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淑芳
(江西传媒职业学院,江西南昌 330224)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能力,完善实践能力培养措施,进一步说明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要性。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可让师生在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中完成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将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融为一体,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提高,实现学校教育与企业需求之间的无缝对接,促进学生的良好就业。
合作模式是直接在企业挂牌,使其成为学校的校外实训基地。当学生进入实训教学阶段后,根据学生数量,学校可分期、分批或一次性将学生送入挂牌合作的企业进行实训,学生通过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积累经验,提升工作能力。但基于这种共建模式的企业在学生实训过程中的参与度并不高,培养学生的针对性不强。从企业角度出发,只是阶段性地使用了相对廉价的劳动力,最后选拔几个合适的学生继续留在企业工作。学生在这个过程中想获取更多的实战能力,主要取决于自己的主动性。
“校中厂”是一种相对而言较新的校企合作教学模式,即将企业引入学校,使其成为“校中厂”。在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学校可按约定,直接或间接参与其中,并根据实际情况,将专业的教学过程结合到“校中厂”的生产、经营环境和过程当中。将学校专业的教学活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机结合,让学生在一个真实的生产经营环境中学习到就业所需技能。师资方面,不仅有学校教师对学生给予理论指导,还有企业经验丰富的员工对学生的实践进行有效指导。对学生而言,不但巩固了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还能掌握将来从业时应具备的基本和必需技能,学生毕业后能够直接上岗工作,做到一举多得。“校中厂”的优势在于学校可把控整个教学组织过程,方便对学生的学习行为和内容进行管理,同时容易实现对学生的差异化培养。此模式是一种合作共赢的校企合作的教学模式,学校、企业、学生都能从中受益。
在企业学院模式中,企业起主导作用。针对学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软硬件的不足,企业利用自身的行业优势对其进行补充。企业全程参与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体系的设置、实践内容的教学方案、评价方式的改革、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当中。企业学院模式中企业是主要领导者,掌握着很大的主动权。因此,较其他模式,企业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更高,他们会根据职业院校学生特点,贴近工作实际,为学生量身打造实训项目,制定实训培养方案,从而推动学校专业建设,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教育与企业需求之间的无缝对接。
我国很多职业院校都与行业内的企业有合作,共建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协同培育高技能人才。但是目前校企合作共建的实训基地在利用、维护、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不管是从政府层面还是社会层面,政策或是法规,都没有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与职业院校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做出强制性的要求。有些企业本身对校企合作并无兴趣,只是在职业院校的“央求”下,碍于情面勉强与职业院校合作共建实训基地。这种情况下的校企合作,在实训基地共建完成之后,企业往往不会再投入更多的精力和金钱。企业也几乎不参与人才培养任何环节,专业实践课程的安排和指导依然完全由学校教师自行完成。在这种形式大于内容的合作下,实训基地的作用得不到充分体现,学生的实践能力得不到有效提升,校企合作无法共育适应市场需要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这也导致校企合作陷入恶性循环,企业投入了资金与学校合作共建实训基地,但是最终接收的实习生却无法很好地胜任工作岗位,企业还是需要对入职学生进行技能培训,这也就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导致企业最终停止与职业院校合作共建实训基地。
现阶段,我国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的模式有一个共同点,即职业院校始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而出资金、设备、实践指导老师的企业却成为“被合作者”,这就必然会降低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在合作过程中,学校因为过于强调和在乎自身的主导性,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上,缺乏调研和结合岗位需求、行业标准。这就造成在课程体系的建立、课程标准的设置、核心课程的确定等上依然出现原来的重学轻术的现象。在评价体系的建立上也是更多地侧重于学校对学生学业的考核,忽视了企业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这样一来,在整个人才培养过程,尤其是专业实践教学中,校企合作共建的实训基地就得不到很好的利用,企业即使有再优秀的实践指导老师,但是因为人才培养方案中没有相应的实践项目,也会导致企业专家无用武之地,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实践能力欠缺。校企合作违背了当初协同培育适应社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的初衷。
大部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尤其是一些长期采用低技能、低报酬的小型企业,追求的往往都是利益最大化,从而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再加上部分企业对社会责任认识不够,认为那是大型企业的事情,与他们无关。因此,企业缺乏承担与职业院校合作共建实训基地的社会责任。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中也只将国有大中型企业支持职业教育列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考核内容,对其他类型的企业是否应该参与到职业教育中的社会责任并未做任何要求。目前,政府对企业是否承担了支持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并无奖惩机制。对未履责的企业,政府没有强制惩罚手段。对认真履责的企业,政府也没有配套的奖励机制。对于企业在履责过程中所耗费的精力、金钱,政府也没有相应的弥补政策。这就导致企业履责的动力越来越小,愿意与学校合作并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企业也越来越少。
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实现协同育人,不是某个部门或某个机构凭一己之力就能实现的。分析当前校企合作中出现的问题,需要从上到下,各个层级相互支持、配合。
