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曦
在法律规范市民行为的同时,普及宣传基础知识同样重要,双管齐下才能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让市民意识到“垃圾处理,人人有责”。
你会给垃圾分类吗?即使在我国较为发达的一线城市,相信很多人还没有给垃圾分类的意识和基础知识。
垃圾几乎与人类的历史一同行进,自有人类开始,就有了垃圾。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各样的垃圾越来越多,其中很多难以用简单的方式处理掉。据《经济学人》杂志估计,世界上的城市每年制造约13亿吨的生活垃圾,平均每个市民每天产生垃圾1.2公斤,制造垃圾总量较多的是发达国家。世界银行预测,到2025年,生活垃圾总量将上升至22亿吨,也就是说,每人每天产生垃圾1.4公斤。
这么多的垃圾该如何处理,已经不再是个人或者某个家庭的问题,而是一个国家,乃至全世界的问题。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是填埋,把垃圾收集到一起埋起来,称之为掩耳盗铃最为贴切。然而看不见不等于没有污染,很快人们发现垃圾填埋厂污染严重,这种处理垃圾的方法并不能持久。随后,除了填埋之外,还有其他方式可以处理垃圾,比如焚烧、回收、堆肥等。而这些方式都提出了一个要求,垃圾必须按照种类分开才能继续处理。基于此,垃圾分类走入大众的生活中。
早在1782年,法国政府就曾规定,各家各户要把“陶瓷片、玻璃碎片、废纸”这类垃圾与其他垃圾和泥土分开,运到路边等待处理。此种垃圾分类的主要目的可能是回收而非治污。我国也曾有与此类似的做法,1957年10月12日的《北京日报》刊载了这样一则报道:本市城区将全面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办法:破布头、烂铜铁、玻璃和书报全部回收再生;煤渣、破碗盆用来制砖铺路;菜根菜叶、鸡肠鱼肚、蛋壳鸡毛及落叶杂草沤成了成本低、肥效高的好肥料。这也是为了再利用而进行的垃圾分类。
逐渐地,垃圾增速加快,大量的垃圾给环境带来了危害,垃圾处理从锦上添花变成了雪中送炭。于是,各国为了让垃圾的危害减到最小,开始推进垃圾深度处理,并积极开展垃圾分类。
日本从1980年就开始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如今已经成为世界上垃圾分类回收做得最好的国家。每年的12月,日本的家庭会收到一张由政府派发的特殊的“年历”,为了让居民更清楚不同垃圾的丢弃时间,日期上用黄、绿等不同颜色进行了标注。比如厨房垃圾只有在每周三和周五才能扔。另外,在日本,居民如果不能严格按照规定对垃圾进行分类、不按规定时间将规定的垃圾种类投到指定的地点,将会面临巨额罚款。
瑞典把对群众的垃圾分类教育从孩子抓起,把概念引入学校,从小灌输孩子们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再由孩子们反馈给大人加深理解。瑞典政府在1994年提出了“生产者责任制”,即法律规定生产者应在其产品上详细说明产品被消费后的回收方式,消费者则有义务按照此说明对废弃产品进行分类,并送到指定的回收处。
瑞士的每个家庭都有5个垃圾袋,分别装厨余垃圾、废纸、玻璃瓶、塑料瓶和金属。如果哪个家庭没有按要求给垃圾分类,不仅自己要交高额的罚款,政府还会停收这个小区的垃圾,这个家庭就成了社区里不受欢迎的一家。
在2004年,中国超越美国,成为世界最大垃圾产生国。根据世界银行2012年发布的报告,2011年,全球产生城市固体垃圾约13亿吨,而亚太地区约产生2.7亿吨,其中中国占了70%。中国垃圾分类的推广进度显然没有跟上垃圾增长的速度。
在中国,垃圾桶通常只有可循环使用和不可循环使用两种,而且,家家扔垃圾的时候大多是把所有垃圾放在一个垃圾袋中,然后随意丢弃进某个垃圾桶。
其实,政府早已察觉到治理垃圾的重要性,早在2000年,建设部下发《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确定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桂林8个城市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
2001年,国家环保局发布了《2001年-2005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提出“绿色社区”概念,而“绿色社区”的主要标志之一便是“有完备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
2004年7月《全国“绿色社区”创建指南(试行)》发布,在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方面提出:“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投放和分类清运与处理处置。目前还不能进行分类清运与处理处置的地方,应该实行垃圾袋装,定时定点投放,并及时清运。”
2010年4月,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在基本要求中指出,“应尽可能从源头避免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尽可能分类回收,实现源头减量。”
《生活垃圾處理技术指南》提出的“源头分类”指的就是从家庭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按照现行的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我国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6类: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201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发布《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提出了一个“宏伟”的目标:到2020年底,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从2000年建设部下发《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到2016年下发《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16年间,我国的垃圾分类发展进程缓慢至极。究其原因,其一,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不到位,普通人只能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进行分类;其二,没有严格、健全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其三,垃圾回收设施过于简单。基本上,我国的垃圾分类状况属于,配套设施没有跟上,政府要求但是不监督和惩治,老百姓缺乏垃圾分类的意识和知识。
现在我国城市街道上的垃圾桶,大多分为2个桶箱,分别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也有的垃圾桶有3个桶箱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放置不同内容的垃圾桶颜色不同,或者加之标识和文字区分。标识非常简单,比如,可回收物垃圾桶的标识是由箭头组成的三角形,象征循环;放置其他垃圾的垃圾桶的标识是底边有向下豁口的三角形。endprint
