洞,就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要求,对其中的负责人员追究责任,如果涉及到犯罪的行为,就要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预算管理的实际状况而言,本文希望能够找到解决资金预算的科学管理模式,从而更好的规范资金的使用状况,节省资源损耗,保证资金科学合理的使用。
(一)构建预算制度。为了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设计的合理进行,有关工作部门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设计预算审查暂行办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经费监审暂行办法》以及《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经济监审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预算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健全这方面的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预算编制人员行为的科学性,对预算监审专家的行为进行监管,使得预算设计和审查人员能够照章办事。预算审查和项目设计审查虽然一起进行,但是类别不同,预算审查通过才可以发布项目任务书。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预算编制中的技术支撑,各个地区根据当地的实际状况和发展态势,构建了区域性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支出预算标准,为项目支出标准和引导做好了理论支撑。
(二)构建预算约束制度。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指出需要对预算和核算进行进一步的统一。总预算标准以前期预算编制文件为基础,根据费用的使用状况,构建计划和实际累积费用曲线,利用图表的方式,找出实际支出和计划支出之间的区别。同时也可以使用“赢得值法”分析偏差的程度,通过绘制拟完成项目工作的计划值(BCWS)、已完成工作量的计划值(BCWP)和已完项目工作的实际值(ACWP)三条曲线,研究费用使用的实际情况。如果资金使用较多,就要找其原因,减少资金的损耗,对费用进行科学合理的把控。如果出现需要增加资金的项目,项目预算则需要进行预算审查,并且进行专题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的增加项目资金。
(三)完善人员培训制度。定时组织预算人员培训班,并且颁发相关的证书,针对其中的合格人员,则考虑参加预算编制,从而有效的提升预算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壮大预算编制体系。强化预算相关的法规知识宣传,深入落实到各个阶层。还可以召开技术讨论会,深化认识,强化技术,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预算进行进一步的深化,分步进行编制,保证项目的准确合理。积极调动乡(镇)、村干部,国土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全力以赴的投入到工作中去,深化工作计划的各个部分,减少财务风险的出现。对于各个区域的资源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融合,合理使用已经出现的调查结果和绘测成果,实现资源的共享,进一步节省资金的损耗。而且,还要根据自然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关政策的改变和使用。
(四)完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预算考察体系。针对费用使用状况、材料的损耗、生产质量、人员安排和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考察。财政部门需要对项目支出预算的使用状况进行研究考察,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社会经济利益进行综合考量。而且,还要发挥绩效考察的限制、引导性效用,把绩效考察结果公布于众,对施行力度进行强化,调整预算、信用评价等级,并把其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理论支撑。利用绩效考察,减少违规情况的出现,并且对项目预算施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强化,把责任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