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斌
追求卓越、突破极限、展现美与崇高是竞技体育生发的本质目的,而践行公平竞争精神、遵守游戏规则是竞技体育赖以生存的本质基础。在竞技体育的发展历程中,人类通过各种方式来提升自身的竞技表现,并通过纪录来彰显人类对卓越的追求、对极限的突破和对美与崇高的诠释,竞技体育在大众传媒的推波助澜下,逐渐成为一种引人入胜的“神圣奇观”,观众观看竞技体育就如同进行着一场“朝圣之旅”,体育场馆被幻化为“朝圣之所”,运动员成为“现代的神”【1】。随着竞技体育的全球化发展,多数国家都提高了对竞技体育的重视,这种普遍性的重视对竞技体育的发展而言本是好事,但由于受不同政治、经济、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竞技体育出现了诸多异化现象,譬如滥用违规药物、弄虚作假、暴力行为等等。
异化是哲学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马克思认为异化是人的生产及其产品反过来统治人的一种社会现象【2】。在马克思之后,又有许多学者对异化理论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最终形成了较为普遍接受的异化概念,即异化是指从主体中分裂出来或丧失掉的东西在摆脱主体的控制并获得独立性后逐渐壮大,反过来控制、支配或扭曲主体【3】。竞技体育的异化,是指竞技体育在种种外在利益追求的影响下,最终形成了一种足以扭曲竞技体育本质的异己力量【3】,导致竞技体育怪象频出。
2.1 身体的异化
竞技体育中的身体异化,突出的表现是身体的自由与本真受到越来越多的规训,规训的主要手段是进行专业化训练,专业化训练的主要方式是“刻意练习”,目的是精进技艺、提高体质、增强竞争力。对身体进行规训在提高竞技水平方面功勋卓著,但在政治驱使、意识形态压迫和外界利益诉求等因素的影响下,运动员的身体不再是运动的主体,而变为被雕刻、被打磨、被摧残的客体,挖掘运动员的身心极限成为运动训练的主要内容,至于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已然不是运动训练的目的,能否获得优异成绩成为评价运动训练成功与否的唯一指标,在这个唯一指标的指引下,训练量和训练强度的无节制成为主流,最终导致运动员大量出现伤病情况,有些甚至造成死亡,运动员作为人的社会属性被有意忽视,侮辱、打骂、威胁、惩罚运动员的现象屡见不鲜【4】。
2.2 规则的异化
体育规则是指根据体育竞赛的特殊目标而进行的行为规定和行为取缔,是人们在体育竞赛活动中形成的决定体育参与主体行为的一种规范性文化现象【5】。然而,在竞技体育中,总有一些参赛者通过违反规则来形成对规则遵守者的相对优势,这大大降低了竞技体育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竞技体育的基础形成了蚕食和破坏。竞技体育中违反规则的状况有很多,有些是竞技过程中发生的犯规行为,有些则是在竞技过程之外实施的违规行为,竞技过程中的犯规行为有非故意性的犯规,但也存在大量故意性的犯规;而在竞技过程之外的违规行为则更为多样,如服用禁药、虚报年龄、冒名顶替、收买裁判。在竞技体育中实施违反规则的行为,触及到了竞技体育存在的基础,违规者通过虚假、欺骗等非正当手段和金钱交易、暗箱操作等非法手段来获得优势【6】,这些行为亵渎了竞技体育一直提倡的公平竞争精神。
2.3 审美的异化
竞技体育在发轫之初,主要是以身体为载体的美学展示活动,包括力量、速度、柔韧、协调等身体的素质美,曲线、比例、围度、姿态等身体的形态美,不畏艰难、奋勇向前的意志美,以及娴熟的技巧、到位的动作等身体的技巧美。然而,随着竞技体育的发展,竞技体育的审美产生了异化,身体的主体性被压制,身体的创造性被规训,身体的美学性被异化,典型的表现包括:女子运动员的男性化特征越来越明显;竞技体育对身体的伤害性越来越严重;竞技体育的血腥性、低俗性越来越出格;媒体话语的歧视性、挑衅性越来越明显等等。竞技体育的审美异化,造成了性别的模糊、伤病的剧增、对抗的升级和文化的媚俗。身体在竞技体育中已然不再是力与美的代名词,而是表现出更多的扭曲、病态和媚俗。长出胡须和喉结的女性运动员、伤病缠身的举重选手、被铲断脚踝的足球运动员、血流满面的拳击手、衣着暴露的啦啦队、搞地域攻击的媒体以及观众的谩骂与暴力,这些都显示出竞技体育在审美层面出现了异化。
3.1 身体的回归
