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 浩(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是中线总干渠分水口门至城市水厂之间的输水工程,承担着将分配给河南省的南水北调水量输送到城市水厂的任务。截至2017年10月底,河南省从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39个分水口门引水,向南阳、平顶山、漯河、周口、许昌、郑州、焦作、新乡、鹤壁、濮阳和安阳等11个省辖市市区、37个县(市)城的85座水厂供水。目前调配套工程已基本建成,进入验收阶段。为使配套工程尽早进入运行阶段,更全面发挥经济效益,尽快完成工程验收工作非常重要。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是全省南水北调受水区配套工程总的项目法人,受水区11个省辖市均组建有市级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建管局)。省建管局与各市建管局签订委托建设管理合同,由各市建管局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的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及施工合同验收工作。
2017年初,河南省配套工程共累计完成单元工程评定104 742个,占总数的95.80%;分部工程验收1 216个,占82.90%;单位工程验收70个,占43.20%;合同项目完成验收38个,占24.80%,与全省总体验收进度目标相比存在滞后情况。进度滞后,已成为省配套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问题。
水利工程法人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完成验收、泵站机组启动验收。完成对应类别验收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是验收工作的前提条件。尾工建设进展缓慢,已成为制约全省配套工程验收的最大问题。究其原因又可细分为以下几条:
4.1.1 方案、线路变更导致工期拖延
以新乡市为代表,为配合该市城镇发展规划需要,新乡市配套工程主管线走向及布置发生重大设计变化,因此导致工程停滞,直至设计变更批复后,工程才得以续建。但因此造成工期严重延误,进而影响后续验收工作进度。
4.1.2 外围征迁协调问题复杂
由于配套工程属长距离输水管线工程,涉及的征迁问题复杂,合同规定的施工期一般在1 a左右,但实际许多工程工期已超过2 a,工程验收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甚至部分工程至今仍不能顺利完工。如焦作27号分水口门府城输水线路工程(施工6标),因征迁原因,仅完成合同工程任务一半后停工,直到现在仍不能恢复施工,一方面对工程验收工作进度影响严重,另一方面还会引起施工方索赔。
部分标段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验收工作抓得不紧,不够积极。尤其进入后期阶段,许多标段现场人员基本上都已撤离,仅保留几名资料员作为留守人员,因此带来两个衍生问题:内业资料整理缓慢;日常检查及分部验收中发现的质量缺陷整改落实进度慢、配合度差、整改不到位。
省建管局积极与省调水办、市建管局、设计、地勘、施工等单位协调,压缩重大设计变更审批时间,进而为工程建设赢得时间。在设计变更批复后,省建管局会同市建管局敦促施工单位组织复工建设,并不定期派出督导小组一线督导。同时,对新乡等市建管局采取评比、考核等一系列激励措施,推进工程进度。
省南水北调办、省建管局领导多次要求建设管理处与监督处、环境移民处会同市建管局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现场调研协商。积极争取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的帮助,推进征迁问题的解决。焦作27号分水口门府城输水线路工程(施工6标)在采取多项征迁措施确认无效的情况下经综合考虑,最终确定避开征迁钉子户,将管线迁移从而加快了工程建设进度。
自2017年4月起,由省建管局建设处负责,每月收集各市尾工建设信息,汇总后印发《剩余工程建设月报》。月报统计周期为上月1号至30号。统计主要内容为:各市输水管道及管理设施形象进度;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填筑、混凝土浇筑累计完成情况;施工标、设备标、监理标完成投资情况;剩余工程目前进度、上月计划、上月实际完成情况、本月计划安排、存在问题及经验。月报以表格为主,配以文字说明,随工程进展,对完成项目进行销号处理。《剩余工程建设月报》不仅为决策层提供了第一手的工程建设进度信息,同时也对各市建管局完成剩余工程起到了激励作用。
为切实推进合同验收工作,省建管局要求市建管局组织工程监理、施工单位、采购标段一段时间内集中办公,提升工作效率压缩验收准备时间。同时省市建管局均成立工程验收协调工作小组,督促、协调各参建单位及时推进工程变更手续、整理工程档案资料、提交合同结算书;并成立省建管局工程档案整理工作小组,聘请档案管理专家、档案软件公司技术人员,深入各市对档案整理工作进行培训指导,提升各地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另外省市建管局均设立工程档案室,配备档案存放设施,利用档案管理软件对各参建单位归档资料进行详细梳理,分门别类有序归档。为合同项目验收工作奠定了基础,有效促进了合同验收工作。
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多数施工标段的合同工程中仅包括一个单位工程,因此只要能有效推进分部工程验收,就能从宏观上推进全省验收进度。省建管局要求各市建管局结合工程建设进度,协调监理单位,依据“省配套工程验收导则”,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并聘请专家组成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及时开展完成分部工程验收工作,为单位工程验收及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工作创造了条件。
依据“省配套工程验收导则”,施工合同中合同单位划分只包括一个单位工程的项目,其合同项目验收可以与单位验收同时进行。省、市建管局要求施工单位在分部验收遗留问题整改中必须落实到位不打折扣,同时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验收前对全面自检,为单位工程及合同工程顺利通过打下良好的基础。
自2017年3月起,由省建管局建设处负责,每月收集各市验收工作信息,汇总后印发《省配套工程验收工作月报》。月报统计周期为上月1号至30号。统计主要内容为各市:上月验收计划、上月实际完成情况、本月计划安排、存在问题及经验、全省法人验收完成情况(含比例)统计表。月报以表格为主,配以文字描述,对各市建管局验收完成情况及进度进行考评,表扬先进、鞭策落后,从而促进验收工作推向良性方向发展。
部分被验单位主观上抱有将变更、索赔审批绑架在验收工作上的想法,一旦发生先期审批资金未达到理想金额,就对后续验收工作采取不配合或敷衍了事的态度。省建管局采取“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态度,去应对此类施工标段。具体说就是凡遇此类更审,就要从审批流程第一步起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用科学公正严谨的变更审批流程,去应对那些标段的不合理诉求。那些标段见到省建管局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坚定的态度,随即端正了验收态度。对仍然拒不配合的单位,采取约谈总部单位领导的办法,进而督促其现场项目部配合验收工作。
能够及时掌握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进行汇总分析并思考出应对措施,是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业主方建设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本领。只有破解各类验收工作的矛盾和问题,才能推进验收工作进度,最终实现尽早发挥工程效益、造福全省人民的宏伟目标。