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平
摘 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已经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将农村饮水安全列入"十三五"脱贫攻坚贫困村出列标准之一。黔南州通过近十余年实施,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但由于管理不到位,出现反复情况较多,农村饮水存在极大的隐患,部分村寨饮用水质超标、缺水问题严重。因此,水务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必须提高重视程度,在原有的基础上对饮水管理制度进行创新,从根本上实现对饮水安全的保障。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制度创新
水资源是人类賴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因此饮水对于人类需求来说也是一种基本需求,饮水安全问题关系到人类的健康,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近十余年来,国家累计在黔南州投入15.1亿元,解决345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占全州农村总人口的98%,基本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
1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现状分析
黔南州土地总面积26197平方公里,以山地、丘陵为主,山地面积占72.53%,丘陵面积占21.3%,平坝面积占6.17%。水资源主要有地表水、地下水,全州有中、小河流117条,河网密度为每平方公里0.2公里。河流主要有大气降水补给,属雨型山区河流,年总产水量327.7亿平方米,径流量760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补给17亿平方米,占10.8%。区域内河流属山区型河流,地形比降陡,落差大。
截止2016年底,全州共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076处,投资15.1亿元,解决34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千吨万人以上工程36处,占总数的1%。千人~万人工程421处,占总数的10%,千人以下工程3619处,占总数的89%,多数为Ⅴ类供水工程。
农村饮水工程存在水源水量不足、水污染恶化、工程效益低等问题,因此如何对人畜饮水问题进行科学合理的解决是农村安全饮水问题首先需要满足的条件。
1.1水源水量不足问题
黔南州区域内山高水低,河流主要分布在深切的沟谷中,多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只能取用附近的山泉水、溪水作为水源。泉水、溪水受季节变化影响较大,在枯水季节来水量减小甚至枯竭,水源保障率差,而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水资源的需求量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水源水量不足问题更加严重。农村在实际用水的过程中会受到多种客观因素影响,也就是说导致用水量不足的原因有很多种,下面我们主要从自然因素以及人为因素两个方面对其进行仔细分析。
1.1.1自然因素。多数地区地形较高,坡度较陡,地下岩溶发育,地表石漠化严重,保地表径流在此种地形下根本不能实现有效的拦截,土壤含水量差。
1.1.2人为因素。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促成各类建设力度加大,对地下水系破坏较大(如公路、铁路建设),同时农民生活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养殖业以及种植业的不断发展也是导致用水量出现不断上升现象的原因。
1.2水污染恶化问题
小型集中式供水是我州农村供水的主要形式,供水主要设施取水口、输水管、高位水池、消毒器、配水管网,建设简单,且消毒器长期闲置不用。随着经济发展工业废水以及城乡生活污水排放量都在不断增加,农药以及化肥的使用量也在逐年上升,农村的水质安全受到极大威胁,污染物含量、细菌总数以及大肠菌群都是水体中的部分物质,被污染水体上述物质都存在严重超标的现象。
1.3工程发挥效益低问题
黔南地区农村现有的供水水厂都是由国家投资,水厂在刚建立时可取得显著效益,但运行一段时间后就会有多种问题被逐渐暴漏。一是重建设轻管护,造成工程“建管脱节”。目前,我州规模相对较大的集镇供水工程设有专职管护人员和固定的维修经费,多数小型工程尚未落实管护主体和制订管理制度,没有固定的维修经费,只配有兼职管理人员或没有管理人员,且这些管理人员大多数年纪较大并且文化程度较低,不会操作使用净化、消毒设备,造成了设备的闲置与浪费,不能发挥设计效益; 二是工程运行管理机制不能够完全适应农村的实际情况。由于部分村寨附近小水源较多,丰水季节使用自建工程供水,只有在枯水期一、二个月使用国家投资的供水工程,这就造成了工程负债运行,无工程维护经费,造成供水工程效益难以发挥; 三是各级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在工程运行管理期间,部分县(市)电费标准和交税标准没有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的文件要求执行,加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负担。
经以上分析,多数小型供水工程由管理人员经常变换或无人管理等情况,导致水费回收率低,供水设施缺乏维护,造成工程运行不正常或工程报废,致使农村饮水安全出现反复。
2农村饮水安全的运行管理制度创新
为巩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果,为黔南地区扶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探索创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根据上述运营管理现状,结合黔南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基础上,对农村饮用水的使用和运营管理制度论述如下:
2.1创新农村供水工程的供给机制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规模大小,可以分为不同的公共品,饮水的供给可以采取不同主体。如有的较大规模,涉及多个相互连接区域的供水工程,可看作是公共产品。反之,那些使用范围限于某一村、组范围的工程,由于其外部性较小,既有生产者个人受益,又有社会效益的特点,即属于准公共品范畴。不同的供给主体可采用不同的供给体制。如政府在作为供给主体的同时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体现第三方的作用,充分借用市场之力。而对准公共品则可将农民组织起来,由整个社区来承担此类公共品的供给责任。
2.2创新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2.2.1管护主体方面。针对占全州90%左右的小型供水工程管理较差,管护主体多数没有发挥管护作用的情况下,建议成立县级供水公司,县级供水公司作为全县供水工程的管护主体,统一管理全县的供水工程。鼓励民企、民资进入,以市场化模式建设,企业化模式管理。明晰公司的所有权,下放建设权,放活经营权,使得这种供水公司能够自主经营。
2.2.2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规定县级供水公司管理权限、职责和义务,规定水务局、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的职责,对县级供水公司进行监管,规定每户必须按月交纳水费,设置保底水费制度。
2.3建立农村供水工程运营补偿机制
农村供水工程点多面广,交通条件差,农户用水量相对较少,管护、维修费用较高,多数供水工程将处于亏本运营,所以要对农村供水工程进行运营补偿,确保工程长期良性运营。可以下面二个渠道筹集资金进行补偿:一是建立县级农村供水工程养护基金。由县级财政出资建立。二是城市返脯农村。适当提高城镇供水价格,从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农村供水工程养护、维修资金。
2.4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进度
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的建设,解决了水源保障率不足、水源污染防治问题,同时提高工程供水规模和效益。
参考文献:
[1]王琳,郭云朋.我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与制度创新[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6,6(7).
[2]刘青杨.浅谈当前我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及解决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4).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