首先,政府应加强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社会责任的立法工作,明确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制定对未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的企业的惩罚细则。地方政府可根据地区实际,在不违反上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实施的校企合作地方性法规,细化、规范校企合作的内容及目标。地方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对企业是否承担与职业院校合作促进专业发展的社会责任,校企双方合作内容是否准确、方式是否合理合法、目标是否达成进行检查,对于违规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引导企业正确履行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其次,政府也应制定相关政策,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与学院协同育人,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企业进行政策倾斜或奖励。
企业愿意与职业院校合作,并共建实训基地,除了政府支持,还需要良好的社会文化支持。应该充分发挥目前主流媒体,包括新媒体,甚至自媒体等对大众的影响,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职业教育服务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等进行全方位宣传,广泛宣传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高技能人才,形成尊重、崇尚高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地方政府可对在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企业、先进院校和先进个人进行物质或精神表彰,并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以宣传,加大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对于职业教育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企业、行业、学校参与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的热情和积极性。
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放弃传统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兼顾维护和增进社会福利,这是社会赋予企业的经济、法律、道德及人道主义的期盼。职业教育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类型不同,职业教育培养的主要是社会产业发展所需的高技能人才。因此,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离不开职业教育,企业必须承担起参与职业教育发展,与职业院校协同育人的社会责任。
职业院校对校企合作的认知偏差,是造成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无法实现实质性突破的一个难题,也必然难以实现院校学生实践技能提升的最大化及企业利益获得的最优化。
1.更新观念,校企合作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模式
职业院校应更新传统的合作观念,主动适应市场的要求,关注专业领域国际、国内创新前沿发展方向,主动走出去,并积极寻求与行业内知名优秀企业之间的合作。在双赢的前提下,合作共建适合专业发展的实训基地,充分运用于实践项目的教学。与企业合作,及时优化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调整教学内容。在校企合作共建的实训基地,模拟或真实体验职业现场,导入企业管理文化,实现学生实践能力、就业能力等综合技能的有效提高。
根据职业岗位任职要求,以“产学一体化教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导向,以校企合作共建的实训基地为依托,与企业合作,大力完善专业课程教学标准、课程体系、教学计划、实习方案,科学设计学生实践项目,形成基于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的工学结合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案。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深化基于学做一体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按照工作过程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知识学习、能力形成的规律性,采用以项目导向为主的教学设计、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强调“边学边练,以练促学,学练一体”。教学设计注重突出教学内容的实用性,教学方法和手段重视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体现职业能力培养的综合性,强化专业教育教学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特色。
构建分段循环式的柔性化教学组织形式。按照人才共育、过程共管的原则,将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的刚性要求与教学管理方式的柔性化有机结合,从人才培养方案的柔性化设计、教学组织的柔性化安排、学业考核的柔性化实施三个方面系统构建教学组织模式,以满足学生在校企合作共建的实训基地的实训与在课堂上分段循环式的灵活学习。同时,学院应学会创新,将合作企业对学生的满意度作为评价考核的必要及重要指标。校企双方共同完善并实施课程评价体系及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从而形成高效且准确的教学质量反馈程序,人才的培养质量也能不断提升。
2.师资队伍建设
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过程中,学校可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充实实践师资队伍,但专业的实践教学不能完全依赖于企业提供实践教师来进行,职业院校自己的教师也应积极参与到校企合作共建项目中来,承担实践教学重任,并能在实践教学中做到游刃有余,这样才能实现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的良好运行。学校内部可建立校内专任教师到用人企业调研、实践学习的制度,鼓励专业教师参与到校企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等过程中。同时,推行学校教师与行业企业专家的师徒机制。理论教学方面,学校教师是师,行业企业专家是徒;实践教学方面,学校教师是徒,行业企业专家是师。双方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共同成为“一体化”教师,提高专业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
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能有效推动职业院校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良好提升学生的实践技能,但这是一项长期、复杂且系统的工作。政府应加强立法,完善体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为校企合作保驾护航。此外,各方应努力创造条件调动企业与学校合作共同建设校内、校外实训基地的积极性,企业认真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学校转变合作观念,共同促进校企合作程序化和规范化,协同共育高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