从标识的确可以清楚地区分,哪个放置可回收物,哪个放置其他垃圾,但问题是,老百姓对于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了解还远远不够。
由于缺少相应的分类基础知识和基本的引导,许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投放垃圾,不知道哪些可以回收,哪些不可以回收。
在被问到什么样的垃圾是可回收物时,某大学本科毕业,有10年工作经验的曹女士回答,“塑料瓶、饮料瓶、废纸这些是可回收的吧。”当被问及什么是有害物时,曹女士只回答出电池。
根据我国的垃圾分类办法,可回收物包括纸类、金属、塑料、玻璃、織物等,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而有害物也远远不止电池,还包括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这其中有一处比较难以理解,曹女士也提出了疑问,“废日光灯管大部分是玻璃,但是玻璃却包含在可回收物中啊。”
一名有大学学历并且有10年社会工作经验的人尚且对垃圾分类了解甚少,可见我国的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做得远远不够。
从政府层面看,对于生活垃圾分类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但是在监管上却基本尚未开始,约束力不强,不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我国先后颁布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注意力大部分集中在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方面,对于源头分类规定较少。
著名环保人士黄小山曾发文分析我国垃圾分类的问题:首先,法治精神的缺失;其次,普世文化的缺失;再次,垃圾管理逻辑的缺失;最后,教育的缺失。
政策法规上的约束力可以提升居民个人意识,而在法律规范市民行为的同时,普及宣传基础知识同样重要,双管齐下才能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让市民意识到“垃圾处理,人人有责”。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有效措施,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作为垃圾产量最多的国家,我国的垃圾处理体系亟待完善,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专家视角
王维平(中国循环经济专家、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固体废弃物管理处调研员):其实垃圾分类发展到现在,人们已经意识到,分类不仅是要所有人把垃圾分开进行资源利用,更重要的是让全民参与环保,因为每个人都在制造垃圾,所以每个人通过垃圾分类可以提醒自己要节省资源,要对环境负责,这才是垃圾分类的最终目的。
杜欢政(同济大学循环经济研究所教授):要消除垃圾围城的隐患,首先要从改变公众观念做起,特别是要推进垃圾分类。
李京华(中华环保基金会主任):垃圾分类工作必须要加大宣传,不要怕老百姓知道目前垃圾处理方面的实际情况,要如实告知公众严峻的现实。很多老百姓还没有意识到垃圾的严重危害性,而且以目前我国大众的生活水平、习惯,垃圾分类无法硬性执行,否则势必会造成一定的社会矛盾。
徐海云(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很多人把垃圾分类当作垃圾减量的药方,但从实际工作来看,依靠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减量效果不明显。大量可回收物在被运送到垃圾处理站前,就已被拾荒者捡走,或者被直接卖给废品回收者。现在垃圾减量工作应该尽可能从源头做起,少产生垃圾,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采用清洁能源等。
蒋省三(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长):要想垃圾分类这个问题真正得到解决,需要企业的参与、政府的管理、法律的落地、政策的制定,才能把它做好,才能使城市乃至乡村的垃圾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和最好的处理。
陆冬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循环经济处处长):随着(北京)非首都功能的疏解,大量低端人口向外转移,原来传统意义上的部分再生资源大量进入垃圾处理系统。形势需要我们认真地衔接原来废旧物资管理系统和垃圾分类系统。
张益(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院长):目前垃圾分类工作难以推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对于城市拾荒者或者零散的垃圾回收个体户而言,进行垃圾回收几乎不需要成本,相比之下,国家主导的工业化生产,成本大约是前者的10倍,而产出却远远达不到相应的倍数。
刘建国(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固体废物处理与环境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垃圾分类是一项社会治理工作,涉及每个人的行为习惯、多个利益相关方和法律、经济、文化、教育等多个层面的问题,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对此我们要有充分认识。垃圾分类的成效高低与进度快慢主要取决于我国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和全民参与的普遍程度。我国推行垃圾分类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循序渐进地推进。
蓝蔚青(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目前垃圾分类制度不健全,降低了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增加了垃圾挑拣环节的成本,也缩短了垃圾填埋场的寿命。除了树立垃圾分类意识外,改变公众观念还应包括抵制过度包装和过度装修、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和延长生活用品使用寿命等方面。
程会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文件将来对我们引入社会资本来说也是一个利好,目前我们的社会资本很难有效进入传统的环卫市场,因为很多的环卫集团都是国有企业,它们当地的属地责任是第一位的,而现在垃圾的问题已经跨越了地域,成为城市、区域之间共同的障碍,所以要想解决垃圾问题,必须打破传统行业的界限,打破传统地域的界限,实现从清运、处理到回收利用的联网的有效衔接和融合。
王如松(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垃圾处理问题是当下我国城市普遍面临的问题,但还没有一个城市能够完全解决。我认为,垃圾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大量的有机物和可回收成分,如果分类回收做得好,城市垃圾中有80%是可以资源化利用的,剩下的10%可以焚烧,10%可以填埋。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