竞技体育是人的身体之间的竞争,身体既是人的物质载体,也是人的主体性存在的基础。身体具有主体性,但长期以来,身体被视为心理、精神的附庸,是一种不具主观能动性的、可以被随意摆弄的“物件”。身体在竞技体育中被对象化和工具化,它失去了自由、失去了本真。实际上,在竞技体育的训练和比赛中,身体和心理、精神同等重要,它们共同铸就了人的整体,是人的主体性特征得以体现的共同保障。竞技体育的训练和比赛,既包含身体的训练和比赛,亦包含心理、精神的训练和比赛,它们乃共生共存的关系,贬低哪一方面都是会出现问题的。在竞技体育中,要积极鼓励激发运动员,而非打骂逼迫运动员;在提高身体竞技能力的同时,要遵循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培养“完善的人”而非 “缺憾的人”;对运动员的评价,要凸显对其身体、心理和精神之努力的肯定,弱化由片面追求竞技体育成绩及其带来的额外利益而造成的歧视性对比【7】。
3.2 规则的回归
体育规则包括四个核心要素:目的、手段、规则和态度【8】。竞技体育能否成立,目的、手段、规则是必要条件,但非充分条件,只有将态度要素纳入进来,才能成为充分条件。目的是指在竞技时试图达到的某种特定状态或结果;手段是指在竞技中所允许使用的手段;规则是指在竞技中禁止使用的手段的类别和范围,在竞技中,为实现目的所使用的手段是受到限制的,并非所有对实现目的有帮助的手段都可以使用,而是仅可以使用某些允许的手段,规则往往限制使用高效率的手段,而倾向于鼓励使用低效率手段;态度是指竞技者进入角色的心理状态,态度是衍生行为规范的逻辑起点,是行为是否可接受的前提基础,态度是竞技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关键。因此,消解竞技体育的异化,需要强化竞技的态度。
3.3 审美的回归
审美是竞技体育的核心内容,健与美的身体既是竞技体育的表现内容,也是竞技体育产生社会价值的前提。运动员在竞技过程中要展现身体的健与美,而观众则是要欣赏身体的健美。运动员所展现的身体美学,不仅包括外在的美的显现,还包括内在的崇高体现。竞技体育中的身体美学,要重点突出“美与崇高”,美是外在魅力吸引,崇高是内在心灵“触碰”【9】,美源于有形,崇高源于无形。竞技体育的美更多体现在动作表现结果上,如姿态、韵律、节奏等;而崇高则更多体现在动作表现过程中,如努力、坚持、征服等。竞技体育的身体美学,既包含着对外在美的追求,也包含着对内在生命意义的探索。要消解竞技体育的异化,需要竞技体育重塑身体美学的审美情趣,既要体现竞技体育中的身体美,也要展现竞技体育中的身体“崇高”,唯有如此,方能保持竞技体育的纯洁性和崇高性。
竞技体育的异化,归根结底是源于外在利益的裹挟。对外在利益的追求,引发了对身体的漠视、规制和摧残,诱发了对规则的违背、逾越和践踏,导致了审美文化的低俗、媚俗和野蛮。消解竞技体育的异化,需要回归竞技体育的本质,具体而言包括重视和凸显身体的主体性,重视和凸显规则的严肃性和不可逾越性,重视和凸显“美与崇高”的全面审美观。
参考文献:
[1] C Shilling, PA Mellor.Re-Conceptualizing Sport as a Sacred Phenomenon [J]. Sociology of Sport Journal, 2014, 31(3):349-376.
[2] 杨云飞.对青年马克思异化理论人学意义的新探[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0,19(9):27-29.
[3] 卢元镇.竞技体育的强化、异化与软化[J].体育文化导刊,2001(4):19-20.
[4] 焦现伟,闫领先,焦素花.关于竞技体育异化理论的探索[J].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2005,20(3):22-23.
[5] 刘飞舟,尹碧昌.体育竞赛规则的文化审视[J].体育与科学,2010,31(4):78-80.
[6] 庞建民,林德平,吴澄清.对竞技体育中异化现象的分析与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07(1):47-49.
[7] 苏贵斌,徐飞.竞技体育异化原因解析[J].体育学刊,2010,17(1):41-44.
[8] Deborah P. Vossen. A Grasshopperian Analysis of the StrategicFoul [J]. Journal of the Philosophy of Sport, 2014, 41(3):325-346.
[9] Tim Gorichanaz. Beautiful and sublime: the aesthetics of running in a commodified world [J].Journal of the Philosophy of Sport, 2016, 43(3):365-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